第二章反垄断法 第一节垄断与垄断组织 一、“垄断”的含义 “垄断”是一种经济现象,是指在市场经济国家,少数大企业或若 干企 业的联合独占某些领域的生产和市场。 经济学家所谈的“垄断” 对“垄断”的理解 法学家所谈的“垄断
第二章 反垄断法 第一节垄断与垄断组织 一、“垄断”的含义 “垄断”是一种经济现象,是指在市场经济国家,少数大企业或若 干企 业的联合独占某些领域的生产和市场。 经济学家所谈的“垄断” 对“垄断”的理解 法学家所谈的“垄断
二、垄断组织 典型的垄断组织主要有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四种。 1.卡特尔是法语Cartel的音译,原义为协定或同盟,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 它指在市场经济国家,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避免竞争和获取高额利润而在划 分销售市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控制原料来源等方面达成协议而形 成的一种垄断联合体。 2.辛迪加是法语Syndicat的音译,原义为“组合”,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 它是指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为了获取高颊利润避免彼此之间的竞争,通过 签订共同销售产品一加来购原料的协定而建立的垄断组织。 3.托拉斯是英语Trst的音译。它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高级形式。指由许多生产同类 商品或在生产上有密切关系的企业为了垄断某些商品的生产与销售,以获取高额 利润而组成的大垄断企业。 4.康采恩是德语Konzern的音译,原义为多种企业集团,是垄断组织的一种最复杂 的形式。它是指把分属于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企业联合在一起,而以其中实力最 为雄厚的垄断企业为核心所组成的多种企业集团,它通常包括几十个以至澳百个 不同部门的工业企业交通运翰公司、商业公司、银行、们险公司和服务性公司 等
二、垄断组织 典型的垄断组织主要有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四种。 1.卡特尔是法语Cartel的音译,原义为协定或同盟,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 它指在市场经济国家,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避免竞争和获取高额利润而在划 分销售市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控制原料来源等方面达成协议而形 成的一种垄断联合体。 2.辛迪加是法语Syndicat的音译,原义为“组合”,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重要形式。 它是指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为了获取高颊利润避免彼此之间的竞争,通过 签订共同销售产品一加来购原料的协定而建立的垄断组织。 3. 托拉斯是英语Trust的音译。它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高级形式。指由许多生产同类 商品或在生产上有密切关系的企业为了垄断某些商品的生产与销售,以获取高额 利润而组成的大垄断企业。 4. 康采恩是德语Konzern的音译,原义为多种企业集团,是垄断组织的一种最复杂 的形式。它是指把分属于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企业联合在一起,而以其中实力最 为雄厚的垄断企业为核心所组成的多种企业集团,它通常包括几十个以至澳百个 不同部门的工业企业、交通运翰公司、商业公司、银行、们险公司和服务性公司 等
第二节反垄断法的概念及宗旨 一、反垄断法的概念 反垄断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国家在反对垄 断、保护竞争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这一定 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反垄断法。 第一,反垄断法是国家关于竞争政策的基本法,是必须由国家最高立法机 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行性规范。 第二,反垄断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主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方是国 家,另一方是市场主体。 第三,反垄断法集中体现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表明国家对垄断的态度
第二节 反垄断法的概念及宗旨 一、反垄断法的概念 反垄断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国家在反对垄 断、保护竞争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这一定 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反垄断法。 第一,反垄断法是国家关于竞争政策的基本法,是必须由国家最高立法机 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强行性规范。 第二,反垄断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主体,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一方是国 家,另一方是市场主体。 第三,反垄断法集中体现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表明国家对垄断的态度
二、反垄断法的宗旨 反垄断法的宗旨是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以此保护公 平、自由的竞争。它所保护的直接利益是由公平、自由竞争所 体现的社会公共利益,间接利益是竞争者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 益
二、反垄断法的宗旨 反垄断法的宗旨是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以此保护公 平、自由的竞争。它所保护的直接利益是由公平、自由竞争所 体现的社会公共利益,间接利益是竞争者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 益
第三节反垄断法的历史沿革完善 反垄断法的产生 通说认为,现代反垄断法产生于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谢尔曼法》 美国的反垄断法主要包括《谢尔曼法》、《克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 会法》、 二、反垄断法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反垄断法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 1957年,联邦德国议会通过了《卡特尔法》。1947年,日本国会制定了 《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平交易的法律》。 与此同时很多战前没有反垄断立法的国家,开始制定自己的反垄断法。 在国际领域,1948年签署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对限制性商业惯例进 行了规定。1957年,法、德、意、荷、比、卢等国家签订了《罗马条约》, 为建立欧洲统一市场竞争秩序奠定了基础。 三、反垄断法的完善 反垄断法经过近百年的实践,到20世纪80年代发展成熟。首先,六七十年 代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的理论为反垄断法夯实了理论基础。其次,美国、 日本、德国的反垄断司法实践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第三,这 一时期世界上经济较发达的国家均制定了自己的反垄断法
第三节 反垄断法的历史沿革完善 一、反垄断法的产生 通说认为,现代反垄断法产生于1890年美国国会通过的《谢尔曼法》。 美国的反垄断法主要包括《谢尔曼法》、《克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 会法》、 二、反垄断法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反垄断法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 1957年,联邦德国议会通过了《卡特尔法》。1947年,日本国会制定了 《关于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平交易的法律》。 与此同时很多战前没有反垄断立法的国家,开始制定自己的反垄断法。 在国际领域,1948年签署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对限制性商业惯例进 行了规定。1957年,法、德、意、荷、比、卢等国家签订了《罗马条约》, 为建立欧洲统一市场竞争秩序奠定了基础。 三、反垄断法的完善 反垄断法经过近百年的实践,到20世纪80年代发展成熟。首先,六七十年 代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派的理论为反垄断法夯实了理论基础。其次,美国、 日本、德国的反垄断司法实践为世界各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第三,这 一时期世界上经济较发达的国家均制定了自己的反垄断法
第四节反垄断法规制的对象 我们认为将反垄断规制的对象分为三类较为适宜,即垄断状态、 垄断行为、限制竞争行为。 、影 垄断状态(所谓垄断状态即平常我们所说的“独占”,是指在某种商 品和服务的市场上,一个经营者处于无竞争的状态,或取得了支配地位 和排除竞争的能力使其处于无实质性竞争状态:或指两个以上的经营者 不进行价格竞争,而在它们对外的关系上却具有上述的地位和能力。) 二、垄断行为(企业兼并、股份保有、董事兼任、独家交易) 三、、限制竞争行为(卡特尔和纵向约束、差别待遇、掠夺性定价、附加 不合理交易条件强制交易)
第四节 反垄断法规制的对象 我们认为将反垄断规制的对象分为三类较为适宜,即垄断状态、 垄断行为、限制竞争行为。 一、垄断状态(所谓垄断状态即平常我们所说的“独占”,是指在某种商 品和服务的市场上,一个经营者处于无竞争的状态,或取得了支配地位 和排除竞争的能力使其处于无实质性竞争状态;或指两个以上的经营者 不进行价格竞争,而在它们对外的关系上却具有上述的地位和能力。) 二、垄断行为(企业兼并、股份保有、董事兼任、独家交易) 三、、限制竞争行为(卡特尔和纵向约束、差别待遇、掠夺性定价、附加 不合理交易条件、强制交易)
第五节 反垄断法关系 一、反垄断法关系辨析 二、反垄断法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内容)
第五节 反垄断法关系 一、反垄断法关系辨析 二、反垄断法关系的构成(主体、客体、内容)
第六节反垄断法的适用与适用除外 一、反垄断法的适用 (一)反垄断法的执法机关 (二)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二、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
第六节 反垄断法的适用与适用除外 一、反垄断法的适用 (一)反垄断法的执法机关 (二)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二、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
第七节我国反垄断法任务及立法 一 我国反垄断任务的提出 我国垄断的现状 (一)行政性垄断较为突出 (二)经济性垄断初露端倪 三、 我国的反垄断立法 (一)反垄断立法的紧迫性 (二) 反垄断法的立法原则 (三)我国反垄断法应具备的主要内容
第七节 我国反垄断法任务及立法 一、我国反垄断任务的提出 二、我国垄断的现状 (一)行政性垄断较为突出 (二)经济性垄断初露端倪 三、我国的反垄断立法 (一)反垄断立法的紧迫性 (二)反垄断法的立法原则 (三)我国反垄断法应具备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