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二)8 第八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刑法学(二)8 第八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一节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违反国防法律、法规,拒 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 危害国防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 理秩序,损害部队声誉,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 为。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侵害的客体是国防利益
•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 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违反国防法律、法规,拒 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 危害国防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 理秩序,损害部队声誉,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 为。 •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 (一)危害国防利益罪侵害的客体是国防利益
(二)危害国防利益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 反国防法律、法规,拒绝或者逃避履行国 防义务,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危害国防 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理 秩序,损害部队声誉的行为。 (三)危害国防利益罪的主体多为一般主 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 然人,具一般都是非军人。 但也有少数犯 罪,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
• (二)危害国防利益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 反国防法律、法规,拒绝或者逃避履行国 防义务,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危害国防 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理 秩序,损害部队声誉的行为。 • (三)危害国防利益罪的主体多为一般主 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 然人,且一般都是非军人。但也有少数犯 罪,只能由特殊主体构成
(四)危害国防利益罪主观方面多为故意 犯罪,有的犯罪还要求行为人具有营利的 目的。只有个别犯罪由过失构成。 二、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种类 刑法分则第七章分14条规定了危害国防利益 的各种犯罪,包括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方 面的犯罪,危害国防建设方面的犯罪,危 害国防管理秩序的犯罪和拒不履行国防义 务方面的犯罪。具体包括:
• (四)危害国防利益罪主观方面多为故意 犯罪,有的犯罪还要求行为人具有营利的 目的。只有个别犯罪由过失构成。 • 二、危害国防利益罪的种类 • 刑法分则第七章分14条规定了危害国防利益 的各种犯罪,包括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方 面的犯罪,危害国防建设方面的犯罪,危 害国防管理秩序的犯罪和拒不履行国防义 务方面的犯罪。具体包括: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 区秩序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煽动军 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阻碍军事行动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聚众扰乱军事管理 区秩序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煽动军 人逃离部队罪,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伪造、变造、买卖武 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 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 买卖、军用标志罪,战时拒绝、逃避征召、 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战 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战时造谣扰乱军 心罪,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伪造、变造、买卖武 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 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 买卖、军用标志罪,战时拒绝、逃避征召、 军事训练罪,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战 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战时造谣扰乱军 心罪,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第二节危害国防利益罪分述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概念和构成 特征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 方法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进行妨碍、阻 挠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1.本罪的直接客体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 活动
第二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分述 •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 (一)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概念和构成 特征 •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 方法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进行妨碍、阻 挠的行为。本罪的构成特征如下: • 1.本罪的直接客体是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 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 法妨碍、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依法执行职务的 军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 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用伤害身体、毁坏 财物、破坏名誉、揭穿隐私等手段相威胁, 实行精神强制,使军人产生恐惧心理,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执行任务
• 2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 法妨碍、阻碍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依法执行职务的 军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 • 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用伤害身体、毁坏 财物、破坏名誉、揭穿隐私等手段相威胁, 实行精神强制,使军人产生恐惧心理,不 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执行任务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 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 本罪的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正在 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而对其使用暴力、威 胁,迫使其停止、放弃、变更、执行职务 或者无法正常执行职务
• 3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 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 本罪的主体。 • 4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正在 依法执行职务的军人而对其使用暴力、威 胁,迫使其停止、放弃、变更、执行职务 或者无法正常执行职务
。(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认定 ·1.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非罪的界限 ·2.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有关犯罪的界限 ·3,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阻碍军事职务罪的界限 。(三)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368条第一款的规定,犯阻碍军人执行 职务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罚金
• (二)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认定 • 1.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非罪的界限 • 2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有关犯罪的界限 • 3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与阻碍军事职务罪的界限 • (三)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的处罚 • 根据刑法第368条第一款的规定,犯阻碍军人执行 职务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