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险合同中止的法律效果 。1.保险合同的终止,其效力自终止时起 向将来消灭而不再继续,并不溯及既往, 所以双方当事人均无恢复原状的义务。 。2.保险合同的终止在性质上与保险合同 的无效不同。 第八章保险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投保人义务及履行
⚫ 三、保险合同中止的法律效果 ⚫ 1.保险合同的终止,其效力自终止时起 向将来消灭而不再继续,并不溯及既往, 所以双方当事人均无恢复原状的义务。 ⚫ 2.保险合同的终止在性质上与保险合同 的无效不同。 ⚫ 第八章 保险合同的履行 ⚫ 第一节 投保人义务及履行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分析其义务即为对方权 利的澄明,而无须另论其权利。 一、如实告知义务 二、 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一)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的设置目的与立法 现状 各国保险法把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作为一种法 定义务加以规定,但其具体内容却不尽相同。 我国现行保险法在第37条用两款加以规定:
⚫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分析其义务即为对方权 利的澄明,而无须另论其权利。 ⚫ 一、如实告知义务 ⚫ 二、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 (一)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的设置目的与立法 现状 ⚫ 各国保险法把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作为一种法 定义务加以规定,但其具体内容却不尽相同。 我国现行保险法在第37条用两款加以规定:
第1款: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 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 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 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第2款: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 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而发生的保 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第1款: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 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 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 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 第2款: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 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增加而发生的保 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构成要件 。1.积极要件。 危险增加义务首先须具备危险增加的客观事实, 此为积极要件。 1)程度要件,危险增加须达致严重超过缔约 初的程度,使保险人非增加保险费不足以承保 或以何种条件都不能承保。 2)时间要件,一指危险增加发生于合同订立 之后;二指危险增加事实本身在时间上应具持 续性
⚫ (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构成要件 ⚫ 1.积极要件。 ⚫ 危险增加义务首先须具备危险增加的客观事实, 此为积极要件。 ⚫ 1)程度要件,危险增加须达致严重超过缔约 初的程度,使保险人非增加保险费不足以承保 或以何种条件都不能承保。 ⚫ 2)时间要件,一指危险增加发生于合同订立 之后;二指危险增加事实本身在时间上应具持 续性
。3)主观要件,在风险评价上要求具有未被评 价性。 。2.消极要件 。1)为履行道德义务而致危险增加。 。2)为减轻或避免损害的必要行为。 ●3)保险人所知。 。4)依通常注意义务,危险增加为保险人应知 或无法推委为不知的情形。 ●5)经声明不必通知。在
⚫ 3)主观要件,在风险评价上要求具有未被评 价性。 ⚫ 2.消极要件 ⚫ 1)为履行道德义务而致危险增加。 ⚫ 2)为减轻或避免损害的必要行为。 ⚫ 3)保险人所知。 ⚫ 4)依通常注意义务,危险增加为保险人应知 或无法推委为不知的情形。 ⚫ 5)经声明不必通知。在
(三)危险增加的类型化与危险增加通知义务 (四)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履行 。1.义务人通知义务的适当履行。 2.义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保险人有增加保 险费和解除合同的权利 一是义务人及时通知,保险人有增加保险费和 解除合同的权利;二是怠于通知,依当然解释, 保险人当然可以要求增加保险费和解除合同, 并且无论是要求增加保险费还是解除合同
⚫ (三)危险增加的类型化与危险增加通知义务 ⚫ (四)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的履行 ⚫ 1.义务人通知义务的适当履行。 ⚫ 2.义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保险人有增加保 险费和解除合同的权利 ⚫ 一是义务人及时通知,保险人有增加保险费和 解除合同的权利;二是怠于通知,依当然解释, 保险人当然可以要求增加保险费和解除合同, 并且无论是要求增加保险费还是解除合同
保险人对因危险增加而致保险事故发生皆不负 赔偿责任。 。3.义务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三、防险减损的义务 (一)防险义务的涵义 防险的义务,即为维护保险标的安全,避免危 险发生或减少危险发生可能性而为或不为一定 行为。 (二)防灾减损义务的履行
⚫ 保险人对因危险增加而致保险事故发生皆不负 赔偿责任。 ⚫ 3.义务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 三、防险减损的义务 ⚫ (一)防险义务的涵义 ⚫ 防险的义务,即为维护保险标的安全,避免危 险发生或减少危险发生可能性而为或不为一定 行为。 ⚫ (二)防灾减损义务的履行
o (三)违反防灾减损义务的后果 。四、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 ●(一)保险事故发生通知义务的主体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出险通知义务人是投 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 。(二)保险事故发生通知义务的履行时间 。(三)保险事故发生通知义务的履行方式 (四)保险事故发生通知义务的通知内容
⚫ (三)违反防灾减损义务的后果 ⚫ 四、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 ⚫ (一)保险事故发生通知义务的主体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出险通知义务人是投 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 ⚫ (二)保险事故发生通知义务的履行时间 ⚫ (三)保险事故发生通知义务的履行方式 ⚫ (四)保险事故发生通知义务的通知内容
(五)违反保险事故发生通知义务的后果 。五、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 (一)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及其立法目 的 所谓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是指保险合 同约定的危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被保险人 除及时通知保险人外,亦应采取积极合理的措 施,抢救出险的保险对象,以避免或减少损失
⚫ (五)违反保险事故发生通知义务的后果 ⚫ 五、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 ⚫ (一)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及其立法目 的 ⚫ 所谓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施救义务,是指保险合 同约定的危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被保险人 除及时通知保险人外,亦应采取积极合理的措 施,抢救出险的保险对象,以避免或减少损失
(二)施救费用补偿范围 。关于施救费用的补偿范围有全部补偿说 与不能超过保险金额说 (三)义务人履行施救义务的法律后果 若义务人履行施救义务,则产生保险人 须承担补偿其施救费用的义务 (四)违反施救义务的法律后果
⚫ (二)施救费用补偿范围 ⚫ 关于施救费用的补偿范围有全部补偿说 与不能超过保险金额说。 ⚫ (三)义务人履行施救义务的法律后果 ⚫ 若义务人履行施救义务,则产生保险人 须承担补偿其施救费用的义务。 ⚫ (四)违反施救义务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