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再保险合同的性质 。九、再保险合同的功能 十、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的关系 十一、再保险人合同义务的履行 第十一章保证保险合同与信用保险合同 ·第一节保证保险合同 一、保证保险合同的含义 保证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是指由作为保证 人的保险人为作为被保证人的被保险人向权
⚫ 七、再保险合同的性质 ⚫ 九、再保险合同的功能 ⚫ 十、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的关系 ⚫ 十一、再保险人合同义务的履行 ⚫ 第十一章 保证保险合同与信用保险合同 ⚫ 第一节 保证保险合同 ⚫ 一、保证保险合同的含义 ⚫ 保证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是指由作为保证 人的保险人为作为被保证人的被保险人向权
。人提供担保的一种形式,如果由于被保险人的 作为或不作为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权利人遭 受经济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 赔偿责任。 。二、种类 确实保证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投保人 (同时亦是被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费,保险 人以保证人的资格向特定的权利人以保险的方 式提供担保的一种保险
⚫ 人提供担保的一种形式,如果由于被保险人的 作为或不作为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权利人遭 受经济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 赔偿责任。 ⚫ 二、种类 ⚫ 确实保证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投保人 (同时亦是被保险人)给付一定保险费,保险 人以保证人的资格向特定的权利人以保险的方 式提供担保的一种保险
第二节信用保险合同 一、涵义 信用保险是权利人要求保险人对他方信 用担保的保险。信用保险的投保人为信 用关系中的权利人,由其投保他人信用 如出卖人为防止买受人不能清偿届期债 务而要求保险人保险,保证其在上述情 况受有损失时,由保险人给予补偿
⚫ 第二节 信用保险合同 ⚫ 一、涵义 ⚫ 信用保险是权利人要求保险人对他方信 用担保的保险。信用保险的投保人为信 用关系中的权利人,由其投保他人信用。 如出卖人为防止买受人不能清偿届期债 务而要求保险人保险,保证其在上述情 况受有损失时,由保险人给予补偿
二、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的关系 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的关系在于:在联系上, 两者皆属于财产保险,具有财产保险的共同特 征,如: ● 1.保险标的都是无形的经济利益,承保信用 风险其他有形载体,具体某一物质财产。 ● 2.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时 须以被保险人不能履行赔偿损失义务为前提 如被保证人能够履行赔偿义务,保险人则不能
⚫ 二、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的关系 ⚫ 保证保险与信用保险的关系在于:在联系上, 两者皆属于财产保险,具有财产保险的共同特 征,如: ⚫ 1.保险标的都是无形的经济利益,承保信用 风险其他有形载体,具体某一物质财产。 ⚫ 2.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义务时, 须以被保险人不能履行赔偿损失义务为前提, 如被保证人能够履行赔偿义务,保险人则不能
代为履行,即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证或信用事 件发生而导致权利人遭受损失时,只有在被保 证人不能赔偿损失时,才由保险人代为赔偿。 。3.保险合同从属于主合同,无主合同,两者 无从谈起,成立、履行上具有从属性。 。4.当保险人代为履行赔偿义务后,被保证人 须对保险人所支付的任何补偿承担返还义务 即取得代位求偿权,获得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 人的一切权利
⚫ 代为履行,即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证或信用事 件发生而导致权利人遭受损失时,只有在被保 证人不能赔偿损失时,才由保险人代为赔偿。 ⚫ 3.保险合同从属于主合同,无主合同,两者 无从谈起,成立、履行上具有从属性。 ⚫ 4.当保险人代为履行赔偿义务后,被保证人 须对保险人所支付的任何补偿承担返还义务, 即取得代位求偿权,获得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 人的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