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税收权限法体制 税收权限法,又称税收体制法 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是分税制。分 税制是我国经历了十几年的财政改 革实践而逐步确立起来的、能够适 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一 种财政分配形式
第四编 税收权限法体制 税收权限法,又称税收体制法, 我国现行的税收体制是分税制。分 税制是我国经历了十几年的财政改 革实践而逐步确立起来的、能够适 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一
寸第一章历史沿革 50年代初期,我国实行的是统 收统支、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 地方的一切收入均上解中央,一切 支出均由中央拨款
第一章 历史沿革 50年代初期,我国实行的是统 收统支、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 地方的一切收入均上解中央,一切
“一五时期”则改为“分类分成”的办 法,将国家财政收入划分为固定收入、 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调剂收入。财政支 出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隶属关系,划 分各项财政支出的范围,适当地扩大了 地方的管理权限
◼ “一五时期”则改为“分类分成”的办 法,将国家财政收入划分为固定收入、 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调剂收入。财政支 出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隶属关系,划 分各项财政支出的范围,适当地扩大了 地方的管理权限
从1959年起直到1970年基本上 实行的是“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办 法,地方的总收支经核定后,明确划定 中央和地方的总额分成比例,总额分成 比例按照每年核定的财政收支确定,一 年一定。这种财政管理体制基本上适应 当时的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比较 好地处理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 从1959年起直到1970年基本上 实行的是“总额分成,一年一变”的办 法,地方的总收支经核定后,明确划定 中央和地方的总额分成比例,总额分成 比例按照每年核定的财政收支确定,一 年一定。这种财政管理体制基本上适应 当时的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比较 好地处理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以后几年里,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又经过几次 变化。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与我国的 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财政管理体制几经变换 但都是围绕着各种形式的“包干”进行的,都 是在如何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分配,扩 大地方的财政权上打转转,尽管这些措施对于 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了 重要的作用,但却明显的降低了中央财政收入 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削弱了中央的宏观调 控能力强化了地方利益机制,不利于全国统 一市场的形成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各地区的包 方法各异,随意性较大,分配关系不够规范 等
◼ 以后几年里,我国的财政管理体制又经过几次 变化。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与我国的 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财政管理体制几经变换, 但都是围绕着各种形式的“包干”进行的,都 是在如何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分配,扩 大地方的财政权上打转转,尽管这些措施对于 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起了 重要的作用,但却明显的降低了中央财政收入 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削弱了中央的宏观调 控能力;强化了地方利益机制,不利于全国统 一市场的形成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各地区的包 干方法各异,随意性较大,分配关系不够规范 等
包干体制的这种弊端决定了它必将被 种新的制度所取代,这就是分税制。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从1994 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这种体制充分 借鉴了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按照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合理地 确立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有 效地调节了地区之间的财力分配
◼ 包干体制的这种弊端决定了它必将被 一种新的制度所取代,这就是分税制。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从1994 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这种体制充分 借鉴了国外的一些成功经验,按照建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合理地 确立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有 效地调节了地区之间的财力分配
第二章分税制的基本内容 分税制是在确定各级政府职权的基础 上,按照税种的划分明确各级政府财政 收支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第二章 分税制的基本内容 ◼ 分税制是在确定各级政府职权的基础 上,按照税种的划分明确各级政府财政 收支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是以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以及地方各级 之间的税收种类为主要特征的,通过税种的划 定,使它们各自享有相应的财政收支范围和财 政管理权限。因而分税制并非如它的名称表面 那样,其意义仅在于在不同的主体之间分配税 种,其实质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上的一种 以划分税收为核心,以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权 力为目的的财政管理体制
◼ 分税制是以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以及地方各级 之间的税收种类为主要特征的,通过税种的划 定,使它们各自享有相应的财政收支范围和财 政管理权限。因而分税制并非如它的名称表面 那样,其意义仅在于在不同的主体之间分配税 种,其实质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之上的一种 以划分税收为核心,以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权 力为目的的财政管理体制
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是国家的行 政管理机构,它们都依法负有相应的管 理国家经济的职责,因而都需要相应的 财力予以保证。所以,我国实行一级政 府一级财政,与政府级次相对应,建立 了五级财政,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 及其以下政府财政统称地方财政
◼ 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是国家的行 政管理机构,它们都依法负有相应的管 理国家经济的职责,因而都需要相应的 财力予以保证。所以,我国实行一级政 府一级财政,与政府级次相对应,建立 了五级财政,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 及其以下政府财政统称地方财政
分税制主要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分配关 系。根据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关 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分税制 改革的原则是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 合理确定各级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 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 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 体系,分设国税局和地方税局两套税务机构, 分别征管,中央税和共享税由中央税务机关负 责征收,共享税中的地方部分,由中央税务机 关直接划入地方金库,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 负责征收
◼ 分税制主要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分配关 系。根据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关 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分税制 改革的原则是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划分, 合理确定各级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 合原则,将税种统一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 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税收和地方税收 体系,分设国税局和地方税局两套税务机构, 分别征管,中央税和共享税由中央税务机关负 责征收,共享税中的地方部分,由中央税务机 关直接划入地方金库,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 负责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