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第一章环境状况 2019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城市空气质量基本 平稳;城市饮用水源年度平均水质类别达Ⅱ类,主要江河水质有 所好转;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平稳。辐射环境状况正常;生态环 境状况良好 、大气环境质量 (一)城市空气 2019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17~206, 达标天数为285天,达标天数比例为781%,同比下降了98个 百分点 2019年东莞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0 182 168 150 117 ■2018年 ■2019年 100 优 良 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 2019年,我市细颗粒物(PM2s)年均浓度与2018年相比下 降;SO2、NO2、PM、CO、PM2s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仍超 标。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度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第一章 环境状况 2019 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城市空气质量基本 平稳;城市饮用水源年度平均水质类别达Ⅱ类,主要江河水质有 所好转;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平稳。辐射环境状况正常;生态环 境状况良好。 一、大气环境质量 (一)城市空气 2019 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 17~206, 达标天数为 285 天,达标天数比例为 78.1%,同比下降了 9.8 个 百分点。 2019 年,我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与 2018 年相比下 降;SO2、NO2、PM10、CO、PM2.5 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 仍超 标。具体情况如下:
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9 微克/立方米)上升11.1%,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0微克/立方米) 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0,与2018年持平 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36 微克/立方米)上升28%,达到国家二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 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16%,比2018年(1.4%)上升0.2个 百分点 PM1o年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46微克/立方 米)上升4.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全年日 平均浓度超标率为0,与2018年持平 PM2s年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比2018年(33微克/立 方米)下降30%,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全年 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19,比2018年(36%)下降1.7个百分 点 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1毫克/立方 米,与2018年持平,达到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4毫克/立方米) 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0,与2018年持平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91微克 立方米,比2018年(156微克/立方米)上升224%,超出国家 日均值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全年日最 大8小时浓度超标率为19.7%,比2018年(8.8%)上升109个
—2— 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 10 微克/立方米,比 2018 年(9 微克/立方米)上升 11.1%,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0 微克/立方米)。 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 0,与 2018 年持平。 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 37 微克/立方米,比 2018 年(36 微克/立方米)上升 2.8%,达到国家二级标准(40 微克/立方米)。 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 1.6%,比 2018 年(1.4%)上升 0.2 个 百分点。 PM10年均浓度为 48 微克/立方米,比 2018 年(46 微克/立方 米)上升 4.3%,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0 微克/立方米)。全年日 平均浓度超标率为 0,与 2018 年持平。 PM2.5 年均浓度为 32 微克/立方米,比 2018 年(33 微克/立 方米)下降 3.0%,达到国家二级标准(35 微克/立方米)。全年 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 1.9%,比 2018 年(3.6%)下降 1.7 个百分 点。 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为 1.1 毫克/立方 米,与 2018 年持平,达到国家日均值二级标准(4 毫克/立方米)。 全年日平均浓度超标率为 0,与 2018 年持平。 臭氧(O3)日最大 8 小时值第 90 百分位数浓度为 191 微克/ 立方米,比 2018 年(156 微克/立方米)上升 22.4%,超出国家 日均值二级标准(160 微克/立方米)31 微克/立方米。全年日最 大 8 小时浓度超标率为 19.7%,比 2018 年(8.8%)上升 10.9 个
百分点 2019年东莞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 ■2018年■2019年 111 00 100 637 3332 米抿长世 0.5 910 SO2 PM10 PM2.5 03-8H 注:2019年1月1日起,环境空气中颗粒物及气体污染物监测的浓 度由标准状态分别修改为实际状态及参比状态,故仅采用20182019年状 态转换后数据作年度对比分析。 (二)降尘 2019年,降尘年均值为3.8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 推荐标准(8吨/平方公里·月),比2018年(4.0吨/平方公里 月)下降了50% (三)降水 2019年,降水pH范围在436-725之间,降水pH年均值 为5.74,比2018年(633)下降0.59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为 18:0%,比2018年(24%)上升156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 3
—3— 百分点。 注:2019 年 1 月 1 日起,环境空气中颗粒物及气体污染物监测的浓 度由标准状态分别修改为实际状态及参比状态,故仅采用 2018~2019 年状 态转换后数据作年度对比分析。 (二)降尘 2019 年,降尘年均值为 3.8 吨/平方公里•月,符合广东省 推荐标准(8 吨/平方公里•月),比 2018 年(4.0 吨/平方公里 •月)下降了 5.0%。 (三)降水 2019 年,降水 pH 范围在 4.36~7.25 之间,降水 pH 年均值 为 5.74,比 2018 年(6.33)下降 0.59 个 pH 单位;酸雨频率为 18.0%,比 2018 年(2.4%)上升 15.6 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
(一)饮用水源地 2019年,全市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江南支流和 中堂水道)平均水质类别为Ⅱ类,属优,水质达标率(按频次计 算)为83,3%,主要超标项目是溶解氧。与2018年同期对比 平均水质类别由Ⅲ类好转至Ⅱ类,水质达标率上升41个百分点。 (二)主要江河 根据《“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环 监测〔2016〕30号),我市共有8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其 中观澜河-企坪、茅洲河-共和村、东江北干流-石龙北河、东江干 流-东岸这4个断面为跨市河流边界断面,东莞运河-樟村、东江 南支流-沙田泗盛、东江南支流-第六水厂和石马河-旗岭为市境内 河流断面。2019年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状况:优良水质比 例(达到或者优于Ⅲ类)为375%,Ⅳ类水体比例为250%,劣 V类水体比例为37.5%;与2018年对比,东岸断面水质保持为 Ⅱ类,属优;石龙北河和第六水厂断面水质由Ⅲ类好转至Ⅱ类, 属优;沙田泗盛断面水质保持为Ⅳ类,属轻度污染;企坪断面水 质由劣Ⅴ类好转至Ⅳ类,属轻度污染;共和村、樟村和旗岭断面 水质仍然为劣Ⅴ类,属重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是氨氮和总磷
—4— (一)饮用水源地 2019 年,全市 2 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东江南支流和 中堂水道)平均水质类别为Ⅱ类,属优,水质达标率(按频次计 算)为 83.3%,主要超标项目是溶解氧。与 2018 年同期对比, 平均水质类别由Ⅲ类好转至Ⅱ类,水质达标率上升 4.1 个百分点。 (二)主要江河 根据《 “十三五”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环 监测〔2016〕30 号),我市共有 8 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其 中观澜河-企坪、茅洲河-共和村、东江北干流-石龙北河、东江干 流-东岸这 4 个断面为跨市河流边界断面,东莞运河-樟村、东江 南支流-沙田泗盛、东江南支流-第六水厂和石马河-旗岭为市境内 河流断面。2019 年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状况:优良水质比 例(达到或者优于Ⅲ类)为 37.5%,Ⅳ类水体比例为 25.0%,劣 Ⅴ类水体比例为 37.5%;与 2018 年对比,东岸断面水质保持为 Ⅱ类,属优;石龙北河和第六水厂断面水质由Ⅲ类好转至Ⅱ类, 属优;沙田泗盛断面水质保持为Ⅳ类,属轻度污染;企坪断面水 质由劣Ⅴ类好转至Ⅳ类,属轻度污染;共和村、樟村和旗岭断面 水质仍然为劣Ⅴ类,属重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是氨氮和总磷
劣V类 37.5% Ⅱl类 375% Ⅳ类,25.0% 2019年国控断面水质类别比例 根据东莞市与省政府签订的《东莞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书》,我市共有7个国考、省考地表水监测断面:东江北干流 石龙北河、东江南支流-石龙南河、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淡水 河-角尾村、东莞运河-樟村、石马河-旗岭和茅洲河-共和村。2019 年东莞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者优于Ⅲ类)为 286%(石龙南河、石龙北河水质为Ⅱ类);地表水Ⅳ类水体比 例为286%(沙田泗盛、角尾村水质为Ⅳ类);地表水劣V类水 体比例为42.9%(旗岭、樟村、共和村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 标项目是氨氮和总磷。与2018年对比,旗岭、共和村、石龙南 河、石龙北河断面水质好转,沙田泗盛、角尾村断面水质平稳, 樟村断面水质恶化 5
—5— 根据东莞市与省政府签订的《东莞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 书》,我市共有 7 个国考、省考地表水监测断面:东江北干流- 石龙北河、东江南支流-石龙南河、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淡水 河-角尾村、东莞运河-樟村、石马河-旗岭和茅洲河-共和村。2019 年东莞市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或者优于Ⅲ类)为 28.6%(石龙南河、石龙北河水质为Ⅱ类);地表水Ⅳ类水体比 例为 28.6%(沙田泗盛、角尾村水质为Ⅳ类);地表水劣Ⅴ类水 体比例为 42.9%(旗岭、樟村、共和村水质为劣Ⅴ类),主要超 标项目是氨氮和总磷。与 2018 年对比,旗岭、共和村、石龙南 河、石龙北河断面水质好转,沙田泗盛、角尾村断面水质平稳, 樟村断面水质恶化
劣V类, 42.9 Ⅱ类 8.6% Ⅳ类 28.6% 2019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类别比例 (三)主要水库 2019年,全市纳入常规监测的13个主要水库中觞竹排、黄 牛埔、契爷石、官井头水库水质为Ⅲ类,水濂山、莲花山、五点 梅水库水质为Ⅳ类,横岗、白坑、松山湖水库水质为Ⅴ类,同沙、 芦花坑、马尾水库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生化需氧 量、高锰酸盐指数等。与2018年对比,优良水库比例和劣Ⅴ类 水库比例均持平;其中:莲花山、觞竹排、五点梅水库水质有所 好转,同沙、水濂山、横岗水库水质有所变差,其余7个水库水 质类别不变。 6
—6— (三)主要水库 2019 年,全市纳入常规监测的 13 个主要水库中簕竹排、黄 牛埔、契爷石、官井头水库水质为Ⅲ类,水濂山、莲花山、五点 梅水库水质为Ⅳ类,横岗、白坑、松山湖水库水质为Ⅴ类,同沙、 芦花坑、马尾水库水质为劣Ⅴ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生化需氧 量、高锰酸盐指数等。与 2018 年对比,优良水库比例和劣Ⅴ类 水库比例均持平;其中:莲花山、簕竹排、五点梅水库水质有所 好转,同沙、水濂山、横岗水库水质有所变差,其余 7 个水库水 质类别不变
劣V类 23.1%0 Ⅲ类 30.8% V类, Ⅳ类 23.1%0 23.1%0 2019年东莞市主要水库水质类别比例 三、声环境质量 2019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94分 贝,比2018年(586分贝)上升1.4%,区域噪声环境质量总体 水平等级为三级,处于一般水平。影响区域声环境的主要声源构 成为生活源和交通源,分别占586%和369。 其他.4.5% 交通噪声 源36.9% 生活噪声 源.586% 2019年东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声源 构成
—7— 三、声环境质量 2019 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59.4 分 贝,比 2018 年(58.6 分贝)上升 1.4%,区域噪声环境质量总体 水平等级为三级,处于一般水平。影响区域声环境的主要声源构 成为生活源和交通源,分别占 58.6%和 36.9%
2019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93分 贝,比2018年(697分贝)下降06%,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 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 2019年,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61.1%,比2018年 (695%)下降84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36.1%,比2018年 (417)下降56个百分点。 四、辐射环境 2019年,东莞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与2018年相比无 明显变化,全年零辐射事故 2019年,已开展监测的通信基站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监测结 果未见异常,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瞬时场强在 006-327伏/米之间,功率密度在000~2.84微瓦/平方厘米之间, 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 要求 五、生态环境 2019年,利用遥感技术进行东莞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解 译2018年生态质量状况结果表明:2018年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 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020,按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 技术规范》(HJ/192-2015)评价,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级别,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注:东莞市生态 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全省统一的卫星影像资料开展,目前最新数据 8
—8— 2019 年,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 69.3 分 贝,比 2018 年(69.7 分贝)下降 0.6%,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 为二级,处于较好水平。 2019 年,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 61.1%,比 2018 年 (69.5%)下降 8.4 个百分点;夜间达标率为 36.1%,比 2018 年 (41.7)下降 5.6 个百分点。 四、辐射环境 2019 年,东莞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与 2018 年相比无 明显变化,全年零辐射事故。 2019 年,已开展监测的通信基站环境电磁辐射水平监测结 果未见异常,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周围环境敏感点的瞬时场强在 0.06~3.27 伏/米之间,功率密度在 0.00~2.84 微瓦/平方厘米之间, 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相关标准限值 要求。 五、生态环境 2019 年,利用遥感技术进行东莞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解 译 2018 年生态质量状况结果表明:2018 年东莞市生态环境状况 良好,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EI 为 60.20,按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 技术规范》(HJ/T 192-2015)评价,我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级别,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注:东莞市生态 环境质量监测根据全省统一的卫星影像资料开展,目前最新数据
为2018年数据。) 第二章措施与行动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 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扛起使命,强化统筹,攻坚克 难,狠抓执行,以科学、系统、精准治污的理念,着力解决突出 环境问题,深入推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 护和污染治理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 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 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 中之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 个维护”,全面发挥好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监管职责,压实生态环 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是加强市级统筹。年初以市委市 政府名义率先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 和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在此基础上,围绕国考断面水质 攻坚、重污染河涌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环保督察整改等先后
—9— 为 2018 年数据。) 第二章 措施与行动 2019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 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决策部署, 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扛起使命,强化统筹,攻坚克 难,狠抓执行,以科学、系统、精准治污的理念,着力解决突出 环境问题,深入推进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 护和污染治理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 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 话精神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 中之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 个维护”,全面发挥好生态环境部门统筹监管职责,压实生态环 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一是加强市级统筹。年初以市委市 政府名义率先召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 和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在此基础上,围绕国考断面水质 攻坚、重污染河涌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环保督察整改等先后
10余次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全市性工作 会议,具体推进治污攻坚各项工作。建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 务会议定期听取治污攻坚进展情况汇报制度,针对水污染治理市 委市政府班子领导常态化开展巡河活动。二是完善治污机构。重 点围绕水污染治理攻坚战,调整全市治水组织架构,将市污水治 理设施建设工程总指挥部调整为东莞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进· 步强化全市治水工作统筹领导。结合茅洲河、石马河、东引运河 等重点流域整治,分别成立流域整治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加 快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洽理。三是强化工作执行。联合市纪委、市 委组织部、市两办督查室成立市污染防洽攻坚战执行力督导工作 组,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情况,进行跟踪 督导。修订实施《2019年庋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出合《东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进 步强化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确保污染防治攻 坚战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四是开展调查研究。以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推动全系统守 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各局领导围绕治污攻坚的实际 情况,扎实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13份专题调研报告,进一步 厘清思路,提出破解当前制约治污攻坚核心问题的举措,深入践 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二、聚焦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深入推进全市水污染治理 10
—10— 10 余次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全市性工作 会议,具体推进治污攻坚各项工作。建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 务会议定期听取治污攻坚进展情况汇报制度,针对水污染治理市 委市政府班子领导常态化开展巡河活动。二是完善治污机构。重 点围绕水污染治理攻坚战,调整全市治水组织架构,将市污水治 理设施建设工程总指挥部调整为东莞市水污染治理指挥部,进一 步强化全市治水工作统筹领导。结合茅洲河、石马河、东引运河 等重点流域整治,分别成立流域整治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加 快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治理。三是强化工作执行。联合市纪委、市 委组织部、市两办督查室成立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执行力督导工作 组,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情况,进行跟踪 督导。修订实施《2019 年度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 出台《东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进 一步强化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确保污染防治攻 坚战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四是开展调查研究。以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推动全系统守 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各局领导围绕治污攻坚的实际 情况,扎实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 13 份专题调研报告,进一步 厘清思路,提出破解当前制约治污攻坚核心问题的举措,深入践 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二、聚焦国考断面水质达标攻坚,深入推进全市水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