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CONTENTSC一、概述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o四、重新审判
一、概述 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三、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四、重新审判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CONTENTS

1概述
概述 1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征1.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依法提起或者决定重新审判,以及进行重新审判所应遵循的特别程序。2.审判监督程序的特征:1)审判监督程序是为纠正错误裁判专门设立的补救程序,又称“救济程序”:(2)审判监督程序并非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3)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4)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具有特定性:(5)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严格的条件(6)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没有期限限制:(7)依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的法院;(8)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1.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认定事实或适用法 律确有错误,依法提起或者决定重新审判,以及进行重新审判所应遵循的特别程序。 2.审判监督程序的特征: (1)审判监督程序是为纠正错误裁判专门设立的补救程序,又称“救济程序” ; (2)审判监督程序并非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4)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5)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严格的条件; (6)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没有期限限制; (7)依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的法院; (8)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

二、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1.纠正错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纠正错误,充分落实国家的刑罚权3.实现上级司法机关对下级法院的监督
二、审判监督程序的功能

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2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材料来源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2.公安司法机关自行发现错误裁判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纠正错误裁判的议案4.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5.机关、团体和新闻媒体等单位对生效裁判的意见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要材料来源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 2.公安司法机关自行发现错误裁判 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纠正错误裁判的议案 4.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5.机关、团体和新闻媒体等单位对生效裁判的意见

二、申诉的效力和申诉的理由1.申诉的效力申诉的效力与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上诉不同:(1)上诉是针对一审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不论有无理由或理由是否充分,必然引起第二审程序,并具有使一审裁判不能生效和执行的效力。(2)当事人等的申诉只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不具有直接提起再审的法律效力,自然也就不能停止对生效裁判的执行。2.申诉的理由(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伺私舞整、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申诉的效力和申诉的理由 1.申诉的效力 申诉的效力与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上诉不同: (1)上诉是针对一审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在法定的 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不论有无理由或理由是否充分,必然引起第二审程序,并具 有使一审裁判不能生效和执行的效力。 (2)当事人等的申诉只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不具有直接提起再审的法 律效力,自然也就不能停止对生效裁判的执行。 2.申诉的理由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 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对申诉的受理和审查处理>1.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诉>2.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1
三、对申诉的受理和审查处理 Ø 1.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申诉 Ø 2.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申诉

3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3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和条件(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1.各级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2.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1.认定事实上的错误2.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的错误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和条件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1.各级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2.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 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1.认定事实上的错误 2.原判在适用法律上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