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辩护与代理CONTENTSC一、刑事辩护二、刑事代理O
一、刑事辩护 二、刑事代理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CONTENTS

1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1

一、刑事辩护的概念与特征现代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针对侦查、检察机关的追诉,根据事实和法律,从实体上和程序上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不公正对待和处理的一系列诉讼行为的总和。特征:对抗性民间性权利性诉讼职能性
一、刑事辩护的概念与特征 现代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针对 侦查、检察机关的追诉,根据事实和法律,从实体上和程序上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的证据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免受不公正对待和处 理的一系列诉讼行为的总和。 • 对抗性 • 民间性 • 权利性 • 诉讼职能性

二、刑事辩护的历史发展(一)从自行辩护向辩护人辩护的发展(二)从委托辩护向法律援助辩护的发展(三)从主要是审判中的实体辩护向审前阶段的程序辩护发展
二、刑事辩护的历史发展 (一)从自行辩护向辩护人辩护的发展 (二)从委托辩护向法律援助辩护的发展 (三)从主要是审判中的实体辩护向审前阶段的程序 辩护发展

三、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一)刑事辩护的种类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派辩护(1)强制指派辩护(2)申请指派辩护(二)辩护人的范围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三、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n 自行辩护 n 委托辩护 n 指派辩护 (1)强制指派辩护 (2)申请指派辩护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 荐的人 3.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三、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三)辩护人的责任1从实体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2.从程序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其他法律帮助。(四)辩护人的诉讼地位1.辩护人是完全独立并对立于控诉方的一种诉讼参与人;2.辩护人也是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诉讼参与人;3.辩护人也是独立于审判人员的一种诉讼参与人
三、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1.从实体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 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从程序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 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其他法律帮助。 1.辩护人是完全独立并对立于控诉方的一种诉讼 参与人; 2.辩护人也是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 诉讼参与人; 3.辩护人也是独立于审判人员的一种诉讼参与人

三、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五)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1.辩护人的诉讼权利(1)职务保障权(2)阅卷权(3)会见、通信权(4)调查取证权(5)提出辩护意见权(6)获得出庭通知权(7)出庭辩护权(8)拒绝辩护权(9)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10)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5条的规定,辩护人有权对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办案,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控告(1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12)其他诉讼权利
三、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1.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职务保障权 (2)阅卷权 (3)会见、通信权 (4)调查取证权 (5)提出辩护意见权 (6)获得出庭通知权 (7)出庭辩护权 (8)拒绝辩护权 (9)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 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10)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5条的规定,辩护人有权对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办案,侵犯 当事人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控告 (1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 息,有权予以保密 (12)其他诉讼权利

三、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2.辩护人承担的诉讼义务(1)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2)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3)律师在接受委托或被指派担任辩护人以后,有义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4)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5)辩护人应当保守其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6)辩护人应当遵守诉讼纪律。如按时出庭,在法庭上服从审判长的指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羁押场所的规定等。7)辩护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8)辩护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9)辩护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或者指使、诱使当事人行贿
三、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1)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2)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院。 (3)律师在接受委托或被指派担任辩护人以后,有义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进行辩护,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 (4)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5)辩护人应当保守其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6)辩护人应当遵守诉讼纪律。如按时出庭,在法庭上服从审判长的指挥,会 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羁押场所的规定等。 (7)辩护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8)辩护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 (9)辩护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或者指 使、诱使当事人行贿

2刑事代理
刑事代理 2

一、刑事代理的概念和特征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或者代理人基于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的法律规定的特定关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进行诉讼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特征:诉讼权利的受限性诉讼领域的多元性诉讼职能的多重性
一、刑事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 或者代理人基于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的法律规定的特定关系,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进行诉讼行为,由被代理 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特征: • 诉讼权利的受限性 • 诉讼领域的多元性 • 诉讼职能的多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