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七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CONTENTSC一、执行概述二、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O
一、执行概述 二、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第十七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 CONTENTS

1执行概述
执行概述 1

一、执行的概念和特点1.刑事诉讼中的执行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实施其确定的内容,以及处理执行中的诉讼问题而进行的各种活动。2.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具有以下特点:(1)稳定性。凡是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随意变更或撤销;(2)排他性。一起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有效判决(3)强制性。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必须按照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严格加以执行
一、执行的概念和特点 1.刑事诉讼中的执行 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实施其确定 的内容,以及处理执行中的诉讼问题而进行的各种活动。 2.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具有以下特点: (1)稳定性。凡是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任何其他机关、团体和个 人都无权随意变更或撤销; (2)排他性。一起案件只能作出一个有效判决; (3)强制性。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必须按照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 严格加以执行

二、执行依据和机关1.执行的依据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是执行机关对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法律依据。2.执行的机关生效判决和裁定因内容不同,执行机关也不相同。3.执行的意义(1)可以使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受到应得的法律制裁:(2)可以使无罪和被免除刑事处罚的在押被告人立即得到释放;(3)可以教育公民遵守法律,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自觉性
二、执行依据和机关 1.执行的依据 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是执行机关对罪 犯实施惩罚和改造的法律依据。 2.执行的机关 生效判决和裁定因内容不同,执行机关也不相同。 3.执行的意义 (1)可以使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受到应得的法律制裁; (2)可以使无罪和被免除刑事处罚的在押被告人立即得到 释放; (3)可以教育公民遵守法律,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 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自觉性

2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2

、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1.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执行死刑的这一法定期限必须严格遵守,不得借故延期执行。2.执行地点执行的地点选择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3.执行方法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一、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1.执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 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 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 执行死刑的这一法定期限必须严格遵守,不得借故延期执行。 2.执行地点 执行的地点选择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 3.执行方法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在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未成年犯应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1.未成年犯管教所在管理上比监狱相对宽松,使未成年犯在生理上和心理上能够承受;2.将未成年犯与成年犯分别关押于不同场所进行教育改造,避免成年犯对未成年犯的传授、教唆,同时也便于对未成年犯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措施;3.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名称上与监狱相区别,避免对未成年犯造成过深的“监狱烙印”和心理伤害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在罪犯被交付 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 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未成年犯应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 1.未成年犯管教所在管理上比监狱相对宽松,使未成年犯在生理上和心理上能够承 受; 2.将未成年犯与成年犯分别关押于不同场所进行教育改造,避免成年犯对未成年犯 的传授、教唆,同时也便于对未成年犯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改造措施; 3.未成年犯管教所在名称上与监狱相区别,避免对未成年犯造成过深的“监狱烙印” 和心理伤害

三、管制、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判决生效后,应当将法律文书和罪犯交当地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定其居住地。宣判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的后果。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管制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令,服从群众监督,积极参加生产劳动或工作,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已的活动情况,迁居或外出必须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劳动中实行同工同酬
三、管制、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 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判决生效后,应当将法律文书和罪犯交当地社区矫正机 构负责执行。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核定其居住地。 宣判时,应当书面告知罪犯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期限和不按期报到 的后果。判决、裁定生效后十日内,应当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 书送达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检察院。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管制期间必须遵守法律、法令,服从群众监督,积极参加 生产劳动或工作,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迁居或外出必须报经执行 机关批准。 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劳动中实行同工同酬

四、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四、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单位、 居住地基层组织

五、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罚金判决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或犯罪单位,应按照判决确定的数额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没收财产的范围,只限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不得没收属于罪犯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
五、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 罚金判决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或犯罪单位,应按照判决 确定的数额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 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 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没收财产的范围,只限于犯 罪分子本人所有的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不得没收属于罪犯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 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