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理学专题讲义主讲人:罗先平
法理学专题讲义 主讲人:罗先平

本专题简要介绍第一讲:法的本体若干理论问题研究第二讲:权利与义务专题研究第三讲:法律关系专题研究第四讲:法律方法专题研究第五讲:法的价值专题研究第六讲:法律文化专题研究
本专题简要介绍 第一讲:法的本体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第二讲:权利与义务专题研究 第三讲:法律关系专题研究 第四讲:法律方法专题研究 第五讲:法的价值专题研究 第六讲:法律文化专题研究

第一讲:法的本体若干理论问题研究「案例11:2015年两会召开时间揭晓,全国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将于3月5日召开,政协会议将于3月3日召开。据新华社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014日12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1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明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主席会议决定将决定草案提请政协十二届九次常委会议审议
第一讲:法的本体若干理论问题研究 [案例1]:2015年两会召开时间揭晓,全国人大 十二届三次会议将于3月5日召开,政协会议将于3 月3日召开。 据新华社消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二次会议2014日12月2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二 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十二届全 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15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主席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建议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 会议明年3月3日在北京召开。主席会议决定将决定 草案提请政协十二届九次常委会议审议

两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每年3月份“两会”先后召开全体会议一次,每5年称为一届,每年会议称X届X次会议。从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开始每年全国政协均在3月3日、全国人大均在3月5日开幕[思考问题]用法的本质理论分析我国两会的召开
“两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每年3月 份“两会”先后召开全体会议一次,每5年称 为一届,每年会议称X届X次会议。 从1998年九届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开始, 每年全国政协均在3月3日、全国人大均在3月 5日开幕。 [思考问题]: 用法的本质理论分析我国两会的召开

一、法的本质问题研究(一)、理论基础1、法的用词(1)据我国历史上法的用词:法、律、法律及其他用词(2)在现代汉语中,“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3)西方历史上法的用词客观法”和“主观法”,,所谓“客观法”指抽象的不依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而客观存在的法规范;所谓“主观法”则指属于主体的并需通过主体的活动而实现的合法权利。自然法”(理想法、正义法、应然法)与“实在法现实法、国家法、实然法),法指的是永恒的、普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而法律则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则
一、法的本质问题研究 (一)、理论基础 1、法的用词 (1)据我国历史上法的用词:法、律、法律及其他用 词 (2)在现代汉语中,“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 用法。 (3)西方历史上法的用词 “客观法”和“主观法”,所谓“客观法”指抽象的、 不依个人的主观意志和行为而客观存在的法规范;所 谓“主观法”则指属于主体的并需通过主体的活动而 实现的合法权利。 “自然法”(理想法、正义法、应然法)与“实在法” (现实法、国家法、实然法),法指的是永恒的、普 遍有效的正义原则和道德公理,而法律则指由国家机 关制定和颁布的具体行为规则

2、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法学所说的法是指国家法,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而把非国家主体创造或发展的规范体系排除在法的范围之外
2、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 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 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 (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 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法学所 说的法是指国家法,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 而把非国家主体创造或发展的规范体系排 除在法的范围之外

(二)对法的本质的基本表述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命题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容。第一,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第二,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第笃三,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第四,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2、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二)对法的本质的基本表述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这一命 题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容。 第一,法是“意志”的体现或反映。 第二,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 第三,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 映。 第四,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 级的意志。 2、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 生活条件决定的

(三)、与法的本质相关的几个理论问题1、法的本质理论的源起(1)朱苏力认为,“法律本质论”是西方法律史中实证法学派的一贯主张(2)就中国的法律本质论而言,源于前苏联的维辛斯基(3)中国将法律单纯理解为统治者之意志,与中国古代将法律理解为一个官府制定之规则的文化背景有一定的联系
(三)、与法的本质相关的几个理论问题 1、法的本质理论的源起 (1)朱苏力认为,“法律本质论”是西方法律 史中实证法学派的一贯主张 (2)就中国的法律本质论而言,源于前苏联的 维辛斯基 (3)中国将法律单纯理解为统治者之意志,与 中国古代将法律理解为一个官府制定之规则的 文化背景有一定的联系

2、否认存在法的本质的观点(1)分析实证主义所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基础主义”不适合对法律现象的研究(2)朱苏力认为,“法律”仅仅由于使用的方便而具有“家庭相似”,它们并非指的是同一个东西。(3)朱苏力认为,法律本质论在中国表现为意志论”,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之反映
2、否认存在法的本质的观点 (1)分析实证主义所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 “基础主义”不适合对法律现象的研究。 (2)朱苏力认为,“法律”仅仅由于使用的 方便而具有“家庭相似”,它们并非指的是 同一个东西。 (3)朱苏力认为,法律本质论在中国表现为 “意志论”,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之反 映

3、不同思想家对法的本质的不同表述(1)神意论。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2)/理性论。代表人物:西塞罗、盖尤斯(3)规范论。(4)京意志论。代表人物:让.卢梭
3、不同思想家对法的本质的不同表述 (1)神意论。 代表人物:托马斯.阿奎那 (2)理性论。 代表人物:西塞罗、盖尤斯。 (3)规范论。 (4)意志论。 代表人物:让.卢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