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复旦投毒案法理分析目录第一章案情基本情绍1.1案件基本程1.2案件一审判决21.3案件后续发展1.4案件二审焦点..4第二章案件法理分析..5S2.1一审判决量刑是否得当.2.2法理与人情的碰撞d2.3舆论对审判的影响..9第三章案件引发相关的思考3.1大学校园恶性伤害事件.93.2药品的监管问题.93.3媒体的社会作用10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 1 复旦投毒案法理分析 目 录 第一章 案情基本情绍.1 1.1 案件基本程.1 1.2 案件一审判决.2 1.3 案件后续发展.3 1.4 案件二审焦点.4 第二章 案件法理分析.5 2.1 一审判决量刑是否得当.5 2.2 法理与人情的碰撞.7 2.3 舆论对审判的影响.8 第三章 案件引发相关的思考.9 3.1 大学校园恶性伤害事件.9 3.2 药品的监管问题.9 3.3 媒体的社会作用.10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第一章案情基本情况介绍复旦投毒案是指2013年4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毒后死亡的案件。该案件发生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中,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林森浩,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2013年4月16日下午,复旦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发出通报:“我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时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黄洋住院期间,医院组织全力抢救、多次会诊,我们为挽救自已的学生尽了最大的努力。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该官方微博同时将头像调至黑白,以示哀悼。名校、投毒,这两个元素组合起来的案件新闻迅速引发全社会的关注。1.1案件基本过程2013年4月1日前后,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硕士生黄洋,在寝室使用饮水机喝水时,感觉水的味道不对,还特意将饮水机中的水倒掉,并对机器和水桶进行了清洗,原因是怕室友喝了这些不好的水。4月1日,黄洋出现呕吐、发烧等症状,2日晚间病情恶化住院治疗,被诊断为急性肝损伤。得知消息的黄父在第二大赶来了上海,但黄洋的身体一大不如一天。4月9日,黄洋病情持续恶化,被定性为中毒。4月11日,警方接到报警展开调查,并在当日通报在黄洋宿舍的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经调查,导致黄洋中毒的物质基本确定为N-二甲基亚硝胺,该物质毒性强,常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可在实验动物中人为制造肝损伤的模型。较小剂量的长期暴露也可能增加肝癌风险,普通医院并无库存,一般由课题组购买。4月12日,警方基本认定黄洋同寝室的林森浩存在重大犯罪嫌疑,林森浩被警方带走刑事拘留。4月16日,黄洋抢救无效去世,年轻生命就此定格。4月19日,黄洋被投毒致死案有新进展,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森浩因生活琐事与黄洋关系不合、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于2013年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祭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日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捕。5月5日,黄洋父母给复旦校长杨玉良写亲笔信,质疑学校推透避责,官僚作风。6月26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出具《上海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诊断称林森浩并无精神异常。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二中院披露,市检二分局对犯罪嫌疑人林某的公诉已被该院正式受理,公诉方指控涉案人林某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2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 2 第一章 案情基本情况介绍 复旦投毒案是指 2013 年 4 月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研究生黄洋遭他人投 毒后死亡的案件。该案件发生于复旦大学枫林校区中,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室友 林森浩,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 N-二甲基亚硝胺。 2013 年 4 月 16 日下午,复旦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发出通报:“我校 2010 级硕 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 4 月 16 日 15:23 时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黄 洋住院期间,医院组织全力抢救、多次会诊,我们为挽救自己的学生尽了最大的 努力。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该官方微博 同时将头像调至黑白,以示哀悼。名校、投毒,这两个元素组合起来的案件新闻 迅速引发全社会的关注。 1.1 案件基本过程 2013 年 4 月 1 日前后,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硕士生黄洋,在寝室使用 饮水机喝水时,感觉水的味道不对,还特意将饮水机中的水倒掉,并对机器和水 桶进行了清洗,原因是怕室友喝了这些不好的水。4 月 1 日,黄洋出现呕吐、发 烧等症状,2 日晚间病情恶化住院治疗,被诊断为急性肝损伤。得知消息的黄父 在第二天赶来了上海,但黄洋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4 月 9 日,黄洋病情持续恶 化,被定性为中毒。4 月 11 日,警方接到报警展开调查,并在当日通报在黄洋 宿舍的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经调查,导致黄洋中毒的物质基本确 定为 N-二甲基亚硝胺,该物质毒性强,常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可在实验 动物中人为制造肝损伤的模型。较小剂量的长期暴露也可能增加肝癌风险,普通 医院并无库存,一般由课题组购买。4 月 12 日,警方基本认定黄洋同寝室的林 森浩存在重大犯罪嫌疑,林森浩被警方带走刑事拘留。4 月 16 日,黄洋抢救无 效去世,年轻生命就此定格。4 月 19 日,黄洋被投毒致死案有新进展,上海警 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林森浩。经警方初步查 明,林森浩因生活琐事与黄洋关系不合、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于 2013 年 3 月 31 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 入饮水机水槽。4 月 25 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 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捕。5 月 5 日,黄洋父母给复旦校长杨玉 良写亲笔信,质疑学校推诿避责,官僚作风。6 月 26 日,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 卫分局出具《上海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诊断称林森浩并无精神异常。2013 年 10 月 30 日,上海市二中院披露,市检二分局对犯罪嫌疑人林某的公诉已被该 院正式受理,公诉方指控涉案人林某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发生事件时间2013年4月1日一杯水改变生命轨迹病情加重住院治疗4月2日4月9日病情持续恶化定性为中毒4月11日警方接到报警展开调查4月12日犯罪嫌疑人林某被刑拘年轻生命就此定格4月16日4月19日上海警方提请速捕林某4月25日上海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速捕10月30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表1.1案件基本过程1.2案件一审判决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开开庭。法庭审理中,林某当庭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的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但对作案动机、目的等进行了辩解。2014年1月27日,林森浩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上承认投毒行为,林森浩表示:在2013年3月29日自己与同学一起做实验,想起了上次实验中留下来的药品。正好当天在宿舍,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到愚人节快到了,想做个节目整人。林森浩当时看黄洋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听说其他学校也有过用毒来整人的事,就在心里暗想先投毒“整”黄洋,而投毒是为了给受害人开个愚人节玩笑,让他难受些。法庭就林某的犯罪动机、目的、作案手段、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开了调查,并充分听取了庭审过程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对证据进行了质证。至下午6时15分,该案庭审结束,上海市第二人民法院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3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 3 时间 发生事件 表 1.1 案件基本过程 1.2 案件一审判决 2013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 时 30 分“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 C101 法庭公开开庭。法庭审理中,林某当庭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的 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但对作案动机、目的等进行了辩解。2014 年1 月 27 日, 林森浩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上承认投毒行为,林森浩表示:在 2013 年 3 月 29 日自己与同学一起做实验,想起了上次实验中留下来的药品。正好当 天在宿舍,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到愚人节快到了,想做个节目整人。林森浩当 时看黄洋笑得很得意,又想起曾听说其他学校也有过用毒来整人的事,就在心里 暗想先投毒“整”黄洋,而投毒是为了给受害人开个愚人节玩笑,让他难受些。 法庭就林某的犯罪动机、目的、作案手段、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开了调查,并 充分听取了庭审过程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对证据进 行了质证。至下午 6 时 15 分,该案庭审结束,上海市第二人民法院择日对该案 作出宣判。 2013 年 4 月 1 日 4 月 2 日 4 月 9 日 4 月 11 日 4 月 12 日 4 月 16 日 4 月 19 日 4 月 25 日 10 月 30 日 一杯水改变生命轨迹 病情加重住院治疗 病情持续恶化定性为中毒 警方接到报警展开调查 犯罪嫌疑人林某被刑拘 年轻生命就此定格 上海警方提请逮捕林某 上海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2014年2月18日,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3案件后续发展林森浩的辩护律师随即提请上诉,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2014年5月,复旦177名学生签署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立即执行。由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此信引起社会各界热议。它迅速导致两种观点交锋一一一种认为这是一种正常举动,也是舆论的一部分;另一种则痛斥“求情”是非不分,触犯了文明底线。面对公众对复日学子的争议及指责,“求情信”的倡导者一一复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百三介绍了这封“求情信”的出炉内情。2014年3月,林森浩之前帮助过的学弟学妹和林父共同找到律师咨询,在律师的建议下,由学生执笔写了这份“求情信”。随后,学生们又找到了谢百三,希望由他倡导,在学生和老师的共同参与下,才有了“177名学生联名上书”事件。“一审判决刚出来时,林森浩的父亲和同学(医学院的学弟学妹)来咨询过我,并问我愿不愿意做林森浩二审的辩护人。”上海律师严义明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严律师向前来咨询的林父及同学提出了部分建议,这些建议当中包括“能不能让同学写一封求情信”,让林的家人、同学和被害人黄洋的父亲沟通,尽最大努力求得他的谅解。“同学们觉得这些建议他们能做的一定去做。”严义明说,之后,这些同学把写好的东西(求情信)拿给他“过目”“因为这信是同学们最真实的心理反映,看了以后我觉得原则上没有大问题,我就一个字也没有改。”严义明说。林的同学找严律师时反复强调,以他们对林的了解,他平时并不是一个很歹毒的人。严义明律师说,这些同学都是林森浩的学弟学妹,对“学哥”发生这样的事,有一些个人的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林森浩平时在学业上,能帮助他们的也是愿意帮助他们的。《法制晚报》昨天再次联系到这封求情信的执笔者,采访要求被婉拒。但从其他几位同学的描述中,记者还原了学生签名的过程。“签名的同学基本上都不认识林、黄二人,更谈不上和他们二人有私交了,包括我也不认识他们,应该说本来是案件的局外人,但作为复且的师生,我们对此事是关心的。”谢百三说。4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 4 2014 年 2 月 18 日,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 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3 案件后续发展 林森浩的辩护律师随即提请上诉,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 2014 年 5 月,复旦 177 名学生签署请求信,请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立 即执行。由复旦大学 177 名学生联合签名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 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随之一起的还有另外一份《声明书》,此信引 起社会各界热议。它迅速导致两种观点交锋——一种认为这是一种正常举动,也 是舆论的一部分;另一种则痛斥“求情”是非不分,触犯了文明底线。 面对公众对复旦学子的争议及指责,“求情信”的倡导者——复旦大学管理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百三介绍了这封“求情信”的出炉内情。2014 年 3 月, 林森浩之前帮助过的学弟学妹和林父共同找到律师咨询,在律师的建议下,由学 生执笔写了这份“求情信”。随后,学生们又找到了谢百三,希望由他倡导,在 学生和老师的共同参与下,才有了“177 名学生联名上书”事件。 “一审判决刚出来时,林森浩的父亲和同学(医学院的学弟学妹)来咨询过我, 并问我愿不愿意做林森浩二审的辩护人。”上海律师严义明告诉《法制晚报》记 者。 严律师向前来咨询的林父及同学提出了部分建议,这些建议当中包括“能不 能让同学写一封求情信”,让林的家人、同学和被害人黄洋的父亲沟通,尽最大 努力求得他的谅解。 “同学们觉得这些建议他们能做的一定去做。”严义明说,之后,这些同学 把写好的东西(求情信)拿给他“过目”。 “因为这信是同学们最真实的心理反映,看了以后我觉得原则上没有大问题, 我就一个字也没有改。”严义明说。 林的同学找严律师时反复强调,以他们对林的了解,他平时并不是一个很歹 毒的人。严义明律师说,这些同学都是林森浩的学弟学妹,对“学哥”发生这样 的事,有一些个人的想法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林森浩平时在学业上,能帮助 他们的也是愿意帮助他们的。 《法制晚报》昨天再次联系到这封求情信的执笔者,采访要求被婉拒。但从 其他几位同学的描述中,记者还原了学生签名的过程。 “签名的同学基本上都不认识林、黄二人,更谈不上和他们二人有私交了, 包括我也不认识他们,应该说本来是案件的局外人,但作为复旦的师生,我们对 此事是关心的。”谢百三说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签名的同学都不认识林、黄二人”一说,记者从多位签名学生那里得到了证实。但受害者黄洋的父亲表示不接受请求信内容,他说黄洋去世对家人打击很大,他也不认同“林森浩不是一个极为凶残的人”的说法。1.4案件二审焦点2014年12月8日上午,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5法庭公开审理,犯罪嫌疑人林森浩被指在饮水机内投放二甲基亚硝胺致室友黄洋死亡。二审时,林森浩在庭上辩称自已没有杀人动机,在投毒后对水进行稀释。辩方律师指黄洋死亡为爆发性乙型肝病巧发致死,要求法庭重新鉴定黄洋死因,这也成为案件二审进行讨论的焦点。2014年12月8日23时30分,复旦投毒案二审结束,法庭会择日宣判。新民网xinmin.cn被告人新民晚报新民网图1.1林森浩在二审现场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 5 “签名的同学都不认识林、黄二人”一说,记者从多位签名学生那里得到了 证实。 但受害者黄洋的父亲表示不接受请求信内容,他说黄洋去世对家人打击很大, 他也不认同“林森浩不是一个极为凶残的人”的说法。 1.4 案件二审焦点 2014 年 12 月 8 日上午,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5 法庭 公开审理,犯罪嫌疑人林森浩被指在饮水机内投放二甲基亚硝胺致室友黄洋死亡。 二审时,林森浩在庭上辩称自己没有杀人动机,在投毒后对水进行稀释。辩方律 师指黄洋死亡为爆发性乙型肝病巧发致死,要求法庭重新鉴定黄洋死因,这也成 为案件二审进行讨论的焦点。 2014 年 12 月 8 日 23 时 30 分,复旦投毒案二审结束,法庭会择日宣判。 图 1.1 林森浩在二审现场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第二章案情法理分析2.1一审判决量刑是否得当2014年2月18日,复日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大多数人表示不出意外,但也有少数人对法院以故意杀人而非投毒来定罪表示不解,还有人称“死刑并非最好的选择,只不过满足了人的报复心理,对两个家庭均是伤害”。现从法理角度对法院的定罪量刑,作一简要评析。该案一直被公众和媒体冠名为“复日投毒案”,百度百科也以该名称作为词条,但应明确,这不是案件的法律定性,而只是根据复旦研究生林森浩杀害同学的方式是投毒,而给事件进行的通俗命名。从法律上讲,向人饮水里投放剧毒性物质,可能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前曾称为投毒罪),也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将剧毒物质投放到公共饮水里,意图危害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应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如果投放到一人或几人的饮水里,意图杀害特定的人,则成立故意杀人罪一一是以投毒的方式实施的故意杀人罪。同样的道理,以放火、爆炸等方法杀害他人,根据行为的场景不同,可成立放火罪、爆炸罪,也可能故意杀人罪。刑事案件的罪名认定,也不以被告人的意志为转移。林森浩在2013年11月份的庭审中,虽然供述了投毒的全过程,但辩称其动机仅为借惠人节捉弄一下被害人,只是想让被害人难受一下,没有将其杀害的故意,这是他在作其行为“只是一个意外或者至多只成立故意伤害”的罪轻辩护,现法院判决对其辩解没有采纳,有充分理由。林森浩为医学研究生,明知N-二甲基亚硝胺为剧毒物质,人饮下会导致肝肾功能衰竭死亡(他曾对大鼠进行该毒物的试验,其分析的大鼠死因即为肝功能衰竭),而执意实施:在被害人饮下剧毒物住院抢救,医院因不明病因而无法采取针对性措施,导致病情迅速恶化,林森浩从作案时起到10日后被查获,一直像没事人一般,只字不说出病因,其杀人的故意心态明显,不是其用“惠人”“让人难受一下”之理由所能轻易开脱的。至于量刑,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故意杀人罪的首选刑种为死刑,这在刑法分则对450多种罪之法定性的规定中,是唯一的一种情形,可能是为了契合人们“杀人偿命”的观念。因为哪怕造成重大伤亡的放火罪、爆炸罪,法定刑的规定也只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没有将死刑规定为首选刑种。当然,“杀人偿命”的观念陈旧落后,应当摒弃。出于义债杀人、长期被迫6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 6 第二章 案情法理分析 2.1 一审判决量刑是否得当 2014 年 2 月 18 日,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 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 大多数人表示不出意外,但也有少数人对法院以故意杀人而非投毒来定罪表示不 解,还有人称“死刑并非最好的选择,只不过满足了人的报复心理,对两个家庭 均是伤害”。现从法理角度对法院的定罪量刑,作一简要评析。 该案一直被公众和媒体冠名为“复旦投毒案”,百度百科也以该名称作为词 条,但应明确,这不是案件的法律定性,而只是根据复旦研究生林森浩杀害同学 的方式是投毒,而给事件进行的通俗命名。 从法律上讲,向人饮水里投放剧毒性物质,可能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前 曾称为投毒罪),也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将剧毒物质投放到公共饮 水里,意图危害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应成立投放危险物质罪;如果投 放到一人或几人的饮水里,意图杀害特定的人,则成立故意杀人罪——是以投毒 的方式实施的故意杀人罪。同样的道理,以放火、爆炸等方法杀害他人,根据行 为的场景不同,可成立放火罪、爆炸罪,也可能故意杀人罪。 刑事案件的罪名认定,也不以被告人的意志为转移。林森浩在 2013 年 11 月份的庭审中,虽然供述了投毒的全过程,但辩称其动机仅为借愚人节捉弄一下 被害人,只是想让被害人难受一下,没有将其杀害的故意,这是他在作其行为“只 是一个意外或者至多只成立故意伤害”的罪轻辩护,现法院判决对其辩解没有采 纳,有充分理由。林森浩为医学研究生,明知 N-二甲基亚硝胺为剧毒物质,人 饮下会导致肝肾功能衰竭死亡(他曾对大鼠进行该毒物的试验,其分析的大鼠死 因即为肝功能衰竭),而执意实施;在被害人饮下剧毒物住院抢救,医院因不明 病因而无法采取针对性措施,导致病情迅速恶化,林森浩从作案时起到 10 日后 被查获,一直像没事人一般,只字不说出病因,其杀人的故意心态明显,不是其 用“愚人”“让人难受一下”之理由所能轻易开脱的。 至于量刑,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 10 年以上有期 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故意杀人罪的首选 刑种为死刑,这在刑法分则对 450 多种罪之法定性的规定中,是唯一的一种情形, 可能是为了契合人们“杀人偿命”的观念。因为哪怕造成重大伤亡的放火罪、爆 炸罪,法定刑的规定也只是“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而没 有将死刑规定为首选刑种。 当然,“杀人偿命”的观念陈旧落后,应当摒弃。出于义愤杀人、长期被迫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害杀人、大义灭亲杀人等情有可原的情形,即是刑法所称的“情节较轻”,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不必杀人偿命,最低甚至可以判处有期徒刑3年(如果适用了有期徒刑3年,还可以判处缓刑);法院在对故意杀人案量刑时,还要考虑行为人是否为未成年人、是否因患精神病只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是否有自首、重大立功、被害人是否有重大过错等法定或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来选择故意杀人案的刑度和刑种。刑法对故意杀人罪规定了从有期徒刑3年到死刑一一跨度如此之大的刑度与刑种,就是为了满足故意杀人案原因千奇百怪、情形千差万别的不同需要而规定的。本案中,被告人林森浩仅为生活琐事对同学不满即动杀机;使用在饮用水中投毒之不易让人觉察的方式:在长达10天的抢救中拒不透露被害人生命垂危原因,让其脏器遂渐坏死而死去,手段极其残忽,除认罪态度较好以外,即没有其他过硬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法院对本案依法作出极刑判决,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量刑适当。林森浩认罪态度好(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属于认罪态度不好),只是一个法定的“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应当从轻处罚”情节。存在该情节,法院综合考虑其他案情,可以从轻也可以不从轻处罚。相对于林森浩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的杀人行为,该认罪态度好之情节的确可以忽略不计,不足以从轻处罚;不然,只要是杀人后认罪了,就得到从轻判处而保住性命,可能诱发大量的故意杀人犯罪,刑罚惩罚和教育的功能就会落空。罪刑适当原则下适当的量刑对社会生活的作用重大,下图分析了量刑适当树立法律权威性、实现预防犯罪目的以及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关系,并着重表述了适当量刑为何能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树立法律的法对秩序的维护权威性罪刑相适原则下作用:维护正常的量刑适当社会生活秩序。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不知道自己行为是犯罪的人通过促成局限性对规则的熟悉社会一般人图2.1适当量刑的作用7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 7 害杀人、大义灭亲杀人等情有可原的情形,即是刑法所称的“情节较轻”,可判 处“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不必杀人偿命,最低甚至可以判处 有期徒刑 3 年(如果适用了有期徒刑 3 年,还可以判处缓刑);法院在对故意杀 人案量刑时,还要考虑行为人是否为未成年人、是否因患精神病只有部分刑事责 任能力,是否有自首、重大立功、被害人是否有重大过错等法定或酌定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的情节,来选择故意杀人案的刑度和刑种。刑法对故意杀人罪规定了从 有期徒刑 3 年到死刑——跨度如此之大的刑度与刑种,就是为了满足故意杀人案 原因千奇百怪、情形千差万别的不同需要而规定的。 本案中,被告人林森浩仅为生活琐事对同学不满即动杀机;使用在饮用水中 投毒之不易让人觉察的方式;在长达 10 天的抢救中拒不透露被害人生命垂危原 因,让其脏器逐渐坏死而死去,手段极其残忍,除认罪态度较好以外,即没有其 他过硬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法院对本案依法作出极刑判决,体现了罪刑 相适应的刑法原则,量刑适当。 林森浩认罪态度好(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属于认罪态度不好),只是一个法 定的“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应当从轻处罚”情节。存在该情节,法院综合考 虑其他案情,可以从轻也可以不从轻处罚。相对于林森浩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 大的杀人行为,该认罪态度好之情节的确可以忽略不计,不足以从轻处罚;不然, 只要是杀人后认罪了,就得到从轻判处而保住性命,可能诱发大量的故意杀人犯 罪,刑罚惩罚和教育的功能就会落空。 罪刑适当原则下适当的量刑对社会生活的作用重大,下图分析了量刑适当对 树立法律权威性、实现预防犯罪目的以及维护社会生活秩序的关系,并着重表述 了适当量刑为何能实现预防犯罪的目的。 图 2.1 适当量刑的作用 罪刑相适原则下 量刑适当 树立法律的 权威性 达到预防犯罪 的目的 法对秩序的维护 作用:维护正常的 社会生活秩序。 通过促成 对规则的熟悉 不知道自己行为 是犯罪的人 社会一般人 局限性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适当的刑罚对预防犯罪有重要意义,通过对犯罪行为人适当的刑罚,能促成社会大众对规则的熟悉,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对于部分不知晓自已行为是犯罪的犯罪行为人而言,通过刑罚的实施,可以使其知晓该行为的不可违反性,因而学习法律而不再犯法:对于社会一般人而言,对他人刑罚的适用,也可以使自己受到教育而加强对法律的学习,避免触犯法律。当然,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刑罚的教育作用也是相对的,有的人对法律本身存在漠视态度,因而缺乏守法的观念和行为习惯,这类人不会因他人适用刑罚而学习法律。2.2法理与人情的碰撞复旦投毒案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就是法理与人情的碰撞,伴随案件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布,一封复旦部分学子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的《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在网上引起了热议。部分网民对学生的请求持有异议,也有少数人对此表示理解,当我们应当注意,尊重民意并不等于被民意绑架,任何时候司法审判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在《关子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中,部分复旦学子提到,复旦师生对于受害同学黄洋的死极为难过、悲痛和同情。林森浩其罪行非常严重,后果也极为惨痛,林森浩及其父母应该倾其全力赔偿黄洋家庭,让全国学生从中吸取教训。在上述前提下,复旦部分研究生、本科生请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并立即执行。主要理由包括:首先,学生们认为每一条生命都是珍贵的:其次,林不是多次杀人、伤人的极为凶残的人,他肯帮助他人,曾参与抗震捐款并多次拒收病人红包等。作为同窗,从情理上,学生们希望给林森浩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但网民对复旦学子的这一举动,大都抱着批判的态度。“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尽管林的错误,有社会和家庭的因素,但这些都不是他杀人的借口。从人情上讲,确实为林感到婉惜,但法律和正义更重要。”一网民表示。而提交请求信的学生则表示“我们并不想干扰法院的判决,只是希望我们的真实意愿能得以表达。”还有学生认为,复旦投毒案受害人黄洋的离开已经让大家非常难受,不希望再有人为此事丧命,也不希望自己只是冷漠的旁观者。对于学生们的举动,复旦部分教师给予理解,但也同时表示,司法审判的独立和公正,不容任何力量动摇。校宣传部部长萧思健说,“写联名信表达诉求是学生作为公民的正当权利,但这个事情还是要通过司法来解决,由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上海市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石磊说,部分同学表达同情,无论如何都是善的表现,就如同其他学生主张死刑一8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 8 适当的刑罚对预防犯罪有重要意义,通过对犯罪行为人适当的刑罚,能促成 社会大众对规则的熟悉,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对于部分不知晓自己行为是 犯罪的犯罪行为人而言,通过刑罚的实施,可以使其知晓该行为的不可违反性, 因而学习法律而不再犯法;对于社会一般人而言,对他人刑罚的适用,也可以使 自己受到教育而加强对法律的学习,避免触犯法律。当然,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刑 罚的教育作用也是相对的,有的人对法律本身存在漠视态度,因而缺乏守法的观 念和行为习惯,这类人不会因他人适用刑罚而学习法律。 2.2 法理与人情的碰撞 复旦投毒案一个备受关注的焦点就是法理与人情的碰撞,伴随案件一审判决 结果的公布,一封复旦部分学子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交的《关于不要判林森 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在网上引起了热议。部分网民对学生的请求持有异议, 也有少数人对此表示理解,当我们应当注意,尊重民意并不等于被民意绑架,任 何时候司法审判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在《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 刑”请求信》中,部分复旦学子提到,复旦师生对于受害同学黄洋的死极为难过、 悲痛和同情。林森浩其罪行非常严重,后果也极为惨痛,林森浩及其父母应该倾 其全力赔偿黄洋家庭,让全国学生从中吸取教训。 在上述前提下,复旦部分研究生、本科生恳请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并立即 执行。主要理由包括:首先,学生们认为每一条生命都是珍贵的;其次,林不是 多次杀人、伤人的极为凶残的人,他肯帮助他人,曾参与抗震捐款并多次拒收病 人红包等。 作为同窗,从情理上,学生们希望给林森浩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但网民 对复旦学子的这一举动,大都抱着批判的态度。“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 后果。尽管林的错误,有社会和家庭的因素,但这些都不是他杀人的借口。从人 情上讲,确实为林感到惋惜,但法律和正义更重要。”一网民表示。而提交请求 信的学生则表示“我们并不想干扰法院的判决,只是希望我们的真实意愿能得以 表达。”还有学生认为,复旦投毒案受害人黄洋的离开已经让大家非常难受,不 希望再有人为此事丧命,也不希望自己只是冷漠的旁观者。 对于学生们的举动,复旦部分教师给予理解,但也同时表示,司法审判的 独立和公正,不容任何力量动摇。校宣传部部长萧思健说,“写联名信表达诉求 是学生作为公民的正当权利,但这个事情还是要通过司法来解决,由法院综合考 虑各方面因素。”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上海市政府特聘决策咨询专家石 磊说,部分同学表达同情,无论如何都是善的表现,就如同其他学生主张死刑一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样,也是善的表现。法理和人情,在交集空间里,法可容情;在没有交集空间时,则法不容情。复日学子上书请求信作为单纯的民意表达行为是允许的,因为在定罪量刑中,有社会危害这一标准,可能要考虑到社会公众的认知和价值判断,审判机关会适当给予参考。但是尊重民意不等于被民意所绑架,法官还是会做出独立判断。法院应坚持法律公平正义的底线,进行独立审判,以公正的司法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3舆论对审判的影响回看“复旦投毒案”审理,媒体报道几乎与开庭同步。不仅因为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涉及社会问题面广,还因为该案审理过程的开放性。二审开庭,上海高院除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及公众旁听该案,亦允许数十家媒体聚集于庭审现场或是法院庭审直播间,直击该案审理全过程,使媒体得以在第一时间滚动播报该案庭审情况。而此前,一审法院则通过官方微博直播了庭审过程。因为审判公开,人们得以注意到庭审内外诸多耐人寻味的细节。法庭上,法官谨言慎语,13个小时几乎全部交给控辩双方及上诉人,给予他们平等的陈述机会。当上诉人林森浩因情绪失控、数度哭无法表达时,法庭则给予一定的等待时间,示意他控制情绪以便充分、清晰地表达。当天庭审第一轮辩论结束时,已是夜间11点,辩护律师当庭提出,这样的重大案件仅一轮辩论还不充分,提请法官给予更多时间,法官因此延长了庭审时间,给予控辩双方第二轮辩论机会。同样因为审判公开,泌涌舆论中,尽管仍有各种猜测,但是,理性分析的声音成为主流。上诉人情绪失控、辩方新证人关于“黄洋死因或为爆发性乙型病毒肝炎”的证词、检方对被告人是否洞悉毒物特性的深度追问、控辩双方就投毒动机及投毒量的激烈交锋等等,此类庭审的技术细节被客观呈现。媒体报道跳出了以往当事人心理故事、家庭悲情的老套路,少了简单的猜测推理,更多关注庭审程序和事实认定,客观、平衡呈现庭审争论焦点。这应该是我们所期待的案件公开审判状态。一方面,法院尊重公众知情权,除法律规定的不公开情形外,将案件的审判流程和审判信息公开,除去法院判案的“神秘感”,“判什么”“怎么判”公众对案件审理程序一目了然;另一方面,公众和舆论则逐步理解、尊重法院的独立审判空间,以有节制的报道、理性的评说,营造理性的舆论环境一一尽管,这当中仍不乏有为了争抢新闻、吸引眼球的非专业的、碎片式的报道,但对审判独立的尊重、对程序正义的追求正在逐步成为人们的共识。9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 9 样,也是善的表现。法理和人情,在交集空间里,法可容情;在没有交集空间时, 则法不容情。 复旦学子上书请求信作为单纯的民意表达行为是允许的,因为在定罪量刑中, 有社会危害这一标准,可能要考虑到社会公众的认知和价值判断,审判机关会适 当给予参考。但是尊重民意不等于被民意所绑架,法官还是会做出独立判断。法 院应坚持法律公平正义的底线,进行独立审判,以公正的司法实现法律面前人人 平等。 2.3 舆论对审判的影响 回看“复旦投毒案”审理,媒体报道几乎与开庭同步。不仅因为该案案情重 大复杂,涉及社会问题面广,还因为该案审理过程的开放性。二审开庭,上海高 院除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及公众旁听该案,亦允许数十家媒体聚集于庭审现场或 是法院庭审直播间,直击该案审理全过程,使媒体得以在第一时间滚动播报该案 庭审情况。而此前,一审法院则通过官方微博直播了庭审过程。 因为审判公开,人们得以注意到庭审内外诸多耐人寻味的细节。法庭上,法 官谨言慎语,13 个小时几乎全部交给控辩双方及上诉人,给予他们平等的陈述 机会。当上诉人林森浩因情绪失控、数度哭泣无法表达时,法庭则给予一定的等 待时间,示意他控制情绪以便充分、清晰地表达。当天庭审第一轮辩论结束时, 已是夜间 11 点,辩护律师当庭提出,这样的重大案件仅一轮辩论还不充分,提 请法官给予更多时间,法官因此延长了庭审时间,给予控辩双方第二轮辩论机会。 同样因为审判公开,汹涌舆论中,尽管仍有各种猜测,但是,理性分析的声 音成为主流。上诉人情绪失控、辩方新证人关于“黄洋死因或为爆发性乙型病毒 肝炎”的证词、检方对被告人是否洞悉毒物特性的深度追问、控辩双方就投毒动 机及投毒量的激烈交锋等等,此类庭审的技术细节被客观呈现。媒体报道跳出了 以往当事人心理故事、家庭悲情的老套路,少了简单的猜测推理,更多关注庭审 程序和事实认定,客观、平衡呈现庭审争论焦点。这应该是我们所期待的案件公 开审判状态。一方面,法院尊重公众知情权,除法律规定的不公开情形外,将案 件的审判流程和审判信息公开,除去法院判案的“神秘感”,“判什么”“怎么判”, 公众对案件审理程序一目了然;另一方面,公众和舆论则逐步理解、尊重法院的 独立审判空间,以有节制的报道、理性的评说,营造理性的舆论环境——尽管, 这当中仍不乏有为了争抢新闻、吸引眼球的非专业的、碎片式的报道,但对审判 独立的尊重、对程序正义的追求正在逐步成为人们的共识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第三章案件引发相关的思考3.1天学校园恶性伤害事件高校恶性伤害事件,复且研究生之死不是第一例。早在1994年,清华大学女大学生朱令铊中毒,怀疑同宿舍同学投毒,至今未结案:2004年,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因为和室友打牌口角,新生不满将舍友及相关同学残忍杀害;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常某与同学关系紧张,向同学水杯中投毒,导致3名同学中毒。同窗之情本是这世上最纯洁的友情之一。同室操戈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原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邱建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投毒者林某是中国最优秀高等学府的顶尖人才,“只不过过于追求成果、效率,忽视了人和人之间最基本的情感互动交流。”邱建新教授的这番话,一语道破天机。复旦大学研究生之死,暴露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问题,整个社会对“成功”的如痴如狂也难辞其各。当下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普遍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的倾向,特别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显得空泛无力,甚至缺失。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各种媒体上和影视作品中,到处充斥着虚荣、享乐、拜金的幻象,“功成”为第一价值尺度。有些不负责任的媒体丧失了应有的道德底线,宣扬“不择手段地出名就是牛逼”的反道德价值观,少数老师基至在课堂上公开对学生宣扬“不成功不要来见我”的所谓成功哲学。《新周刊》曾经发出这样的感概:这是一个物质丰盛、诗意寡淡的时代,一个盛产亿万富翁、欠缺生活家的时代,一个“有一种毒药叫成功”、而人人饮鸡止渴的时代,一个集体沉迷于高速工作、功利社交、名牌消费的时代扭曲的价值观甚器尘上,无时无刻不在毒害着年轻人,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复日研究生投毒悲剧中的双方其实都是受害者,某种程度上都值得同情。同情之余,全社会都要深刻反思: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我们有没有尽到教育的责任,有没有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给予他们必要的关心,给予他们必要的免疫能力?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该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当务之急,必须扭转当前整个社会普遍存在的重智育轻德育的不良现象,让教育回归求真育人的本真。3.2药品的监管问题伸出毒手的学生心理扭曲是主因,剧毒化学品未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也是重1
武汉理工大学课程考试答题本 10 第三章 案件引发相关的思考 3.1 大学校园恶性伤害事件 高校恶性伤害事件,复旦研究生之死不是第一例。早在 1994 年,清华大学 女大学生朱令铊中毒,怀疑同宿舍同学投毒,至今未结案;2004 年,云南大学 学生马加爵因为和室友打牌口角,新生不满将舍友及相关同学残忍杀害;2007 年,中国矿业大学学生常某与同学关系紧张,向同学水杯中投毒,导致 3 名同学 中毒。 同窗之情本是这世上最纯洁的友情之一。同室操戈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原因?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邱建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投毒者林某是中国最优秀高 等学府的顶尖人才,“只不过过于追求成果、效率,忽视了人和人之间最基本的 情感互动交流。”邱建新教授的这番话,一语道破天机。 复旦大学研究生之死,暴露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问题,整个社会对“成 功”的如痴如狂也难辞其咎。当下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普遍存在着重智育轻 德育的倾向,特别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教育显得空泛无力,甚至缺失。 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各种媒体上和影视作品中,到处充斥着虚荣、享乐、 拜金的幻象,“功成”为第一价值尺度。有些不负责任的媒体丧失了应有的道德 底线,宣扬“不择手段地出名就是牛逼”的反道德价值观,少数老师甚至在课堂 上公开对学生宣扬“不成功不要来见我”的所谓成功哲学。《新周刊》曾经发出 这样的感慨:这是一个物质丰盛、诗意寡淡的时代,一个盛产亿万富翁、欠缺生 活家的时代,一个“有一种毒药叫成功”、而人人饮鸩止渴的时代,一个集体沉 迷于高速工作、功利社交、名牌消费的时代。 扭曲的价值观甚嚣尘上,无时无刻不在毒害着年轻人,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 警惕。复旦研究生投毒悲剧中的双方其实都是受害者,某种程度上都值得同情。 同情之余,全社会都要深刻反思: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我们有没有尽到教育 的责任,有没有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给予他们必要的关心,给予他们必要的免 疫能力? 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 学生不应该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当务之急,必须扭转当前整个 社会普遍存在的重智育轻德育的不良现象,让教育回归求真育人的本真。 3.2 药品的监管问题 伸出毒手的学生心理扭曲是主因,剧毒化学品未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也是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