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2007年秋 《环境法学》期末考题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 1.A2.D3.D4.A5.C6.B7.A8.B9.D10.C11.D12.D13.A14.A 15.A 16.B 17.ABCDE 18.ABCDE 19.ACDE 20.ABCDE 二、简答题(要点) 一题:环境行政奖励遵循的原则:是公正平等的原则: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 原则:适宜性、及时性、效益性的原则。 二题: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排污申请登记是基础工作: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标分配是工作的核心内容:审核发放《排放许可证》和《临时排放许可证》,有效期分别为 5年和2年,根据项目的性质或规模由地方和中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别颁发:制度规定持 证不免除交纳排污费和其他法律责任。 三题:城市的环境特点是:人口高度密集:生产力高度集中:高度的开放性:城市建 筑物密集;城市污染负荷重。 四题:人类与环境应建立相互作用的关系。这是因为人类是自然界长期发展演化的产 物,人类生存和发展依赖于环境,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人类是环境的改造者, 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符合环境自身的发展规律,被改造的自然环境更能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 展。所以,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必须尊重自然规律,才能使环境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1)法院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县环保保护局的复函不是行政处理决定,不属于具 体的行政行为,不应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 (2)于某可与造纸厂协商解决或由第三人进行调解或请求环保局进行调解,也可以造 纸厂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3)由造纸厂承担举证责任。 案例二: (1)环保局的处罚不正确。环保局作出的第一项行政出发决定是合法的。根据《大气 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抱部门有权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处以罚款。对拒不交 纳排污费的单位可以作出追缴排污费、收取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二项行政处罚 是不正确的。根据《大气污染法》的规定,作出停业处罚的,应先由环保局向当地政府申请, 由当地政府决定,而不是由环保局决定:第三项处罚决定不正确,该项决定不属于行政处罚 的范围,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决定。 (2)法院应裁定驳回农民的诉讼请求,因为本案是行政诉讼,农民应以民事诉讼程序, 以水泥厂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案例三: (1)该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前就开始施工,违反了环境影 响评价制度的法律规定:该厂在施工时又违反了“三同时”制度,即储灰场应与主体工程同
天津市广播电视大学 2007 年秋 《环境法学》期末考题答案 一、不定项选择题 1.A 2.D 3.D 4.A 5.C 6.B 7.A 8.B 9.D 10.C 11.D 12.D 13.A 14.A 15.A 16.B 17.ABCDE 18.ABCDE 19.ACDE 20.ABCDE 二、简答题(要点) 一题: 环境行政奖励遵循的原则:是公正平等的原则;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 原则;适宜性、及时性、效益性的原则。 二题: 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排污申请登记是基础工作;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标分配是工作的核心内容;审核发放《排放许可证》和《临时排放许可证》,有效期分别为 5 年和 2 年,根据项目的性质或规模由地方和中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别颁发;制度规定持 证不免除交纳排污费和其他法律责任。 三题: 城市的环境特点是:人口高度密集;生产力高度集中;高度的开放性;城市建 筑物密集;城市污染负荷重。 四题: 人类与环境应建立相互作用的关系。这是因为人类是自然界长期发展演化的产 物,人类生存和发展依赖于环境,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人类是环境的改造者, 人类改造自然的活动符合环境自身的发展规律,被改造的自然环境更能适合人类的生存和发 展。所以,人类利用和改造环境必须尊重自然规律,才能使环境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1)法院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县环保保护局的复函不是行政处理决定,不属于具 体的行政行为,不应成为行政诉讼的对象。 (2)于某可与造纸厂协商解决或由第三人进行调解或请求环保局进行调解,也可以造 纸厂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3)由造纸厂承担举证责任。 案例二: (1)环保局的处罚不正确。环保局作出的第一项行政出发决定是合法的。根据《大气 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环抱部门有权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处以罚款。对拒不交 纳排污费的单位可以作出追缴排污费、收取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二项行政处罚 是不正确的。根据《大气污染法》的规定,作出停业处罚的,应先由环保局向当地政府申请, 由当地政府决定,而不是由环保局决定;第三项处罚决定不正确,该项决定不属于行政处罚 的范围,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决定。 (2)法院应裁定驳回农民的诉讼请求,因为本案是行政诉讼,农民应以民事诉讼程序, 以水泥厂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案例三: (1)该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前就开始施工,违反了环境影 响评价制度的法律规定;该厂在施工时又违反了“三同时”制度,即储灰场应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施工、投产:该厂在生产期间又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 废渣。 (2)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补办环境影响手续,不能批准的,应采取停产、搬迁、罚 款等措施。对于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规定,可以责令停产,可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 其向水体进行排污的行为,可以警告和罚款。 案例四: (1)刘某的行为构成犯罪,罪名是滥伐林木罪。 (2)黄某的行为构成犯罪,罪名是非法收购滥伐、盗伐林木罪
时设计、施工、投产;该厂在生产期间又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 废渣。 (2)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补办环境影响手续,不能批准的,应采取停产、搬迁、罚 款等措施。对于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规定,可以责令停产,可并处 10 万元以下罚款。对 其向水体进行排污的行为,可以警告和罚款。 案例四: (1)刘某的行为构成犯罪,罪名是滥伐林木罪。 (2)黄某的行为构成犯罪,罪名是非法收购滥伐、盗伐林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