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犯罪现场重建 第一节现场重建的界定 一、现场重建的由来和发展趋势 现场重建也叫现场重现。简单说,现场重建就是通过对现场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状态的分 析以及实验室检验,从而确定或排除在犯罪现场发生的事件、行为的侦查方法。 二、现场重建和相关概念的辨析 1.现场重建和犯罪重演 犯罪重演是破案后由作案人在现场对犯罪经过的重演。现场重演有三大功效和目的:(1) 了解犯罪手法,并予以研究和预防:(2)检验嫌疑人的供述是否真实,是否存在矛盾、遗漏 或者夸张虚构,以避免错案。 现场重建中,并不需要嫌疑人身处现场重演过去的犯罪过程和方法,而是通过对现场痕 迹物证的科学分析以及侦查推理和侦查经验的运用对过去的犯罪过程予以确定和观念再现。 2.现场重建和侦查实验 侦查实验也叫现场实验,是在现场勘查中为了确定某一关键事实或现象能否发生、如何 发生,而参照原来的条件对之予以重演的侦查活动。在这一过程中,嫌疑人并不必然参加。 所以,侦查实验并不等同于犯罪重演。 侦查实验和现场重建的联系在于:两者都是解决“发生了什么”、“怎样发生”的问题。 侦查实验也是现场重建的一环节。 两者的区别在于,现场重建除了用模拟演示的方法外,还依靠物证痕迹的分析和鉴定等 科学方法进行现场重建。而且,也如前文所说,现场重建其实是侦查观念和思维的变革性重 构。 3.现场重建与现场分析 现场分析是获取现场的事实、信息和资料,进行临场讨论和推理判断,为开展下一步侦 查活动提供客观依据的侦查活动。 两者有一定联系:其一,现场分析中包含着初步的的现场重建:其二,方法上有相似处, 都要从现场的实际物证痕迹和其它信息出发,运用逻辑推理、直觉和联想力,在思维进程上 有重合。 两者之间最本质区别在于:(1)现场分析主要是依靠经验推断,而现场重建则主要依靠 科技手段,是物证技术和“法庭科学”的综合运用。(2)现场分析着眼点在于侦查和破获案
第八章 犯罪现场重建 第一节现场重建的界定 一、现场重建的由来和发展趋势 现场重建也叫现场重现。简单说,现场重建就是通过对现场痕迹物证的位置和状态的分 析以及实验室检验,从而确定或排除在犯罪现场发生的事件、行为的侦查方法。 二、现场重建和相关概念的辨析 1.现场重建和犯罪重演 犯罪重演是破案后由作案人在现场对犯罪经过的重演。现场重演有三大功效和目的:(1) 了解犯罪手法,并予以研究和预防;(2)检验嫌疑人的供述是否真实,是否存在矛盾、遗漏 或者夸张虚构,以避免错案。 现场重建中,并不需要嫌疑人身处现场重演过去的犯罪过程和方法,而是通过对现场痕 迹物证的科学分析以及侦查推理和侦查经验的运用对过去的犯罪过程予以确定和观念再现。 2.现场重建和侦查实验 侦查实验也叫现场实验,是在现场勘查中为了确定某一关键事实或现象能否发生、如何 发生,而参照原来的条件对之予以重演的侦查活动。在这一过程中,嫌疑人并不必然参加。 所以,侦查实验并不等同于犯罪重演。 侦查实验和现场重建的联系在于:两者都是解决“发生了什么”、“怎样发生”的问题。 侦查实验也是现场重建的一环节。 两者的区别在于,现场重建除了用模拟演示的方法外,还依靠物证痕迹的分析和鉴定等 科学方法进行现场重建。而且,也如前文所说,现场重建其实是侦查观念和思维的变革性重 构。 3.现场重建与现场分析 现场分析是获取现场的事实、信息和资料,进行临场讨论和推理判断,为开展下一步侦 查活动提供客观依据的侦查活动。 两者有一定联系:其一,现场分析中包含着初步的的现场重建;其二,方法上有相似处, 都要从现场的实际物证痕迹和其它信息出发,运用逻辑推理、直觉和联想力,在思维进程上 有重合。 两者之间最本质区别在于:(1)现场分析主要是依靠经验推断,而现场重建则主要依靠 科技手段,是物证技术和“法庭科学”的综合运用。(2)现场分析着眼点在于侦查和破获案
件:而现场重建着眼的更为长远,它还要考虑技术分析得出的现场事实是否经得起将来法庭 诉讼中辩方律师的质疑和检验。(3)现场重建不仅涉及了侦查方法也涉及了侦查观念和价值 追求的根本和整体转变。 4.现场重建与犯罪画像 犯罪画像是比喻的说法,并不是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画出来,而是指分析犯罪嫌疑 人的个人特点,包括性别、年龄、职业、身高和体态等。 犯罪画像和现场重建的区别在于:犯罪画像主要回答“是什么样的人作案”:而后者主 要回答现场“发生了什么事”、“怎样发生的”。 现场重建的定义 我们对现场重建定义如下:现场重建是指通过对现场物证痕迹和检验结论的观察、分析 和科学推断,以确定和再现案件发生经过的认识活动。 第二节现场重建的类型 一、事故现场重建和犯罪现场重建 二、个别情节重建和整体情节重建 三、静态重建和动态重建 第三节现场重建步骤 一、收集现场信息 (一)犯罪现场的客观情况 包括现场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其周围环境状况,最为重要的是现场痕迹、物证的状况。为 了获得这些证据以便进行现场重建,应当全面细致的勘查现场,这是现场重建的基础和关键。 (二)物证检验结论 仅仅根据现场客观事实状况还不足以得出现场重建结论。还需将从犯罪现场、被害人和 嫌疑人身上留下或带走的各种物质进行实验室检验,通过将这些物质与与已知的标准物进行 比对,或者通过其他方法测试,确定其种类或属性等,可以为判明案情真相,确定犯罪嫌疑 人与被害人或犯罪现场之间的联系提供依据。 (三)被害人、证人证言 二、初步推测 在证据重建的基础上,推测资料和信息间的联系以及他们与犯罪行为间的联系,并用逻 辑方法把它们各自证明的犯罪情节串连为一个整体,即犯罪过程。推测时应考虑各种可能性, 不要局限自己的判断和思维
件;而现场重建着眼的更为长远,它还要考虑技术分析得出的现场事实是否经得起将来法庭 诉讼中辩方律师的质疑和检验。(3)现场重建不仅涉及了侦查方法也涉及了侦查观念和价值 追求的根本和整体转变。 4.现场重建与犯罪画像 犯罪画像是比喻的说法,并不是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画出来,而是指分析犯罪嫌疑 人的个人特点,包括性别、年龄、职业、身高和体态等。 犯罪画像和现场重建的区别在于:犯罪画像主要回答“是什么样的人作案”;而后者主 要回答现场“发生了什么事”、“怎样发生的”。 现场重建的定义 我们对现场重建定义如下:现场重建是指通过对现场物证痕迹和检验结论的观察、分析 和科学推断,以确定和再现案件发生经过的认识活动。 第二节现场重建的类型 一、事故现场重建和犯罪现场重建 二、个别情节重建和整体情节重建 三、静态重建和动态重建 第三节现场重建步骤 一、收集现场信息 (一)犯罪现场的客观情况 包括现场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其周围环境状况,最为重要的是现场痕迹、物证的状况。为 了获得这些证据以便进行现场重建,应当全面细致的勘查现场,这是现场重建的基础和关键。 (二)物证检验结论 仅仅根据现场客观事实状况还不足以得出现场重建结论。还需将从犯罪现场、被害人和 嫌疑人身上留下或带走的各种物质进行实验室检验,通过将这些物质与与已知的标准物进行 比对,或者通过其他方法测试,确定其种类或属性等,可以为判明案情真相,确定犯罪嫌疑 人与被害人或犯罪现场之间的联系提供依据。 (三)被害人、证人证言 二、初步推测 在证据重建的基础上,推测资料和信息间的联系以及他们与犯罪行为间的联系,并用逻 辑方法把它们各自证明的犯罪情节串连为一个整体,即犯罪过程。推测时应考虑各种可能性, 不要局限自己的判断和思维
三、形成假设 在初步推测中,有根据的排除了一些可能性后,要在剩下的可能性中经过权衡和比较, 选择有一定事实依据的可能性。这就形成了假设。假设是依据归纳推理的方式得来的,是对 具体事实的一个概括和总结,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是否可靠还需要做下一步更为关 键的工作。 四、验证假设 验证假设就是“大胆假设”后的“小心求证”步骤。就是对前面形成的概括性结论进行 验证,看其是否成立。 五、形成重建结论 重建结论就是前述的那些经过验证了的假设们。这些假设综合构成了现场发生案件过 程。 第四节现场分析的两大支柱一一现场重建和犯罪画像 犯罪现场重建是对犯罪过程及行为的再现,能够证明“发生了什么”和“怎样发生的”。 犯罪画像则是回答“为什么会发生”及“犯罪人是谁”问题的 犯罪现场重建只是对犯罪过程及行为的再现,能够证明“发生了什么”和“怎样发生的”。 但是却无法直接说明“为什么会发生”及“犯罪人是谁”。而这一任务是交犯罪画像 (CriminalProfiling)完成。 第五节现场重建的作用和价值 一、从诉讼阶段看 在侦查阶段,现场重建比一般的案情分析方法更为准确、更接近案件事实。 在审判阶段,现场重建作为查明案件事实的方法和价值追求,能够使得侦查中的案件事 实更经得起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的严格挑剔。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尤其是控方凭借现场重建方法展示案件经过、将案件形象地描绘在 法官和陪审团眼前。这样有利于法官和陪审团形成稳定的判断和内心确信。 二、从现场重建与现场分析的比较看 传统的现场分析理论是在总结现场勘查经验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对侦查实践起过很大指 导作用。但随着犯罪手段日趋复杂和以物证技术为核心的法庭科学的发展,这一方法已落后 于侦查实践需要,并制约侦查水平提高。 真正的犯罪分析技术就是由犯罪现场重建、归纳式犯罪画像与演绎式犯罪画像所构成。 其中,犯罪现场重建是对犯罪客观过程的整体构建
三、形成假设 在初步推测中,有根据的排除了一些可能性后,要在剩下的可能性中经过权衡和比较, 选择有一定事实依据的可能性。这就形成了假设。假设是依据归纳推理的方式得来的,是对 具体事实的一个概括和总结,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是否可靠还需要做下一步更为关 键的工作。 四、验证假设 验证假设就是“大胆假设”后的“小心求证”步骤。就是对前面形成的概括性结论进行 验证,看其是否成立。 五、形成重建结论 重建结论就是前述的那些经过验证了的假设们。这些假设综合构成了现场发生案件过 程。 第四节现场分析的两大支柱——现场重建和犯罪画像 犯罪现场重建是对犯罪过程及行为的再现,能够证明“发生了什么”和“怎样发生的”。 犯罪画像则是回答“为什么会发生”及“犯罪人是谁”问题的 犯罪现场重建只是对犯罪过程及行为的再现,能够证明“发生了什么”和“怎样发生的”。 但是却无法直接说明“为什么会发生”及“犯罪人是谁”。而这一任务是交犯罪画像 (CriminalProfiling)完成。 第五节现场重建的作用和价值 一、从诉讼阶段看 在侦查阶段,现场重建比一般的案情分析方法更为准确、更接近案件事实。 在审判阶段,现场重建作为查明案件事实的方法和价值追求,能够使得侦查中的案件事 实更经得起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的严格挑剔。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尤其是控方凭借现场重建方法展示案件经过、将案件形象地描绘在 法官和陪审团眼前。这样有利于法官和陪审团形成稳定的判断和内心确信。 二、从现场重建与现场分析的比较看 传统的现场分析理论是在总结现场勘查经验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对侦查实践起过很大指 导作用。但随着犯罪手段日趋复杂和以物证技术为核心的法庭科学的发展,这一方法已落后 于侦查实践需要,并制约侦查水平提高。 真正的犯罪分析技术就是由犯罪现场重建、归纳式犯罪画像与演绎式犯罪画像所构成。 其中,犯罪现场重建是对犯罪客观过程的整体构建
几十年来,犯罪分析技术已从现场分析发展到犯罪画像,从犯罪画像演变为现场重建以 及进一步对犯罪画像的改良。因此,从现场分析到现场重建,是原则与技术的全方位进化
几十年来,犯罪分析技术已从现场分析发展到犯罪画像,从犯罪画像演变为现场重建以 及进一步对犯罪画像的改良。因此,从现场分析到现场重建,是原则与技术的全方位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