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基础理论概要(2) 上海中原药大学 朱邦贤
中医基础理论概要(2) 上海中医药大学 朱邦贤
3五行学说 (1)五行学说的哲学谷义 五行学说,是研究五行的内涵、特性及生克规 律,并以五行特性为依据归类自然界各种事物和现 象,并以生克规律来阐释各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古 代哲学理论 其内容主要包括: 五行特性; 事物五行属性的推演和类归; 五行生克制化、胜复乘侮等运动变化规律
3.五行学说 ⑴ 五行学说的哲学含义 五行学说,是研究五行的内涵、特性及生克规 律,并以五行特性为依据归类自然界各种事物和现 象,并以生克规律来阐释各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古 代哲学理论。 其内容主要包括: 五行特性; 事物五行属性的推演和类归; 五行生克制化、胜复乘侮等运动变化规律
●五行特性——物质属性的哲学意义 五行的本义,是构成宇宙万物的五种物质 及其运动变化。分为天之五行及地之五行 天之五行是对自然界中的风、寒、暑、湿 燥、“五气”的运动及其所引起的物候变化 的抽象;地之五行是构成自然界万物的木 火、土、金、水五种基本元素。它们相互杂 合而生万物。此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 谓的“在天化气,在地成形
● 五行特性——物质属性的哲学意义 五行的本义,是构成宇宙万物的五种物质 及其运动变化。分为天之五行及地之五行, 天之五行是对自然界中的风、寒、暑、湿、 燥、“五气”的运动及其所引起的物候变化 的抽象;地之五行是构成自然界万物的木、 火、土、金、水五种基本元素。它们相互杂 合而生万物。此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 谓的“在天化气,在地成形
木曰曲直—所谓“曲直”,是形容树木的生长形态 特征,主干挺直向上生发,树枝曲折向外舒展,故 引申为木有升发、生长、条达、舒畅,曲直刚柔于 身等特性。凡具有此类特性的事物和现象,都可 归属于木。另据《尚书本义》的疏证,认为“木可 操令曲直”,故称“木曰曲直”。 火曰炎上——所谓“炎上”,是说火在燃烧时,能发 光放热,火焰蒸腾上升,光热四散于外,故火有发 热、温暖、光明、向上的特性,进而引申为凡具有 温热、升腾、温通、昌盛、繁茂等作用的事物和现 可归属于火
木曰曲直——所谓“曲直” ,是形容树木的生长形态 特征,主干挺直向上生发,树枝曲折向外舒展,故 引申为木有升发、生长、条达、舒畅,曲直刚柔于 一身等特性。凡具有此类特性的事物和现象,都可 归属于木。另据《尚书本义》的疏证,认为“木可 操令曲直” ,故称“木曰曲直” 。 火曰炎上——所谓“炎上” ,是说火在燃烧时,能发 光放热,火焰蒸腾上升,光热四散于外,故火有发 热、温暖、光明、向上的特性,进而引申为凡具有 温热、升腾、温通、昌盛、繁茂等作用的事物和现 象,均可归属于火
土爰稼穡——“稼穑”,是指庄稼的播种与收获,即 所谓“春种曰稼,秋收曰穑”。土有播种庄稼、收 获五谷、化生万物的作用,进而引申为土具有生长 承载、化生、长养的特性,凡具有此类生长、受纳 承载、化生等作用的事物和现象,皆可归属于土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土为万物之母”诸说。 金曰从革——“从革”,顺从和变革。金所谓“从革 的特性,来自于对金属可以顺从人意、改变外形 制成器皿的认识。故《尚书正义·洪范》在疏证 “金曰从革”时说:“可改更者,可销铸以为兵器 也。”另外,还有人认为,“金曰从革”是说金属 是由对矿物的冶炼而成,即所谓“革土成金”。以 后,将金的特性,引申为变革、肃杀、下降、洁净
土爰稼穑——“稼穑” ,是指庄稼的播种与收获,即 所谓“春种曰稼,秋收曰穑” 。土有播种庄稼、收 获五谷、化生万物的作用,进而引申为土具有生长、 承载、化生、长养的特性,凡具有此类生长、受纳、 承载、化生等作用的事物和现象,皆可归属于土。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土为万物之母”诸说。 金曰从革——“从革” ,顺从和变革。金所谓“从革” 的特性,来自于对金属可以顺从人意、改变外形、 制成器皿的认识。故《尚书正义·洪范》在疏证 “金曰从革”时说:“可改更者,可销铸以为兵器 也。 ”另外,还有人认为, “金曰从革”是说金属 是由对矿物的冶炼而成,即所谓“革土成金” 。以 后,将金的特性,引申为变革、肃杀、下降、洁净 等
水曰润下—一所谓“润下”,是指水有滋润寒凉、柔 顺、流动趋下的特性,进而引申为凡具有寒凉、滋 润、向下、闭藏等特性的事物和现象,均可归属于 水 ●五行属性的推演与类归——事物相关性与整 体联系属性 用五行属性对宇宙间事物进行推演和归类,首 见《尚书》。《周书·洪范》“润下作咸,炎上作苦, 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将五行的抽象 属性推演而及“五味
水曰润下——所谓“润下” ,是指水有滋润寒凉、柔 顺、流动趋下的特性,进而引申为凡具有寒凉、滋 润、向下、闭藏等特性的事物和现象,均可归属于 水。 ●五行属性的推演与类归——事物相关性与整 体联系属性 用五行属性对宇宙间事物进行推演和归类,首 见《尚书》。《周书·洪范》“润下作咸,炎上作苦, 曲直作酸,从革作辛,稼穑作甘” ,将五行的抽象 属性推演而及“五味”
《左传》将五色、五声等分归于五行。如 该书《昭公元年》说:“天有六气,降生五 味,发为五色,徵为五声,淫生六疾……分 为四时,序为五节,过则为灾。” 《吕氏春秋》则以五行为纲,把气候、天 象、物候等自然现象与农事、政令、祭祀等 社会活动联结起来,构成一个无所不包的整 体系统 对世界诸事物进行五行的归类,是以取象 美和推演络绎为基本方法的
《左传》将五色、五声等分归于五行。如 该书《昭公元年》说:“天有六气,降生五 味,发为五色,徵为五声,淫生六疾……分 为四时,序为五节,过则为灾。 ” 《吕氏春秋》则以五行为纲,把气候、天 象、物候等自然现象与农事、政令、祭祀等 社会活动联结起来,构成一个无所不包的整 体系统。 对世界诸事物进行五行的归类,是以取象 比类和推演络绎为基本方法的
“取象”,即从事物的象(性质、作用、形态等 中撷取能反映其本质的某些特有征象。“比类” 即将事物的特有征象与五行各自的特性相比较,少 确定其五行归属。从逻辑学角度来说,“取象比类” 法属于共同特征的个体集合归类法。 方位配五行:旭日东升,与木之生发特性相类似, 故东方属木;南方炎热,与火之炎上特性相类似, 故南方属火等。 五脏配五行:肝之性,喜舒展条达而主升,故归 属于木;心之用推动血液运行,温暖全身,故归属 于火;脾主运化,为机体提供营养物质,故归属于 土;肺主降而其性清肃,故归属于金;肾藏精,为 主水之脏,故归属于水
“取象” ,即从事物的象(性质、作用、形态等) 中撷取能反映其本质的某些特有征象。 “比类” , 即将事物的特有征象与五行各自的特性相比较,以 确定其五行归属。从逻辑学角度来说, “取象比类” 法属于共同特征的个体集合归类法。 方位配五行:旭日东升,与木之生发特性相类似, 故东方属木;南方炎热,与火之炎上特性相类似, 故南方属火等。 五脏配五行:肝之性,喜舒展条达而主升,故归 属于木;心之用推动血液运行,温暖全身,故归属 于火;脾主运化,为机体提供营养物质,故归属于 土;肺主降而其性清肃,故归属于金;肾藏精,为 主水之脏,故归属于水
所谓推演络绎,即根据已知的某事物的五行属性, 推演与此事物相关的其它事物的五行属性的方法。 如自然界的五化、五色、五味以及人体的六腑、五 体、官窍、五志等的五行属性,皆是以此方法推演 的 自然界的五气配五行:长夏属土,湿为长夏主气, 故湿也属土;秋季属金,燥为秋季主气,故燥也属 金。其它以此类推。 人体的六腑、五体、官窍、五志配五行:肝属木 肝与胆相表里,主筋,开窍于目,在志为怒,在液 为泪,故胆、筋、目、怒、泪也归属于木;心属火 心与小肠相表里,主脉,开窍于舌,在志为喜,在 液为汗,故小肠、脉、舌、喜、汗也归属于火;其 它以此类推
所谓推演络绎,即根据已知的某事物的五行属性, 推演与此事物相关的其它事物的五行属性的方法。 如自然界的五化、五色、五味以及人体的六腑、五 体、官窍、五志等的五行属性,皆是以此方法推演 的。 自然界的五气配五行:长夏属土,湿为长夏主气, 故湿也属土;秋季属金,燥为秋季主气,故燥也属 金。其它以此类推。 人体的六腑、五体、官窍、五志配五行:肝属木, 肝与胆相表里,主筋,开窍于目,在志为怒,在液 为泪,故胆、筋、目、怒、泪也归属于木;心属火, 心与小肠相表里,主脉,开窍于舌,在志为喜,在 液为汗,故小肠、脉、舌、喜、汗也归属于火;其 它以此类推
五行学说对事物属性的归类,将同一属性的不同 事物,联络成一个整体,并且根据“同气相求”的 理论,认为同一行的事物与现象之间有着相互感应 的联系 五行学说以五行的特性为依据的归类演绎,将 自然界的四时(五时)六气(五气)与人体的内脏建立 “天人相应”的联系,以说明自然环境的异常变化 必然影响人体内的生理病理;由此强调人与自然相 统一的观点。更有意义的是,此种事物和现象的归 类,将五行的内涵作了扩充,发展了五行学说在方 法论方面的意义,使五行学说变成表述宇宙万物之 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共有的功能性模型 如《灵枢·阴阳二十五人》说:“天地之间,六合 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
五行学说对事物属性的归类,将同一属性的不同 事物,联络成一个整体,并且根据“同气相求”的 理论,认为同一行的事物与现象之间有着相互感应 的联系。 五行学说以五行的特性为依据的归类演绎,将 自然界的四时(五时)六气(五气)与人体的内脏建立 “天人相应”的联系,以说明自然环境的异常变化 必然影响人体内的生理病理;由此强调人与自然相 统一的观点。更有意义的是,此种事物和现象的归 类,将五行的内涵作了扩充,发展了五行学说在方 法论方面的意义,使五行学说变成表述宇宙万物之 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一个共有的功能性模型。 如《灵枢·阴阳二十五人》说:“天地之间,六合 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