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的崛起 凯原法学院胡加祥教授
第八章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介绍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介绍
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构架 WTO Agreement (世贸组织协议) ·Annex 1:Multilateral Agreements(多边协 议) Annex 1A:Multilateral Agreements on Trade in Goods(多边货物贸易协议) Annex 1B: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多边服务贸易协议) Annex 1C: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与贸 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 WTO Agreement(世贸组织协议) • Annex 1: Multilateral Agreements(多边协 议) • Annex 1A: Multilateral Agreements on Trade in Goods(多边货物贸易协议) • Annex 1B: 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多边服务贸易协议) • Annex 1C: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与贸 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概述 Annex 2:Understanding on Rules and Procedures Governing the Settlement of Disputes(争端解决谅解协议) Annex 3:Trade Policy Review Mechanism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Annex4:Plurilateral Agreements(诸边协 议)
• Annex 2: Understanding on Rules and Procedures Governing the Settlement of Disputes(争端解决谅解协议) • Annex 3: Trade Policy Review Mechanism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 Annex 4: Plurilateral Agreements(诸边协 议)
第二节多边货物贸易协议 0一、 GATT1994与GATT1947 ()GATT1947 国际贸易组织(TO)宪法性文件(哈瓦那 宪章)的第二部分。 (二)GATT1994 在GATT1947的基础之上形成,包括关贸总 协定期间缔约方大会对GATT1947所作的各 项修改
• 一、GATT1994与GATT1947 • (一)GATT1947 • 国际贸易组织(ITO)宪法性文件(哈瓦那 宪章)的第二部分。 • (二)GATT1994 • 在GATT1947的基础之上形成,包括关贸总 协定期间缔约方大会对GATT1947所作的各 项修改
第二节多边货物贸易协议 ·二、《农产品协议》 (Agreement on Agriculture (一)协议的调整范围与约束力 协议结束了因关贸总协定的“祖父条款” 规定而使得农业长期游离在多边贸易体制 之外的局面 祖父条款:适用GATT的《临时议定书》规 定,如果缔约方国内法的规定与GATT规定 不致,优先适用国内法
• 二、《农产品协议》(Agreement on Agriculture) • (一)协议的调整范围与约束力 • 协议结束了因关贸总协定的“祖父条款” 规定而使得农业长期游离在多边贸易体制 之外的局面。 • 祖父条款:适用GATT的《临时议定书》规 定,如果缔约方国内法的规定与GATT规定 不一致,优先适用国内法
第二节多边货物贸易协议 (二)协议的不足 《农产品协议》包含许多例外规定,世贸 组织成员几乎很容易从中找到借口不执行 协议的规定。因此,如何将农业和农产品 贸易纳入多边贸易体制,这是世贸组织目 前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
• (二)协议的不足 • 《农产品协议》包含许多例外规定,世贸 组织成员几乎很容易从中找到借口不执行 协议的规定。因此,如何将农业和农产品 贸易纳入多边贸易体制,这是世贸组织目 前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
第二节多边货物贸易协议 三、《纺织品与服装协议》 (Agreement on Textiles and Clothing) (一)关贸总协定与《多种纤维协议》 (Multi-fibre Agreement) 1.关贸总协定成立时,缔约方将纺织品和 服装排除在多边贸易体制之外 原因:纺织品与服装在当时的发达国家已 经成为夕阳产业,为了保护本国相关产业, 发达国家缔约方排除了GAT规则对纺织品 与服装贸易的适用
• 三、《纺织品与服装协议》(Agreement on Textiles and Clothing) • (一)关贸总协定与《多种纤维协议》 (Multi-fibre Agreement) • 1. 关贸总协定成立时,缔约方将纺织品和 服装排除在多边贸易体制之外。 • 原因:纺织品与服装在当时的发达国家已 经成为夕阳产业,为了保护本国相关产业, 发达国家缔约方排除了GATT规则对纺织品 与服装贸易的适用
第二节多边货物贸易协议 ·2.为了解决发展中国家纺织品与服装的出 口问题,1972年,纺织品与服装主要出口 国与进口国达成《多种纤维协议》,确定 了每年的进口配额 3.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发达国家为了争 取发展中国家支持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多 边贸易体制,同意将纺织品与服装与其他 商品的进出口一样受TO规则规制
• 2. 为了解决发展中国家纺织品与服装的出 口问题,1972年,纺织品与服装主要出口 国与进口国达成《多种纤维协议》,确定 了每年的进口配额。 • 3. 乌拉圭回合谈判期间,发达国家为了争 取发展中国家支持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多 边贸易体制,同意将纺织品与服装与其他 商品的进出口一样受WTO规则规制
第二节多边货物贸易协议 (二)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实施的三个 阶段 1.协议的性质:将纺织品与服装分三个阶 段纳入多边贸易体制。2014年12月31日, 过渡期结束,纺织品与服装完全纳入多边 贸易体制,《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完成使 命。 2.三个阶段的时间:三年、六年、十年
• (二)《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实施的三个 阶段 • 1. 协议的性质:将纺织品与服装分三个阶 段纳入多边贸易体制。2014年12月31日, 过渡期结束,纺织品与服装完全纳入多边 贸易体制,《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完成使 命。 • 2. 三个阶段的时间:三年、六年、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