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与探索 彭 飞①康丽丽②(①伯明翰大学②中央财经大学,北京 100083) 【摘要】在我国现阶段,遗产税不能够显著地增加财政收入,也 无法有效地缩小贫富差距。我们不能为了形式上的因际化而忽视我国因情 对开征遗产税的制约。同时,由于法律和社会意识基础的薄弱,隐性收入 和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以及遗产税对经济人行为的严重扭曲等原因,遗 产税实施的现实条件尚不具备。所以,我国应市慎对待遗产税的开征。 【关键词】遗产税:开征遗产税:公平分配 我国应审慎开征遗产 【中图份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056(2003)05-0017-04 随 着我因经济的快速发展,社 1900年英因1894年,美国1916年 会财富不断增加,有关开征 等等)。在如此长的历史上,该税 遗产税的话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 种从来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国家财 的焦点。尽管大多数专家学者对 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尽管因际上 开征遗产税持肯定态度,相关的 普遍采取高税率进行课税如英国 民意调查也显示过半数的居民对 为8一40%,法国为5一41%,德 此没有顾虑,但是有关立法机关 因为3一35%,美国为18一55%, 并没有因此而匆匆出台相关的法 意大利3一31%,日本10一70%等 规。笔者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保 等,但是由于该税起征点高,课税 持审慎态度是非常必要的。在正 面窄等原因使其并不能为财政带 式的法规出台之前应该综合考虑 来可观的收入。以美因为例,98% 多方面的因素,并进行细致的调 的美因人的遗产低于起征点(65 查研究。本文通过对开征遗产税 万美元)。2000年遗产税仅占联邦 的理论依据及现实条件进行分析, 政府税收总额的1.43%,约为290 试图说明在一个相当长的期限内, 亿美元。同时,由于征管方面的困 我国应审慎对待遗产税的开征。 难,美国遗产税的执行成本高达 65%。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每征收 1美元遗产税要付出65美分的执 开征遗产税对增加我国 行费用。而在英国,由于遗产税起 财政收入的帮助有限 征点高达242,000英镑,只有4% 遗产税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 的家适用这一税种。1928一1929 税 的税种,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时期。 年的遗产税收入占全英本岛收入 近代的遗产税始于1598年的荷兰, 的20%。可是到了2000年,这一 随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陆续开征 收入已经下降到23亿英镑,仅占 这一税种(如法国1703年,德国 全英本岛收入的0.5%。各遗产税 涉外税务 2003-5 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17 1994-2012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1 7 涉外税务 2003-5 我国应审慎开征遗产税 【摘要】在我国现阶段,遗产税不能够显著地增加财政收入,也 无法有效地缩小贫富差距。我们不能为了形式上的国际化而忽视我国国情 对开征遗产税的制约。同时,由于法律和社会意识基础的薄弱,隐性收入 和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以及遗产税对经济人行为的严重扭曲等原因,遗 产税实施的现实条件尚不具备。所以,我国应审慎对待遗产税的开征。 【关键词】遗产税;开征遗产税;公平分配 【中图分类号】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3056(2003)05-0017-04 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 会财富不断增加,有关开征 遗产税的话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 的焦点。尽管大多数专家学者对 开征遗产税持肯定态度,相关的 民意调查也显示过半数的居民对 此没有顾虑,但是有关立法机关 并没有因此而匆匆出台相关的法 规。笔者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保 持审慎态度是非常必要的。在正 式的法规出台之前应该综合考虑 多方面的因素,并进行细致的调 查研究。本文通过对开征遗产税 的理论依据及现实条件进行分析, 试图说明在一个相当长的期限内, 我国应审慎对待遗产税的开征。 开征遗产税对增加我国 财政收入的帮助有限 遗产税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 的税种, 最早出现在古罗马时期。 近代的遗产税始于1598 年的荷兰, 随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陆续开征 这一税种(如法国1703 年,德国 1900 年,英国1894年,美国1916年 等等)。在如此长的历史上,该税 种从来没有成为任何一个国家财 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尽管国际上 普遍采取高税率进行课税如英国 为8 ~4 0 %,法国为5 ~4 1 %,德 国为3 ~3 5 %,美国为1 8 ~5 5 %, 意大利3~31%,日本10~70%等 等, 但是由于该税起征点高,课税 面窄等原因使其并不能为财政带 来可观的收入。以美国为例,9 8 % 的美国人的遗产低于起征点(6 5 万美元)。2000 年遗产税仅占联邦 政府税收总额的1.43%, 约为290 亿美元。同时,由于征管方面的困 难,美国遗产税的执行成本高达 6 5 %。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每征收 1 美元遗产税要付出6 5 美分的执 行费用。而在英国,由于遗产税起 征点高达242,000 英镑,只有4% 的家庭适用这一税种。1928~1929 年的遗产税收入占全英本岛收入 的2 0 %。可是到了2000 年,这一 收入已经下降到2 3 亿英镑,仅占 全英本岛收入的0.5% 。各国遗产税 研究与探索 随 彭 飞 ① 康丽丽 ② ( ① 伯明翰大学 ② 中央财经大学,北京 100083)
研究与探索 在税收收入中的比例普遍在 货膨胀对低收入人群的侵害:改 层的创业热情,使很多潜在的“富 0.5一2%之间,占GNP的比例 革开放中普遍的寻租行为形成了 翁”在起征点的水平就停滞不前 在0.1一0.4%之间。可见,遗产税 大量的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以 或者将财产转移到易耗奢侈品的 作为财政收入的意义不大。即使 及政府在教育和培训川上的投入不 消费上。这必然会损害市场经济 不考虑到该税种给纳税人带来的 足等等。开征遗产税不可能解决 对资本和劳动的回报,进而影响 奉行成本,我因开征遗产税每年 一个正在高速增长的转轨经济中 经济增长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也只能在账面上带来不到三百亿 的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其“均贫 所以,解决贫富差距加大的 的收入,却要在税法执行上付出 富”的作用将非常有限。 方法应是尽量增加贫困者的收入, 极高的管理费用,可谓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我困人均GDP仅为 而不是用遗产税等手段去打压经 800美元左右。即使运用宾夕法尼 济增长的领头羊。大量的研究都 亚世界表Penn一World一Table, 表明,减少贫困人口的最有效的 开征遗产税不能有效减 PWT)中提供的以购买力平价PPP) 方法是经济增长而不是收入分配 少我国贫富差距过大的 计算的人均GDP,我国在2000年也 政策。世界银行的数据也表明,在 问题 尚未达到3000美元。这种低水平 改革开放的20年中,我因贫困人 大多数赞成尽快开征遗产税 的因民收入显然与发达国家高达 口在经济增长中得到的益处是巨 的意见,都认为遗产税是缓解贫 数万美元的人均GDP有很大差距。 大的,只是其收入增长的速度低 富差距,平均社会财富的一剂良 中国的富翁不谓太多,可谓太少。 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才导致了相对 药。改革开放20多年来,人民生 有些观点认为不征遗产税会出现 贫困。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 活水平逐步提高,出现了少数先 依赖遗产,坐享其成的寄生现象, 经济增长中使底层的劳动者更多 富起来的人群,甚至出现了极少 甚至会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经济增 地获益,而不是不顾经济效益地 数可以登上《福布斯》的亿万富 长。这种观点显然忽略了遗产税 均贫富。毕竞,贫困人口比富裕阶 翁。同时,贫富差距在加大,在 对经济人行为的扭曲,忽视人们 层更需要经济增长。 全国8万亿居民存款中,20%的人 为什么会遗留财产的客观现实。 占有80%以上的存款。世界银行 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正是由于人们 的有关数据也表明中国的基尼系 将子孙后代的效用纳入自己的效 开征遗产税不能和“与 数由1980年的32%上升到1998年 用中去,才会节制自己的欲望将一 国际接轨”混为一谈 的40.3%,是所有新兴发展中国 部分财产遗留下来。一个完全不 近期的文献大多数都认为开 家中收入分配恶化最为严重的国 顾虑后代福利的人,其合理的行 征遗产税有利于与国际接轨,是 家之一。但是,我们应看到造成 为方式是将全部经济资源在整个 我因税制趋向因际化的标志之一。 这种局面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 生命周期中全部分配消耗掉。结 可是,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实践经 导致我因因民收入分配不公的主 果就是人们既不会长期投资于事 验告诉我们,国外适用的理念和 要原因有:来源于我国通过国际 业,也不会长期投资于子女的教 作法并不一定就适应中国国情。 贸易等手段融入国际分工体系带 育。这显然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 有一些观点认为,开征遗产税可 来的产业结构调整:90年代高通 发展。开征遗产税会抑制中产阶 以将部分存量财富引导到消费中 18 2003-5涉外税务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1994-2012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1 8 2003-5 涉外税务 在税收收入中的比例普遍在 0.5~2 % 之间,占 GNP 的比例 在 0.1~0.4% 之间。可见,遗产税 作为财政收入的意义不大。即使 不考虑到该税种给纳税人带来的 奉行成本,我国开征遗产税每年 也只能在账面上带来不到三百亿 的收入,却要在税法执行上付出 极高的管理费用,可谓得不偿失。 开征遗产税不能有效减 少我国贫富差距过大的 问 题 大多数赞成尽快开征遗产税 的意见,都认为遗产税是缓解贫 富差距,平均社会财富的一剂良 药。改革开放2 0 多年来,人民生 活水平逐步提高,出现了少数先 富起来的人群,甚至出现了极少 数可以登上《福布斯》的亿万富 翁。同时,贫富差距在加大,在 全国8 万亿居民存款中,2 0 %的人 占有8 0 %以上的存款。世界银行 的有关数据也表明中国的基尼系 数由1980 年的32%上升到1998 年 的40.3% ,是所有新兴发展中国 家中收入分配恶化最为严重的国 家之一。但是,我们应看到造成 这种局面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 导致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不公的主 要原因有:来源于我国通过国际 贸易等手段融入国际分工体系带 来的产业结构调整;9 0 年代高通 货膨胀对低收入人群的侵害;改 革开放中普遍的寻租行为形成了 大量的隐性收入和灰色收入;以 及政府在教育和培训上的投入不 足等等。开征遗产税不可能解决 一个正在高速增长的转轨经济中 的这些深层次的问题,其“均贫 富”的作用将非常有限。 另一方面,我国人均GDP 仅为 800 美元左右。即使运用宾夕法尼 亚世界表(Penn -World -Table, PWT)中提供的以购买力平价(PPP) 计算的人均GDP,我国在2000 年也 尚未达到3000 美元。这种低水平 的国民收入显然与发达国家高达 数万美元的人均GDP 有很大差距。 中国的富翁不谓太多, 可谓太少。 有些观点认为不征遗产税会出现 依赖遗产,坐享其成的寄生现象, 甚至会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经济增 长。这种观点显然忽略了遗产税 对经济人行为的扭曲,忽视人们 为什么会遗留财产的客观现实。 作为理性的经济人, 正是由于人们 将子孙后代的效用纳入自己的效 用中去, 才会节制自己的欲望将一 部分财产遗留下来。一个完全不 顾虑后代福利的人,其合理的行 为方式是将全部经济资源在整个 生命周期中全部分配消耗掉。结 果就是人们既不会长期投资于事 业,也不会长期投资于子女的教 育。这显然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 发展。开征遗产税会抑制中产阶 层的创业热情,使很多潜在的“富 翁”在起征点的水平就停滞不前 或者将财产转移到易耗奢侈品的 消费上。这必然会损害市场经济 对资本和劳动的回报,进而影响 经济增长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 所以,解决贫富差距加大的 方法应是尽量增加贫困者的收入, 而不是用遗产税等手段去打压经 济增长的领头羊。大量的研究都 表明,减少贫困人口的最有效的 方法是经济增长而不是收入分配 政策。世界银行的数据也表明,在 改革开放的2 0 年中,我国贫困人 口在经济增长中得到的益处是巨 大的,只是其收入增长的速度低 于全国的平均水平才导致了相对 贫困。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 经济增长中使底层的劳动者更多 地获益,而不是不顾经济效益地 均贫富。毕竟,贫困人口比富裕阶 层更需要经济增长。 开征遗产税不能和“与 国际接轨”混为一谈 近期的文献大多数都认为开 征遗产税有利于与国际接轨,是 我国税制趋向国际化的标志之一。 可是,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实践经 验告诉我们,国外适用的理念和 作法并不一定就适应中国国情。 有一些观点认为,开征遗产税可 以将部分存量财富引导到消费中 研究与探索
研究与探索 去,以拉动因内消费需求,甚至 对外投资以及境外人士对我国的 其一,遗产税的社会和法 认为这样可以使中因人的消费方 直接投资都尚处于起步阶段,涉 律基础尚不具备。民意调查的乐 式更趋向于西方化。这种观点忽 外的遗产数量和金额难以计量和 观态度可能来源于人们对起征点 视了遗产税在刺激人们加大对易 控制。而为了引进外资,避免对 过高的预期。由于预期遗产税的 耗消费品的需求的同时,却会极 遗产在国际间的双重或多重课税, 覆盖面狭窄,多数人不会认为自 大地抑制人们对耐用消费品的需 我国可以在现阶段单方面豁免遗 己是该税种的课税对象。但是,高 求。因为汽车、房屋等耐用消费 产税。即使以后时机成熟开征了 速的经济增长会刺激房产价格的 品也在遗产税的课税范围中。显 遗产税,也应参照企业所得税和 飙升,很多中等收入人群可能在 然,耐用消费品对拉动经济增长 个人所得税在国际税收协定的条 意识到自己已经很富有并对遗产 的乘数效应比易耗消费品大得多。 款,对重复课税的部分进行抵免 税进行筹划之前,就由于父母曾 恩格尔原理也表明,易耗消费品 或饶让。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我国 拥有的房屋价格上涨而成为遗产 (多数为经济学意义上的劣质品) 外汇管理中对向外汇出的股息红 税的纳税人。这种出乎预期的税 在整个消费中的比例有随收入上 利管理费等预扣10%的预提税的 收冲击是广大中等收入者所无法 升而下降的趋势。所以,由于开 作法,对汇出的货币形式的遗产 接受的。遗产应该纳税的社会共 征遗产税减少的耐用消费品对总 直接由银行代扣代缴。对于实物 同意识可能并没有确立起来。 需求的抑制作用,可能会大于增 或产权形式的遗产,最好是豁免 从民主和立法的角度上说, 长有限的易耗消费品需求。遗产 遗产税以激励其转化为长期投资, 多数人一致的原则是建立在剥夺 税在抑制国内投资需求的同时也 以利于我因的经济建设。所以,过 少数人权利的基础上的。但是“集 抑制因内消费需求,有可能刺激 早开征遗产税,盲目追求在形式 体行动的逻辑”却表明:往往人 愈演愈烈的资本外逃。 上与因际惯例接轨不利于我国引 数较少的利益集团比人数较多的 另外,已开征遗产税的国家 进外资发展经济。 利益集团更有力量。这是因为,人 大多数同时采用属人和属地税收 数少,集体行动所带来的回报分 管辖原则。也就是说,其居民继 给每个人的份额相对较大,从而 承的全部遗产,不论来源因内或 遗产税的开征所需要的 更有动力,更好联合。遗产税将 国外以及外国公民在其国境内全 现实条件尚不具备 极大影响少部分人的利益却不会 部遗产,都在课税范围之内。由 在近期的讨论中,提供遗产 给大部分人带来好处,必然会引 于我因尚未开征该税,他国对中 税成套方案的楼见不鲜,甚至已 发富裕阶层的强烈反弹,也难以 国公民在其境内的遗产以及本国 经设计了详细的税制模式,起征 得到人数占优的中产阶层的支特。 公民在中国境内的遗产均征收遗 点,税率,扣除项目等等。但是, 由于富裕阶层在这个税种中有重 产税,这使得我国在税收上处于 对于这些方案中的条款有何理论 大利益,所以其立法过程将非常 不平等的地位。所以,多数专家 上和统计上的依据,以及可能遇 艰难。尽管我国颁布的《民法》和 学者都认为必须尽早开征遗产税, 到的困难却语焉不详,多停留在 《继承法》中有关于财产继承、分 以确保在税收管辖权上国与国之 人云亦云的状态。笔者总结了一 割、转移等方面的条款,但对具 间的平等原则。但是,我国个人 下开征遗产税可能遇到的难点: 体的操作过程及相应的税务责任 涉外税务 2003-5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19 1994-2012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cnki.net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1 9 涉外税务 2003-5 去,以拉动国内消费需求,甚至 认为这样可以使中国人的消费方 式更趋向于西方化。这种观点忽 视了遗产税在刺激人们加大对易 耗消费品的需求的同时,却会极 大地抑制人们对耐用消费品的需 求。因为汽车、房屋等耐用消费 品也在遗产税的课税范围中。显 然,耐用消费品对拉动经济增长 的乘数效应比易耗消费品大得多。 恩格尔原理也表明,易耗消费品 (多数为经济学意义上的劣质品) 在整个消费中的比例有随收入上 升而下降的趋势。所以,由于开 征遗产税减少的耐用消费品对总 需求的抑制作用,可能会大于增 长有限的易耗消费品需求。遗产 税在抑制国内投资需求的同时也 抑制国内消费需求,有可能刺激 愈演愈烈的资本外逃。 另外,已开征遗产税的国家 大多数同时采用属人和属地税收 管辖原则。也就是说,其居民继 承的全部遗产,不论来源国内或 国外以及外国公民在其国境内全 部遗产,都在课税范围之内。由 于我国尚未开征该税,他国对中 国公民在其境内的遗产以及本国 公民在中国境内的遗产均征收遗 产税,这使得我国在税收上处于 不平等的地位。所以,多数专家 学者都认为必须尽早开征遗产税, 以确保在税收管辖权上国与国之 间的平等原则。但是,我国个人 对外投资以及境外人士对我国的 直接投资都尚处于起步阶段,涉 外的遗产数量和金额难以计量和 控制。而为了引进外资,避免对 遗产在国际间的双重或多重课税, 我国可以在现阶段单方面豁免遗 产税。即使以后时机成熟开征了 遗产税,也应参照企业所得税和 个人所得税在国际税收协定的条 款,对重复课税的部分进行抵免 或饶让。税务机关可以参照我国 外汇管理中对向外汇出的股息红 利管理费等预扣1 0 %的预提税的 作法,对汇出的货币形式的遗产 直接由银行代扣代缴。对于实物 或产权形式的遗产,最好是豁免 遗产税以激励其转化为长期投资, 以利于我国的经济建设。所以,过 早开征遗产税,盲目追求在形式 上与国际惯例接轨不利于我国引 进外资发展经济。 遗产税的开征所需要的 现实条件尚不具备 在近期的讨论中,提供遗产 税成套方案的屡见不鲜,甚至已 经设计了详细的税制模式,起征 点,税率,扣除项目等等。但是, 对于这些方案中的条款有何理论 上和统计上的依据,以及可能遇 到的困难却语焉不详,多停留在 人云亦云的状态。笔者总结了一 下开征遗产税可能遇到的难点: 其一,遗产税的社会和法 律基础尚不具备。民意调查的乐 观态度可能来源于人们对起征点 过高的预期。由于预期遗产税的 覆盖面狭窄,多数人不会认为自 己是该税种的课税对象。但是,高 速的经济增长会刺激房产价格的 飙升,很多中等收入人群可能在 意识到自己已经很富有并对遗产 税进行筹划之前,就由于父母曾 拥有的房屋价格上涨而成为遗产 税的纳税人。这种出乎预期的税 收冲击是广大中等收入者所无法 接受的。遗产应该纳税的社会共 同意识可能并没有确立起来。 从民主和立法的角度上说, 多数人一致的原则是建立在剥夺 少数人权利的基础上的。但是“集 体行动的逻辑”却表明:往往人 数较少的利益集团比人数较多的 利益集团更有力量。这是因为,人 数少,集体行动所带来的回报分 给每个人的份额相对较大,从而 更有动力,更好联合。遗产税将 极大影响少部分人的利益却不会 给大部分人带来好处,必然会引 发富裕阶层的强烈反弹,也难以 得到人数占优的中产阶层的支持。 由于富裕阶层在这个税种中有重 大利益,所以其立法过程将非常 艰难。尽管我国颁布的《民法》和 《继承法》中有关于财产继承、分 割、转移等方面的条款,但对具 体的操作过程及相应的税务责任 研究与探索
研究与探索 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必须在正 我国已经推行了存款实名制,但 威。所以,我们对遗产税的开征 式出台遗产税法之前对相关的法 由于现金支付仍然非常普遍,个 应持积极而审慎的态度,不可强 律进行修改。关于财产继承的税 人收入申报和财产登记制度难以 求一步到位,而应该在实践中总 收义务及法律责任必须在增补和 建立。这一切都造成收入的隐性 结经验不断完善,争取在10一20 修改《民法》和《继承法》时加 化,客观上给遗产税的征管增加 年内完成该税种的建立。 以考虑,否则会引发法律依据不 了难度。并且,大量的灰色经济 足或前后矛盾的问题。而要使全 成分的存在,使得很多非法的收 参考文献: 社会对开征遗产税取得认同更是 入根本无法跟踪和计量。要解决 [1]雷思强我开征遗产税的难点分析 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本不可 这个问题必须强调遗产税与其他 [1.涉均税务.2000⑧ 能一蹴而就。 税种的配合。遗产税的课税对象 [2]李玉群王道明开正遗产税的意义 其二,遗产税对经济人行 是个人财产存量的终点值,与其 .中国税务报2001-1-5 为的扭曲不容忽视。优化税制原 相关的税种是以财产流量为征税 [3】李正信,赵文斗,邓克堂,杨明柱 理表明,一个好的税制是在取得 对象的个人所得税和以遗产转移 石坚等国遗产税什么单].政与税务中 财政收入的基础上,对经济人行 前的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房产 因人民大学报资种中心2001).原载经 为扭曲最小的税制。遗产税将改 税等。遗产税的开征必须依赖于 济日报》(京,2000-122 变人们对合理分配生命周期中消 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种的进一步 [4]刘势亭论我遗赠与税的开征 费和投资的预期。而受遗产税影 完善,才可以比较准确地掌握重 [1.财公研究2001(⑦. 响最严重的人群恰恰是对我因宏 点纳税户的情况,不至于无的放 [5]Dollar,David and Aart 观投资和消费影响最大的人群。 矢。同时,对财产的评估是一个 Kraay,“Growth Is Good for the Poor” 在1980年前,由于收入分配上的 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从长远看,要 [W]World Bank,Policy Research 平均主义,个人几乎没有太多财 搞好遗产税的征管还必须建立一 Working Paper.2001. 产。大多数富裕家庭的财产都是 个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国际上 WWW.Worldbank.org/research/growth 在改革开放20年中积累下来的。 通行的做法是由税务部门和社会 [6]Dollar,David and Aart 这些人现在正值壮年,距离遗产 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共同建立对个 Kraay,"Trade,Growth,and Poverty" 的转移尚有二、三十年。如果现 人财产评估机构,按财产的种类 [W]World Bank,Development 在就开征遗产税,这些潜在的纳 不同由专业的税务评价员来完成 Research Group,Working Paper. 税主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 对财产的估价。 2001. 财产的隐匿和转移,甚至会通过 从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到,在 WWW.Worldbank.org/research/growth 各种渠道将财产外逃到没有遗产 现阶段出台遗产税的理论依据和 [7]Hargreaves,Deborah,2001, 税的海外避税地。这必然会进一 客观条件都不具备。即使仓促立 "Tax that merits an early death" 步恶化我因每年已高达350亿美 法,现实的制约也会在很大程度 [N]Financial Times,Novermber24- 元的资本外逃现象。 上影响到遗产税的实施,可能形 25,2001. 其三,隐性收入和灰色收 成象宴席税一样的有法无税的尴 入所形成的财产无法衡量。尽管 尬局面,反而损害了税务机关权 20 2003-5涉外税务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1994-2012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t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2 0 2003-5 涉外税务 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必须在正 式出台遗产税法之前对相关的法 律进行修改。关于财产继承的税 收义务及法律责任必须在增补和 修改《民法》和《继承法》时加 以考虑,否则会引发法律依据不 足或前后矛盾的问题。而要使全 社会对开征遗产税取得认同更是 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本不可 能一蹴而就。 其二,遗产税对经济人行 为的扭曲不容忽视。优化税制原 理表明,一个好的税制是在取得 财政收入的基础上,对经济人行 为扭曲最小的税制。遗产税将改 变人们对合理分配生命周期中消 费和投资的预期。而受遗产税影 响最严重的人群恰恰是对我国宏 观投资和消费影响最大的人群。 在1980 年前,由于收入分配上的 平均主义,个人几乎没有太多财 产。大多数富裕家庭的财产都是 在改革开放2 0 年中积累下来的。 这些人现在正值壮年,距离遗产 的转移尚有二、三十年。如果现 在就开征遗产税,这些潜在的纳 税主体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 财产的隐匿和转移,甚至会通过 各种渠道将财产外逃到没有遗产 税的海外避税地。这必然会进一 步恶化我国每年已高达350 亿美 元的资本外逃现象。 其三,隐性收入和灰色收 入所形成的财产无法衡量。尽管 我国已经推行了存款实名制,但 由于现金支付仍然非常普遍,个 人收入申报和财产登记制度难以 建立。这一切都造成收入的隐性 化,客观上给遗产税的征管增加 了难度。并且,大量的灰色经济 成分的存在,使得很多非法的收 入根本无法跟踪和计量。要解决 这个问题必须强调遗产税与其他 税种的配合。遗产税的课税对象 是个人财产存量的终点值,与其 相关的税种是以财产流量为征税 对象的个人所得税和以遗产转移 前的特定财产为征税对象的房产 税等。遗产税的开征必须依赖于 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种的进一步 完善,才可以比较准确地掌握重 点纳税户的情况,不至于无的放 矢。同时,对财产的评估是一个 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从长远看,要 搞好遗产税的征管还必须建立一 个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国际上 通行的做法是由税务部门和社会 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共同建立对个 人财产评估机构,按财产的种类 不同由专业的税务评价员来完成 对财产的估价。 从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到,在 现阶段出台遗产税的理论依据和 客观条件都不具备。即使仓促立 法,现实的制约也会在很大程度 上影响到遗产税的实施,可能形 成象宴席税一样的有法无税的尴 尬局面,反而损害了税务机关权 威。所以,我们对遗产税的开征 应持积极而审慎的态度,不可强 求一步到位,而应该在实践中总 结经验不断完善,争取在1 0 ~2 0 年内完成该税种的建立。 参考文献: [1]雷根强.我国开征遗产税的难点分析 [J].涉外税务,2000(8). [2]李玉群,王道明.开征遗产税的意义 [N].中国税务报,2001-11-5. [3]李正信,赵文斗,邓克堂,杨明柱, 石坚等.国外遗产税什么样[J].财政与税务.中 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2001(1).原载《经 济日报》(京),2000-12-2. [4]刘隽亭.论我国遗产赠与税的开征 [J].财会研究,2001(7). [5]Dollar, David and Aart Kraay,“Growth Is Good for the Poor” [W] 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2001. WWW.Worldbank.org/research/growth [6]Dollar, David and Aart Kraay,“Trade, Growth, and Poverty” [W] World Bank, Development Research Group, Working Paper. 2001. WWW.Worldbank.org/research/growth [7]Hargreaves, Deborah, 2001, “Tax that merits an early death” [N] Financial Times,Novermber24- 25, 2001. 研究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