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A pr2005 第18卷第2期 Joumal of G uangxiFinancial College Vol18 Na2 从税收归宿看经济性双重征税 周波 (厦门大学财政系,福建厦门361005) [摘要]由于资本所得税的税负不仅由资本承担,也由消费者和劳动力承担,而且后者承担了大部分的该税税 负。因此不仅股息存在经济性双重征税的问题,而且工资面临同样的问题,其程度也超过了股息。为彻底消除 对二者的经济性双重征税,有必要实施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完全一体化。 [关键词]税收归宿:经济性双重征税:股息:工资:完全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1F810.4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75X(2005)02-0022-05 随着现代税制的建立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究而言,其中的经济性双重征税主要是指对股份 双重征税问题①变得非常普遍,也得到人们越来 公司的利润征收公司所得税,以及同时对个人股 越多的关注。关于双重征税的分类,主要有两种 东收到的股息和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杨斌 观点:一种将其分为法律意义上的双重征税和经 2002:钱晟,卢凌波2002:黄凤羽2002:李丰 济意义上的双重征税:②另一种将其分为税制性 2003),有的还包括对股份公司的资本额和股东 双重征税、法律性双重征税和经济性双重征税 个人所持的公司股票价值分别征收财产税(李 (葛惟熹1999)。尽管在将双重征税分为两类 晖1997:葛惟熹1999)。如上所述,经济性双重 还是三类上存在分歧,但是其实际分歧并不像表 征税强调的是同一经济渊源。根据税收归宿的理 现出来的大,特别是双方对经济性双重征税的定 论,纳税人和负税人在很多情况下是不一致的。 义相异甚小。K nechtle认为经济性双重征税指对 既然强调同一经济渊源,那么我们就不应止步于 有联系的不同纳税人的具有同一经济渊源或至 纳税人,从负税人的角度来考虑经济性重复征税 少有经济联系的课税对象重复征税。(K nechtle 将更有意义。 A moldA.1979)葛惟熹认为“经济性双重征税, 是指对同一经济渊源的不同纳税人的重复征 一、经济性双重征税的税收归 税。”(葛惟熹1999)对于法律性双重征税,在 宿分析 国际税收中已经讨论颇多,其解决也相对容易: 税制性双重征税与复税制是同时存在的,而单一 经济性双重征税既可以由财产税的征收引 税制并不可行,故本文对此二者不予讨论。下文 起,也可以由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同时征 只分析经济性双重征税。 收引起。财产税的税收归宿是税收归宿研究中最 就笔者所见到的关于经济性双重征税的研 难和分歧最多的问题之一。关于财产税的性质, [收稿日期]2005-02-04 [作者简介]周波(1977-),湖南湘潭人,男,厦门大学财政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税收理论与政策。 ①本文使用双重征税一词时,它可能也包含了多重征税的情形,这主要是为了表达方便和与相关文献用词一致起见,并不影响 分析结果。 2A mold A.K nechtle BasicProblem s in IntemationalF iscalL aw (translated fiom the G emm an by W.E.W eisflog.K lw er,1979, pp.2333.尽管陈安(1987)、高尔森(1993)、廖益新(2001)、杨斌(2002)和刘剑文(2004)使用的术语有的有所不同术语,但 是他们均持该观点,不过都直接或间接引自A mol A.K nechtle(1979)。 22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t
第 18 卷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 年 随着现代税制的建立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双重征税问题!变得非常普遍,也得到人们越来 越多的关注。关于双重征税的分类,主要有两种 观点:一种将其分为法律意义上的双重征税和经 济意义上的双重征税;"另一种将其分为税制性 双重征税、法律性双重征税和经济性双重征税 (葛惟熹 1999)。 尽管在将双重征税分为两类 还是三类上存在分歧,但是其实际分歧并不像表 现出来的大,特别是双方对经济性双重征税的定 义相异甚小。Knechtle 认为经济性双重征税指对 有联系的不同纳税人的具有同一经济渊源或至 少有经济联系的课税对象重复征税。(Knechtle, ArnoldA. 1979)葛惟熹认为“经济性双重征税, 是指对同一经济渊源的不同纳税人的重复征 税。”(葛惟熹 1999)对于法律性双重征税,在 国际税收中已经讨论颇多,其解决也相对容易; 税制性双重征税与复税制是同时存在的,而单一 税制并不可行,故本文对此二者不予讨论。下文 只分析经济性双重征税。 就笔者所见到的关于经济性双重征税的研 究而言,其中的经济性双重征税主要是指对股份 公司的利润征收公司所得税,以及同时对个人股 东收到的股息和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 (杨斌 2002;钱晟,卢凌波 2002;黄凤羽 2002;李丰 2003),有的还包括对股份公司的资本额和股东 个人所持的公司股票价值分别征收财产税 (李 晖 1997;葛惟熹 1999)。如上所述,经济性双重 征税强调的是同一经济渊源。根据税收归宿的理 论,纳税人和负税人在很多情况下是不一致的。 既然强调同一经济渊源,那么我们就不应止步于 纳税人,从负税人的角度来考虑经济性重复征税 将更有意义。 一 、经 济 性 双 重 征 税 的 税 收 归 宿分析 经济性双重征税既可以由财产税的征收引 起,也可以由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同时征 收引起。财产税的税收归宿是税收归宿研究中最 难和分歧最多的问题之一。关于财产税的性质, 周 波 (厦门大学 财政系,福建 厦门 361005) 从税收归宿看经济性双重征税 !摘要" 由于资本所得税的税负不仅由资本承担,也由消费者和劳动力承担,而且后者承担了大部分的该税税 负。因此不仅股息存在经济性双重征税的问题,而且工资面临同样的问题,其程度也超过了股息。为彻底消除 对二者的经济性双重征税,有必要实施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完全一体化。 [关键词" 税收归宿;经济性双重征税;股息;工资;完全一体化 [中图分类号" F810.422 !文献标识码" ! !文章编号" 1008-875X(2005)02-0022-05 !收稿日期"2005-02-04 !作者简介"周波(1977- ),湖南湘潭人,男,厦门大学财政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税收理论与政策。 !本文使用双重征税一词时,它可能也包含了多重征税的情形,这主要是为了表达方便和与相关文献用词一致起见,并不影响 分析结果。 "见 Arnold A. Knechtle. BasicProblemsin International FiscalLaw (translatedfrom the German by W. E. Weisflog). Kluwer, 1979, pp.23-33 .尽管陈安(1987)、高尔森(1993)、廖益新(2001)、杨斌(2002)和刘剑文(2004)使用的术语有的有所不同术语,但 是他们均持该观点,不过都直接或间接引自 Arnold A. Knechtle(1979)。 2005 年 4 月 第 18 卷第 2 期 Apr.2005 Vol.18 No.2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Guangxi Financial College 22
第2期 周波:从税收归宿看经济性双重征税 4月 人们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传统观、受益观和资 量上应等于在没有公司所得税时的利润减去有 本税观(M etcalf和Fullerton2002)。传统观可以 公司所得税时资本承担的该税税负,对母子公司 追溯到Simn on(1943)和Edgew oth(1897),该观 课征的公司所得税实质上都对同一经济渊 点认为财产税是对住房服务征收的特许权税,税 源一子公司的利润课征了税。相应地有公司所 负向前完全转嫁给了消费者,具有累退性。受益 得税时,工人的工资等于在没有公司所得税时的 观认为财产税是对居民所接受到的地方公共服 工资减去有公司所得税时劳动力承担的该税税 务的一种支付,因而该税没有收入分配效应,对 负。这表明,个人所得税以工资为课税对象,公 经济也不具有扭曲效应日am ilton1976)。财产税 司所得税以利润为课税对象,二者实质上是对同 的一种新观点,或者称为资本税观,认为该税是 经济渊源一工资课税。所以经济性重复征税 对辖区内的资本使用征收的一种扭曲税,具有累 不仅体现为对股息的课税,还体现为对工资的课 进性Bown1924)。对财产税本身的讨论,这超出 税。 了本文的范围。故下文只讨论公司所得税和个人 下面分别计算两种不同情况下对股息和工 所得税同时征收所引起的经济性重复征税。 资的经济性双重征税: 个人所得税一般被认为不能转嫁,其税负全 (一)一个公司的情形 部由缴纳税款的个人承担。对于公司所得税,早 假设公司所得税税后利润为90元,并全部 期的研究认为资本承担了100%的税负 以股息的形式支付给个人股东。公司工人在课征 (H arberger1962:Shoven,Waly1972)。后来,人 公司所得税后的工资为80元。公司所得税和个 们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进行研究发现,消费者和劳 人所得税的税率均为30%。 动力承担了大部分,甚至全部税负(Bradford 课征公司所得税的税前利润=90/(130%× 1978:M uttin,G rubert 1985:Harberger 1995). 13)=100(元) Slem rod(1995)以及Fuchs、K nueger和Poterba 课征公司所得税的税前工资=80/(130%× (1998)调查了部分经济学家,发现他们认为非 23)=100(元) 资本要素(劳动力和消费者)承担了大部分的税 课征个人所得税的税后工资=80× 负。为讨论方便起见,本文假定消费者不承担公 (1-30%)=56(元) 司所得税的税负,资本和劳动力承担全部税负, 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股息 二者之比为一比二。① =课征公司所得税后的利润=90(元) 公司所得税是以公司利润为课税对象的。由 课征个人所得税的税后股息=90× 于其税负由资本和劳动力共同承担,所以该税相 (130%)=63(元) 当于同时对利润和工资征税。股东个人收到股息 工资的总税率=(100-56)100=44% 被课征个人所得税,母公司收到来自子公司的股 股息的总税率=(1063)100=37% 息被课征公司所得税都属于经济性重复征税。当 上述计算结果如表1所示: 子公司的全部利润都作为股息分配时,股息在数 表1 公司 公司工人 股东个人 公司所得税税前利润、工资 100.00 100.00 公司所得税税后利润、工资 90.00 80.00 股息 90.00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 80.00 90 个人所得税税后工资、股息 56.00 63 工资、股息的总税率 44.00% 37.00% ①虽然假设消费者不承担公司所得税税负并不符合实际,关于资本与劳动力承担税负的比重的假设也不准确,但这有利 于简化对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分析,且不影响分析结果。 ②此时未考虑征税对投资和劳动力供给的影响,以及由其所引起的对利润和工资的影响。 23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t
第 2 期 4 月 人们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传统观、受益观和资 本税观(Metcalf和 Fullerton 2002)。传统观可以 追溯到 Simon(1943)和 Edgewoth(1897),该观 点认为财产税是对住房服务征收的特许权税,税 负向前完全转嫁给了消费者,具有累退性。受益 观认为财产税是对居民所接受到的地方公共服 务的一种支付,因而该税没有收入分配效应,对 经济也不具有扭曲效应(Hamilton1976)。财产税 的一种新观点,或者称为资本税观,认为该税是 对辖区内的资本使用征收的一种扭曲税,具有累 进性(Brown1924)。对财产税本身的讨论,这超出 了本文的范围。故下文只讨论公司所得税和个人 所得税同时征收所引起的经济性重复征税。 个人所得税一般被认为不能转嫁,其税负全 部由缴纳税款的个人承担。对于公司所得税,早 期 的 研 究 认 为 资 本 承 担 了 100% 的 税 负 (Harberger 1962;Shoven,Wally1972)。后来,人 们在开放经济条件下进行研究发现,消费者和劳 动力承担了大部 分 , 甚 至 全 部 税 负(Bradford 1978;Muttin,Grubert 1985;Harberger 1995)。 Slemrod(1995) 以及 Fuchs、Krueger 和 Poterba (1998)调查了部分经济学家,发现他们认为非 资本要素(劳动力和消费者)承担了大部分的税 负。为讨论方便起见,本文假定消费者不承担公 司所得税的税负,资本和劳动力承担全部税负, 二者之比为一比二。! 公司所得税是以公司利润为课税对象的。由 于其税负由资本和劳动力共同承担,所以该税相 当于同时对利润和工资征税。股东个人收到股息 被课征个人所得税,母公司收到来自子公司的股 息被课征公司所得税都属于经济性重复征税。当 子公司的全部利润都作为股息分配时,股息在数 量上应等于在没有公司所得税时的利润减去有 公司所得税时资本承担的该税税负,对母子公司 课 征 的 公 司 所 得 税 实 质 上 都 对 同 一 经 济 渊 源——子公司的利润课征了税。相应地有公司所 得税时,工人的工资等于在没有公司所得税时的 工资减去有公司所得税时劳动力承担的该税税 负。"这表明,个人所得税以工资为课税对象,公 司所得税以利润为课税对象,二者实质上是对同 一经济渊源——工资课税。所以经济性重复征税 不仅体现为对股息的课税,还体现为对工资的课 税。 下面分别计算两种不同情况下对股息和工 资的经济性双重征税: (一)一个公司的情形 假设公司所得税税后利润为 90 元,并全部 以股息的形式支付给个人股东。公司工人在课征 公司所得税后的工资为 80 元。公司所得税和个 人所得税的税率均为 30%。 课征公司所得税的税前利润 =90/(1-30 %! 1/3)=100(元) 课征公司所得税的税前工资 =80/(1-30 %! 2/3)=100(元) 课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税 后 工 资 =80 ! (1-30 %)=56(元) 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 = 股息 = 课征公司所得税后的利润 =90(元) 课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的 税 后 股 息 =90 ! (1-30 %)=63(元) 工资的总税率 =(100-56 )/100=44% 股息的总税率 =(10-63 )/100=37% 上述计算结果如表 1 所示: 表 1 公司所得税税前利润、工资 公司所得税税后利润、工资 股息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后工资、股息 工资、股息的总税率 公司 100.00 90.00 90.00 公司工人 100.00 80.00 80.00 56.00 44.00% 股东个人 90 63 37.00% !虽然假设消费者不承担公司所得税税负并不符合实际,关于资本与劳动力承担税负的比重的假设也不准确,但这有利 于简化对经济性重复征税的分析,且不影响分析结果。 "此时未考虑征税对投资和劳动力供给的影响,以及由其所引起的对利润和工资的影响。 周 波:从税收归宿看经济性双重征税 23
第18卷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 仁)两个公司,其中一个公司为另一个的全 (1-30%×13)=100(元) 资子公司的情形 子公司被课征公司所得税前的工资=80/ 假设子公司税后利润为90元,并全部以股 (1-30%×23)=100(元) 息的形式支付给母公司,母公司不从事生产活 母公司的公司所得税应税所得=股息=90 动,不雇用工人。①母公司所收到的股息在缴纳公 (元) 司所得税后以股息的形式全部支付给个人股东。 母公司的公司所得税税后利润=90× 子公司工人在课征公司所得税后的工资为80 (130%×13)=81(元) 元。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均为30%。 母公司被课征公司所得税后的工资 课征公司所得税税前的子公司利润=90/ =80-90×30%×23=62(元) 表2 子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工人 股东个人 公司所得税税前利润、工资 100.00 100.00 公司所得税税后利润、工资 90.00 80.00 股息 90.00 公司所得税税前利润、工资 90.00 80.00 公司所得税税后利润、工资 81.00 62.00 股息 81.00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 62.00 81.00 个人所得税税后工资、股总 43.40 56.70 工资、股息的总税率 56.60% 43.30% 个人股东的税后股息=81×(1-30%)=56.7(元) 负。这必然会导致税后工资水平的下降,从而真 课征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62×(130%) 实收入水平降低。 =43.4(元) 2.扭曲公司部门和非公司部分之间的资源 工资的总税率=(100-43.4)100=56.6% 配置。作为经济人,工人必然追求工资收入的最 股息的总税率=(100-56.7)100=43.3% 大化,当其选择在公司部门,还是非公司部门工 上述计算结果如表2所示。 作时亦如此。经济性重复征税导致公司部门的 如表1和表2所示,不论是否存在母子公司 工人税后工资水平降低,这会使得非公司部门 关系,劳动力承担的税负均重于资本承担的税 变得有吸引力,劳动力从公司部门流往非公司 负,而且随着公司控股层次的增加,资本和劳动 部门。 力的税负也会加重。 3.扭曲工人在工作和闲暇之间的选择。工 对股息征税所导致的经济性重复征税对资 资水平的降低意味着,一方面闲暇的价格下降, 源配置的影响,相关论述相对较多。其影响主要 另一方面总收入水平下降。对于收入水平较高 是使资本税后收益和资金成本发生改变,进而影 的工人来说,替代效应占主导地位,他们将增加 响投资者和筹资人的投融资决策。这表现在三个 闲暇,从而其劳动供给减少。对收入水平较低的 方面:(1)导致公司部门与非公司部门之间资源 人来说,收入效应很可能占主导地位,他们将不 配置的扭曲:(2)导致股利分配和保留利润之间 得不更多地劳动以减少总收入水平的下降,从 的扭曲:(3)导致公司在债券和股票之间筹资模 而其劳动供给增加。一增一减并不一定意味着 式的扭曲(钱晟,卢凌波2002:苑新丽2003)。 劳动供给的变化量会减小。一般而言,收入水平 对工资征税所导致的经济性重复征税的经 较高的人所提供的劳动的技术含量较高,收入 济影响主要表现如下: 水平较低的人所提供的劳动更多地只是简单的 1.降低真实收入水平。工资既要承担部分公 体力劳动,二者的可替代性较小。 司所得税的税负,又要承担全部个人所得税的税 4.恶化收入分配状况。非公司企业企业主 ①这是为了简化分析之故,母公司雇用工人并从事生产活动也就是情形(一)中所描述的,故可略去。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t
第 18 卷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 年 (二)两个公司,其中一个公司为另一个的全 资子公司的情形 假设子公司税后利润为 90 元,并全部以股 息的形式支付给母公司,母公司不从事生产活 动,不雇用工人。!母公司所收到的股息在缴纳公 司所得税后以股息的形式全部支付给个人股东。 子公司工人在课征公司所得税后的工资为 80 元。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均为 30%。 课 征 公 司 所 得 税 税 前 的 子 公 司 利 润 =90/ (1-30 %!1/3)=100(元) 子 公 司 被 课 征 公 司 所 得 税 前 的 工 资 =80/ (1-30 %!2/3)=100(元) 母公司的公司所得税应税所得 = 股息 =90 (元) 母 公 司 的 公 司 所 得 税 税 后 利 润 =90 ! (1-30 %!1/3)=81(元) 母 公 司 被 课 征 公 司 所 得 税 后 的 工 资 =80-90 !30%!2/3=62(元) 表 2 公司所得税税前利润、工资 公司所得税税后利润、工资 股息 公司所得税税前利润、工资 公司所得税税后利润、工资 股息 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后工资、股息 工资、股息的总税率 子公司 100.00 90.00 90.00 母公司 90.00 81.00 81.00 子公司工人 100.00 80.00 80.00 62.00 62.00 43.40 56.60% 股东个人 81.00 56.70 43.30% 个人股东的税后股息 =81!(1-30 %)=56.7(元) 课征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 =62!(1-30 %) =43.4(元) 工资的总税率 =(100-43 .4)/100=56.6% 股息的总税率 =(100-56 .7)/100=43.3% 上述计算结果如表 2 所示。 如表 1 和表 2 所示,不论是否存在母子公司 关系,劳动力承担的税负均重于资本承担的税 负,而且随着公司控股层次的增加,资本和劳动 力的税负也会加重。 对股息征税所导致的经济性重复征税对资 源配置的影响,相关论述相对较多。其影响主要 是使资本税后收益和资金成本发生改变,进而影 响投资者和筹资人的投融资决策。这表现在三个 方面:(1)导致公司部门与非公司部门之间资源 配置的扭曲;(2)导致股利分配和保留利润之间 的扭曲;(3)导致公司在债券和股票之间筹资模 式的扭曲(钱晟,卢凌波 2002;苑新丽 2003)。 对工资征税所导致的经济性重复征税的经 济影响主要表现如下: 1. 降低真实收入水平。工资既要承担部分公 司所得税的税负,又要承担全部个人所得税的税 负。这必然会导致税后工资水平的下降,从而真 实收入水平降低。 2. 扭曲公司部门和非公司部分之间的资源 配置。作为经济人,工人必然追求工资收入的最 大化,当其选择在公司部门,还是非公司部门工 作时亦如此。经济性重复征税导致公司部门的 工人税后工资水平降低,这会使得非公司部门 变得有吸引力,劳动力从公司部门流往非公司 部门。 3. 扭曲工人在工作和闲暇之间的选择。工 资水平的降低意味着,一方面闲暇的价格下降, 另一方面总收入水平下降。对于收入水平较高 的工人来说,替代效应占主导地位,他们将增加 闲暇,从而其劳动供给减少。对收入水平较低的 人来说,收入效应很可能占主导地位,他们将不 得不更多地劳动以减少总收入水平的下降,从 而其劳动供给增加。一增一减并不一定意味着 劳动供给的变化量会减小。一般而言,收入水平 较高的人所提供的劳动的技术含量较高,收入 水平较低的人所提供的劳动更多地只是简单的 体力劳动,二者的可替代性较小。 4. 恶化收入分配状况。非公司企业企业主 !这是为了简化分析之故,母公司雇用工人并从事生产活动也就是情形(一)中所描述的,故可略去。 24
第2期 周波:从税收归宿看经济性双重征税 4月 的经营所得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受雇于公司 层次上采用的股息扣除制、分税率制,和在个人 的工人的工资却要面临经济性双重征税,这将使 (股东)层次上采用的归属制、股息免税制、税收 前者的税负轻于后者,削弱个人所得税的累进 抵免制(刘军,郭庆旺2001)。在免除股息的经 性。同时,由于资本承担的公司所得税的税负低 济性双重征税时,部分一体化所包括的具体方法 于劳动力承担的税负,同样面临经济性重复征税 尚是可行的,但是将其用于同时免除股息和工资 时,股息承担的税负将轻于工资承担的税负。这 的经济性双重征税时将导致税制过于复杂。相比 也会抵消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性。对收入分配 之下,完全一体化是一种可行的有效方法。 起主要调节作用的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性的降低, 完全一体化将彻底免除股息和工资的经济 这必然恶化收入分配状况。 性双重征税,而且有利于个人所得税政策目标的 实现。①其最大的障碍在于,人们可能会认为取消 二、政策建议 公司所得税对财政收入和人民追求公平的心理 的影响过大。表3列出了0ECD国家和我国在 上节所假设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 1975-1992年期间的公司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 率为30%,这一税率本身并不算太高。但是资本 的比重。表中数据表明该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 和劳动力的最终税负水平在两种情况下分别达 并不太大,该税的取消并不会对财政收入产生难 到37%、44%和43.3%、56.6%,实事求是地说,这 以消除的影响。当然,相对而言,我国的该比重比 是相当高的税率。为解决股息的经济性双重征税 较高,不过这可以通过逐步降低该比重来为改革 问题,人们曾提出的基本方法是个人所得税和公 铺平道路。②至于人们追求公平的心理,从公司所 司所得税的一体化。该方法包括两类:完全一体 得税的税负归宿来看,其税负大部分由消费者和 化和部分一体化。完全一体化就是废除公司所得 劳动力承担。只要宣传得当,负面的心理影响不 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部分一体化包括在公司 难消除。 表3 OECD各国公司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 国家 加拿大 奥地利 希腊 澳大利亚 丹麦 芬兰 法国 1975-1980 17.1 3.8 4.6 13.9 4.0 2.9 5.8 1981-1985 11.9 3.2 3.3 11.8 4.5 2.8 5.5 1986-1992 11.1 3.2 5.1 12.5 5.1 2.7 5.6 国家 意大利 卢森堡 冰岛 爱尔兰 德国 日本 英国 1975-1980 5.5 13.6 2.5 2.2 4.3 32.9 8.1 1981-1985 5.3 12.0 2.5 4.5 3.7 30.4 12.6 1986-1992 6.6 11.9 2.8 4.3 3.8 33.2 12.0 国家 西班牙 新西兰 挪威 葡萄牙 荷兰 瑞典 瑞士 1975-1980 7.9 10.8 6.4 4.2 6.9 3.2 3.1 1981-1985 5.4 8.2 18.8 5.2 6.7 2.9 2.7 1986-1992 8.0 8.3 8.3 6.7 7.6 5.0 3.0 国家 土耳其 比利时 美国 简单平均值 中国 1975-1980 5.2 6.2 14.7 8 1981-1985 11.0 5.7 8.5 7.9 1986-1992 12.2 6.2 9.8 8.1 15.0* 资料来源:0ECD国家数据摘自刘军,郭庆旺.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p即187H88。 *我国的该比重为笔者计算的19992003年的简单平均数,公司所得税税收收入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 得税税收收入,1999年和2000年的公司所得税税收收入数据来自《中国税务年鉴2000》和《中国税务年鉴2001》,其余数据来自 《中国统计年鉴2004》。 ①废除公司所得税的理由并不仅限于消除对股息的经济性重复征税,Cham ley(1985,I986)利用R am sey型最优增长模型发现, 在长期内不应对资本收益征税。基于交易的会计所计算的利润并不能真正反映资本收益,这表明公司所得税对利润征税或许本 身就不合适。 ②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一直保持非常高的增长速度。若以此为依据,一次性取消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 税也未必不可承受。 25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t
第 2 期 4 月 的经营所得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受雇于公司 的工人的工资却要面临经济性双重征税,这将使 前者的税负轻于后者,削弱个人所得税的累进 性。同时,由于资本承担的公司所得税的税负低 于劳动力承担的税负,同样面临经济性重复征税 时,股息承担的税负将轻于工资承担的税负。这 也会抵消部分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性。对收入分配 起主要调节作用的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性的降低, 这必然恶化收入分配状况。 二、政策建议 上节所假设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 率为 30%,这一税率本身并不算太高。但是资本 和劳动力的最终税负水平在两种情况下分别达 到 37%、44%和 43.3%、56.6%,实事求是地说,这 是相当高的税率。为解决股息的经济性双重征税 问题,人们曾提出的基本方法是个人所得税和公 司所得税的一体化。该方法包括两类:完全一体 化和部分一体化。完全一体化就是废除公司所得 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部分一体化包括在公司 层次上采用的股息扣除制、分税率制,和在个人 (股东)层次上采用的归属制、股息免税制、税收 抵免制(刘军,郭庆旺 2001)。在免除股息的经 济性双重征税时,部分一体化所包括的具体方法 尚是可行的,但是将其用于同时免除股息和工资 的经济性双重征税时将导致税制过于复杂。相比 之下,完全一体化是一种可行的有效方法。 完全一体化将彻底免除股息和工资的经济 性双重征税,而且有利于个人所得税政策目标的 实现。!其最大的障碍在于,人们可能会认为取消 公司所得税对财政收入和人民追求公平的心理 的影响过大。表 3 列出了 OECD国家和我国在 1975-1992 年期间的公司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 的比重。表中数据表明该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 并不太大,该税的取消并不会对财政收入产生难 以消除的影响。当然,相对而言,我国的该比重比 较高,不过这可以通过逐步降低该比重来为改革 铺平道路。"至于人们追求公平的心理,从公司所 得税的税负归宿来看,其税负大部分由消费者和 劳动力承担。只要宣传得当,负面的心理影响不 难消除。 !废除公司所得税的理由并不仅限于消除对股息的经济性重复征税,Chamley(1985,1986)利用 Ramsey 型最优增长模型发现, 在长期内不应对资本收益征税。基于交易的会计所计算的利润并不能真正反映资本收益,这表明公司所得税对利润征税或许本 身就不合适。 "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一直保持非常高的增长速度。若以此为依据,一次性取消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 税也未必不可承受。 表 3 OECD各国公司所得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 国家 1975-1980 1981-1985 1986-1992 国家 1975-1980 1981-1985 1986-1992 国家 1975-1980 1981-1985 1986-1992 国家 1975-1980 1981-1985 1986-1992 加拿大 17.1 11.9 11.1 意大利 5.5 5.3 6.6 西班牙 7.9 5.4 8.0 土耳其 5.2 11.0 12.2 奥地利 3.8 3.2 3.2 卢森堡 13.6 12.0 11.9 新西兰 10.8 8.2 8.3 比利时 6.2 5.7 6.2 希腊 4.6 3.3 5.1 冰岛 2.5 2.5 2.8 挪威 6.4 18.8 8.3 美国 14.7 8.5 9.8 澳大利亚 13.9 11.8 12.5 爱尔兰 2.2 4.5 4.3 葡萄牙 4.2 5.2 6.7 简单平均值 8 7.9 8.1 丹麦 4.0 4.5 5.1 德国 4.3 3.7 3.8 荷兰 6.9 6.7 7.6 中国 15.0* 芬兰 2.9 2.8 2.7 日本 32.9 30.4 33.2 瑞典 3.2 2.9 5.0 法国 5.8 5.5 5.6 英国 8.1 12.6 12.0 瑞士 3.1 2.7 3.0 周 波:从税收归宿看经济性双重征税 资料来源:OECD 国家数据摘自刘军,郭庆旺.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pp.187-188 。 * 我国的该比重为笔者计算的 1999-2003 年的简单平均数,公司所得税税收收入包括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 得税税收收入,1999 年和 2000 年的公司所得税税收收入数据来自《中国税务年鉴 -2000 》和《中国税务年鉴 -2001 》,其余数据来自 《中国统计年鉴 -2004 》。 25
第18卷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 当然,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完全一体 Review,1985,N a26,451-468.0 ptim altaxationofcapital 化还需要诸多配套改革措施。对资本利得征税, incom e in general equilibrium w ith infinite lives 以避免公司不分配股息,而通过资本利得使股东 Econom etrica 1986,N a54,607-622. 获得报酬。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促进投 18]Edgew orth F.Y.The pure theory of taxation The Econom ic Joumal 1897,725),pp.46-70. 资,提高长期经济增长率。开征遗产税以进行收 [19]Fuchs,V ictor:A ln B.K rueger:and Jam esM.Poterba 入再分配,确保公平目标的实现。 W hy DoEconom istsD isagreeA boutPolicy?The Rolesof Beliefs a bout Param eters and Values Joumal of Econom icL iterature vol 36,no.3 Septem ber1998), [参考文献] 1387-1425 1]陈安.国际税法M]厦门:鳖江出版社,1987 20]H am ilton Bruce W.Capitalization of intra irisdictional 2]董晓岩中国对股息的经济性重复征税及其对策研究 differences in bcal tax prices Am erican Econom ic [①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3,(6). Review,1976,66,pp.74353. B]高尔森国际税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3. [21]Harberger A.C.(1962),"The Incidence of the 4幻葛惟熹.国际税收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Corporation Incom e Tax",Joumal of PoliticalEconom y 1999。 70. 5]刘军,郭庆旺.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 (1995),"The ABC's OF Corporate Tax Incidence: 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Insights into the 0 pen Econom yC ase",In Tax Policy and 6]黄凤羽.浅谈免除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心上海会计, Econom ic G row thW ashington D.C.:A m erican Council 2002,(1). forC apitalFom ation 7]李丰,论对公司和股东的国内重复征税①税务与经济, 22]K nechtle Amold A..Basic Problem s in Intemational 2003,(6). Fiscal Law (translated from the G em an by W.E. B]李晖.法律性的重复征税与经济性的重复征税刍议 W eisflog.D eventerThe N etherlands K luw er 1979. [们涉外税务,1997,(5). 23]M etcalfG ibertE.and D on Fullerton The distribution of 9]廖益新国际税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tax burdens:an introduction NBER W orkingPaperN a 10]刘剑文.国际税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8978.2002. 1]钱晟,卢凌波.当前我国所得税制中的经济性重复课 24]M utti John and Hamy G rubert The Taxation of Capital 税问题探析当代财经,2002,(9). Incom e in an 0 pen Econom y:The Im portance of 2]Thirsk,W ayne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Ml北京:中国 ResidentN onresidentTax Treatm ent JoumalofPub lic 人民出版社,2001. Econom ics V o1 27,A ugust1985)pp.291-309 3]杨斌.国际税收制度规则和管理方法的比较研究, 25]S lem rod Joel Professionabpinionsabouttax policy:1994 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2 and 1934.NationalTax Joumal 8 d)M arch,1995): 4]苑新丽税收中性与国际重复征税消除方法的选择们 12148. 涉外税务,2003,(12) 26]Shoven J.B.and J.W halley (1972),"A General [15]Bradford D.F.,"The Incidence and A lbcationE ffectsofa Equilibrium Cakulation of the Incidence and Efficiency Tax on Corporate D istributions,Joumal of Public E ffectsof the D ifferentiall axationof Incom e from Capital Econom ics 1:1-22 in the U.S.",JoumalofPub lic Econom ics 1:281-321 [16]B row n Hary G unnison The econom icsofTaxation N ew 27]S im on HerbertA..The incidence ofa tax on urban real Y ork:Holt 1924. property.Q uarterly JoumalofEconom ics 1943,593),pp. [17]Cham ley C.Efficient Taxation in a sty lized m odel of 398-420. in tertem poralgeneralequilibrium.IntemationalE conom ic [责任编辑:竑筱] 26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ic 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net
第 18 卷 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 年 当然,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的完全一体 化还需要诸多配套改革措施。对资本利得征税, 以避免公司不分配股息,而通过资本利得使股东 获得报酬。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促进投 资,提高长期经济增长率。开征遗产税以进行收 入再分配,确保公平目标的实现。 !参 考 文 献" [1] 陈安.国际税法[M].厦门:鹭江出版社,1987. [2] 董晓岩.中国对股息的经济性重复征税及其对策研究 [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2003,(6). [3] 高尔森.国际税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3. [4] 葛惟熹.国际税收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1999。 [5] 刘军,郭庆旺.世界性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研究[M].北 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6] 黄凤羽.浅谈免除经济性重复征税问题[J].上海会计, 2002,(1). [7] 李丰.论对公司和股东的国内重复征税[J].税务与经济, 2003,(6). [8] 李晖. 法律性的重复征税与经济性的重复征税刍议 [J].涉外税务,1997,(5). [9] 廖益新.国际税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10] 刘剑文.国际税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11] 钱晟,卢凌波. 当前我国所得税制中的经济性重复课 税问题探析[J].当代财经,2002,(9). [12] Thirsk,Wayne.发展中国家的税制改革[M].北京:中国 人民出版社,2001. [13] 杨斌.国际税收制度规则和管理方法的比较研究. [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2. [14] 苑新丽.税收中性与国际重复征税消除方法的选择[J]. 涉外税务,2003,(12). [15] Bradford,D.F.,"The Incidence and AllocationEffectsof a Tax on Corporate Distributions",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1:1-22 [16] Brown, Harry Gunnison. The economicsof Taxation. New York: Holt, 1924. [17] Chamley, C. Efficient Taxation in a stylized model of intertemporalgeneral equilibrium. InternationalEconomic Review, 1985, No.26, 451-468 .Optimaltaxationof capital income in general equilibrium with infinite lives. Econometrica, 1986, No.54, 607-622 . [18] Edgeworth, F.Y. The pure theory of taxation. The EconomicJournal, 1897, 7(25), pp.46-70 . [19] Fuchs, Victor; Alan B. Krueger; and James M. Poterba. WhyDoEconomistsDisagreeAboutPolicy? The Roles of Beliefs About Parameters and Values. Journal of EconomicLiterature, vol. 36, no. 3 (September 1998), 1387-1425 . [20] Hamilton, Bruce W. Capitalization of intrajurisdictional differences in local tax price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76, 66, pp.743-53 . [21] Harberger, A.C. (1962),"The Incidence of the CorporationIncome Tax",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70. (1995),"The ABC's OF Corporate Tax Incidence: Insightsinto the Open EconomyCase",In Tax Policyand Economic Growth,Washington,D.C.:American Council forCapitalFormation. [22] Knechtle, Arnold A.. Basic Problems in International Fiscal Law (translated from the German by W. E. Weisflog). DeventerThe Netherlands: Kluwer, 1979. [23] Metcalf,Gilbert E. and Don Fullerton. The distribution of tax burdens: an introduction. NBERWorkingPaper No. 8978, 2002. [24] Mutti, John and HarryGrubert. The Taxation of Capital Income in an Open Economy: The Importance of Resident-Nonresident Tax Treatment.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Vol. 27, (August1985) pp. 291-309 . [25] Slemrod, Joel. Professionalopinionsabout tax policy: 1994 and 1934. National Tax Journal, 8 (1) (March, 1995): 121-48 . [26] Shoven, J.B. and J.Whalley(1972), "A General Equilibrium Calculation of the Incidence and Efficiency Effectsofthe DifferentialTaxationofIncome fromCapital in the U.S.",JournalofPublic Economics,1:281-321 [27] Simon, Herbert A.. The incidence of a tax on urban real property. QuarterlyJournalofEconomics, 1943, 59(3), pp. 398-420 . !责任编辑:竑 筱"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