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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两岸税制改革比较》课程教学资源【证券交易所得税v.s证券交易印花税】我国证券税制的现状与优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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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3 决策咨询与参考 我国证券税制的现状与优化 宿淑玲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济南250100) [摘要]证券课税在微观上具有影响证养市场的规模、结构、流动性和效率等效应,在宏观上则 影响储蓄的规模和资本的形成。我国现行证养税制的内在缺陷影响证券税收功能的发挥,这要求我们按 照税收中性原则、弹性与稳定原则、公平原则、国际化原则进步完善我国的证养税制。 [关键词证券交易税:证券所得税:税制优化:效应 [中图分类号]F810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9314(2007)03-0073-03 证券税制是指与证券市场行为主体或其行为相关的税收政均按同样的税率征税,导致税负不公:在当前未开征资本利 策、制度及规定的总称。它提供了一套各行为主体参与证券投得税、遗产税的背景下,证券交易印花税在某种程度上被赋 资活动所应承担相应成本费用的信息。合理完善的证券税制在予了多重目标,高税率的印花税既在一定程度上起着代征证 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税负、鼓励正确的投资理念和促进证券市 券交易所得税的作用,也成为遗产赠与税等财产税的替代税 场的规范化发展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何构建既能满足 种,这也有失公平原则。 实现财政职能需要又能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证券税收制度, 2.证券所得课税存在较严重的税负不公现象。针对证券 是我国税制政革和证券市场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投资所得.我国规定企业和个人一律纳入所得税征收,其中个 人所得按20%的比例税率征收公司要将红利、股息并入公司 一、我国证券税制的现状及问题 的所得中缴纳公司所得税:目前未单独开征资本利得税,企业 取得的资本利得按普通所得课征企业所得税,个人转让上市公 我国目前的证券税制模式是以证券交易印花税为主体税 司股票、基金所获得的资本利得暂不课税,这导致较严重的税 种、证券投资所得税为辅助税种的税制结构。遗产税与赠与负不公现象。一是法人与个人及法人之间的税负不公。对个人 税尚未正式开征,对个人证券交易所得尚无征税规定,现行资本利得免税,造成法人与个人之间资本利得税负的不平衡, 证券税制的内在缺陷制约了其功能的发挥。 易诱使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将法人投资转化为私人投资进人市场, 1.证券交易课税块乏规范性,有悴公平原则。我国目前券商和企业账外营运现象比较普遍,不仅导致税款流失,而且 还没有开征证券交易税,只是对股票交易双方当事人分别按扰乱了市场秩序。加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不统一,对资本利 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在得的课税规定也不尽相同,加剧了法人之间所得税负的不公, 一定程度上覆盖了证券交易税的税基,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妨碍了股票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和公平竞争。二是个人所 (1)印花税具有明显过渡性质。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获股息红利存在重复课税。股息、红利是股份公司税后利润的 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证券交易是一种有分配,将其作为企业或个人的所得再征一次所得税,就造成了 价证券的转让,它与书立或领受书据、凭证的行为相去甚远,重复征税。虽然目前法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抵免消除重复征税, 国家课税的法律依据明显不充分、不严谨。(2)印花税的设但个人所获股息红利存在重复课税。三是个人资本利得免税, 置有悖公平原则。表现在:印花税的征收范围狭窄,仅对二削弱了税收的公平收人职能。对个人凭借资金、信息优势从事 级市场上股票交易行为征收印花税,对一级市场及场外交易证券交易行为获取的高额价差收益缺乏适当的税收调节,已成 未予课税,也未对公司债券、投资基金及国债回购的交易征为不少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加大和社会分配不公的直接诱因,同 收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不论交易额大小、持有时间长短时也造成了与股息、红利课税相对应的税负不公平,更变相鼓 [收稿日期2007-03-09 [作者简介]宿淑玲(1971-),女,山东安丘人,山东财政学院金融学院副教授,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博士研究生,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i

[ 收稿日期] 2007- 03- 09 [ 作者简介] 宿淑玲 ( 1971- ) , 女, 山东安丘人, 山东财政学院金融学院副教授,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博士研究生 我国证券税制的现状与优化 宿淑玲 (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 济南 250100) [ 摘 要] 证券课税在微观上具有影响证券市场的规模、结构、流动性和效率等效应, 在宏观上则 影响储蓄的规模和资本的形成。我国现行证券税制的内在缺陷影响证券税收功能的发挥, 这要求我们按 照税收中性原则、弹性与稳定原则、公平原则、国际化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证券税制。 [ 关键词] 证券交易税; 证券所得税; 税制优化; 效应 [ 中图分类号] F81042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08- 9314 ( 2007) 03- 0073- 03 证券税制是指与证券市场行为主体或其行为相关的税收政 策、制度及规定的总称。它提供了一套各行为主体参与证券投 资活动所应承担相应成本费用的信息。合理完善的证券税制在 组织财政收入、公平税负、鼓励正确的投资理念和促进证券市 场的规范化发展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何构建既能满足 实现财政职能需要又能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证券税收制度, 是我国税制改革和证券市场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一、我国证券税制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目前的证券税制模式是以证券交易印花税为主体税 种、证券投资所得税为辅助税种的税制结构。遗产税与赠与 税尚未正式开征, 对个人证券交易所得尚无征税规定, 现行 证券税制的内在缺陷制约了其功能的发挥。 1. 证券交易课税缺乏规范性, 有悖公平原则。我国目前 还没有开征证券交易税, 只是对股票交易双方当事人分别按 1% 的税率征收证券 ( 股票) 交易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在 一定程度上覆盖了证券交易税的税基, 但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 1) 印花税具有明显过渡性质。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 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证券交易是一种有 价证券的转让, 它与书立或领受书据、凭证的行为相去甚远, 国家课税的法律依据明显不充分、不严谨。 ( 2) 印花税的设 置有悖公平原则。表现在: 印花税的征收范围狭窄, 仅对二 级市场上股票交易行为征收印花税, 对一级市场及场外交易 未予课税, 也未对公司债券、投资基金及国债回购的交易征 收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不论交易额大小、持有时间长短 均按同样的税率征税, 导致税负不公; 在当前未开征资本利 得税、遗产税的背景下, 证券交易印花税在某种程度上被赋 予了多重目标, 高税率的印花税既在一定程度上起着代征证 券交易所得税的作用, 也成为遗产赠与税等财产税的替代税 种, 这也有失公平原则。 2. 证券所得课税存在较严重的税负不公现象。针对证券 投资所得, 我国规定企业和个人一律纳入所得税征收, 其中个 人所得按20% 的比例税率征收, 公司要将红利、股息并入公司 的所得中缴纳公司所得税; 目前未单独开征资本利得税, 企业 取得的资本利得按普通所得课征企业所得税, 个人转让上市公 司股票、基金所获得的资本利得暂不课税, 这导致较严重的税 负不公现象。一是法人与个人及法人之间的税负不公。对个人 资本利得免税, 造成法人与个人之间资本利得税负的不平衡, 易诱使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将法人投资转化为私人投资进人市场, 券商和企业账外营运现象比较普遍, 不仅导致税款流失, 而且 扰乱了市场秩序。加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不统一, 对资本利 得的课税规定也不尽相同, 加剧了法人之间所得税负的不公, 妨碍了股票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和公平竞争。二是个人所 获股息红利存在重复课税。股息、红利是股份公司税后利润的 分配, 将其作为企业或个人的所得再征一次所得税, 就造成了 重复征税。虽然目前法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抵免消除重复征税, 但个人所获股息红利存在重复课税。三是个人资本利得免税, 削弱了税收的公平收人职能。对个人凭借资金、信息优势从事 证券交易行为获取的高额价差收益缺乏适当的税收调节, 已成 为不少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加大和社会分配不公的直接诱因, 同 时也造成了与股息、红利课税相对应的税负不公平, 更变相鼓 73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73 决策咨询与参考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1.3 决策咨询与参考 励了证券市场的投机行为。 努力追求弹性和稳定目标,建立一种能对经济活动水平变化 3.流转税比重偏大、所得税此重偏小的税制结构对证券 做出“自动反应的税制,尽量减少税收政策变动给市场带 市场调控乏力。我国目前证券税收体系中所得税的比重较低 来的震荡,同时也有助于实现税收征管和税收成本的最小化。 且执行不规范,存在大量的减免和优惠措施,所得税的“自 3.公平原则。即证券课税必须做到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同 动稳定器”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由于作为主体税种的 等对待,纳税能力不同的人不同等对待。人们的投资能力受 印花税通常具有累退性,高收人者的实际税负较低,而低收其资金量的影响,资金量大的,其投资能力强,纳税能力也 人者的实际税负较高,不仅不能起到公平收人分配的作用,强。因为资金量大的投资者可以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参与 反而加剧了收人差距。 利润空间很大的一级市场申购,其获利的概率要大于资金量 4.证券税制调整频繁,稳定性、法治化程度不高。受经小的投资者。同时,由于证券市场上存在投机和投资两种活 济体制改革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我国证券税制缺乏长期动,尽管两者都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但相对于后者,投 目标和科学设计,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如何利用税率的变机具有很大的市场扰动性,获利的可能性也较大。所以,证 动来平抑短期的市场波动上。例如.股票交易印花税从1990券税制的设计应体现出这些差异,做到公平合理。 年开征以来己调整了7次税率,每次调整均是适应平抑市场 4.国际化原则。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各国税制越来 短期波动的需要,但总体来看,股票交易印花税的调整对投越趋同的今天,证券税制的国际化有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 资者的交易行为没有持久的影响。新春平(2006分析表明, 规范化、国际化的进程,同时国际化的证券税制也可从一定 由于我国股市一直呈投机过度状态,投资者适应性预期严重, 程度上有效避免国际游资的冲击,规避国际金融领域的某些 变动交易印花税率对股市成交量并无显著影响,相反会增加 潜在风险。 股市的波动性,频繁调整的税制安排难以给金融市场纳税人 (二)我国证券税制的具体设计 以准确的预期,对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1.改革证券交易印花税,开征证券交易税,完善证券流 转税体系。 二、我国证券税制优化的思路 为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成本对调节资金流向的作用,更好 地与国际接轨,我国有必要采取印花税和证券交易税兼征的 (一)证券税制构建和完善的基本原则 制度。即对一级市场上证券发行时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或合 1.税收中性原则。金融体系的功能在于减少人们从事金:同课征印花税.恢复其本来面目:同时取消当前二级市场上 融交易的成本,吸引资金供给者积极投资和鼓励资金需求者 双向征收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代之以证券交易税.依据税收 获取资金,证券课税将引导融资者、投资者的市场选择,因 中性的原则,扩大征税范围,把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 而,证券课税存在超额负担的多重性一投资者损失、融资投资基金及其他衍生证券等证券交易作为此税种的税目,实 者损失和证券市场效率的可能损失.这就要求我们按照宽税行只对卖方征收的制度。这样可以改变目前一级市场上流转 基、低税率的原则设计证券税制:考虑到资本国际性流动的税空白状态,有利于两个市场的衔接和共同繁荣:而以卖方 加速和证券课税对证券市场国际迁移的影响,必须利用税收作为证券交易税的纳税人,买入证券成本较低而卖出成本较 手段对我国证券市场予以保护和鼓励,要求税制优化必须坚高,投资者会慎重决策,鼓励投资者进行中长期投资。 持低税率的原则:同时.税制优化又必须坚持宽税基的原则. 考虑到随着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交易税妨碍资本流动、 对证券市场运作的各个环节,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均降低市场效率的弊端日益明显,我国证券交易税的税率应采 适用相应的税种,保证各环节和各纳税主体的税收中性。 用低税率以鼓励证券市场的发展:但证券市场上投机现象严 2.弹性与稳定原则。税收制度设计的依据是一定时期的 重又要求证券交易税发挥其应有的调节作用。因此,我国证 社会经济状况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测。然而由于人们认识能力券交易税的税率应保持在与当前证券交易印花税相当的水平 的限制和经济生活的千变万化,理想的税收制度往往难以实上,并采取以券种和交易方式为基础的差别税率。如对股票、 现。这种情况在起点高、业务新、风险大、收益高的证券市非政府债券和政府债券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区别对待场内 场表现得更为明显。一方面由于信息因素的限制,各种不确交易和场外交易,同时注意把握证券交易税推出的时机和方 定因素都可能影响现有税收制度的公平与效率,要求根据经式,以免制度衔接等问题造成证券交易税的难产和畸形。 济环境的变化调整税制:另一方面证券价格的心理预期性决 2.证券所得税体系的优化。 定了证券市场上的行为主体对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动具有更强 (1)选择时机开征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税的税负主要 的敏感性,税收政策的调整将通过税负冲击和信息冲击的双承担者是高收人阶层,有利于减缓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化趋势。 重作用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这就要求证券税制的设计必须其次,在保证资本亏损弥补的前提下,开征资本利得税并不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

励了证券市场的投机行为。 3. 流转税比重偏大、所得税比重偏小的税制结构对证券 市场调控乏力。我国目前证券税收体系中所得税的比重较低 且执行不规范, 存在大量的减免和优惠措施, 所得税的 自 动稳定器! 作用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由于作为主体税种的 印花税通常具有累退性, 高收人者的实际税负较低, 而低收 人者的实际税负较高, 不仅不能起到公平收人分配的作用, 反而加剧了收人差距。 4. 证券税制调整频繁, 稳定性、法治化程度不高。受经 济体制改革和国家政策调整的影响, 我国证券税制缺乏长期 目标和科学设计, 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如何利用税率的变 动来平抑短期的市场波动上。例如, 股票交易印花税从 1990 年开征以来己调整了 7 次税率, 每次调整均是适应平抑市场 短期波动的需要, 但总体来看, 股票交易印花税的调整对投 资者的交易行为没有持久的影响。靳春平 ( 2006) 分析表明, 由于我国股市一直呈投机过度状态, 投资者适应性预期严重, 变动交易印花税率对股市成交量并无显著影响, 相反会增加 股市的波动性, 频繁调整的税制安排难以给金融市场纳税人 以准确的预期, 对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我国证券税制优化的思路 ( 一) 证券税制构建和完善的基本原则 1. 税收中性原则。金融体系的功能在于减少人们从事金 融交易的成本, 吸引资金供给者积极投资和鼓励资金需求者 获取资金, 证券课税将引导融资者、投资者的市场选择, 因 而, 证券课税存在超额负担的多重性∀ ∀ ∀ 投资者损失、融资 者损失和证券市场效率的可能损失, 这就要求我们按照宽税 基、低税率的原则设计证券税制: 考虑到资本国际性流动的 加速和证券课税对证券市场国际迁移的影响, 必须利用税收 手段对我国证券市场予以保护和鼓励, 要求税制优化必须坚 持低税率的原则; 同时, 税制优化又必须坚持宽税基的原则, 对证券市场运作的各个环节, 对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均 适用相应的税种, 保证各环节和各纳税主体的税收中性。 2. 弹性与稳定原则。税收制度设计的依据是一定时期的 社会经济状况和对未来的合理预测。然而由于人们认识能力 的限制和经济生活的千变万化, 理想的税收制度往往难以实 现。这种情况在起点高、业务新、风险大、收益高的证券市 场表现得更为明显。一方面由于信息因素的限制, 各种不确 定因素都可能影响现有税收制度的公平与效率, 要求根据经 济环境的变化调整税制; 另一方面证券价格的心理预期性决 定了证券市场上的行为主体对税收政策的调整变动具有更强 的敏感性, 税收政策的调整将通过税负冲击和信息冲击的双 重作用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这就要求证券税制的设计必须 努力追求弹性和稳定目标, 建立一种能对经济活动水平变化 做出 自动! 反应的税制, 尽量减少税收政策变动给市场带 来的震荡, 同时也有助于实现税收征管和税收成本的最小化。 3. 公平原则。即证券课税必须做到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同 等对待, 纳税能力不同的人不同等对待。人们的投资能力受 其资金量的影响, 资金量大的, 其投资能力强, 纳税能力也 强。因为资金量大的投资者可以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参与 利润空间很大的一级市场申购, 其获利的概率要大于资金量 小的投资者。同时, 由于证券市场上存在投机和投资两种活 动, 尽管两者都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 但相对于后者, 投 机具有很大的市场扰动性, 获利的可能性也较大。所以, 证 券税制的设计应体现出这些差异, 做到公平合理。 4. 国际化原则。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各国税制越来 越趋同的今天, 证券税制的国际化有助于推动我国证券市场 规范化、国际化的进程, 同时国际化的证券税制也可从一定 程度上有效避免国际游资的冲击, 规避国际金融领域的某些 潜在风险。 ( 二) 我国证券税制的具体设计 1. 改革证券交易印花税, 开征证券交易税, 完善证券流 转税体系。 为充分发挥证券交易成本对调节资金流向的作用, 更好 地与国际接轨, 我国有必要采取印花税和证券交易税兼征的 制度。即对一级市场上证券发行时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或合 同课征印花税, 恢复其本来面目; 同时取消当前二级市场上 双向征收的证券交易印花税, 代之以证券交易税, 依据税收 中性的原则, 扩大征税范围, 把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 投资基金及其他衍生证券等证券交易作为此税种的税目, 实 行只对卖方征收的制度。这样可以改变目前一级市场上流转 税空白状态, 有利于两个市场的衔接和共同繁荣; 而以卖方 作为证券交易税的纳税人, 买入证券成本较低而卖出成本较 高, 投资者会慎重决策, 鼓励投资者进行中长期投资。 考虑到随着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 交易税妨碍资本流动、 降低市场效率的弊端日益明显, 我国证券交易税的税率应采 用低税率以鼓励证券市场的发展; 但证券市场上投机现象严 重又要求证券交易税发挥其应有的调节作用。因此, 我国证 券交易税的税率应保持在与当前证券交易印花税相当的水平 上, 并采取以券种和交易方式为基础的差别税率。如对股票、 非政府债券和政府债券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 区别对待场内 交易和场外交易, 同时注意把握证券交易税推出的时机和方 式, 以免制度衔接等问题造成证券交易税的难产和畸形。 2. 证券所得税体系的优化。 ( 1) 选择时机开征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税的税负主要 承担者是高收人阶层, 有利于减缓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化趋势。 其次, 在保证资本亏损弥补的前提下, 开征资本利得税并不 74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73 决策咨询与参考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7.3 决策咨询与参考 会减少人们对证券市场的热情,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风即被投资公司层面的扣除制和差别税率制与股东层面的免税 险投资基金的快速成长。第三,对证券利得课税也是为了分制和抵免制。在被投资公司层面,扣除制即公司将分配给股 担证券交易税压力的需要。在无资本利得税条件下,当证券东的股息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公司税前利润中予以扣除:差别 市场预期收益率很大时,为了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提税率制即将公司利润分为已分配利润和保留利润。前者还要 高证券交易税的税收强度的压力将会加大,这可能使二级市在股东层面征税,故适用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率,而后者则课 场的流动性遭到破坏,对资本利得征税不仅缓解了对交易税以较高的税率。在股东层面,免税制就是将个人股息不计人 的压力,而且有助于促进长期投资,因为长期持有一个成长应税所得,不征个人所得税:抵免制即当个人股东收到股息 性很好的公司股票,相对于风险较小的储蓄来说,即使在征或红利时,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应扣除这笔股息或红利在企 税的情况下仍有利可图。而我国证券交易税税率的趋势将是业缴纳所得税时已支付的税款。就我国而言,比较理想的选 不断下调,如果在降低证券交易税的基础上开征资资本利得择是实行扣除制和抵免制,这样既可以保证财政收入,又可 税,应不会对证券市场造成大的冲击。最后,我国当前对个以避免对股息和红利的双重课税,鼓励企业多分配股息和红 人投资者开征资本利得税的技术条件已经具备。表现在:沪 利,减少证券市场的投机色彩。 深两大证交所的证券交易全部实行了集中清算,每一证券投 资者的明细交易数据均由系统管理,从而为计算买卖差价、 [参考文献】 确定资本利得(或损失)提供了条件;两大证交所已建立了【)樊丽明.税牧调拉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 较完善的投资者交易保证金管理体系,资本利得税可由资金【2习杜莉,论税收的金雕效应与我国全融资产税收政策[】·全融研 清算系统自动扣缴。 究.2000.(0, 具体措施上要明确如下几点:课税对象应为已取得的证【3引李靖野,梁春满,证券交易税的经济效应分析川·财经问题研 券交易资本利得,对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缴纳的证券交究,202()· 易税应予扣除;可通过证券持有时间的长短区分投资性资本【4刂慕军,证券市场税制:缺陷分析与政策建议[】,税务研究 利得与投机性资本利得,对前者免税或课以轻税:允许亏损20“(10)· 补偿,计税依据应为资本利得扣除资本损失的净额,若出现 【习新春平.税收政策对证券市场的调控效果分析川、税务与经济, 2006.(1). 净亏损,则结转到以后年度留待抵补,但不得抵扣其他类型 「6可Sgik,Joseph E.“Using Tax Policy to Curb Speculative Shat-Tem 的所得。 Trading,Jouma d Financial Sevice Research 1989. (2)借鉴国外经验,尽量避免股息重复征税。为了消除 责任编辑和平 或缓解重复征税,国际上一般是分两个层次采用四种方法, (上接第2页)对政府。债券市场的监管则由银监会和证监 的自律管理就成为政府债券政府管理的有效补充。(5)明确 会负责统一监管。从政府债券监管的重点来看,主要涉及到 政府债券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整个法治运作的终端环节。 政府债券的发行、服务、交易主体的组织和行为。(1)对政 任何权利(力)和义务的法律规范,都必须靠健全的法律责 府债券管理局自身的监管。政府债券管理局作为国家债券的 任的制度来保证它的顺利实施。为了保证和促进政府债券市 统一管理部门.它的组织和行为都必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来 场的健康发展,使政府债券市场的积极作用得到发挥,必须 进行。为此,必须制定有效的规则对未来的国家政府债务管 对政府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责罚.以确保政府债 理局举债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减少发债行为的随意性。(2) 券市场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强化对政府债券市场服务主体的监管。相对于其他市场上的 服务主体而言,证券市场服务主体对其客户的控制和操纵的 [参考文献1 程度都要大得多,它的一举一动,都严重地影响若广大投资 [钟亚华.经济法基础[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7.8 者的利益。因此,加强对政府债券服务商的监管是证券监管 「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回常用法律大全「Z)· 的重要内容。(3)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信 北惊:法律出版社,06413 息不对称、不充分,是政府债券市场的健康运行和发展的最 [3)孙国华,法的形成与运作原理【M门,北京:法律出版社, 严重阻碍之一。通过立法建立政府债券信息披露制度。(4) 2003356 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自律监管。在我国,从政府债券的发行、 「4刘辉,马通,国债管理「川,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98 到政府债券的流通以及偿还,都是由政府一步步来推动和推 动的。然而,政府管理也有其难以避免的弊端。因此,高度 责任编辑和平 1994-2010 China Academic Journal Electronpublishing House.All rights reserved.http://www.cnk

会减少人们对证券市场的热情, 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风 险投资基金的快速成长。第三, 对证券利得课税也是为了分 担证券交易税压力的需要。在无资本利得税条件下, 当证券 市场预期收益率很大时, 为了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 提 高证券交易税的税收强度的压力将会加大, 这可能使二级市 场的流动性遭到破坏, 对资本利得征税不仅缓解了对交易税 的压力, 而且有助于促进长期投资, 因为长期持有一个成长 性很好的公司股票, 相对于风险较小的储蓄来说, 即使在征 税的情况下仍有利可图。而我国证券交易税税率的趋势将是 不断下调, 如果在降低证券交易税的基础上开征资资本利得 税, 应不会对证券市场造成大的冲击。最后, 我国当前对个 人投资者开征资本利得税的技术条件已经具备。表现在: 沪 深两大证交所的证券交易全部实行了集中清算, 每一证券投 资者的明细交易数据均由系统管理, 从而为计算买卖差价、 确定资本利得 ( 或损失) 提供了条件; 两大证交所已建立了 较完善的投资者交易保证金管理体系, 资本利得税可由资金 清算系统自动扣缴。 具体措施上要明确如下几点: 课税对象应为已取得的证 券交易资本利得, 对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缴纳的证券交 易税应予扣除; 可通过证券持有时间的长短区分投资性资本 利得与投机性资本利得, 对前者免税或课以轻税; 允许亏损 补偿, 计税依据应为资本利得扣除资本损失的净额, 若出现 净亏损, 则结转到以后年度留待抵补, 但不得抵扣其他类型 的所得。 ( 2) 借鉴国外经验, 尽量避免股息重复征税。为了消除 或缓解重复征税, 国际上一般是分两个层次采用四种方法, 即被投资公司层面的扣除制和差别税率制与股东层面的免税 制和抵免制。在被投资公司层面, 扣除制即公司将分配给股 东的股息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公司税前利润中予以扣除; 差别 税率制即将公司利润分为已分配利润和保留利润, 前者还要 在股东层面征税, 故适用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率, 而后者则课 以较高的税率。在股东层面, 免税制就是将个人股息不计人 应税所得, 不征个人所得税; 抵免制即当个人股东收到股息 或红利时, 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应扣除这笔股息或红利在企 业缴纳所得税时已支付的税款。就我国而言, 比较理想的选 择是实行扣除制和抵免制, 这样既可以保证财政收入, 又可 以避免对股息和红利的双重课税, 鼓励企业多分配股息和红 利, 减少证券市场的投机色彩。 [ 参 考 文 献 ] [ 1] 樊丽明 税收调控研究 [M]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0 [ 2] 杜莉 论税收的金融效应与我国金融资产税收政策 [ J]  金融研 究, 2000, ( 6)  [ 3] 李靖野, 梁春满 证券交易税的经济效应分析 [J]  财经问题研 究, 2002, ( 1)  [ 4] 蔡军  证券市场税制: 缺陷分析与政策建议 [ J]  税务研究, 2005, ( 10)  [ 5] 靳春平 税收政策对证券市场的调控效果分析 [J]  税务与经济, 2006, ( 1)  [ 6] Stiglitz, Joseph E, Using Tax Policy to Curb Speculative Short - Term Trading!, Journal of Financial Service Research, 1989 责任编辑 和 平 ( 上接第 72 页) 对政府。债券市场的监管则由银监会和证监 会负责统一监管。从政府债券监管的重点来看, 主要涉及到 政府债券的发行、服务、交易主体的组织和行为。 ( 1) 对政 府债券管理局自身的监管。政府债券管理局作为国家债券的 统一管理部门, 它的组织和行为都必须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来 进行。为此, 必须制定有效的规则对未来的国家政府债务管 理局举债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减少发债行为的随意性。( 2) 强化对政府债券市场服务主体的监管。相对于其他市场上的 服务主体而言, 证券市场服务主体对其客户的控制和操纵的 程度都要大得多, 它的一举一动, 都严重地影响着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因此, 加强对政府债券服务商的监管是证券监管 的重要内容。 ( 3) 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信 息不对称、不充分, 是政府债券市场的健康运行和发展的最 严重阻碍之一。通过立法建立政府债券信息披露制度。 ( 4 ) 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券自律监管。在我国, 从政府债券的发行、 到政府债券的流通以及偿还, 都是由政府一步步来推动和推 动的。然而, 政府管理也有其难以避免的弊端。因此, 高度 的自律管理就成为政府债券政府管理的有效补充。 ( 5) 明确 政府债券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整个法治运作的终端环节。 任何权利 ( 力) 和义务的法律规范, 都必须靠健全的法律责 任的制度来保证它的顺利实施。为了保证和促进政府债券市 场的健康发展, 使政府债券市场的积极作用得到发挥, 必须 对政府债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责罚, 以确保政府债 券市场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 参 考 文 献 ] [ 1] 钟亚华 经济法基础 [M]  北京: 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788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Z]  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法律大全 [ Z]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6413 [ 3] 孙国华  法的形成与 运作原理 [ M]  北京: 法律 出版社, 2003356 [ 4] 刘辉, 马通 国债管理 [M]  天津: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598 责任编辑 和 平 75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73 决策咨询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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