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寿险投保金额?
保险金额慨述 定义: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 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 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 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确定方式: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人身的价值无法 衡量,保险金额是人身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的,由 保险人承担的最高给付的限额或实际给付的金 额
• 定义:保险金额,是指一个保险合同项下保险公 司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 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 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 • 确定方式: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人身的价值无法 衡量,保险金额是人身保险合同双方约定的,由 保险人承担的最高给付的限额或实际给付的金 额
确定保额的原则示意图 一般原则一—双方协商确定 确定方法 可能考虑因素 需求法人生价值购买动机不同种类平均生存身体状况 家庭经 寿险 概率 费率 承受能力
基本原则 购买人寿保险的目的: 通过死亡保险金的给付使被保险人的亲属和家 庭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后在经济上获得的给付和 以前保持在相仿水平 确定寿险保额的基本原则
• 购买人寿保险的目的: • 通过死亡保险金的给付使被保险人的亲属和家 庭在被保险人死亡之后在经济上获得的给付和 以前保持在相仿水平。 • 确定寿险保额的基本原则
购买寿险的前提条件 ●可保利益 被保险人的提前死亡给投保人或受益人带 来的经济影响
• 可保利益 • 被保险人的提前死亡给投保人或受益人带 来的经济影响
家庭需求法 家庭生活质量 家庭居住环境、 考虑因素: 生活品味 居住条件 保持不变 子女接受教育的家庭生活的文化 水平 氛围 计算方式:将至亲所需生活费、教育费、供养金、对外负 债、丧葬费等,扣除既有资产,所得缺额作为保额的粗略 估算依据。如被保险人可从自己购买的人寿保险、企业等 处获得一定的保险保障,最终确定保额时,还应适当扣除 这些保障
• 考虑因素: • 计算方式:将至亲所需生活费、教育费、供养金、对外负 债、丧葬费等,扣除既有资产,所得缺额作为保额的粗略 估算依据。如被保险人可从自己购买的人寿保险、企业等 处获得一定的保险保障,最终确定保额时,还应适当扣除 这些保障
人生价值法 作用:衡量人的生命与经济价值的关系 计算方法:个人收入是人生价值的主要表现形式 (1)计算被保险人到退休年龄为止预计的总收入,并折算成现值 (2)计算被保险人每一年支出的个人消费的金额,并折算成现值 (3)计算被保险人每一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额度,折算成现值 被保险人的人生价值=(1)(2)·(3)
• 作用:衡量人的生命与经济价值的关系 • 计算方法:个人收入是人生价值的主要表现形式
可保利益转化为保险金额 对未来的预测: 家庭需求 个人未来的收入 必要的假设前提:合理、可行 宏观经济的 个人收入的 个人的消费 增长速度 增加速度 利率水平 水平
• 可保利益转化为保险金额 • 对未来的预测: • 必要的假设前提:合理、可行
倍数法则 这里的倍数法则是指,根据家庭的收入状况以最 简单的倍数关系粗略估算出保险需求的方法。倍 数法则中最常用的是“十一法则”,即:每月的 保费支出以收入的十分之一为上限,而保额以年 收入的十倍为上限。将上面两个因素结合考虑, 就可以最简单最快捷的估算出一个家庭最适宜的 人寿保险需求
• 这里的倍数法则是指,根据家庭的收入状况以最 简单的倍数关系粗略估算出保险需求的方法。倍 数法则中最常用的是“十一法则”,即:每月的 保费支出以收入的十分之一为上限,而保额以年 收入的十倍为上限。将上面两个因素结合考虑 , 就可以最简单最快捷的估算出一个家庭最适宜的 人寿保险需求
简易应用实例 冯先生今年30岁,假设其60岁退休,退休前 年平均收入是9万元,平均年收入的1/3自 口花掉,2/3用于家人,那么按人生价值法则计 算,他的生命价值是:(60岁-30岁)×(9万 元-3万元)=180万元。那么,这180万元即 可以作为考虑现阶段该购买多少保额寿险的参考 数字之
• 冯先生今年 30 岁, 假设其60 岁退休,退休前 年平均收入是 9 万元,平均年收入的 1 /3 自 己花掉,2 /3用于家人,那么按人生价值法则计 算,他的生命价值是:(60 岁- 30 岁)× (9 万 元- 3 万元)=180 万元。那么,这 180 万元即 可以作为考虑现阶段该购买多少保额寿险的参考 数字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