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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宏观经济学》课程教学资源(参考资料)有关税收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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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税”的对称。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 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间接税税收的纳税人,虽然 表面上负有纳税义务,但是实际上已将自己的税款加于所销售商品的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或 用其他方式转嫁给别人,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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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税 2004-12-229:38:33 直接税”的对称。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 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间接税税收的纳税人,虽然 表面上负有纳税义务,但是实际上已将自己的税款加于所销售商品的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或 用其他方式转嫁给别人,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目前,世界各国多以关税、消费税、销 售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为间接税。可见,间接税为对商品和劳务征税,商品 生产者和经营者均将税款附加或合并于商品价格或劳务收费标准之中,从而使税负发生转 移 间接税有三大优点 (1)收入来源丰富。间接税几乎可以对一切商品和劳务征收,征税对象普遍,税 源丰富。同时,间接税以商品价格或劳务收费标准为依据予以课征,无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 者的成本高低,有无盈利以及盈利多少,只要商品和劳务一经售出,税金即可实现。因此 间接税具有突出的保证财政收入的内在功能。 (2)有利于节约。间接税的税收负担最终由消费者负担,故有利于节省消费,奖 励储蓄 (3)易于征收。间接税的计算和征收,无须考虑到纳税人的各种复杂情况并采用 比例税率,较为简便易行 间接税的缺点在于:间接税既然以流通中的商品和劳务为征税对象并且又存在税负 转嫁现象,则不仅无法根据私人的各种具体情况觉得纳税能力,而且极易造成税负累退现象。 间接税的存在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有着密切关系。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商品流 通规模较小,市场竞争程度较弱,间接税的大量征收不会由于价格的提高而对交易的竞争产 生很大的不利影响。相反,间接税税负易于转嫁的特点,还可以刺激经济发展 直接税 2004-12-229:38:29 接税”的对称。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分类方法是以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 所谓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 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直接税的这类纳税人,不仅在表面上有纳税义务,而且实际上也是税 收承担者,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目前,在世界各国税法理论中,多以各种所得税、房产 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为直接税

间接税 2004-12-22 9:38:33 “直接税”的对称。指纳税义务人不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义务人能够用提高 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等方法把税收负担转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间接税税收的纳税人,虽然 表面上负有纳税义务,但是实际上已将自己的税款加于所销售商品的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或 用其他方式转嫁给别人,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目前,世界各国多以关税、消费税、销 售税、货物税、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为间接税。可见,间接税为对商品和劳务征税,商品 生产者和经营者均将税款附加或合并于商品价格或劳务收费标准之中,从而使税负发生转 移。 间接税有三大优点: (1)收入来源丰富。间接税几乎可以对一切商品和劳务征收,征税对象普遍,税 源丰富。同时,间接税以商品价格或劳务收费标准为依据予以课征,无论商品生产者和经营 者的成本高低,有无盈利以及盈利多少,只要商品和劳务一经售出,税金即可实现。因此, 间接税具有突出的保证财政收入的内在功能。 (2)有利于节约。间接税的税收负担最终由消费者负担,故有利于节省消费,奖 励储蓄。 (3)易于征收。间接税的计算和征收,无须考虑到纳税人的各种复杂情况并采用 比例税率,较为简便易行。 间接税的缺点在于:间接税既然以流通中的商品和劳务为征税对象并且又存在税负 转嫁现象,则不仅无法根据私人的各种具体情况觉得纳税能力,而且极易造成税负累退现象。 间接税的存在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有着密切关系。在经济较为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商品流 通规模较小,市场竞争程度较弱,间接税的大量征收不会由于价格的提高而对交易的竞争产 生很大的不利影响。相反,间接税税负易于转嫁的特点,还可以刺激经济发展。 直接税 2004-12-22 9:38:29 “间接税”的对称。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分类方法是以税收负担能否转嫁为标准的。 所谓直接税,是指纳税义务人同时是税收的实际负担人,纳税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税收负担转 嫁给别人的税种。属于直接税的这类纳税人,不仅在表面上有纳税义务,而且实际上也是税 收承担者,即纳税人与负税人一致。目前,在世界各国税法理论中,多以各种所得税、房产 税、遗产税、社会保险税等税种为直接税

直接税以归属于私人(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财产为课征对象,较之对流通 中的商品或劳务的课税而言,有突出的优点:(1)直接税的纳税人较难转嫁其税负;(2) 直接税税率可以采用累进结构,根据私人所得和财产的多少决定其负担水平:同时,累进税 率的采用,是税收收入较有弹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自动平抑国民经济的剧烈波动。(3) 直接税中的所得税,其征税标准的计算,可以根据纳税人本人及家庭等的生活状况设置各种 扣除制度以及负所得税制度等,使私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得到保障。因此,直接税较符合现代 税法税负公平和量能负担原则,对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满足具有特殊的调节职 能作用。 直接税也有不足:(1)税收损失较大。纳税人直接负担重,征收阻力大,易发生 逃税、漏税。(2)征税要求高。征税方法复杂,要有较高的核算和管理水平 将税收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始于19世纪中期,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与商 品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也是当今西方各国税收中使用较多的两个基本税收术语,许多国 家按照这种方法对税收进行分类。并且各种直接税特别是所得税不仅成为现在世界上各经济 发达国家(除法国外)税制中的重要税种,构成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这些国家调节经 济运行的重要工具 目前,对税收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区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的观点还有几种不同 看法。(1)从管理角度上解释,认为直接对最终纳税人所征收的税就是直接税,而要通过 第三者(如批发商〕征收的税则是间接税。按这种解释,所得税是对收入取得者征收的税, 没有经过第三者,称为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不是对消费者征收,而通过第三者,这些都 是间接税。(2)以立法者的意图为标准。凡立法预定税收负担不会由纳税人直接承受,而 可以顺利转嫁给别人,这些税就是间接税;凡立法者的意图是使某种税的纳税人即是税负实 际负担者,不能转嫁给别人的,为直接税。(3)以税源为划分标准,对收入征税的就是直 接税,而对支出征税的则为间接税。按这种分法,所得税为直接税,消费税为间接税 税收分类 2004-12-229:38:25 按一定标准对各种税收进行分类。一个国家的税收体系通常是由许多不同的税种构 成的。每个税种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功能,但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去分析,用某一个特定的 标准去衡量,有些税种具有共同的性质、特点和相近的功能,从而区别于其他各种税收而形 成一“类”,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同,对税收分类可以采用各种不同的标准,从而形成不同的 分类方法。税收分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征税对象为标准,分为流转额课税、收益额课税、资源占用课税、财产额 课税、与特定行为课税。 2)以课征环节为标准,分为生产环节征税、流通环节征税、分配环节征税、消 费环节征税、投资环节征税与财产环节征税

直接税以归属于私人(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财产为课征对象,较之对流通 中的商品或劳务的课税而言,有突出的优点:(1)直接税的纳税人较难转嫁其税负;(2) 直接税税率可以采用累进结构,根据私人所得和财产的多少决定其负担水平;同时,累进税 率的采用,是税收收入较有弹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自动平抑国民经济的剧烈波动。(3) 直接税中的所得税,其征税标准的计算,可以根据纳税人本人及家庭等的生活状况设置各种 扣除制度以及负所得税制度等,使私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得到保障。因此,直接税较符合现代 税法税负公平和量能负担原则,对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满足具有特殊的调节职 能作用。 直接税也有不足:(1)税收损失较大。纳税人直接负担重,征收阻力大,易发生 逃税、漏税。(2)征税要求高。征税方法复杂,要有较高的核算和管理水平。 将税收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始于 19 世纪中期,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与商 品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也是当今西方各国税收中使用较多的两个基本税收术语,许多国 家按照这种方法对税收进行分类。并且各种直接税特别是所得税不仅成为现在世界上各经济 发达国家(除法国外)税制中的重要税种,构成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这些国家调节经 济运行的重要工具。 目前,对税收以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区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的观点还有几种不同 看法。(1)从管理角度上解释,认为直接对最终纳税人所征收的税就是直接税,而要通过 第三者(如批发商)征收的税则是间接税。按这种解释,所得税是对收入取得者征收的税, 没有经过第三者,称为直接税;增值税、消费税不是对消费者征收,而通过第三者,这些都 是间接税。(2)以立法者的意图为标准。凡立法预定税收负担不会由纳税人直接承受,而 可以顺利转嫁给别人,这些税就是间接税;凡立法者的意图是使某种税的纳税人即是税负实 际负担者,不能转嫁给别人的,为直接税。(3)以税源为划分标准,对收入征税的就是直 接税,而对支出征税的则为间接税。按这种分法,所得税为直接税,消费税为间接税。 税收分类 2004-12-22 9:38:25 按一定标准对各种税收进行分类。一个国家的税收体系通常是由许多不同的税种构 成的。每个税种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功能,但从某一个特定的角度去分析,用某一个特定的 标准去衡量,有些税种具有共同的性质、特点和相近的功能,从而区别于其他各种税收而形 成一“类”,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同,对税收分类可以采用各种不同的标准,从而形成不同的 分类方法。税收分类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征税对象为标准,分为流转额课税、收益额课税、资源占用课税、财产额 课税、与特定行为课税。 (2)以课征环节为标准,分为生产环节征税、流通环节征税、分配环节征税、消 费环节征税、投资环节征税与财产环节征税

(3)以征收实体为标准,分为实物税和货物税 (4)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5)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为价外税和价内税。 (6)以税收收入的用途为标准,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 (7)以税收的管理和支配权限的归属为标准,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 享税 (8)以税收存在有无连续性为标准,分为经常税与临时税。 9)以纳税额的确定方法为标准,分为定率税和配赋税。 (10)以税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为标准,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 通过对税收进行科学的分类,不仅能够揭示各类税收的性质、特点、功能以及各类 税收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有利于建立合理的税收结构,充分发挥各类税收的功能与作用,而 且对于研究税收发展的历史过程、税源的分布与税收负担的归宿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税 收管理和支配权限的划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什么是间接税: 指税收负担不由纳税者本人承担的 税,即这种税收的负担可以转嫁出去。例 如对商品征收的货物税由生产厂商支付 但厂商可以把税收加入成本中,通过提高 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营业税、关税等都属 于间接税

(3)以征收实体为标准,分为实物税和货物税。 (4)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5)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分为价外税和价内税。 (6)以税收收入的用途为标准,分为一般税和目的税。 (7)以税收的管理和支配权限的归属为标准,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 享税。 (8)以税收存在有无连续性为标准,分为经常税与临时税。 (9)以纳税额的确定方法为标准,分为定率税和配赋税。 (10)以税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为标准,分为直接税与间接税。 通过对税收进行科学的分类,不仅能够揭示各类税收的性质、特点、功能以及各类 税收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有利于建立合理的税收结构,充分发挥各类税收的功能与作用,而 且对于研究税收发展的历史过程、税源的分布与税收负担的归宿以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税 收管理和支配权限的划分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什么是间接税: 指税收负担不由纳税者本人承担的 税,即这种税收的负担可以转嫁出去。例 如对商品征收的货物税由生产厂商支付, 但厂商可以把税收加入成本中,通过提高 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营业税、关税等都属 于间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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