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音期间送达
第十一章 期间 送达
期间和期日 (一)期间 今1、期间的概念 今民事诉讼期间,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 期间既是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 诉讼活动的时间要求,也是对法院进行审 判活动的时间要求。目的在于及时解决民 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 合法权益
一、 期间和期日 ❖ (一)期间 ❖ 1、期间的概念 ❖ 民事诉讼期间,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 讼参与人进行和完成某项诉讼行为的期限。 期间既是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 诉讼活动的时间要求,也是对法院进行审 判活动的时间要求。目的在于及时解决民 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 合法权益
2、期间的种类 令根据民诉75条规定,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指定期 (1)法定期间 ◆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期间,它是由于 某种法定事实的发生而开始。例如立案期间,上 诉期间、申请执行的期间,中止诉讼六个月没有 继承人参加诉讼,而终结诉讼的期间。法定期间 般都是不变期间
❖ 2、期间的种类 ❖ 根据民诉75条规定,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指定期 间 ❖ (1)法定期间 ❖ 法定期间是指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期间,它是由于 某种法定事实的发生而开始。例如立案期间,上 诉期间、申请执行的期间,中止诉讼六个月没有 继承人参加诉讼,而终结诉讼的期间。法定期间 一般都是不变期间
令(2)指定期间。 指定期间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依职权决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 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限。它是法定期间的 种补充。这种期间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来决定的,它不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 或者缩短,而且可以取消原来指定的期限 而另行指定。所以,这种期间又叫可变期 间
❖ (2)指定期间。 ❖ 指定期间是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依职权决定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实施 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限。它是法定期间的一 种补充。这种期间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来决定的,它不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长 或者缩短,而且可以取消原来指定的期限 而另行指定。所以,这种期间又叫可变期 间
指定期间的长短,要立足考虑各方的因素, 不要由于指定时间过长,而使诉讼长期拖 延。也不要因为指定期间过短,而使当事 人在期限内完不成所需进行的诉讼行为 比如,案件延期审理,指定下一次开庭前, 就要考虑法院或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能在下次开庭前,完成要求进行的诉讼行 为,如重新勘验、重新鉴定等等需要的时 间
❖ 指定期间的长短,要立足考虑各方的因素, 不要由于指定时间过长,而使诉讼长期拖 延。也不要因为指定期间过短,而使当事 人在期限内完不成所需进行的诉讼行为。 比如,案件延期审理,指定下一次开庭前, 就要考虑法院或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能在下次开庭前,完成要求进行的诉讼行 为,如重新勘验、重新鉴定等等需要的时 间
令我们说指定期间是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 况和各个具体事项来决定的,法院有指定 期间的权利,但决不意味着可以任意指定 如果不属于法院指定期间范围,你指定了 就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 我们说指定期间是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 况和各个具体事项来决定的,法院有指定 期间的权利,但决不意味着可以任意指定。 如果不属于法院指定期间范围,你指定了 就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3、期间的计算 期间的计算民诉法66条作了详细规定,按照66条的规定, 计算期间的方法是: 第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 不计算在期间内 首先明确了期间的计算单位。 其次明确了期间的起算时间,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 在期间内。如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在接受当事 人甲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作出裁定, 并开始执行,在 这一法定期间时,接受当事人申请 的那个小时,不管还有多少分钟,都不能计算在48小时 之内,应当以下一个小时开始,过48小时才算期间届满
❖ 3、期间的计算 ❖ 期间的计算民诉法66条作了详细规定,按照66条的规定, 计算期间的方法是: ❖ 第一,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 不计算在期间内。 ❖ 首先明确了期间的计算单位。 ❖ 其次明确了期间的起算时间,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 在期间内。如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在接受当事 人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作出裁定, 并开始执行,在计算这一法定期间时,接受当事人申请 的那个小时,不管还有多少分钟,都不能计算在48小时 之内,应当以下一个小时开始,过48小时才算期间届满
又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期为15日, 当事人接到判决书的当天不计算在15天内, 而应从当事人接到判决书的第2天起算。如 3月10号接到判决,从11日起算,25日上 诉期满。 诉讼期间以月和年计算时,年和月总是以 日为开始时间。开始日有相对日,如一月 十日至二月十日,实际开始的一月十日, 仍未计算在期间之内
❖ 又如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期为15日, 当事人接到判决书的当天不计算在15天内, 而应从当事人接到判决书的第2天起算。如 3月10号接到判决,从11日起算,25日上 诉期满。 ❖ 诉讼期间以月和年计算时,年和月总是以 日为开始时间。开始日有相对日,如一月 十日至二月十日,实际开始的一月十日, 仍未计算在期间之内
第二,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 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节假日应当是法定的节、假日,而不是某个机关 自行规定的节假日 令由于期间的进行不间断性,所以节、假日在期间 中间的并不扣除 第三,计算法定期间时,应当扣除诉讼文书的在 途期间也叫附加期间 令诉讼文书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是否是其满 前交邮的,标志和证明就交邮的邮戳日期
❖ 第二,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 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 节假日应当是法定的节、假日,而不是某个机关 自行规定的节假日。 ❖ 由于期间的进行不间断性,所以节、假日在期间 中间的并不扣除。 ❖ 第三,计算法定期间时,应当扣除诉讼文书的在 途期间也叫附加期间。 ❖ 诉讼文书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是否是其满 前交邮的,标志和证明就交邮的邮戳日期
4、期间的耽误和顺延 期间的耽误,是指当事人没有进行或者没有在规 定的期限内完成应为的诉讼行为。 令当事人耽误诉讼期间,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有故 意或过失,也有不可抗拒的事由。对于故意或过 失耽误了诉讼期限的,属于当事人的责任,其直 接后果是丧失上诉和申请执行的权利。还有一种 耽误诉讼期间,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不可抗拒的 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限。在这种情 况下,当事人应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申请顺延, 即补足期限
❖ 4、期间的耽误和顺延 ❖ 期间的耽误,是指当事人没有进行或者没有在规 定的期限内完成应为的诉讼行为。 ❖ 当事人耽误诉讼期间,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有故 意或过失,也有不可抗拒的事由。对于故意或过 失耽误了诉讼期限的,属于当事人的责任,其直 接后果是丧失上诉和申请执行的权利。还有一种 耽误诉讼期间,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不可抗拒的 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限。在这种情 况下,当事人应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申请顺延, 即补足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