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 第6号(总第191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 二○一九年六月六日出版 目录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 烟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 作战实施方案和烟台市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 案的通知……… 18
烟 烟 台市人民政府公报 第6号(总第191号) 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 二曫一九年六月六日出版 目 录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 烟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1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打好渤海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 作战实施方案和烟台市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 案的通知 …………………………………………………………………………… 18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烟台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和烟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烟政办发〔201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认真组织实施 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动方案》和《烟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 2019年5月5日 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水路 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或管道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全市各港 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30口的焦炭等大宗货物长途运输原则上改 号)积极推进柴油货车、船舶、工程机械等由铁路或水路运输。要加强对烟台港的 移动源污染防治,制定本方案。 监管,严禁使用柴油货车运输集港煤炭。 工作目标 加快铁路与港口连接线以及电力、电解铝 到2020年,全市在用柴油货车尾气等重点行业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到2020 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柴油年,重点行业企业长途货运转铁路和转水 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铁运比例达到5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795万吨,大宗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烟台车务 货物主要通过铁路或水路进行中长距离段、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负 运输;完成省里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县市区政 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府、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二、重点任务 2.提升绿色货运水平。加快有关交 (一)提高清洁运输能力 通运输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编制、审查进 1.提升铁路货运量。积极推进中长度,将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纳入环评审 距离大宗货物、集装箱运输方式从公路转批绿色通道。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 向铁路。到2020年,对运输距离在400运输的建设项目,长途运输原则上采用 公里以上、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铁路、水路及管道等绿色运输方式。加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烟台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和烟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烟政办发〔201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 部门,有关单位: 《烟台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 动方案》和《烟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 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烟台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 坚战作战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30 号),积极推进柴油货车、船舶、工程机械等 移动源污染防治,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在用柴油货车尾气 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柴油 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铁 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795万吨,大宗 货物主要通过铁路或水路进行中长距离 运输;完成省里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 准的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清洁运输能力。 1.提升铁路货运量。积极推进中长 距离大宗货物、集装箱运输方式从公路转 向铁路。到2020年,对运输距离在400 公里以上、计划性较强的煤炭、矿石、焦 炭、石油等大宗货物基本转为铁路、水路 或管道运输。2020年采暖季前,全市各港 口的焦炭等大宗货物长途运输原则上改 由铁路或水路运输。要加强对烟台港的 监管,严禁使用柴油货车运输集港煤炭。 加快铁路与港口连接线以及电力、电解铝 等重点行业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到2020 年,重点行业企业长途货运转铁路和转水 运比例达到5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烟台车务 段、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负 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县市区政 府、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2.提升绿色货运水平。加快有关交 通运输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编制、审查进 度,将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纳入环评审 批绿色通道。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 运输的建设项目,长途运输原则上采用 铁路、水路及管道等绿色运输方式。加 — 1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快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沿查验、上线排放检测,2019年基本实现全 海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覆盖。(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 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液化场监管局牵头) 天然气(LNG)罐式集装箱多式联运及堆 2.加强在用柴油货车监督执法检 场建设。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程,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 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市交通运输严格实施“一超四罚”,推进治超“非现场 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烟台执法”。实施信用治超,对严重违法当事 车务段、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牵头) 人实施联合惩戒。(市交通运输局、市公 3.优化运输车队结构。城市建成区安局牵头)构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检测 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取证、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依法处罚、交通 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 能源汽车,2020年使用比例达到80%。模式,通过路检路査,加强对超标排放车 全市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辆的取证和处罚。(市生态环境局、市公 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2019年7月1 车。加快推进各类园区、商业购物中心、日前,建立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 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的集中式充境等部门重型柴油货车监管数据信息共 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积极开展燃料享机制,实现道路车流量、入烟车流量、 电池货车运营试点工作,配套建设加氢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处罚等数据共享。 站。落实承担物流配送的城市新能源车(市公安局牵头) 辆的通行便利政策,改善通行条件。(市 定期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 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专项检查,通过 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烟台黑烟抓拍系统,实现对冒黑烟柴油车辆的 车务段、市邮政管理局牵头) 非现场执法并及时实施处罚。开展重点 (二)提升柴油货车管控水平 路段柴油货车常态化路检路查,在秋冬季 1.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适当加大检查频次。(市生态环境局、市 做好营运重型柴油货车燃料消耗量达标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强化集中停 核査工作,禁止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放地入户监督抽测。督促指导柴油车超 新车型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市交通运过20辆的重点企业建立完善车辆维护 输局牵头)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自2019 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年起,各县市区每年秋冬季期间入户检 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生态环境查、路检路査、遥感监测的柴油车数量,不 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低于当地注册柴油车数量的80%。(市生 通运输局牵头)柴油货车注册登记前,要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根据国家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上的环保 3.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运 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输管控。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大部门联合
快发展多式联运,依托铁路物流基地、沿 海港口等,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 型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液化 天然气(LNG)罐式集装箱多式联运及堆 场建设。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 程,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物流货场转 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市交通运输 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烟台 车务段、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牵头) 3.优化运输车队结构。城市建成区 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 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 能源汽车,2020 年 使 用 比 例 达 到 80%。 全市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 作业车辆主要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 车。加快推进各类园区、商业购物中心、 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的集中式充 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建设。积极开展燃料 电池货车运营试点工作,配套建设加氢 站。落实承担物流配送的城市新能源车 辆的通行便利政策,改善通行条件。(市 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 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烟台 车务段、市邮政管理局牵头) (二)提升柴油货车管控水平。 1.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达标监管。 做好营运重型柴油货车燃料消耗量达标 核查工作,禁止不满足标准限值要求的 新车型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市交通运 输局牵头)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实施 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 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市生态环境 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 通运输局牵头)柴油货车注册登记前,要 根据国家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上的环保 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车辆污染控制装置 查验、上线排放检测,2019年基本实现全 覆盖。(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市 场监管局牵头) 2.加 强 在 用 柴 油 货 车 监 督 执 法 检 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 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监管处罚力度, 严格实施“一超四罚”,推进治超“非现场 执法”。实施信用治超,对严重违法当事 人实施联合惩戒。(市交通运输局、市公 安局牵头)构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检测 取证、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依法处罚、交通 运输部门负责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 模式,通过路检路查,加强对超标排放车 辆的取证和处罚。(市生态环境局、市公 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2019年7月1 日前,建立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生态环 境等部门重型柴油货车监管数据信息共 享机制,实现道路车流量、入烟车流量、 超标排放重型柴油车处罚等数据共享。 (市公安局牵头) 定期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 OBD、尾气排放达标情况专项检查,通过 黑烟抓拍系统,实现对冒黑烟柴油车辆的 非现场执法并及时实施处罚。开展重点 路段柴油货车常态化路检路查,在秋冬季 适当加大检查频次。(市生态环境局、市 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强化集中停 放地入户监督抽测。督促指导柴油车超 过20辆的重点企业建立完善车辆维护、 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自2019 年起,各县市区每年秋冬季期间入户检 查、路检路查、遥感监测的柴油车数量,不 低于当地注册柴油车数量的80%。(市生 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3.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柴油货车运 输管控。重污染天气期间,加大部门联合 — 2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执法检査力度,对于超标排放等违法行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 为,依法严格处罚。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20年底前,完成 重点用车企业以及全市港口、城市物流配省里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 送企业,应制定错峰运输方案,原则上不油货车淘汰任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公 允许柴油货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间进出厂区。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需要,牵头)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 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和单位建设管控运输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 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依法实施 少保存一年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强制报废。加强路面缉查,将报废车辆信 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优化重型车辆息纳入缉查布控系统,一经发现依法实施 绕城通道,减少城市建成区机动车污染 强制报废。(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 在入烟主要路口,每月开展外埠营运柴油商务局牵头) 货车排放检查行动,对达不到排放标准 6.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 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实施劝返。(市公安建设。利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远程在 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线监控以及路查、停放地检查等手段,对 4.加强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2019柴油车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构建全市 年7月1日前,排放检验机构应在企业官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实现超标排 方网站和办事业务大厅显示屏通过高清放车辆的信息共享。(市生态环境局、市 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推进重型柴 检验结果。采取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检测油车车载诊断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实 比对、远程监控排查等方式,严厉打击排时监控油箱、尿素箱液位变化及氮氧化物 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排放情况。2019年底前,50%以上具备条 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撤销资质认定(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车载诊断远程在线 量认证)证书。(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监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在柴油车通 管局牵头)强化维修单位监督管理。督促行主要路段建设遥感监测点位,实现国 指导维修企业建立完善机动车维修治理家、省、市三级联网。(市生态环境局牵 档案制度,严厉打击篡改破坏OBD系统、头)通过大数据分析,溯源超标排放机动 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污染控制装置生产企 方式帮助机动车所有人通过排放检验的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 行为。2019年底前,全面实施在用汽车排位、加油站点、供油企业、运输企业等,实 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市现机动车污染的全链条监管。加强对排 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监督抽査,重点核 局牵头) 查超标车辆、非本市注册登记的车辆、运 5.推进老旧车辆改造淘汰工作。采营5年以上的老旧柴油货车等,年度核查 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率达到8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公 管等方式,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
执法检查力度,对于超标排放等违法行 为,依法严格处罚。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 重点用车企业以及全市港口、城市物流配 送企业,应制定错峰运输方案,原则上不 允许柴油货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 间进出厂区。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需要, 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和单位建设管控运输 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 少保存一年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公 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优化重型车辆 绕城通道,减少城市建成区机动车污染。 在入烟主要路口,每月开展外埠营运柴油 货车排放检查行动,对达不到排放标准 的,依法予以处罚并实施劝返。(市公安 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4.加强排放检验和维修治理。2019 年7月1日前,排放检验机构应在企业官 方网站和办事业务大厅显示屏通过高清 视频实时公开柴油车排放检验全过程及 检验结果。采取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检测 比对、远程监控排查等方式,严厉打击排 放检验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报告 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撤销资质认定(计 量认证)证书。(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 管局牵头)强化维修单位监督管理。督促 指导维修企业建立完善机动车维修治理 档案制度,严厉打击篡改破坏 OBD系统、 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 方式帮助机动车所有人通过排放检验的 行为。2019年底前,全面实施在用汽车排 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 制度)。(市 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 局牵头) 5.推进老旧车辆改造淘汰工作。采 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 管等方式,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 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 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20年底前,完成 省里下达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 油货车淘汰任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公 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牵头)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连续三个检 验周期未检验,以及经维修或采用污染控 制技术仍无法达标排放的车辆,依法实施 强制报废。加强路面缉查,将报废车辆信 息纳入缉查布控系统,一经发现依法实施 强制报废。(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 商务局牵头) 6.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体系 建设。利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远程在 线监控以及路查、停放地检查等手段,对 柴油车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构建全市 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实现超标排 放车辆的信息共享。(市生态环境局、市 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推进重型柴 油车车载诊断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实 时监控油箱、尿素箱液位变化及氮氧化物 排放情况。2019年底前,50%以上具备条 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车载诊断远程在线 监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在柴油车通 行主要路段建设遥感监测点位,实现国 家、省、市三级联网。(市生态环境局牵 头)通过大数据分析,溯源超标排放机动 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污染控制装置生产企 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 位、加油站点、供油企业、运输企业等,实 现机动车污染的全链条监管。加强对排 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监督抽查,重点核 查超标车辆、非本市注册登记的车辆、运 营5年以上的老旧柴油货车等,年度核查 率达到80%以上。(市生态环境局、市公 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 — 3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烟台海关牵头)区域开展柴油货车油品和尿素抽样检 (三)加强油品和尿素质量管理。 查。(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 1.提升油品质量标准。2019年1月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船舶排放控制区 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内船舶使用燃料油质量的监管,提高抽 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检率,打击船舶使用不合规燃油行为。 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烟台海事局牵头) “三油并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四)开展清洁柴油机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烟台海事局牵头) 1.严格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 2.严格燃油和车用尿素管理制度。机械、船舶管理。2020年底前,实施非道 按照省里统一要求,推进车用尿素信息公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强化非 开。建立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和随车清单 油监管档案,禁止使用化工原料勾兑调和(铭牌)制度监督检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油,严禁运输企业和工矿企业储存、使用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向上级主管部门 非标油。(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提岀处理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 牵头) 运输局、烟台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3.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开展加 加强排放控制区划定和管控。 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三次改造,20192019年6月底前,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 年各县市区改造完成率达到70%以上,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秋 2020年上半年全部完成。2019年底前冬季期间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 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和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 储油库完成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监督检查,每月抽查率达到50%以上。 装。开展原油和成品油码头、船舶油气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城管、铁 回收治理,新建的原油、汽油、石脑油等路等部门负责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在相关 装船作业码头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企业、工地等开展监督检查。(市生态环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境局牽头)强化船舶排放控制区管理。 4.加强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严格执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 监管。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監督管理,实施方案》提髙船用燃料油硫含量控制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要求,控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依法 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追究严格管控货运船舶和渔业作业船只冒黑 相关企业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在生产、烟的问题,积极推动“黑烟”船舶治理工 销售和储存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査,作。(烟台海事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加大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牵头) 油库的抽查频次。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 3.加快治理和淘汰更新。通过农机 营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购置补贴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 行动。在车辆停放较集中的重点单位和采取限制使用等措施促进老旧燃油工程
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烟台海关牵头) (三)加强油品和尿素质量管理。 1.提升油品质量标准。2019年1月 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 柴油,停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 的车用汽柴油,停止执行普通柴油标准, 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 “三油并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烟台海事局牵头) 2.严格燃油和车用尿素管理制度。 按照省里统一要求,推进车用尿素信息公 开。建立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 油监管档案,禁止使用化工原料勾兑调和 油,严禁运输企业和工矿企业储存、使用 非标油。(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牵头) 3.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开展加 油站、储 油 库 油 气 回 收 三 次 改 造,2019 年各县市区改造完成率达到70%以上, 2020年上半年全部完成。2019年底前 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和 储油库 完 成 油 气 回 收 自 动 监 控 设 备 安 装。开展原油和成品油码头、船舶油气 回收治理,新建的原油、汽油、石脑油等 装船作业码头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设施。 (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4.加强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环节 监管。加强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督管理,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 油品、天然气和车用尿素行为,依法追究 相关企业责任并向社会公开。在生产、 销售和储存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加大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 油库的抽查频次。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 营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 行动。在车辆停放较集中的重点单位和 区域开 展 柴 油 货 车 油 品 和 尿 素 抽 样 检 查。(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 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等 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船舶排放控制区 内船舶使用燃料油质量的监管,提高抽 检率,打 击 船 舶 使 用 不 合 规 燃 油 行 为。 (烟台海事局牵头) (四)开展清洁柴油机行动。 1.严格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 机械、船舶管理。2020年底前,实施非道 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强化非 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和随车清单 (铭牌)制度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向上级主管部门 提出处理建议。(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 运输局、烟台海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2.加 强 排 放 控 制 区 划 定 和 管 控。 2019年6月底前,依法划定并公布禁止 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秋 冬季期间加强对进入禁止使用高排放非 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 监督检查,每月抽 查 率 达 到 50% 以 上。 交通运输、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城管、铁 路等部门负责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在相关 企业、工地等开展监督检查。(市生态环 境局牵 头)强 化 船 舶 排 放 控 制 区 管 理。 严格执行《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 实施方案》,提高船用燃料油硫含量控制 要求,控制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依法 严格管控货运船舶和渔业作业船只冒黑 烟的问题,积极推动“黑烟”船舶治理工 作。(烟台海事局、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 牵头) 3.加快治理和淘汰更新。通过农机 购置补贴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淘汰报废。 采取限制使用等措施促进老旧燃油工程 — 4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机械淘汰。加快老旧铁路内燃机车淘汰市主要港口完成《港口岸电布局方案》 更新,推进具备条件的铁路内燃机车实(交办水〔2017105号)提出的码头泊位 施双降治理改造。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岸电改建任务目标,具备向船舶供应岸 放控制区内,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电的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 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港口、机场、铁局、烟台供电公司牵头) 路货场、物流园新增和更换的岸吊、场 保障措施 吊、吊车等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新能源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 清洁能源机械。加强老旧渔船管理,加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 快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市农业农村局、方案,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细化 市交通运输局、烟台车务段、市生态环境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要加大柴油货车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调度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牵头) 督导力度,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4.强化综合监督管理。2019年底和治理工作台账,采取专项检查、定期通 前,各县市区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报、挂牌督办等综合措施,推进重点任务 调査和编码登记,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落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台账。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非道路 (二)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完善诚信 移动机械定期排放检验制度,经第三方体系,将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发动机制 检验机构现场检测合格后发放合格标造企业、污染控制裝置生产企业、排放检 识。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运输、农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施工单位 业农村、水利、铁路等部门负责协助生态汽柴油及车用尿素生产销售等企业的违 环境部门在相关企业、工地等开展非道法违规信息,企业未依法依规落实应急 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査、登记备案和排运输响应等重污染应急措施的信息以及 放检验等工作,将本部门管辖工地所使相关企业负责人信息,按规定纳入信用 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达标情况纳入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对 管理,禁止工地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实施联合激励 动机械,并将使用超标排放设备问题突(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 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市生态环境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烟台海关、市水利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 (三)加强基础保障。积极探索移动 利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源治污新模式。鼓励研发纯电动、燃料电 5.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快港池、混合动力等机动车船技术和传统内燃 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机高效节能减排等技术,提升发动机热效 备改造,提高岸电设施使用效率,相关改率,优化尾气处理工艺。(市科技局牵头) 造项目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推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监管能力建设, 动全市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保障监控系统运营经费,支持老旧柴油货 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2020年底前,全车淘汰。(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机械淘汰。加快老旧铁路内燃机车淘汰 更新,推进具备条件的铁路内燃机车实 施双降治理改造。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 放控制区内,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或清 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港口、机场、铁 路货 场、物 流 园 新 增 和 更 换 的 岸 吊、场 吊、吊车等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新能源或 清洁能源机械。加强老旧渔船管理,加 快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市农业农村局、 市交通运输局、烟台车务段、市生态环境 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牵头) 4.强 化 综 合 监 督 管 理。2019 年 底 前,各县市区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 调查和编码登记,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 台账。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非道路 移动机械定期排放检验制度,经第三方 检验机 构 现 场 检 测 合 格 后 发 放 合 格 标 识。住房城乡建设、城管、交通运输、农 业农村、水利、铁路等部门负责协助生态 环境部门在相关企业、工地等开展非道 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登记备案和排 放检验等工作,将本部门管辖工地所使 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达标情况纳入 管理,禁止工地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 动机械,并将使用超标排放设备问题突 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市生态环境 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 利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5.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加快港 口岸电设备设施建设和船舶受电设施设 备改造,提高岸电设施使用效率,相关改 造项目纳入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推 动全市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港口靠 港船舶优先使用岸电。2020年底前,全 市主要港 口 完 成 《港 口 岸 电 布 局 方 案》 (交办水〔2017〕105号)提出的码头泊位 岸电改建任务目标,具备向船舶供应岸 电的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 局、烟台供电公司牵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 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 方案,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细化 分解,落 实 到 具 体 责 任 单 位 和 责 任 人。 要加大柴油货车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调度 督导力度,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和治理工作台账,采取专项检查、定期通 报、挂牌督办等综合措施,推进重点任务 落实。(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二)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完善诚信 体系,将机动车生产进口企业、发动机制 造企业、污染控制装置生产企业、排放检 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施工单位、 汽柴油及车用尿素生产销售等企业的违 法违规信息,企业未依法依规落实应急 运输响应等重污染应急措施的信息以及 相关企业负责人信息,按规定纳入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对 环境 信 用 良 好 的 企 业 实 施 联 合 激 励。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烟台海关、市水利局、烟台车务段牵头) (三)加强基础保障。积极探索移动 源治污新模式。鼓励研发纯电动、燃料电 池、混合动力等机动车船技术和传统内燃 机高效节能减排等技术,提升发动机热效 率,优化尾气处理工艺。(市科技局牵头) 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监管能力建设, 保障监控系统运营经费,支持老旧柴油货 车淘汰。(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 5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业设施经营企业实行岸电服务费优惠 务技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烟台车 (四)实施税费激励。落实省里对符务段牵头) 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 (五)引导公众参与。开展多种形式 策,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 策。落实省柴油货车加装、更换污染控提高全社会对机动车污染危害和绿色货 制装置的激励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资运的认识。教育引导机动车船和机械驾 金支持力度,推动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驶(操作)人员树立绿色驾驶(作业)意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识,鼓励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中增加绿色 局、市税务局牵头)铁路运输企业要规范驾驶教育、排放检验与维修技术等内容, 辅助作业环节收费,积极推行铁路运费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公众通过多渠 口价”。加大对港口机场岸电设施建道举报。(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 设和经营的支持力度,鼓励码头等岸电局、市教育局牵头) 烟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 1.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按照山东省土壤污染详査实施方案》要 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求,在我市已有土壤环境质量调査和例 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031行监测的基础上,以农用地(以耕地为重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点,兼顾林地、园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包括关停、搬迁企业原址)为重点,开展 〔2016〕3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査明农用地土壤污染 作方案。 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工作目标 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 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用率达到96%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建立市、县两级土 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 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开展1次。建设市级土壤样品库和样品 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本世纪中流转中心,提高土壤样品集中、统一、规 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范储存能力。(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 现良性循环。 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 二、主要任务 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参与,各县市区政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府、管委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 环境质量状况。 县市区政府、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执法人员业 务技能。(市生态环境局牵头) (四)实施税费激励。落实省里对符 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 策,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 策。落实省柴油货车加装、更换污染控 制装置的激励政策,各级财政要加大资 金支持力度,推动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 局、市税务局牵头)铁路运输企业要规范 辅助作业环节收费,积极推行铁路运费 “一口价”。加大对港口机场岸电设施建 设和经营的支持力度,鼓励码头等岸电 设施 经 营 企 业 实 行 岸 电 服 务 费 优 惠。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烟台车 务段牵头) (五)引导公众参与。开展多种形式 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 提高全社会对机动车污染危害和绿色货 运的认识。教育引导机动车船和机械驾 驶(操作)人员树立绿色驾驶(作业)意 识,鼓励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中增加绿色 驾驶教育、排放检验与维修技术等内容。 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公众通过多渠 道举 报。(市 生 态 环 境 局、市 交 通 运 输 局、市教育局牵头) 烟台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 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 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 防治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国 发 〔2016〕31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发 〔2016〕3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 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 用率达到96%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 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 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本世纪中 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 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 环境质量状况。 1.深 入 开 展 土 壤 环 境 质 量 调 查。 《按照山东省土壤污染详查实施方案》要 求,在我市已有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例 行监测的基础上,以农用地(以耕地为重 点,兼顾林地、园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 (包括关停、搬迁企业原址)为重点,开展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 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2020年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 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建立市、县两级土 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 开展1次。建设市级土壤样品库和样品 流转中心,提高土壤样品集中、统一、规 范储存能力。(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 局、市 卫 生 健 康 委 等 参 与,各 县 市 区 政 府、管委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措施均需各 县市区政府、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 6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土壤环境数据库在各部门间信息共享, 照有关要求,完成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监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 测国控、省控点位设置,基本构建起代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与管理、农业生产 性强、功能完备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保护居民健康中的作用。(市生态环境 络。在主要农作物种植基地,补充设置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基础点位,每5年开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 展1次监测;在重点行业企业内部及周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粮食和参与) 蔬菜基地补充设置市控土壤环境质量监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 测风险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业生产环境安全 每年开展1次监测。2020年年底前,实 5.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现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覆盖。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査结果为依据,以耕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地为重点,组织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 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量类别划分工作,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 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参与) 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等三 3.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市个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 级和重点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具备按产品质量安全。2020年年底前完成耕地 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壤环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分类清单, 境监测的能力,建立健全监测人员培训数据上传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 制度。建立市、县两级土壤预警和应急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 监测体系,各级政府及企业编制的环境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及 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和方案中要包含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 土壤应急监测的内容。对重点监管企业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 (区域)布设预警监测点位,开展加密监定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测和数据分析、预报,采取“趋势预警和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 超标预警”的模式,开展预警监测和预 6.优先保护质量较好耕地。将符合 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 等参与) 田,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 4.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生产保护区建设,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 利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积不减少、耕地污染程度不上升。永久 村等部门已有相关数据和结果,建立起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市土壤环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 境管理信息化平台,与省级数据库互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 互通。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 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何建设不得占用。产粮(油)大县、蔬菜 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实现产业重点县、果品生产大县要制定土壤
2.建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按 照有关要求,完成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监 测国控、省控点位设置,基本构建起代表 性强、功能完备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 络。在主要农作物种植基地,补充设置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基础点位,每5年开 展1次监测;在重点行业企业内部及周 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粮食和 蔬菜基地补充设置市控土壤环境质量监 测风险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 每年开展1次监测。2020年年底前,实 现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覆盖。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 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参与) 3.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市 级和重点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具备按 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壤环 境监测的能力,建立健全监测人员培训 制度。建立市、县两级土壤预警和应急 监测体系,各级政府及企业编制的环境 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和方案中要包含 土壤应急监测的内容。对重点监管企业 (区域)布设预警监测点位,开展加密监 测和数据分析、预报,采取“趋势预警和 超标预 警”的 模 式,开 展 预 警 监 测 和 预 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等参与) 4.提升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利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 村等部门已有相关数据和结果,建立起 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市土壤环 境管理信息化平台,与省级数据库互联 互通。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 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 加强数据共享,编制资源共享目录,实现 土壤环境数据库在各部门间信息共享, 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土壤污染防治、 城乡规划、土地利用与管理、农业生产、 保护居民健康中的作用。(市生态环境 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展改 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 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参与)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 业生产环境安全。 5.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以耕 地为重点,组织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 量类别划分工作,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 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等三 个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保障农 产品质量安全。2020年年底前完成耕地 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分类清单, 数据上 传 全 省 土 壤 环 境 信 息 化 管 理 平 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 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农用地面积及 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 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 定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 6.优先保护质量较好耕地。将符合 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 田,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建设,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 积不减少、耕地污染程度不上升。永久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除法律规定的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 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 何建设不得占用。产粮(油)大县、蔬菜 产业重点县、果品生产大县要制定土壤 — 7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环境保护方案。实施保护性耕作,推行点监控产品监控抽査。对位于涉重金属 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免(少)耕播种、企业周边、城市郊区、垃圾填埋场、交通 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 要道两侧等区域的农作物开展重金属专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项监测,实施风险管控。同时,逐步扩大 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开展对食用农产品的重金属协同监测预 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警。重点针对农产品产量安全等内容 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每年分期分批对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环境质量下降,被省政府进行预警提醒的农业龙头企业等进行培训,开展农艺调 县市区,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控、替代种植技术试点示范。(市农业农 施。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 655.1729万亩,基本农田数量确保579. 8.全面落实耕地严格管控。加强对 63万亩不减少,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技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 术350万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 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 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等参与) 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方案并监督实施。对严格管控类耕地, 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主要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等风险管控措施。完善重污染耕地退出 石墨、印染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机制,落实国家、省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 等项目,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点政策,实行休耕补贴,引导农民自愿将 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重度污染耕地退出农业生产。(市农业 (市生态环境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 参与) 环境局等参与) 7.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 9.加强林地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 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 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 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适合当地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增施有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 机肥、钝化剂、阻隔剂、改良剂等农艺调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 控措施及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 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 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降低农产品超调整等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 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在重点源和规划局负责) 土壤污染区域,每年定期组织对蔬菜、水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 果、食用菌等重要农产品风险监测和重人居环境风险
环境保护方案。实施保护性耕作,推行 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免(少)耕播种、 粮豆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 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 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 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 降。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 环境质量下降,被省政府进行预警提醒的 县市区,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 施。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 655.1729万亩,基本农田数量确保579. 63万亩不减少,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技 术350万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 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 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等参与) 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 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 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 石墨、印染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 等项目,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 术、新 工 艺,加 快 提 标 升 级 改 造 步 伐。 (市生 态 环 境 局、市 行 政 审 批 服 务 局 牵 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参与) 7.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根据土壤污 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 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 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适合当地的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增施有 机肥、钝化剂、阻隔剂、改良剂等农艺调 控措施及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 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 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降低农产品超 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在重点 土壤污染区域,每年定期组织对蔬菜、水 果、食用菌等重要农产品风险监测和重 点监控产品监控抽查。对位于涉重金属 企业周边、城市郊区、垃圾填埋场、交通 要道两侧等区域的农作物开展重金属专 项监测,实施风险管控。同时,逐步扩大 开展对食用农产品的重金属协同监测预 警。重点针对农产品产量安全等内容, 每年分期分批对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农业龙头企业等进行培训,开展农艺调 控、替代种植技术试点示范。(市农业农 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参与) 8.全面落实耕地严格管控。加强对 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 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 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 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 方案并监督实施。对严格管控类耕地, 主要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等风险管控措施。完善重污染耕地退出 机制,落实国家、省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 点政策,实行休耕补贴,引导农民自愿将 重度污染耕地退出农业生产。(市农业 农村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 环境局等参与) 9.加 强 林 地 草 地 园 地 土 壤 环 境 管 理。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 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 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 广力度。优先将重度污染的牧草地集中 区域纳入禁牧休牧实施范围。加强对重 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 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 调整等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负责)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 人居环境风险。 — 8 — 烟台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6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