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南山区统计局 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 【2012】60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 普查工作的通知》(深府【2013】22号)要求,南山区开展了第 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 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南山区内从事 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 菅户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经上级普査机构核准, 南山区统计局和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 将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报如下。 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共有30795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 份,下同)增加了19089个,增长147.5%;产业活动单位33978 个,增加了18512个,增长119.7%;有证照个体经营户23600 个,减少了6738个。(详见表1-1) 表1-1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1 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南山区统计局 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 【2012】60 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 普查工作的通知》(深府【2013】22 号)要求,南山区开展了第 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普查时期资料为 2013 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南山区内从事 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 营户。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经上级普查机构核准, 南山区统计局和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 将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报如下。 一、 单位基本情况 2013 年末,全区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 共有 30795 个,比 2008 年末(2008 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 份,下同)增加了 19089 个,增长 147.5%;产业活动单位 33978 个,增加了 18512 个,增长 119.7%;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23600 个,减少了 6738 个。(详见表 1-1)。 表 1-1 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单位数(个) 比重(% 、法人单位 30795 企业法人 29608 96.15 机关、事业法人 34 0.76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 33978 第二产业 3958 11.65 第三产业 88.3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23600 100 第二产业 705 2.99 第三产业 22895 97.01 2013年未,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法人数排 名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9984个,占32.4%;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4870个,占15.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3708个,占12.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数量位居前 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4980个,占63.5%;住宿和餐饮 业4214个,占17.9%;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620个, 占11.1%(详见表1-2)。 表1-2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合计 30795 23600 采矿业 22 制造业 354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459 13 批发和零售业 9984 1498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25 住宿和餐饮业 421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1 金融业 房地产业 858 2
2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30795 100 企业法人 29608 96.15 机关、事业法人 234 0.76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953 3.09 二、产业活动单位 33978 100 第二产业 3958 11.65 第三产业 30020 88.35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23600 100 第二产业 705 2.99 第三产业 22895 97.01 2013 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法人数排 名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9984 个,占 32.4%;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 4870 个,占 15.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3708 个,占 12.0%。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数量位居前 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14980 个,占 63.5%;住宿和餐饮 业 4214 个,占 17.9%;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20 个, 占 11.1%(详见表 1-2)。 表 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个) (个) 合 计 30795 23600 采矿业 22 1 制造业 3545 68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 11 建筑业 459 13 批发和零售业 9984 14980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46 225 住宿和餐饮业 598 421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708 101 金融业 334 0 房地产业 858 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928 20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20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76 0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 渔业法人单位3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7 个;金融业的法人单位数未包含投资公司。 2013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 29608个,比2008年末增加17902个,增长152.9%。其中,内 资企业27521个,占93.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063个, 占3.6%;外商投资企业773个,占2.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 业101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3%;私营企业23465个, 占79.3%(详见表1-3)。 表1-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29608 内资企业 27521 国有企业 101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103 联菅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3150 股份有限公司 463 私营企业 23465 其他企业 港、澳、合商投资企业 10 063 外离投资企业 773 二、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870 28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928 20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0 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584 2620 教育 560 84 卫生和社会工作 148 7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53 9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76 0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 渔业法人单位 3 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7 个;金融业的法人单位数未包含投资公司。 2013 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 29608 个,比 2008 年末增加 17902 个,增长 152.9%。其中,内 资企业 27521 个,占 93.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063 个, 占 3.6%;外商投资企业 773 个,占 2.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 业 101 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 0.3%;私营企业 23465 个, 占 79.3%(详见表 1-3)。 表 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29608 内资企业 27521 国有企业 101 集体企业 23 股份合作企业 103 联营企业 69 有限责任公司 3150 股份有限公司 463 私营企业 23465 其他企业 398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063 外商投资企业 773 二、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 计17713.8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全 部企业资产总计的29.0%,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 71.0 三、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 单位27632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93.3%。其中,位居前三位 的行业是:批发业6679个,占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的24.2%;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4698个,占17.0%;工业336个,占12.2%;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79.26亿元,占全部企业法 人单位资产总计47.9%。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3936.54亿元,占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6.4% 工业1034.7亿元,占12.2%;批发业892.36亿元,占10.5%(详 见表1-4) 表1-4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个) (亿元) 合计 27632 8479.26 3366 建筑业 400 交通运输业 1225 287.11 仓储业 55.25 邮政业 信息传输业 16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业 6679 892.36
4 2013 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 计 17713.82 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全 部企业资产总计的 29.0%,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 71.0%。 三、小微企业 2013 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 单位 27632 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93.3%。其中,位居前三位 的行业是:批发业 6679 个,占小微企业法人单位的 24.2%;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 4698 个,占 17.0%;工业 3366 个,占 12.2%;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8479.26 亿元,占全部企业法 人单位资产总计 47.9%。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 3936.54 亿元,占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46.4%; 工业 1034.7 亿元,占 12.2%;批发业 892.36 亿元,占 10.5%(详 见表 1-4)。 表 1-4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个) (亿元) 合 计 27632 8479.26 工业 3366 1034.7 建筑业 400 65.8 交通运输业 1225 287.11 仓储业 33 55.25 邮政业 46 3.94 信息传输业 160 9.93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263 425.07 批发业 6679 892.36
零售业 92.5 住宿业 111 餐饮业 物业管理 143.0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698 3936.54 其他未列明行业 3892 1506.71 四、主要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 法人单位占96.1%,比2008年末提高了2.0个百分点;机关、 事业法人单位占0.7%,下降了1.7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 法人占3.2%,下降了0.3个百分点。 从产业结构看,第二产业法人单位4045个,占13.1%,比 2008年末下降了11.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26750个, 占86.9%,提高了11.4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法人单位数量超过5000个的是南山街道边和粤 海街道办;法人单位数量在2000到5000个之间的是南头街道 办、沙河街道办、招商街道办、桃源街道办、西丽街道边;法 人单位数量在1000个以下的是蛇口街道办。(详见表1-5)。 2013年末,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3.0%,比 2008年末下降了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97.0%,提高了0.3 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户数超过5000个的是南 山街道办;户数在2000到5000个之间的是南头街道办、沙河 街道办、蛇口街道办、粤海街道办、桃源街道办、西丽街道边;
5 零售业 2969 92.52 住宿业 111 16 餐饮业 423 10.26 物业管理 367 143.07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698 3936.54 其他未列明行业 3892 1506.71 四、主要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 2013 年末,在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 法人单位占 96.1%,比 2008 年末提高了 2.0 个百分点;机关、 事业法人单位占 0.7%,下降了 1.7 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 法人占 3.2%,下降了 0.3 个百分点。 从产业结构看,第二产业法人单位 4045 个,占 13.1%,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11.4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 26750 个, 占 86.9%,提高了 11.4 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法人单位数量超过 5000 个的是南山街道边和粤 海街道办;法人单位数量在 2000 到 5000 个之间的是南头街道 办、沙河街道办、招商街道办、桃源街道办、西丽街道边;法 人单位数量在 1000 个以下的是蛇口街道办。(详见表 1-5)。 2013 年末,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 3.0%,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0.3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 97.0%,提高了 0.3 个百分点。 分地区看,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户数超过 5000 个的是南 山街道办;户数在 2000 到 5000 个之间的是南头街道办、沙河 街道办、蛇口街道办、粤海街道办、桃源街道办、西丽街道边;
户数在2000个以下的是招商街道办。(详见表1-5)。 表1-5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有证照个体户数 (个) (个) 合计 30795 23600 南头街道办事处 4154 南山街道办事处 8356 沙河街道办事处 2046 蛇口街道办事处 1170 2435 招商街道办事处 2555 1161 粤海街道办事处 6273 桃源街道办事处 西丽街道办事处 3549 3762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 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 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 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
6 户数在 2000 个以下的是招商街道办。(详见表 1-5)。 表 1-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有证照个体户数 (个) (个) 合 计 30795 23600 南头街道办事处 4154 4237 南山街道办事处 8356 5142 沙河街道办事处 2098 2046 蛇口街道办事处 1170 2435 招商街道办事处 2555 1161 粤海街道办事处 6273 2645 桃源街道办事处 2640 2172 西丽街道办事处 3549 3762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 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 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 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 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 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 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 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5]企业法人资产总计不含铁路资产数据
7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 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 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即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 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 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5]企业法人资产总计不含铁路资产数据
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南山区统计局 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 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586个,比2008 年末增长12.9%。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075个,占85.8%;港、 澳、合商投资企业307个,占8.6%;外商投资企业204个, 占5.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4个,占全部企业的0.1%; 集体企业9个,占0.3%;私菅企业2554个,占71.2%(详见 表2-1)。 表2-1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合计 3586 内资企业 3075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1— 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南山区统计局 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南山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二产业 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 2013 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3586 个,比 2008 年末增长 12.9%。 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 3075 个,占 85.8%;港、 澳、台商投资企业 307 个,占 8.6%;外商投资企业 204 个, 占 5.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 4 个,占全部企业的 0.1%; 集体企业 9 个,占 0.3%;私营企业 2554 个,占 71.2%(详见 表 2-1)。 表 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 3586 内资企业 3075 国有企业 4 集体企业 9 股份合作企业 10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菅企业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离投资企业 20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22个,制造业3545个,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9个,分别占0.6%、98.9% 和0.5%(详见表2-2) 表2-2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企业法人(个) 合计 358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非金属矿采选业 开采辅助活动 0080 其他采矿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食品制造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
—2— 联营企业 4 有限责任公司 348 股份有限公司 99 私营企业 2554 其他企业 47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07 外商投资企业 20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 22 个,制造业 3545 个,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9 个,分别占 0.6%、98.9% 和 0.5%(详见表 2-2)。 表 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及结构 企业法人(个) 合 计 358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1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3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0 开采辅助活动 8 其他采矿业 0 农副食品加工业 16 食品制造业 33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9 烟草制品业 0 纺织业 49
企业法人(个) 纺织服装、服饰业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家具制造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金属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085 仪罨仪表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3— 企业法人(个) 纺织服装、服饰业 35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9 家具制造业 63 造纸和纸制品业 49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7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53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0 医药制造业 49 化学纤维制造业 1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95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70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1 金属制品业 171 通用设备制造业 172 专用设备制造业 298 汽车制造业 20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 1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95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085 仪器仪表制造业 205 其他制造业 3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0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