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19年)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
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19 年)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0 年 6 月
目录 1.概述 2.环境质量 2.1空气环境 22水环境 357 23声环境 24土壤环境 2.5辐射环境 26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3.环境管理 3.1污染防治攻坚… 3、2环境监督管理 12 3.3公众参与
目 录 1. 概述········································································ 1 2. 环境质量·································································· 3 2.1 空气环境····························································3 2.2 水环境······························································· 5 2.3 声环境······························································· 7 2.4 土壤环境····························································9 2.5 辐射环境····························································9 2.6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9 3. 环境管理································································ 10 3.1 污染防治攻坚···················································· 10 3.2 环境监督管理···················································· 12 3.3 公众参与·························································· 14
2019年度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第一篇概述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s浓度连续三年全省最低, 优良天数比例连续两年全省最高。市区PM2浓度37微克/立方 米,是201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低值;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 例808%,是全省唯一超过80%的城市。省级考核以上断面水质 优Ⅲ类比例742%,比2018年上升194个百分点;水质改善幅 度居全国重点城市第17位,创“水十条”实施以来最好成绩。全 市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为6567,处于良好状态。环境信访总 量下降47%。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92%,居全省前列。 一是水气土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生活污水、畜禽 粪污、“六小行业”治理,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三级排查,主要入 江、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对热点网格、重点区域开展“1+6” 大气专项治理,火电热电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工业 行业VOCs排放量较2015年减少30%以上,PM2s浓度与AQI 实现省考“双达标”,5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 准。实施42个土壤污染调查与修复项目,削减危险废物库存 72%,保持全市固废“零进口”。 二是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 问题、长江经济带突出问题整改完成率超90%,国家、省长江大
— 1 — 2019 年度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第一篇 概 述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连续三年全省最低, 优良天数比例连续两年全省最高。市区 PM2.5 浓度 37 微克/立方 米,是 2013 年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低值;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 例 80.8%,是全省唯一超过 80%的城市。省级考核以上断面水质 优Ⅲ类比例 74.2%,比 2018 年上升 19.4 个百分点;水质改善幅 度居全国重点城市第 17 位,创“水十条”实施以来最好成绩。全 市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为 65.67,处于良好状态。环境信访总 量下降 47%。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 92%,居全省前列。 一是水气土污染治理取得新成效。全面推进生活污水、畜禽 粪污、“六小行业”治理,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三级排查,主要入 江、入海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对热点网格、重点区域开展 “1+6” 大气专项治理,火电热电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工业 行业 VOCs 排放量较 2015 年减少 30%以上,PM2.5 浓度与 AQI 实现省考“双达标”,5 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 准。实施 42 个土壤污染调查与修复项目,削减危险废物库存 72%,保持全市固废“零进口”。 二是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 问题、长江经济带突出问题整改完成率超 90%,国家、省长江大
保护现场会先后在通召开。深入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 升、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快推进环境应急物资储备 库建设,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突击检査、交叉执法、专 项执法、联合执法“常态化”,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实 现生态环境移动执法平台全覆盖、全联网、全使用,执法规范化 水平全面提升。 三是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提升。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 务,推动环保由倒逼发展向激励发展转变。持续深化环评领堿放 管服”改革,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常态化。建立民营企业“环保 服务站”,落实“企业接待日”制度,举办环境治理供需洽谈会, 搭建平台,精准帮扶。落实环保信任原则,压减检查频次、实施 应急管控豁免,为环境守法企业释放政策红利。规范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建立案件办理承办人负责制,实施执法公示、全过程记 录、法制审查三项制度,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 四是推动制度改革走在前列。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 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形成“南通模式”, 入选“第二届江苏生态环境十大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全国推广 案件数量、赔偿金额均居全国前列。环保总监制度持续深化,全 市584家重点排污单位设立环保总监,制定落实环保总监权利与 责任清单,推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再造。强化环境失信行为公众 监督。建立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调整制度,参评企业增加22.6%
— 2 — 保护现场会先后在通召开。深入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 升、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等行动,加快推进环境应急物资储备 库建设,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突击检查、交叉执法、专 项执法、联合执法 “常态化”,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实 现生态环境移动执法平台全覆盖、全联网、全使用,执法规范化 水平全面提升。 三是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提升。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 务,推动环保由倒逼发展向激励发展转变。持续深化环评领域“放 管服”改革,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服务常态化。建立民营企业“环保 服务站”,落实“企业接待日”制度,举办环境治理供需洽谈会, 搭建平台,精准帮扶。落实环保信任原则,压减检查频次、实施 应急管控豁免,为环境守法企业释放政策红利。规范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建立案件办理承办人负责制,实施执法公示、全过程记 录、法制审查三项制度,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 四是推动制度改革走在前列。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 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形成“南通模式”, 入选“第二届江苏生态环境十大先进典型”,工作经验全国推广, 案件数量、赔偿金额均居全国前列。环保总监制度持续深化,全 市 584 家重点排污单位设立环保总监,制定落实环保总监权利与 责任清单,推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再造。强化环境失信行为公众 监督。建立企业环境信用动态调整制度,参评企业增加 22.6%
第二篇环境质量 第一章空气环境 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及PM25年均浓度均达 到省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08% 11城市空气 全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o)、 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 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O3)分别为37 微克/立方米、55微克/立方米、10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 1.1毫克/立方米和157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相比,SO2、PM、 PM25和NO2浓度均有下降,降幅分别为333%、55%、54%和 3.1%;O3浓度上升70%;CO浓度与2018年持平。 2019年市区和五县(市)、通州区城镇环境空气主要污染指 标监测结果见表1。 表12019年市区和五县(市)、通州区城区环境空气 主要污染指标监测结果表 单位:μg/m 项目 市区海安如皋如东海门启东通州区 二氧化硫 13 (SO2) 二氧化氮32 26 18 17 (NO2) 可吸入颗 6 50 57 粒物(PM10) 细颗粒物 41 33 28 (PM25)
— 3 — 第二篇 环境质量 第一章 空气环境 2019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及 PM2.5年均浓度均达 到省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 80.8%。 1.1 城市空气 全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 和臭氧日最大 8 小时滑动平均值第 90 百分位数(O3)分别为 37 微克/立方米、55 微克/立方米、10 微克/立方米、32 微克/立方米、 1.1 毫克/立方米和 157 微克/立方米。与 2018 年相比,SO2、PM10、 PM2.5和 NO2浓度均有下降,降幅分别为 33.3%、5.5%、5.4%和 3.1%;O3浓度上升 7.0%;CO 浓度与 2018 年持平。 2019 年市区和五县(市)、通州区城镇环境空气主要污染指 标监测结果见表 1。 表 1 2019 年市区和五县(市)、通州区城区环境空气 主要污染指标监测结果表 单位:μg/m3 项 目 市区 海安 如皋 如东 海门 启东 通州区 二氧化硫 (SO2) 10 12 11 13 13 11 13 二氧化氮 (NO2) 32 22 26 18 22 17 19 可吸入颗 粒物(PM10) 55 65 75 50 54 50 57 细颗粒物 (PM2.5) 37 41 41 32 33 28 34
釆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进行评价,南通市区(不含 通州区)空气AQ达标率808%;全年达到优110天,良好185 天,轻度污染64天,中度污染6天,无重度污染。2019年南 通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等级状况见图1。 中度污染 轻度污染 1.6%0 17.5 优 30.19 良 50.7%0 ■优良■轻度污染■中度污染 图1南通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等级状况 五县(市)、通州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分别 为:海安789%、如皋78.1%、如东83.8%、海门83.3%、启东 87.5%、通州83.3%。 2019年,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我市共发布2次黄色预警,2次橙色预警,预警天数38天。 12酸雨 2019年全市采集有效降水样本518个,全市酸雨发生频率为 29%,降水年均pH值为6.25。市区酸雨发生率为30%;各地区 中,启东酸雨频率最高为8.5%,其次是海门、如皋,发生率分
— 4 — 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进行评价,南通市区(不含 通州区)空气 AQI 达标率 80.8%;全年达到优 110 天,良好 185 天,轻度污染 64 天,中度污染 6 天,无重度污染。 2019 年南 通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等级状况见图 1。 图 1 南通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等级状况 五县(市)、通州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分别 为:海安 78.9%、如皋 78.1%、如东 83.8%、海门 83.3%、启东 87.5%、通州 83.3%。 2019 年,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我市共发布 2 次黄色预警,2 次橙色预警,预警天数 38 天。 1.2 酸雨 2019 年全市采集有效降水样本 518 个,全市酸雨发生频率为 2.9%,降水年均 pH 值为 6.25。市区酸雨发生率为 3.0%;各地区 中,启东酸雨频率最高为 8.5%,其次是海门、如皋,发生率分
别为75%和27%,海安、如东、通州无酸雨。 2019年城镇降水年均pH值及酸雨频率见表2。 表22019年城区降水年均pH值及酸雨频率统计表 项目南通市市区海安如皋如东海门启东通州区 年均pH值6256187286566.326026076.70 酸雨频率 2.9 3.0 2.7 0 758 0 (%) 第二章水环境 南通市共有5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其中4个断面达 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1个省考以上断面中,姚港、九圩港桥、团结闸、营船港闸4 个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准,聚南大桥、节制闸等19个断面水质 符合Ⅲ类标准,优Ⅲ类比例742%,高于省定71%的考核标准; 东安闸桥西、新204公路桥等8个符合Ⅳ类标准,占25.8%;无 V类和劣Ⅴ类断面。 21饮用水源 全市均以长江水作为饮用水源,市区狼山水厂、海门长江水 厂水源地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为优;市区洪港水厂、如皋 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水源地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良好。全市 共计年取水量691亿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22长江(南通段)水质 长江(南通段)水质在Ⅱ~Ⅲ类之间,水质优良。其中姚港、 小李港、团结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启东港断面水质达到Ⅲ类
— 5 — 别为 7.5%和 2.7%,海安、如东、通州无酸雨。 2019 年城镇降水年均 pH 值及酸雨频率见表 2。 表 2 2019 年城区降水年均 pH 值及酸雨频率统计表 项 目 南通市 市区 海安 如皋 如东 海门 启东 通州区 年均 pH 值 6.25 6.18 7.28 6.56 6.32 6.02 6.07 6.70 酸雨频率 (%) 2.9 3.0 0 2.7 0 7.5 8.5 0 第二章 水环境 南通市共有 5 个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其中 4 个断面达 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1 个省考以上断面中,姚港、九圩港桥、团结闸、营船港闸 4 个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准,聚南大桥、节制闸等 19 个断面水质 符合Ⅲ类标准,优Ⅲ类比例 74.2%,高于省定 71%的考核标准; 东安闸桥西、新 204 公路桥等 8 个符合Ⅳ类标准,占 25.8%;无 Ⅴ类和劣Ⅴ类断面。 2.1 饮用水源 全市均以长江水作为饮用水源,市区狼山水厂、海门长江水 厂水源地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水质为优;市区洪港水厂、如皋 鹏鹞水务有限公司水源地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良好。全市 共计年取水量 6.91 亿吨,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 100%。 2.2 长江(南通段)水质 长江(南通段)水质在Ⅱ~Ⅲ类之间,水质优良。其中姚港、 小李港、团结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启东港断面水质达到Ⅲ类
与2018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23内河水质 南通市境内主要内河中,焦港河、通吕运河、如海运河、九 圩港河水质基本达到Ⅲ类;通启运河、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水 质基本为Ⅲ~Ⅳ类;栟茶运河、北凌河、如泰运河水质基本为Ⅳ 类,主要污染物指标为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24城区主要河流 市区濠河全水域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良好;任港河任 港桥断面符合Ⅲ类标准,水质良好;海港引河的湾坝大桥断面为 Ⅳ类标准,水质状况属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五县(市) 城镇地表水水质在Ⅲ~V类之间波动。 25地下水水质 全市6个国控地下水监测点位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其中1 个点位优于考核目标(如东长沙三民村),1个点位水质同比有 所改善(海门三星镇南村村委会点位)。 6个省控地下水点位中,1个点位优于考核目标(通州新中 食品公司),2个未达到考核目标(崇川礼巷1号、海门江滨季 士昌点位),1个点位水质同比有所改善(海安范雪琴测井)。 26入海河口水质 2019年,全市6条主要入海河流入海控制断面水质稳定消 除劣V类,其中通吕运河和通启运河为Ⅲl类水,水质为良;如 泰运河、栟茶运河、北凌河为Ⅳ类水,水质轻度污染;掘苴河
— 6 — 与 2018 年相比无明显变化。 2.3 内河水质 南通市境内主要内河中,焦港河、通吕运河、如海运河、九 圩港河水质基本达到Ⅲ类;通启运河、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水 质基本为Ⅲ~Ⅳ类;栟茶运河、北凌河、如泰运河水质基本为Ⅳ 类,主要污染物指标为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2.4 城区主要河流 市区濠河全水域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良好;任港河任 港桥断面符合Ⅲ类标准,水质良好;海港引河的湾坝大桥断面为 Ⅳ类标准,水质状况属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磷。五县(市) 城镇地表水水质在Ⅲ~Ⅴ类之间波动。 2.5 地下水水质 全市 6 个国控地下水监测点位均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其中 1 个点位优于考核目标(如东长沙三民村),1 个点位水质同比有 所改善(海门三星镇南村村委会点位)。 6 个省控地下水点位中,1 个点位优于考核目标(通州新中 食品公司),2 个未达到考核目标(崇川礼巷 1 号、海门江滨季 士昌点位),1 个点位水质同比有所改善(海安范雪琴测井)。 2.6 入海河口水质 2019 年,全市 6 条主要入海河流入海控制断面水质稳定消 除劣 V 类,其中通吕运河和通启运河为 III 类水,水质为良;如 泰运河、栟茶运河、北凌河为 IV 类水,水质轻度污染;掘苴河
为Ⅴ类水,水质中度污染。与2018年相比,水质明显改善 27近岸海域水质 全市5个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考核点位中,3个点位水质保持 稳定或改善,海水优良率为80%,较2018年增加20个百分点。 第三章声环境 2019年,我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 量基本保持稳定。 31区域声环境 南通市区(含通州区)区域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别值为 577分贝。五县(市)城区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别值分别为: 海安555分贝,如皋48.5分贝,如东543分贝,海门54.3分贝, 启东544分贝。 32功能区声环境 南通市区1类功能区(居民、文教区)、2类功能区(居住、 商业、工业混杂区)、3类功能区(工业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 级值均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 区标准;4a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夜间噪声超过标 准55分贝。 五县(市)城区1类区、2类区、3类区及4a类区昼夜间等 效声级值中,除如皋1类、2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出现超标外, 其余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2019年市区和五县(市)城区功 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见表3
— 7 — 为 V 类水,水质中度污染。与 2018 年相比,水质明显改善 2.7 近岸海域水质 全市 5 个近岸海域水质目标考核点位中,3 个点位水质保持 稳定或改善,海水优良率为 80%,较 2018 年增加 20 个百分点。 第三章 声环境 2019 年,我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和夜间声环境质 量基本保持稳定。 3.1 区域声环境 南通市区(含通州区)区域昼间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别值为 57.7 分贝。五县(市)城区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别值分别为: 海安 55.5 分贝,如皋 48.5 分贝,如东 54.3 分贝,海门 54.3 分贝, 启东 54.4 分贝。 3.2 功能区声环境 南通市区 1 类功能区(居民、文教区)、2 类功能区(居住、 商业、工业混杂区)、3 类功能区(工业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 级值均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 区标准;4a 类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等区域)夜间噪声超过标 准 5.5 分贝。 五县(市)城区 1 类区、2 类区、3 类区及 4a 类区昼夜间等 效声级值中,除如皋 1 类、2 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出现超标外, 其余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2019 年市区和五县(市)城区功 能区噪声监测结果见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