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章其他税会计 本章要 点 ,房产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算及会计核算。 2,城镇上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算及会 计核算。 3.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算及会计核 算。 4.印花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算及会计核算。 5.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算及会 计核算
第九章 其他税会计 1.房产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算及会计核算。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算及会 计核算。 3.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算及会计核 算。 4.印花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算及会计核算。 5.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算及会 计核算。 本章要 点

第一节房产税会计 本节主要 内容 1、房产税的纳税人、课税对象、征税范围、计税依 据、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 2、房产税的计算 3、房产税的纳税申报 4、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第一节 房产税会计 本节主要 内容 1、房产税的纳税人、课税对象、征税范围、计税依 据、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 2、房产税的计算 3、房产税的纳税申报 4、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一、房产税法规概述 (一)纳税人 冬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值或房产租金收 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冬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国家 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 由集体和个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 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 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三)课税对象、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冬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 的房产。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
(一)纳税人 ❖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值或房产租金收 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产的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国家 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 由集体和个人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 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 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二)课税对象、征税范围和计税依据 ❖ 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 ❖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 的房产。 ❖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 一、房产税法规概述

(三)税率 冬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税率为1.2%: 冬从租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 。 冬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4%的 税率征收房产税。 (四)税收优惠 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税; 冬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单位,其自身业务范 围内使用的房产免税;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税; 冬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上述免单位的出租房屋及非自身业务用房要照章征税
(三)税率 ❖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税率为1.2%; ❖从租计征房产税税率为12%。 ❖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4%的 税率征收房产税。 (四)税收优惠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税;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经费的单位,其自身业务范 围内使用的房产免税;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税;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上述免单位的出租房屋及非自身业务用房要照章征税

二、房产税的计算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从价计征的计算 冬从价计征是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 计算公式为: 冬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的计算 必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冬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从价计征的计算 ❖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 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的计算 ❖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二、房产税的计算

三、房产税的纳税申报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缴纳: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从建成之次月起 缴纳;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造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 月起缴纳,但在办理手续前己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 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 冬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 冬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 续,房地产权属登记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和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
➢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缴纳; ❖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从建成之次月起 缴纳; ❖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造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 月起缴纳,但在办理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 建房屋,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当月起缴纳; ❖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 ; ❖ 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 续,房地产权属登记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 ❖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和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 三、房产税的纳税申报

四、房产税的会计核算 >应设置“应交税金 应交房产税”科目。 >分期计提房产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 记本科目; >缴纳房产税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而未交的房产税
➢ 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科目。 ➢ 分期计提房产税时应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 记本科目; ➢ 缴纳房产税时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 ➢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交而未交的房产税。 四、房产税的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