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法 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能满足规定的或者潜在 的需要的特性的总和。 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 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北師彩大学 网络教育
三、产品质量法 (一)产品、产品质量与产品质量法 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能满足规定的或者潜在 的需要的特性的总和。 产品质量法,是指调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 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 务 1.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 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北師彩大学 网络教育
(二)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 务 1.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 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第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对 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北師彩大¥ 网络教育
第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对 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第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 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 的质量状况。 ®北渐托大学网络教育
第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 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 的质量状况
(2)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 要求: 第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 和厂址。 《@北新彩大学 网络教育
(2)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下列 要求: 第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 和厂址
第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 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 ,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第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 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北渐彩大学 网络教育
第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 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 ,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第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 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第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 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 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北渐彩大学 网络教育
第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 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 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2.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 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2)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4)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规定。 (5)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 (6)销售者不得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7)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参杂、参假,不得以假充 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北渐花大学 网络教育
2.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 (1)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 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2)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4)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规定。 (5)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 (6)销售者不得伪造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7)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 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三)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 1产品瑕疵责任: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使 用性能,不符合明示采用的质量标准,或不符合产 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对此, 销售者应依据合同负瑕疵担保责任,即负责维修、 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 的,负责赔偿。 《@北渐彩大学 网络教育
(三)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 1.产品瑕疵责任:产品瑕疵是指产品不具备使 用性能,不符合明示采用的质量标准,或不符合产 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对此, 销售者应依据合同负瑕疵担保责任,即负责维修、 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 的,负责赔偿
2产品缺陷责任:产品缺陷是指因产品存在缺 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的其他财产损害时应 依法承担的侵权责任。 (1)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即无过错责任。指 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 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北渐花大学 网络教育
2.产品缺陷责任:产品缺陷是指因产品存在缺 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的其他财产损害时应 依法承担的侵权责任。 (1)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即无过错责任。指 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 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