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1.投保人、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发生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各种保险事故 后依法获得保险人的赔偿; (2)按期限缴付保险费 (3)维护保险标的安全。 ®)北渐彩大学 网络教育
(二)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1.投保人、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1)在发生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各种保险事故 后依法获得保险人的赔偿; (2)按期限缴付保险费 (3)维护保险标的安全
(4)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及时通知保 险人。 (5)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及时通知和防灾防 损义务。 (6)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提供有关证 明、资料和单证的义务。 (7)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责任开始前有 权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但应支付手续费。 《@北新彩大学 网络教育
(4)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时及时通知保 险人。 (5)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及时通知和防灾防 损义务。 (6)保险事故发生后向保险人提供有关证 明、资料和单证的义务。 (7)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责任开始前有 权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但应支付手续费
2.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 (1)订立合同时有义务及时向投保人说明保 险合同条款的内容。 (2)及时签单义务。 (3)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有代位求偿权。 (5)退还保险费的义务。 (6)解除合同的权利。 (7) 对委托代理人行为责任的承担。 @北師花大学 网络教育
2. 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 (1)订立合同时有义务及时向投保人说明保 险合同条款的内容。 (2)及时签单义务。 (3)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有代位求偿权。 (5)退还保险费的义务。 (6)解除合同的权利。 (7)对委托代理人行为责任的承担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保险合同的变更 (1)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2)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3)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 2.对于合同条款双方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投保人、受益人的解释。 3投保人、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诉讼时效为2年。 @北京師彩大¥ 网络教育
(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保险合同的变更 (1)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2)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3)保险合同效力的变更。 2.对于合同条款双方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投保人、受益人的解释。 3.投保人、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诉讼时效为2年
三、人身保险合同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指以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 的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由此而成立的合同为人身 保险合同。 ®北渐彩大学 网络教育
三、人身保险合同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指以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 的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由此而成立的合同为人身 保险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1)保险金额的定额性。 (2)保险期限的长期性。 (3)保险费不得被强制请求。 (4)保险人不得行使代位求偿权。 (5)可分为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和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三种。 国北新托大 网络教育
2.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1)保险金额的定额性。 (2)保险期限的长期性。 (3)保险费不得被强制请求。 (4)保险人不得行使代位求偿权。 (5)可分为人寿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和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三种
(二)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主体 1.受益人 (1)概念: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依照 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受益人的种类:指定受益人;法定受益 保险人(承保人)。 ®北師托大学 网络教育
(二)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主体 1.受益人 (1)概念: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时,依照 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受益人的种类:指定受益人;法定受益 保险人(承保人)
2.保险人 3.投保人 4.保险代理人 5.保险经纪人 6.被保险人 《@北新彩大学 网络教育
2.保险人 3.投保人 4.保险代理人 5.保险经纪人 6.被保险人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履行 1.投保人应按照约定时间交付保险费,如未按 照约定时间交付,只要在合同宽限期内补交,保 险合同继续有效。 2在合同履行时,如出现年龄不实,保险人一 般不得主张保险合同无效,但可调整保险金额。 3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 残废,丧失受益权,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义务。 ®北師彩大学 网络教育
(三)人身保险合同的履行 1.投保人应按照约定时间交付保险费,如未按 照约定时间交付,只要在合同宽限期内补交,保 险合同继续有效。 2.在合同履行时,如出现年龄不实,保险人一 般不得主张保险合同无效,但可调整保险金额。 3.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 残废,丧失受益权,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 义务
4.投保人在合同成立后2年内发生自杀行为 的,保险人应当返还已交付的保险费,不负保险 责任;超过两年的仍应给保险金。 5.因被保险人的故意犯罪致其自身死亡或残 废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6.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行使保险 金给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 《®北新彩大学 网络教育
4.投保人在合同成立后2年内发生自杀行为 的,保险人应当返还已交付的保险费,不负保险 责任;超过两年的仍应给保险金。 5.因被保险人的故意犯罪致其自身死亡或残 废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6.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行使保险 金给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