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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职业学院:《保险公司会计》精品课程PPT课件_第七章 流动资产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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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流动资产的核算 教学目的和要求: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内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 变现或耗用的资产,本章主要介绍保险公司的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低值易耗品的核 算。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流动资产 的核算要求、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掌握银行存款开户的有关规定及银行结算方式、银行对 账方法等。 教学重点和难点:银行存款对账、坏帐准备、存出保证金、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第一节货币资金的核算 、现金的核算 (一)现金管理 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保险公司用以应付日常零星开支的由出纳员保管的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外币。 1、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离退休金、退职金 2)按规定支付给各单位、个人的各种奖金 3)支付个人劳动报酬,包括支付保险代理人个人手续费、营销人员的佣金以及其他专 门工作报酬 (4)各种劳保福利费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赔款、死伤医疗给付、保户储金、保户借款、满期给付、年金给 付、退保金等: (7)支付给单位的低于银行结算起点的各种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严格遵守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 保险公司应经常保存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以满足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其数额的大小 由银行根据保险公司经营规模的大小、现金收支实际情况、距离银行的远近等条件核定。库 存现金的限额一般不超过3~5天的正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的地区库存现金 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第七章 流动资产的核算 教学目的和要求: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 l 年内(含 1 年)或者超过 1 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 变现或耗用的资产,本章主要介绍保险公司的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低值易耗品的核 算。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低值易耗品和其他流动资产 的核算要求、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掌握银行存款开户的有关规定及银行结算方式、银行对 账方法等。 教学重点和难点:银行存款对账、坏帐准备、存出保证金、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第一节 货币资金的核算 一、 现金的核算 (一)现金管理 现金又称库存现金,是指存放在保险公司用以应付日常零星开支的由出纳员保管的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的人民币和外币。 1、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 (1)支付职工工资、津贴、离退休金、退职金; (2)按规定支付给各单位、个人的各种奖金; (3)支付个人劳动报酬,包括支付保险代理人个人手续费、营销人员的佣金以及其他专 门工作报酬; (4)各种劳保福利费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赔款、死伤医疗给付、保户储金、保户借款、满期给付、年金给 付、退保金等; (7)支付给单位的低于银行结算起点的各种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严格遵守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 保险公司应经常保存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以满足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其数额的大小 由银行根据保险公司经营规模的大小、现金收支实际情况、距离银行的远近等条件核定。库 存现金的限额一般不超过 3~5 天的正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和交通不发达的地区库存现金 限额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 15 天。 3、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1)公司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银行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 时间 ()公司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 金收人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时,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 准,由开户银行核实坐支范围和限额。公司应定期向银行报告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公司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 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市场急需,抢险救灾及 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保险公司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 人签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 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存 不得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置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等。银行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处以罚款 4.建立健全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现金出纳工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经办,现金出纳和会计人员必须分工负责,做到钱 账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簿的登记工作,收取现金和签发收 据应分别由主管人负责。支票、收据和发票等应建立领用制度,作废的支票、收据和发票不 得销毁,要及时收回,并与存根联装订在一起,以备检查。 2)收付现金必须详细审核收付凭证。 3)收付现金后,必须由出纳人员在收付凭证上加章“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的戳 记和个人印章,并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 (4)每日营业终了,应当检查现金的帐存数和实际库存数额是否相符。如果发现长短款 应查明原因及时报经公司处理。 (二)现金的核算 保险公司为了加强现金的核算与管理,必须健全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的原始凭证, 依据原始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收付业务;对不合法规的收支,有权拒绝收付 现金的核算包括现金总分类核算、现金明细分类核算和现金清査核算 1.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反映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算情况,应设置“现金”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 现金。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现金的减少数,余额在

(1)公司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银行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 时间。 (2)公司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现 金收人中直接支付 (即坐支),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时,应当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 准,由开户银行核实坐支范围和限额。公司应定期向银行报告坐支金额和使用情况。 (3)公司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公司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 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市场急需,抢险救灾及 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现金的,保险公司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 人签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4)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 “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 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用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存; 不得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 “公款私存”;不得设置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等。银行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将按照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处以罚款。 4.建立健全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 (1)现金出纳工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经办,现金出纳和会计人员必须分工负责,做到钱 账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簿的登记工作,收取现金和签发收 据应分别由主管人负责。支票、收据和发票等应建立领用制度,作废的支票、收据和发票不 得销毁,要及时收回,并与存根联装订在一起,以备检查。 (2)收付现金必须详细审核收付凭证。 (3)收付现金后,必须由出纳人员在收付凭证上加章“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的戳 记和个人印章,并据以登记现金日记账。 (4)每日营业终了,应当检查现金的帐存数和实际库存数额是否相符。如果发现长短款, 应查明原因及时报经公司处理。 (二)现金的核算 保险公司为了加强现金的核算与管理,必须健全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的原始凭证, 依据原始凭证逐笔登记现金收付业务;对不合法规的收支,有权拒绝收付。 现金的核算包括现金总分类核算、现金明细分类核算和现金清查核算。 1.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反映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算情况,应设置 “现金”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 现金。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现金的减少数,余额在

借方,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公司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 款”科目核算,不在该科目核算。其具体帐务处理为: (1)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所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现金”科目 (2)公司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 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 际收回的现金,借记“现金”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营业费用”等科目,按实际借 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3)公司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 有关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2.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 现金的管理需要随时掌握现金收付的动态情况和库存余额,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因 此,保险公司除进行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外,公司还应当单独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 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人合计数、 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有外币现金的公 司,应按币种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分账核算 现金日记账必须装订成册,一般采用三栏式账页。借方栏根据现金收款凭证登记,贷方 栏根据现金付款凭证登记。但对于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因为保险公司只编制银行存款付 款凭证,故应根据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的借方栏。 3.现金清查的核算 现金清査是指对库存现金的盘点与核对,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终了前进行的现金账款核对 和清査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清查小 组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査的内容主要是检查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顶库、超限额 留存现金以及账款是否相符等。对于现金清查的结果,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注明现金溢 缺的金额,并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签字盖章。如果有挪用现金、白条顶库情况,应及时纠 正:对于超限额留存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如果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通过“待 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 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

借方,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公司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 款”科目核算,不在该科目核算。其具体帐务处理为: (1)从银行提取现金,根据支票存根所记载的提取金额,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根据银行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现金”科目。 (2)公司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记“其 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按实 际收回的现金,借记“现金”科目,按应报销的金额,借记“营业费用”等科目,按实际借 出的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3)公司因其他原因收到现金,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 有关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2.现金的明细分类核算 现金的管理需要随时掌握现金收付的动态情况和库存余额,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因 此,保险公司除进行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外,公司还应当单独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 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人合计数、 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有外币现金的公 司,应按币种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分账核算。 现金日记账必须装订成册,一般采用三栏式账页。借方栏根据现金收款凭证登记,贷方 栏根据现金付款凭证登记。但对于从银行提取现金的业务,因为保险公司只编制银行存款付 款凭证,故应根据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的借方栏。 3.现金清查的核算 现金清查是指对库存现金的盘点与核对,包括出纳人员每日终了前进行的现金账款核对 和清查小组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现金盘点、核对。现金清查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清查小 组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在场。清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顶库、超限额 留存现金以及账款是否相符等。对于现金清查的结果,应编制现金盘点报告单,注明现金溢 缺的金额,并由出纳人员和盘点人员签字盖章。如果有挪用现金、白条顶库情况,应及时纠 正;对于超限额留存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如果账款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通过“待 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 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

“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査明原因后作如下 (1)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或“现金”等科 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 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 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2)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 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 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财产保险公司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现金溢余和现金短缺 的核算通过“其他资产”科目核算 、银行存款的核算 )银行存款开户的有关规定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 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日常非现金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保险公司的工资、奖金等 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账户是保险公司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为银行借款转存、与本保险公司不 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通过该账户保险公司办理非现金结算和缴存 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3、临时存款账户是保险公司因临时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开立的账户,用于办理非现金结 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4、专用存款账户是保险公司因特定用途的需要而开立的账户 一个公司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 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二)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 1.积极调度资金 2.设专人管理银行存款,实行钱账分管原则。 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使用制度

“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 处理: (1)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或“现金”等科 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 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 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2)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 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 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财产保险公司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现金溢余和现金短缺 的核算通过“其他资产”科目核算。 二、 银行存款的核算 (一)银行存款开户的有关规定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 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日常非现金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保险公司的工资、奖金等 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账户是保险公司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为银行借款转存、与本保险公司不 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通过该账户保险公司办理非现金结算和缴存 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3、临时存款账户是保险公司因临时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开立的账户,用于办理非现金结 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4、专用存款账户是保险公司因特定用途的需要而开立的账户。 一个公司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 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二)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 1.积极调度资金。 2.设专人管理银行存款,实行钱账分管原则。 3.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使用制度

4.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领用制度。 5.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6.定期存单到期应先出后入,严禁空单转存。 7.严格禁止委托开户行(只准为国有商业银行)将存款发放委托贷款。 (三)银行结算方式的种类 1.支票结算方式(同城) 2.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异地) 3.银行本票结算方式 4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5.汇兑结算方式(异地) 6.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同城或异地) 7.信用证结算方式(国际) (四)银行存款的核算 1.银行存款的分类核算 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明细分类核算以及核算程序,同现金核算基本相同。 2.银行存款的对账 银行存款的对帐是指保险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 的余额进行的核对。保险公司必须定期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至少每月 次,以保证账实相符。 核对的方法是在每月终了时,逐笔勾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的账面记录,找出 双方账目中不一致的账项,确定未达账项,据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验证双方 账目是否相符。 有两种情况会造成核对不符:一是双方的银行存款记载有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所谓 未达账项,是指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登记入账的事项。未达账项的发生通常是由 于双方账务处理的时间差异造成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1)保险公司已经收款入账而银行尚未入账的款项。例如,保险公司送达存入银行保费 转账支票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但银行尚未入账 (2)保险公司已经付款入账而银行尚未入账的款项。例如,保险公司已经开给代办单位 转账支票,但银行尚未收到

4.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的领用制度。 5.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6.定期存单到期应先出后入,严禁空单转存。 7.严格禁止委托开户行 (只准为国有商业银行)将存款发放委托贷款。 (三) 银行结算方式的种类 1.支票结算方式(同城) 2.银行汇票结算方式(异地) 3.银行本票结算方式 4.商业汇票结算方式 5.汇兑结算方式(异地) 6.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同城或异地) 7.信用证结算方式(国际) (四)银行存款的核算 1.银行存款的分类核算 银行存款的总分类核算、明细分类核算以及核算程序,同现金核算基本相同。 2.银行存款的对账 银行存款的对帐是指保险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其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 的余额进行的核对。保险公司必须定期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至少每月 一次,以保证账实相符。 核对的方法是在每月终了时,逐笔勾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的账面记录,找出 双方账目中不一致的账项,确定未达账项,据以编制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验证双方 账目是否相符。 有两种情况会造成核对不符:一是双方的银行存款记载有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所谓 未达账项,是指一方已登记入账,而另一方尚未登记入账的事项。未达账项的发生通常是由 于双方账务处理的时间差异造成的,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1)保险公司已经收款入账而银行尚未入账的款项。例如,保险公司送达存入银行保费 转账支票并借记 “银行存款”科目,但银行尚未入账。 (2)保险公司已经付款入账而银行尚未入账的款项。例如,保险公司已经开给代办单位 转账支票,但银行尚未收到

(3)银行已经收款入账而保险公司尚未入账的款项。如银行付给保险公司存款利息尚未 收到,银行已将保险公司的利息及本金继续存入 (4)银行已经付款入账而保险公司尚未入账的款项。例如,银行已支付给保险公司其他 单位委托银行付款的款项 保险公司己经收款入账而银行尚未入账和银行己经付款入账而保险公司尚未入账的情 况,会使保险公司的账面余额大于对账单的存款余额:保险公司己经付款入账而银行尚未入 账和银行已经收款入账而保险公司尚未入账的情况,会使保险公司的账面余额小于对账单的 存款余额。 保险公司在收到银行存款对账单后,应先核对双方余额,若不符,再以银行存款日记账 的账面收支数与对账单的收支数逐笔核对,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其 方法是将双方账面余额加上对方已收己方未收减去对方已付己方未付,经调节后双方余额如 果相等,说明银行存款记帐没有错误,会计人员应尽快从银行取回回单,记入账内:同时督 促支票持有单位及时将支票送交银行结算。如果双方余额不相等,说明银行存款记帐有差错, 应进一步检查帐簿记录。但必须强调的一点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 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 银行存款对账公式如下 银行存银行已收 银行已付银行对公司已收公司己付 款日记+账公司未 帐公司未=账单中+账银行未一账银行未 账存款收账的 付帐的存款收账的付帐的 款项款项余额款项款项 例:某保险公司2004年8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435000元,而银行存款对账单余 额为4610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以下未达账项 (1)8月31日公司收到投保单位以转账支票缴纳的保险费5000元,于当日送存银行并入 账,银行尚未入账 (2)8月29日公司开出支付代办费转账支票7000元,公司已作付款入账,代办单位尚 未送存银行 (3)8月30日银行结算公司存款利息56000元,银行已记帐,但公司尚未收到帐通知 (4)8月30日银行代公司支付电费32000元,银行已收妥入账,公司尚未取回回单。 根据上述未达账项,保险公司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下表所示:

(3)银行已经收款入账而保险公司尚未入账的款项。如银行付给保险公司存款利息尚未 收到,银行已将保险公司的利息及本金继续存入。 (4)银行已经付款入账而保险公司尚未入账的款项。例如,银行已支付给保险公司其他 单位委托银行付款的款项。 保险公司己经收款入账而银行尚未入账和银行已经付款入账而保险公司尚未入账的情 况,会使保险公司的账面余额大于对账单的存款余额;保险公司已经付款入账而银行尚未入 账和银行已经收款入账而保险公司尚未入账的情况,会使保险公司的账面余额小于对账单的 存款余额。 保险公司在收到银行存款对账单后,应先核对双方余额,若不符,再以银行存款日记账 的账面收支数与对账单的收支数逐笔核对,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其 方法是将双方账面余额加上对方已收己方未收减去对方已付己方未付,经调节后双方余额如 果相等,说明银行存款记帐没有错误,会计人员应尽快从银行取回回单,记入账内;同时督 促支票持有单位及时将支票送交银行结算。如果双方余额不相等,说明银行存款记帐有差错, 应进一步检查帐簿记录。但必须强调的一点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并 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的原始凭证。 银行存款对账公式如下: 银行存 银行已收 银行已付 银行对 公司已收 公司已付 款日记 + 账公司未 - 帐公司未 = 账单中 + 账银行未 - 账银行未 账存款 收 账 的 付 帐 的 存 款 收 账 的 付 帐 的 余 额 款 项 款 项 余 额 款 项 款 项 例:某保险公司2004年8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435 000元,而银行存款对账单余 额为461 0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以下未达账项: (1)8月31日公司收到投保单位以转账支票缴纳的保险费5 000元,于当日送存银行并入 账,银行尚未入账; (2) 8月29日公司开出支付代办费转账支票7 000元,公司已作付款入账,代办单位尚 未送存银行; (3)8月30日银行结算公司存款利息56 000元,银行已记帐,但公司尚未收到帐通知; (4)8月30日银行代公司支付电费32 000元,银行已收妥入账,公司尚未取回回单。 根据上述未达账项,保险公司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下表所示: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43500 银行对账单余额 461 口:银行已收,公司未收 加:公司己收,银行未收 减:银行已付,公司未付 3200减:公司已付,银行未付 调整后存款余额 15900 调整后存款余额 459000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保险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与公司外部、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职 工之间往来而尚未结算的公司拥有的短期债权,是可以在一年或大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收 回的款项 、应收利息的核算 应收利息是指债券投资等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及银行定期存款在会计期末计 算的应归属于本会计期间的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拆出资金、保户质押贷款、存款、 贷款、保户储金等期末都应计算应收利息,确认为利息收入,但这些方式产生的利息,其占 整个保险资金比重较小或期限较短,根据重要性原则,不要求按期确认利息收入。 对于保险法颁布以前的逾期贷款,原制度规定逾期(含展期)未满一年,按规定计算应收 利息并纳入当期损益;逾期满一年及超过一年仍未归还的放款称为呆滞放款,呆滞放款不再 计算应收利息,实际收到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而新制度缩短了应收利息转表外核算的天数, 由一年缩短为90天,即逾期(含展期)90天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前利息收入,纳 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 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己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利息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利息”科目,财产保险公司 投资保障型保险业务确认的风险保费、应付保户红利支出也在该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资产 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利息数,贷方登记收回的利息和转作坏账的利息,余额在借方, 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数。该科目应按应收利息种类设置明细帐。其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人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按实际支付 的价款扣除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 435 000 银行对账单余额 461 000 加:银行已收,公司未收 56 000 加:公司已收,银行未收 5 000 减:银行已付,公司未付 32 000 减:公司已付,银行未付 7 000 调整后存款余额 459 000 调整后存款余额 459 000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保险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与公司外部、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职 工之间往来而尚未结算的公司拥有的短期债权,是可以在一年或大于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收 回的款项。 一、应收利息的核算 应收利息是指债券投资等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及银行定期存款在会计期末计 算的应归属于本会计期间的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拆出资金、保户质押贷款、存款、 贷款、保户储金等期末都应计算应收利息,确认为利息收入, 但这些方式产生的利息,其占 整个保险资金比重较小或期限较短,根据重要性原则,不要求按期确认利息收入。 对于保险法颁布以前的逾期贷款, 原制度规定逾期(含展期)未满一年,按规定计算应收 利息并纳入当期损益;逾期满一年及超过一年仍未归还的放款称为呆滞放款,呆滞放款不再 计算应收利息,实际收到利息计入当期损益。而新制度缩短了应收利息转表外核算的天数, 由一年缩短为90天,即逾期(含展期)90天尚未收回的,其应计利息停止计入当前利息收入,纳 入表外核算;已计提的贷款应收利息,在贷款到期90天后仍未收回的,或在应收利息逾期90天 后仍未收到的,冲减原已计入损益的利息收入,转作表外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利息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利息”科目,财产保险公司 投资保障型保险业务确认的风险保费、应付保户红利支出也在该科目核算。该科目属于资产 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利息数,贷方登记收回的利息和转作坏账的利息,余额在借方, 反映尚未收回的利息数。该科目应按应收利息种类设置明细帐。其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人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按实际支付 的价款扣除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

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 款”科目 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已到 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按应获得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公司计提长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已 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公司计 提短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到应收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利息,冲销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利息” 科目。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利息,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 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应收股利的核算 应收股利是指保险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发 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本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该科目核算。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股利数,贷方登记收回的股利数,余额在借方 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其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 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 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三、应收保费的核算 应收保费是指公司应向投保人收取但尚未收到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应收保费的 管理,对逾期的应收保费保险公司必须采取措施积极清收。对于形成坏账的应收保费,应按 财政部有关规定核销。对已核销又重新收回的应收保费应及时处理,防止入小金库;另外, 还要避免以赔款抵应收保费现象的发生。 应收保费的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已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 款”科目。 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已到 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按应获得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 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公司计提长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已 到付息日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公司计 提短期债券应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到应收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利息,冲销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利息” 科目。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利息,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利息”科 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二、应收股利的核算 应收股利是指保险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股利的发 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本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该科目核算。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应收的股利数,贷方登记收回的股利数,余额在借方, 公司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该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其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己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 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 分派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三、应收保费的核算 应收保费是指公司应向投保人收取但尚未收到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加强对应收保费的 管理,对逾期的应收保费保险公司必须采取措施积极清收。对于形成坏账的应收保费,应按 财政部有关规定核销。对已核销又重新收回的应收保费应及时处理,防止入小金库;另外, 还要避免以赔款抵应收保费现象的发生。 应收保费的具体帐务处理如下:

公司发生的应收保费,借记“应收保费”科目,贷记“保费收入”科目:收回应收保费 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保费”科目。 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保费,冲销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保费” 科目。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保费,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保费”科 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保费”科目。 四、应收分保账款的核算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原制度规定分保业务的核 算通过“分保业务往来”科目核算,现将其分解为“应收分保账款”和“应付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表示债权,“应付分保账款”是表示债务,这样一来,债权、债务关系 更加一目了然。另外,财产保险公司应收分保账款是指本公司与其他保险公司之间开展分保 业务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因分保业务上下级公司间发生的各种应收或应付款项通过“分保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 应收分保账款的帐务处理可详见第五章 五、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其他应收款是指公司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 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金、职工预借差旅费、应向 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暂付的款项等。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 其他应收款增加数,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收回数,余额在借方,反映保险公司尚未收回的其 他应收款。该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备用金 备用金是指为了满足保险公司各部门和职工个人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暂时付给有关部门 和人员使用的备用现金。备用金的核算分为定额制和非定额制两种。 定额备用金的核算需要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备用金”二级科目,或设置 “备用金”一级目,其借方登记备用金的领用数额,贷方登记备用金的使用数额,余额在借 方,反映暂时周转使用的备用金数。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公司,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 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其他应收 款”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非定额制是指为满足临时性需要而暂付给有关部门或个人现金,使用后实报实销的制 度。使用非定额制的,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备用金”科目核算

公司发生的应收保费,借记“应收保费”科目,贷记“保费收入”科目;收回应收保费, 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保费”科目。 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保费,冲销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应收保费” 科目。已确认坏账并转销的应收保费,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保费”科 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保费”科目。 四、应收分保账款的核算 应收分保账款是指公司开展分保业务而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原制度规定分保业务的核 算通过“分保业务往来”科目核算,现将其分解为“应收分保账款”和“应付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账款”是表示债权,“应付分保账款”是表示债务,这样一来,债权、债务关系 更加一目了然。另外,财产保险公司应收分保账款是指本公司与其他保险公司之间开展分保 业务发生的各种应收款项,因分保业务上下级公司间发生的各种应收或应付款项通过“分保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 应收分保账款的帐务处理可详见第五章。 五、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其他应收款是指公司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 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金、职工预借差旅费、应向 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暂付的款项等。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应设置 “其他应收款”科目。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其借方登记 其他应收款增加数,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收回数,余额在借方,反映保险公司尚未收回的其 他应收款。该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一)备用金 备用金是指为了满足保险公司各部门和职工个人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暂时付给有关部门 和人员使用的备用现金。备用金的核算分为定额制和非定额制两种。 定额备用金的核算需要在 “其他应收款”科目下设置“备用金”二级科目,或设置 “备用金”一级目,其借方登记备用金的领用数额,贷方登记备用金的使用数额,余额在借 方,反映暂时周转使用的备用金数。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公司,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 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其他应收 款”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非定额制是指为满足临时性需要而暂付给有关部门或个人现金,使用后实报实销的制 度。使用非定额制的,在 “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 “备用金”科目核算

二)备用金以外的其他应收款 保险公司发生备用金以外的其他应收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现金” “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收回备用金以外的其他应收款时,借记“现金”、 “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坏账损失的核算 (一)坏账损失的确认 坏账是指保险公司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帐款、其他应收款等。因为发生坏账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坏账损 失的确认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偿债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2.因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经核查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公司应于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 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提取坏账准备。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公司自行确 定。提取方法一经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 注中予以说明。公司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对方单 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回等,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它应收款,并按 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二)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转销应收款项,将损失金额计人当期营业费用 采用直接转销法优点是账务处理简单,但存在坏账损失的确认期间与相应收入期间的确认期 间不一致,不符合配比原则,即不能正确反映当期损益。其具体帐务处理为: 确认坏账损失时,借记“营业费用”科目,贷记“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 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若已转销应收账款又收回时,借记“应收利息” “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费用”科目,同 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其 他应收款”等科目。 2.备抵法 备抵法是指按期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计人当期损益,在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 再冲销坏账准备的方法。采用备抵法时要求设置“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提取

(二)备用金以外的其他应收款 保险公司发生备用金以外的其他应收款时,借记 “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 “现金”、 “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收回备用金以外的其他应收款时,借记 “现金”、 “银行存款”、“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 “其他应收款”科目。 六、坏账损失的核算 (一)坏账损失的确认 坏账是指保险公司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帐款、其他应收款等。因为发生坏账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坏账损 失的确认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偿债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2.因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经核查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公司应于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 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提取坏账准备。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公司自行确 定。提取方法一经确定,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 注中予以说明。公司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对方单 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回等,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它应收款,并按 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二)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1.直接转销法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发生坏账损失时直接转销应收款项,将损失金额计人当期营业费用。 采用直接转销法优点是账务处理简单,但存在坏账损失的确认期间与相应收入期间的确认期 间不一致,不符合配比原则,即不能正确反映当期损益。其具体帐务处理为: 确认坏账损失时,借记“营业费用” 科目,贷记 “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 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若已转销应收账款又收回时,借记“应收利息”、 “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费用”科目,同 时借记 “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其 他应收款”等科目。 2.备抵法 备抵法是指按期估计坏账损失,提取坏账准备并计人当期损益,在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 再冲销坏账准备的方法。采用备抵法时要求设置 “坏账准备”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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