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3易腐货物的卸车和交付作业 车站货运员和机械冷藏车乘务员应对卸车作业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联系 托运人、收货人共同解决。 车站、机械冷藏车乘务组和收货人应加强卸车组织工作,缩短卸车时间。易 腐货物作业车停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该站的货车停留时间。单节机械冷藏车每 辆卸车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货物车为4辆的机械冷藏车组,每组卸车作业时 间不得超过6h,每车的卸车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卸车期间需要制冷的,要 在“机械冷藏车作业单”中注明起止时间,车站按规定核收有关费用。 在卸车作业中应使用不致损坏车内设备的工具,不得挤碰循环挡板。开关车 门时,严禁乱砸硬撬。 收货人领取货物时,必须将货物的装车备品、防护用品、衬垫物品等全部搬 出。卸车单位负责将卸后的车辆和货位清扫干净。 易腐货物运抵到站,联系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时,到站应自发出催 领通知次日起(不能实行催领通知时,为卸车完了的次日)或收货人拒绝领取之 日起,1日内及时通知发站和托运人,征求处理意见。托运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2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答复到站。对于超过容许运输期限仍无人领取的货物,或收 货人拒领而托运人又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处理意见的货物,或虽未超过上述期限, 但是货物己开始腐坏、变质时,到站可按无法交付货物或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到达货物出现腐烂、变质、冻损、污染、生理病害、病残死亡等问题时,到 站应立即组织卸车并按规定编制货运记录,使用机械冷藏车的应会同乘务组组织 卸车。收货人有异议的,不得拒绝卸车或中途停止卸车,否则因此造成的扩大损 失由收货人承担
9.4.3 易腐货物的卸车和交付作业 车站货运员和机械冷藏车乘务员应对卸车作业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联系 托运人、收货人共同解决。 车站、机械冷藏车乘务组和收货人应加强卸车组织工作,缩短卸车时间。易 腐货物作业车停站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该站的货车停留时间。单节机械冷藏车每 辆卸车作业时间不得超过 3 h。货物车为 4 辆的机械冷藏车组,每组卸车作业时 间不得超过 6 h,每车的卸车作业时间不得超过 3 h。卸车期间需要制冷的,要 在“机械冷藏车作业单”中注明起止时间,车站按规定核收有关费用。 在卸车作业中应使用不致损坏车内设备的工具,不得挤碰循环挡板。开关车 门时,严禁乱砸硬撬。 收货人领取货物时,必须将货物的装车备品、防护用品、衬垫物品等全部搬 出。卸车单位负责将卸后的车辆和货位清扫干净。 易腐货物运抵到站,联系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时,到站应自发出催 领通知次日起(不能实行催领通知时,为卸车完了的次日)或收货人拒绝领取之 日起,1 日内及时通知发站和托运人,征求处理意见。托运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2 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答复到站。对于超过容许运输期限仍无人领取的货物,或收 货人拒领而托运人又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处理意见的货物,或虽未超过上述期限, 但是货物已开始腐坏、变质时,到站可按无法交付货物或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到达货物出现腐烂、变质、冻损、污染、生理病害、病残死亡等问题时,到 站应立即组织卸车并按规定编制货运记录,使用机械冷藏车的应会同乘务组组织 卸车。收货人有异议的,不得拒绝卸车或中途停止卸车,否则因此造成的扩大损 失由收货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