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代号:2188 座位号■■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一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 法律基础与实务试题 2008年7月 题 号 二 三 四 总 分 分 数 得 分 评卷人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8分) 1.法是调整( )的行为规范。 A.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B.人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C.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关系 D.自然关系之间 2.我国公民在选举权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年满( )。 A.16周岁 B.15周岁 C.20周岁 D.18周岁 3.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B.各级国家审判机关 C.各级国家检察机关 D.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 4.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A.某县地税局向某文具用品商店征收所得税 B.某县地税局向某文具用品商店定购办公用品 C.某县工商局给个体工商户李某颁发营业执照 D.某县工商局依法吊销个体工商户李某的营业执照 1149
试卷代号 :2188 座位号仁工口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 法律基础与实务 试题 2008年 7月 题 号 四 总 分 分 数 得 分 评卷人 一 、单项选择题(每题 3分 ,共 18分) 1.法是调整( )的行为规范。 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人与 自然界之间的自然关系 人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自然关系之间 2.我国公民在选举权方面的基本要求是 :年满 ( )。 A. 16周岁 B. 15周岁 C. 20周岁 D. 18周岁 3.在我国 ,人 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 A.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B.各级 国家审判机关 C.各级国家检察机关 D.全 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 4.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 A.某县地税局向某文具用品商店征收所得税 B.某县地税局向某文具用品商店定购办公用品 C.某县工商局给个体工商户李某颁发营业执照 D.某县工商局依法吊销个体工商户李某的营业执照 1149
5.依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甲厂向乙厂发一电报称:“尚有250克玻璃瓶装的菠萝罐头2吨,每吨2500元,需否?” 乙厂回电:“需250克听装的午餐肉罐头2吨,以市场价结算。”乙的回电是()。 A.承诺 B.要约 C.要约邀请 D.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 得 分 评卷人 二、多项选择题(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每题3分,共18分)】 1.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 A.公民的法律地位平等 B.执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 C.公民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完全相同 D.公民应平等地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2.以下(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A.赔偿损失 B.罚金 C.责令停产停业 D.罚款 3.( )不能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A.未成年人 B.精神病人 C.尚未出生的胎儿 D.已死亡的人 4.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有( )。 A.王某诉其子女给付赡养费 B.李某诉其所在单位支付工资 C.赵某诉孙某给付医药费 D.周某诉郑某返还财产 1150
5.依据我国民法的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 )。 A.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甲厂向乙厂发一电报称:“尚有 250克玻璃瓶装的菠萝罐头 2吨,每吨 2500元,需否?’ 乙厂回电:“需 250克听装的午餐肉罐头 2吨,以市场价结算。”乙的回电是( )。 A.承诺 B.要约 C.要约邀请 D.合同订立阶段的结束 得 分 评卷人 二、多项选择题(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每题 3分,共 18分) 1.我国公 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是指( )。 A.公民的法律地位平等 B.执法机关在适用法律上的平等 C.公民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完全相同 D.公民应平等地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 2.以下(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A.赔偿损失 B.罚金 C。责令停产停业 D.罚款 3.( )不能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A.未成年人 B.精神病人 C,尚未出生的胎儿 D.已死亡的人 4.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的案件有( )。 A.王某诉其子女给付赡养费 B.李某诉其所在单位支付工资 C.赵某诉孙某给付医药费 D.周某诉郑某返还财产 1150
5.下列属于国际法主体的有( ). A.国家 B.政府间国际组织 C.跨国公司 D.个人 6.合法进入一国的外国人在该国境内享有的权利有()。 A.进行诉讼的权利 B.参加选举的权利 C.参加民事活动的权利 D.参加继承的权利 得 分 评卷人 三、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7分,其中判断正确得3分, 理由阐述正确得4分,共28分)】 1,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除了乡人民代表大会外,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采用间接选 举的方式。 判断:() 理由: 2.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约定,乙将自己家的电脑移交甲占有,在乙 不能履行债务时,甲有权就该电脑的财产价值优先受偿自己的债权。这种担保方式即为抵押。 判断:() 理由: 3.王某(20周岁)同李某(15周岁)共同入户盗窃了价值5000元的私人财物,但他们不构 或共同犯罪。 判断:( 理由: 4.在我国,犯罪嫌疑人不享有沉默权。 判断:() 理由: 1151
5.下列属于国际法主体的有( )。 A.国家 B.政府间国际组织 C.跨国公司 D.个人 6.合法进人一国的外国人在该国境内享有的权利有( A.进行诉讼的权利 B.参加选举的权利 C.参加民事活动的权利 D.参加继承的权利 得 分 评卷人 三、辨析题(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 7分,其中判断正确得 3分, 理 由阐述正确得 4分,共 28分) 1.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除了乡人民代表大会外,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均采用间接选 举的方式 。 判断:( 理 由 : 2.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约定,乙将自己家的电脑移交甲占有,在乙 不能履行债务时,甲有权就该电脑的财产价值优先受偿自己的债权。这种担保方式即为抵押。 判断:( ) 理由: 3.王某(20周岁)同李某(15周岁)共同人户盗窃了价值 5000元的私人财物,但他们不构 戎共同犯罪。 判断:( ) 理由: 4.在我 国,犯罪嫌疑人不享有沉默权。 判断:( ) 理由: 1151
得分 评卷人 四、案例分析(每题18分,共36分)】 1.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我厂生产的“彩虹”牌村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元, 现有2000余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函:我公 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村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黑色领结(价值约6 元)。两周后,乙公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甲公司表示 不同意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 问:(1)乙公司的回函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2)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为什么? 2.2006年5月前后,某市公安交警部门对行人乱穿马路的陋习进行集中整治。在公安部 门进行严格执法的同时,社会各界也纷纷采取行动,号召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期间,《文汇报》 刊出了这样一则报道:近日,交警、文明办和街道等部门将交通协管员抓拍到的“乱穿马路”的 照片带到位于北京路、泰兴路的北泰电信大楼,让单位领导认领照片中的员工。据北泰电信大 楼项目管理部经理介绍,部分单位将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制约员工的交通违章行为,对于交 通违法严重的员工,将扣除一定的绩效奖金。这一消息被公开后,引起公众议论纷纷。 请根据你所学到的法律基础知识,就北泰电信大楼内部分单位因员工交通违章行为而扣 除员工奖金这一做法谈谈你的观点。(不少于300字) 1152
得 分 评卷人 四、案例分析(每题 18分 ,共 36分 ) 1.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 :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 ,质量上乘 ,全棉 面料 ,每件 50元 , 现有 2000余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函:我公 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 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黑色领结 (价值 约 6 元)。两周后,乙公司收到甲厂发来的 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甲公司表示 不同意附送领结。于是 乙公司拒收。 问:(1)乙公司的回函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 (2)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违约?为什么? 2. 2006年5月前后,某市公安交警部门对行人乱穿马路的陋习进行集中整治。在公安部 门进行严格执法的同时,社会各界也纷纷采取行动,号召市民遵守交通法规。期间,《文汇报》 刊出了这样一则报道:近 日,交警、文明办和街道等部门将交通协管员抓拍到的“乱穿马路”的 照片带到位于北京路、泰兴路的北泰电信大楼,让单位领导认领照片中的员工。据北泰电信大 楼项目管理部经理介绍,部分单位将采取一定的奖惩措施,制约员工的交通违章行为,对于交 通违法严重的员工,将扣除一定的绩效奖金。这一消息被公开后,引起公众议论纷纷。 请根据你所学到的法律基础知识,就北泰电信大楼内部分单位因员工交通违章行为而扣 除员工奖金这一做法谈谈你的观点。(不少于 300字) 1152
试卷代号:2188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一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 法律基础与实务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8年7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8分) 1.A 2.D 3.D 4.B 5.B 6.B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共18分) 1.ABD 2.AB 3.CD 4.ABC 5.AB 6.ACD 三、辨析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并说明你的判断理由。每题7分,判断正确得3分,理由 正确得4分,共28分) 1.判断:× 理由:我国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采用直接选举方式,省和全国人大、自治州、设区的 市的人大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 2.判断:× 理由:此为质押。作为担保物权,质押必须转移担保物归债权人占有,而抵押是不转移抵 押物的占有的。 3.判断:/ 理由:构成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在本案中,李某是相对负刑 事贵任能力人,他仅对法律规定的少数几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其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因 此,在本案中,王某构成了单独犯罪,小李不构成犯罪。 4.判断:/ 理由:我国刑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但是,与本案无关 的问题,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 1153
试卷代号:2188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开卷) 法律基础与实务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8年 7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3分.共 18分) 1. A 2. D 3. D 4. B 5. B 6. B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 3分,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共 18分) 1. ABD 2. AB 3. CD 4. ABC 5. AB 6. ACD 三、辨析题(正确的打丫,错误的打X,并说明你的判断理由。每题 7分,判断正确得 3分,理由 正确得 4分 ,共 28分 ) 1.判断:X 理由:我国选举法规定 ,县 、乡两级人大采用直接选举方式 ,省和全国人大 、自治州、设区的 市的人大采用间接选举 的方式 。 2.判断:X 理由:此为质押。作为担保物权,质押必须转移担保物归债权人占有,而抵押是不转移抵 押物的占有的。 3.判断:I/ 理由:构成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在本案中,李某是相对负刑 事责任能力人,他仅对法律规定的少数几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其对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因 此,在本案中,王某构成了单独犯罪,小李不构成犯罪。 4.判断:J 理由:我国刑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必须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但是,与本案无关 的问题 ,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 。 1153
四、案例分析(每题18分,共36分) 第一题 (1)乙公司的回函为新的要约(2分)。依据法律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 示(2分)。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 要约(3分)。 甲厂发向乙公司的函应为要约无疑,它具备了要约的成立条件。作为受要约人,乙公司取 得了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承诺的资格。由于乙公司在回函中对原要约中的内容作出了修改,因 涉及合同的标的,故这一变更为实质性的变更,该回函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4分)。 (2)乙公司的行为不违约(2分)。根据法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合同有效成立 之后,才有违约的可能(2分)。本案中,乙公司发出新的要约之后,甲厂未就此作出明确的承 诺,并且甲厂的发货行为并不符合新的要约的内容,因此,关于有“附送领结”要求的新要约,甲 乙双方并未达成合意,合同没有成立。由于合同尚未成立,所以没有违约行为的发生(3分)。 第二题 (1)基本观点:单位的这一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2分) (2)主要理由:对行人乱穿马路的行为应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执法,只有公安部门有权对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包括警告、罚款等手段在内的处罚。(3分)而单位与职工之间只是一 种劳动雇佣关系,我国法律没有赋予单位对员工乱穿马路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3分)按 照职工与单位的合约,只要职工完成相应的工作,单位就有义务按时发放职工的工资,包括各 类奖金。单位对员工的权力不能扩展到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的社会生活领域。(3分) (3)结论:有关部门对于惩处这一交通顽症的决心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2 分)。法律对于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不能超越法律在单位内部寻求行 政手段来解决,单位对员工的权力不能及于马路交通安全行为。所以,单位扣除员工绩效奖金 的做法是不妥当的。(2分) (4)表述规范、文字流畅(3分) 1154
四、案例分析(每题 18分,共 36分) 第一题 (1)乙公司的回函为新的要约(2分)。依据法律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 示(2分)。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 要约(3分)。 甲厂发向乙公司的函应为要约无疑,它具备了要约的成立条件。作为受要约人,乙公司取 得了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承诺的资格。由于乙公司在回函中对原要约中的内容作出了修改,因 涉及合同的标的,故这一变更为实质性的变更,该回函不是承诺 ,而是新的要约(4分)。 (2)乙公司的行为不违约(2分)。根据法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合同有效成立 之后,才有违约的可能(2分)。本案中,乙公司发出新的要约之后,甲厂未就此作出明确的承 诺,并且甲厂的发货行为并不符合新的要约的内容,因此,关于有“附送领结”要求的新要约,甲 乙双方并未达成合意,合同没有成立。由于合同尚未成立,所以没有违约行为的发生(3分)。 第二题 (1)基本观点 :单位的这一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2分 ) (2)主要理由:对行人乱穿马路的行为应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执法,只有公安部门有权对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包括警告、罚款等手段在内的处罚。(3分)而单位与职工之间 只是一 种劳动雇佣关系,我国法律没有赋予单位对员工乱穿马路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权力。(3分)按 照职工与单位的合约,只要职工完成相应的工作,单位就有义务按时发放职工的工资 ,包括各 类奖金。单位对员工的权力不能扩展到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的社会生活领域。(3分 ) (3)结论:有关部门对于惩处这一交通顽症的决心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2 分)。法律对于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不能超越法律在单位内部寻求行 政手段来解决,单位对员工的权力不能及于马路交通安全行为。所以,单位扣除员工绩效奖金 的做法是不妥当的。(2分) (4)表述规范、文字流畅(3分) 1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