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有投资企业购置国产设备很还增值税 1、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 (1)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己投入的资本 金必须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的25% (含)以上
外商投资企业购置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 1、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外商投资企业 (1)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 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2)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 金必须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的25% (含)以上

2、享受退税的设备范围 (1)享受退税的设备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 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发[1997]37号)中规定的《外 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以及《当 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投资项 目,在国内采购的设备。 (2)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购货合同中列名的随设备 购进的部分塑料件、橡胶件、陶瓷件及石化项目用的管材 等,也可以退税。 (3)对列入国务院《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 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在 国内采购的设备,不能享受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享受退税的设备范围 (1)享受退税的设备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 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税发[1997]37号)中规定的《外 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以及《当 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投资项 目,在国内采购的设备。 (2)对符合上述规定的项目,购货合同中列名的随设备 购进的部分塑料件、橡胶件、陶瓷件及石化项目用的管材 等,也可以退税。 (3)对列入国务院《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 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在 国内采购的设备,不能享受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3、享受退税的设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是以货币购进的未使用过的国产设备,不包括 投资方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2)必须是在税务机关核定退税投资总额内且在1999 年9月1日以后购进的国产设备: 国产设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生产的设备。 核定退税投资总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核定退税投资总额 =投资各方的货币投资总额一已购免税进口设备总值
3、享受退税的设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是以货币购进的未使用过的国产设备,不包括 投资方的实物投资和无形资产投资; (2)必须是在税务机关核定退税投资总额内且在1999 年9月1日以后购进的国产设备; 国产设备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生产的设备。 核定退税投资总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核定退税投资总额 =投资各方的货币投资总额-已购免税进口设备总值

4、退税设备的登记管理 凡符合退税范围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履行每 份国产设备采购合同第一次购买国产设备前,应持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格式附 后,以下简称“登记手册”,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印制),并附以下资 料,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购进国产设备 的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因故未能执行购销合同的,应 持原登记手册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4、退税设备的登记管理 凡符合退税范围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履行每 份国产设备采购合同第一次购买国产设备前,应持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手册》(格式附 后,以下简称“登记手册”,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印制),并附以下资 料,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购进国产设备 的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因故未能执行购销合同的,应 持原登记手册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5、退税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后,按每份合同所采 购的国产设备,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表》,同时附送以下资料向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申 请办理国产设备的退税手续: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3)付款凭证 (4)登记手册: (5) 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 购进国产设备的应退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适用增值税税率
5、退税办理 外商投资企业购进国产设备后,按每份合同所采 购的国产设备,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表》,同时附送以下资料向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申 请办理国产设备的退税手续: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3)付款凭证; (4)登记手册; (5)国产设备供货合同复印件。 购进国产设备的应退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适用增值税税率

6、税局对已经享受退税的设备的监管 对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其主管退税税务机 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五年。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赠送 等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行为的, 应按以下计算公式,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补征其已退 税款入中央库: 应补税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设备折余价值÷设 备原值)×适用增值税税率 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一累计已提折旧 设备原值和已提折旧按企业会计核算数据计算。 例
6、税局对已经享受退税的设备的监管 对外商投资企业购进的国产设备,由其主管退税税务机 关负责监管,监管期为五年。在监管期内发生转让、赠送 等设备所有权转移行为,或者发生出租、再投资行为的, 应按以下计算公式,由主管退税(税务机关)补征其已退 税款入中央库: 应补税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设备折余价值÷设 备原值)×适用增值税税率 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累计已提折旧 设备原值和已提折旧按企业会计核算数据计算。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