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第13章营业收入和利润 收入概述 口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 用权收入的核算 口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 利润形成的核算 所得税的核算 利润分配的核算
回顾:第13章 营业收入和利润 ◼ 收入概述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 渡资产使 用权收入的核算 ◼ 建造合同收入的核算 ◼ 利润形成的核算 ◼ 所得税的核算 ◼ 利润分配的核算
第十四章财务会计报告 14-1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14-2资产负债表及其附表 14-3利润表及其附表 14-4现金流量表 14-5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十四章 财务会计报告 ◼ 14-1 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 14-2 资产负债表及其附表 ◼ 14-3 利润表及其附表 ◼ 14-4 现金流量表 ◼ 14-5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41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14-1-1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作用 14-1-2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14-1-3财务会计报告的分类 14-1-4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质量 要求 14-1-5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要求 14-1-6会计报表的结构
14-1 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 14-1-1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作用 ◼ 14-1-2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 14-1-3 财务会计报告的分类 ◼ 14-1-4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质量 要求 ◼ 14-1-5 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要求 ◼ 14-1-6 会计报表的结构
14-1-2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 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中 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14-1-2 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 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中, 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
14-1-3财务会计报告的分类 口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 按编报时间分类 按编报单位分类 按表中各项目所反映的数字内容 按其服务的对象分类 按其主从关系分类
14-1-3 财务会计报告的分类 ◼ 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 ◼ 按编报时间分类 ◼ 按编报单位分类 ◼ 按表中各项目所反映的数字内容 ◼ 按其服务的对象分类 ◼ 按其主从关系分类
14-1-4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 核实债务 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应当检查有关工作的完 成情况 企业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 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4-1-4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 ◆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资产、 核实债务 ◆ 企业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应当检查有关工作的完 成情况 ◆ 企业编制年度和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时,对经查实后的 资产、负债有变动的,应当按照资产、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标准进行确认和计量,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14-1-4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 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实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 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 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 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 应当相互衔接。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 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 计报告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 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
◆ 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 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实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 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 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 数字,应当相互一致;会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的有关数字 应当相互衔接。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 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 ◆ 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 计报告条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 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 14-1-4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
14-1-4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的规定编制相应的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终止营业的,应当在终止营业时按照编制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的要求全面清査资产、核实债务、进行结账,并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在清算期间,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清算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 表的企业集团,母公司除编制其个别会计报表以外,还应 当编制企业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 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以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 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为根据
◆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的规定编制相应的财务会计报告。 ◆ 企业终止营业的,应当在终止营业时按照编制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的要求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进行结账,并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在清算期间,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清算期间的财务会计报告。 ◆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需要编制合并会计报 表的企业集团,母公司除编制其个别会计报表以外,还应 当编制企业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 ◆ 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以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 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为根据。 14-1-4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
14-1-5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要求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 应当真实、完整。 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 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企业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度终了后 6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季度中 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 供;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中期结 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份)对外提供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 外提供
14-1-5 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要求 ◆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反映的会计信息 应当真实、完整。 ◆ 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 计制度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 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 企业月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度终了后 6天内(节假日顺延,下同)对外提供;季度中 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 供;半年度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中期结 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份)对外提供;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 外提供
14-1-5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要求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 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 应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 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 负责人和主管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 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企业应当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向投资者 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国有重点 大型企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定期 向监事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 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 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 应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 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 负责人和主管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 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 企业应当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向投资者 提供财务会计报告。国务院派出监事会的国有重点 大型企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派出监事会的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定期 向监事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14-1-5 财务会计报告的报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