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涉外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第一节涉外服务贸易及其管理方式 ■第二节 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我国对若干类型涉外服务贸易的 管理
第三章 涉外服务贸易管理制度 ◼ 第一节 涉外服务贸易及其管理方式 ◼ 第二节 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我国对若干类型涉外服务贸易的 管理
第一节涉外服务贸易及其管理 方式 ■ 一、 涉外服务贸易的概念 跨越国界的服务贸易,从一国角度而言是服务 的进出口。 ■特点: ■ 1、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服务很少有可能被 再转让。 ■ 2、交易对象为无形物,服务提供者的素质决 定服务的质量。 ■3、需要供需双方的直接接触
第一节 涉外服务贸易及其管理 方式 ◼ 一、涉外服务贸易的概念 ◼ 跨越国界的服务贸易,从一国角度而言是服务 的进出口。 ◼ 特点: ◼ 1、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服务很少有可能被 再转让。 ◼ 2、交易对象为无形物,服务提供者的素质决 定服务的质量。 ◼ 3、需要供需双方的直接接触
第一节涉外服务贸易及其管理 方式 ■二、 涉外服务贸易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方式 (一)管理机构:外经贸部 (二)管理方式 限制、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 ■ 1、国家垄断的行业 ■2、直接限制 ■3、间接限制
第一节 涉外服务贸易及其管理 方式 ◼ 二、涉外服务贸易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方式 ◼ (一)管理机构:外经贸部 ◼ (二)管理方式 ◼ 限制、禁止的国际服务贸易 ◼ 1、国家垄断的行业 ◼ 2、直接限制 ◼ 3、间接限制
第二节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 本原则 ■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 1、适用的领域是“本协定所涉及的任何措 施” ■ 2、受惠对象是服务的提供者。 ■3、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具有普遍性。 ■4、需有第三国作为参照国家 ■5、适用于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 ■6、有例外情况
第二节 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 本原则 ◼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 ◼ 1、适用的领域是“本协定所涉及的任何措 施”。 ◼ 2、受惠对象是服务的提供者。 ◼ 3、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具有普遍性。 ◼ 4、需有第三国作为参照国家 ◼ 5、适用于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 ◼ 6、有例外情况
第二节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 本原则 ■二、国民待遇原则 (一)内容: ■1、属于特别承诺的义务 ■2、更注重效果而不是形式 ■ (二)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的关系 ■ 什么是市场准入:类似于货物贸易中的 关税,控制贸易的流向、流量
第二节 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 本原则 ◼ 二、国民待遇原则 ◼ (一)内容: ◼ 1、属于特别承诺的义务 ◼ 2、更注重效果而不是形式 ◼ (二)国民待遇与市场准入的关系 ◼ 什么是市场准入:类似于货物贸易中的 关税,控制贸易的流向、流量
第二节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 本原则 ■1、是一种承诺 ■2、被限定在特定的范围之内 ■3、实施对象包括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 市场准入是市场的进入条件;国民待遇 是进入市场之后的地位。市场准入是适 用国民待遇的前提条件,国民待遇是市 场准入的保证
第二节 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 本原则 ◼ 1、是一种承诺 ◼ 2、被限定在特定的范围之内 ◼ 3、实施对象包括服务和服务提供者 ◼ 市场准入是市场的进入条件;国民待遇 是进入市场之后的地位。市场准入是适 用国民待遇的前提条件,国民待遇是市 场准入的保证
第二节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 本原则 ■三、合理保护原则 1、对市场进入施加限制 ■ 2、实施必要的监督和管理 ■ 3、充分利用对发展中国家作出的例外规定。 ■ 四、透明度原则 要求服务贸易管理的制度化和公开化 ■ 1、公布相关措施;2、作出特别答复 3、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4、可以不提供的机 密信息
第二节 涉外服务贸易管理的基 本原则 ◼ 三、合理保护原则 ◼ 1、对市场进入施加限制 ◼ 2、实施必要的监督和管理 ◼ 3、充分利用对发展中国家作出的例外规定。 ◼ 四、透明度原则 ◼ 要求服务贸易管理的制度化和公开化 ◼ 1、公布相关措施;2、作出特别答复 ◼ 3、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4、可以不提供的机 密信息
第三节我国对若干类型涉外服 务贸易的管理 一、我国对涉外金融服务贸易的管理 主要体现为对金融机构的管理 (一)金融服务进口的管理 ■1、可设立金融机构的种类 ■2、服务范围的限制 ■3、对日常活动的监督管理 ■ (二)金融服务出口的管理 ■ 1、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节 我国对若干类型涉外服 务贸易的管理 ◼ 一、我国对涉外金融服务贸易的管理 ◼ 主要体现为对金融机构的管理 ◼ (一)金融服务进口的管理 ◼ 1、可设立金融机构的种类 ◼ 2、服务范围的限制 ◼ 3、对日常活动的监督管理 ◼ (二)金融服务出口的管理 ◼ 1、应具备的条件
第三节我国对若干类型涉外服 务贸易的管理 (1)境内金融机构 ■ (2)境内非金融机构 (3)境外中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2、审批 ■3、监督
第三节 我国对若干类型涉外服 务贸易的管理 ◼ (1)境内金融机构 ◼ (2)境内非金融机构 ◼ (3)境外中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 2、审批 ◼ 3、监督
第三节我国对若干类型涉外服 务贸易的管理 二、我国对涉外运输服务贸易的管理 (一)海运服务的管理 国际海运:1988年—1990年—1992 年 ■沿海和内河运输:实行较为严格的限制 ■海运辅助服务
第三节 我国对若干类型涉外服 务贸易的管理 ◼ 二、我国对涉外运输服务贸易的管理 ◼ (一)海运服务的管理 ◼ 国际海运:1988年——1990年——1992 年 ◼ 沿海和内河运输:实行较为严格的限制 ◼ 海运辅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