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章 罪锯护人民
第十五章 惩罚犯罪 保护人民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我国刑法的任务和原则,掌握关 于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理和相关知识,懂得惩办与宽 大相结合、改造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掌握正当 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增强排除社会危害性的 自觉性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识别常见犯罪的能力,懂 得怎样依据刑法同犯罪行为斗争。 教学重点: 1、我国刑法的任务和原则 2、犯罪及犯罪构成 3、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4、刑罚的概念、特征 教学时数:4学时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我国刑法的任务和原则,掌握关 于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理和相关知识,懂得惩办与宽 大相结合、改造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掌握正当 防卫和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增强排除社会危害性的 自觉性和社会责任感,提高识别常见犯罪的能力,懂 得怎样依据刑法同犯罪行为斗争。 教学重点: 1、我国刑法的任务和原则 2、犯罪及犯罪构成 3、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4、刑罚的概念、特征 教学时数:4学时
第一节刑法概述 我国刑湍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刑油的效力范圆 三、犯罪及犯罪构成 四、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第一节 刑法概述 一 、我国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二、刑法的效力范围 三、犯罪及犯罪构成 四、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我国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刑法的含义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 利益,根据本阶级意志,通过国家立法程序颁布的,规定哪 些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二)刑法的任务 包括“惩罚”与“保护”两个方面,即运用刑罚惩罚犯罪, 保护人民。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 2、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3、罪刑相适应
一、我国刑法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刑法的含义 刑法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 利益,根据本阶级意志,通过国家立法程序颁布的,规定哪 些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二)刑法的任务 包括“惩罚”与“保护”两个方面,即运用刑罚惩罚犯罪, 保护人民。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 2、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3、罪刑相适应
二、刑法的效力范围 )刑法的空间效力 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对一切人适用(法律有特别 规定的除外)。 2.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 (1)我国公民:原则上适用,但符合条件的可以不 适用 (2)外国人:原则上不适用,但在法定条件下也适 用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1刑法的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 2刑法的溯及力 我国规定的原则:丛旧兼从轻
二、刑法的效力范围 (一) 刑法的空间效力 1.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对一切人适用(法律有特别 规定的除外)。 2.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的 (1) 我国公民:原则上适用,但符合条件的可以不 适用 (2) 外国人:原则上不适用,但在法定条件下也适 用 (二) 刑法的时间效力 1.刑法的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 2.刑法的溯及力 我国规定的原则:从旧兼从轻
、犯罪及犯罪构成 (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1、犯罪的概念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 行为。 2、犯罪的特征 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惩罚性
三、犯罪及犯罪构成 (一)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1、犯罪的概念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触犯刑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 行为。 2、犯罪的特征 社会危害性。 刑事违法性. 应受刑罚惩罚性
(二)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般客体2.同类客体3.直接客体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 1.危害行为:分为作为、不作为两种情 况 2.危害结果 3.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二)犯罪构成 一)犯罪客体 1.一般客体 2.同类客体 3.直接客体 二)犯罪的客观方面 1.危害行为: 分为作为、不作为两种情 况 2.危害结果 3.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4.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今三)犯罪主体 1.自然人犯罪主体: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 特殊主体要求有特殊的身份和职务。 2.单位犯罪主体:注意“双罚制”,即对单位判 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判处刑罚 四)犯罪的主观方面 1.犯罪的故意: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之分 2.犯罪的过失:有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 的过失之分
❖ 三)犯罪主体 1.自然人犯罪主体: 分为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 特殊主体要求有特殊的身份和职务。 2.单位犯罪主体:注意“双罚制”,即对单位判 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判处刑罚 四)犯罪的主观方面 1.犯罪的故意:有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之分 2.犯罪的过失:有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 的过失之分
(三)故意犯罪中的犯罪状态 1、犯罪预备 2、犯罪未遂 3、犯罪中止 4、犯罪既遂 g
1、犯罪预备 2、犯罪未遂 3、犯罪中止 4、犯罪既遂 (三)故意犯罪中的犯罪状态
崇例分析 被告人,张某,男,25岁,农民; 被告人,王某,男,22岁,农民。 被告人张某与王某是同乡,二人约好一同外出打 工,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家。途中在株 洲转车时,二人身上所带钱已所剩无几,看到车站 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念,商量去抢劫杂货店, 就用剩余的钱买了二把匕首。深夜,二人手持匕首 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开门后,二人见店内有数人 在打牌,犯罪行为难以得逞,转身逃跑,但均被抓 获。 令提间:张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 遂?请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 ❖ 被告人,张某,男,25岁,农民; ❖ 被告人,王某,男,22岁,农民。 被告人张某与王某是同乡,二人约好一同外出打 工,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家。途中在株 洲转车时,二人身上所带钱已所剩无几,看到车站 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念,商量去抢劫杂货店, 就用剩余的钱买了二把匕首。深夜,二人手持匕首 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开门后,二人见店内有数人 在打牌,犯罪行为难以得逞,转身逃跑,但均被抓 获。 ❖ 提问:张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 遂?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