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特有原则 第二节 刑事案件的管辖 第三节 刑事诉讼参与人 第四节 刑事证据 ■ 第五节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与附带民 事诉讼 第六节 刑事诉讼程序
第五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特有原则 ◼ 第二节 刑事案件的管辖 ◼ 第三节 刑事诉讼参与人 ◼ 第四节 刑事证据 ◼ 第五节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与附带民 事诉讼 ◼ 第六节 刑事诉讼程序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基本任务和特有原则 一、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刑事诉讼法,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当事人 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进行刑事诉讼话动必须 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 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财 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 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任务和特有原则 ◼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 刑事诉讼法,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当事人 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进行刑事诉讼活动必须 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 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 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 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 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 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 关行使的原则 (二)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 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的原则 (四)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 罪的原则 (五)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原则
三、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 (一)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 关行使的原则 ◼ (二)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 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的原则 ◼ (四)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 罪的原则 ◼ (五)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原则

第二节刑事案件的管辖* 一、概念 剂事案件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剂事案件职权范 围的分工,以及人民法院组积系统内部对 受理第一审剂事案件的权很分工
第二节 刑事案件的管辖* ◼ 一、概念 ◼ 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公安机关对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职权范 围的分工,以及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对 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

二、立案管辖 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 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剂事案件职权范围上 的分工。 ■(一)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 的所有剂事案件
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 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职权范围上 的分工。 ◼ (一)公安机关的受案范围 ◼ 公安机关直接受理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 的所有刑事案件。 二、立案管辖

(二)人民检察院的妥案范围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 1、贪污贿赔犯罪案件; 2、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 把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 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 受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由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二)人民检察院的受案范围 ◼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 ◼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 2、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 ◼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 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 ◼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 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 受理,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由 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 1、自诉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剂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 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剂事 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 究被告人利事责任的案件
◼ (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 ◼ 1、自诉案件。 ◼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 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 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审判管辖 ■(一)审判管辖的含义: ■(二)级别管辖 ■(三)地域管辖 (四)指定管辖 ■(五)专门管辖
◼ (一)审判管辖的含义: ◼ (二)级别管辖 ◼ (三)地域管辖 ◼ (四)指定管辖 ◼ (五)专门管辖 三、审判管辖

第三节刑事诉讼参与人 一、刑事诉讼参与人概述 是指除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以外,依 法参加诉讼,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 务的人。 二、当事人 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 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第三节 刑事诉讼参与人 ◼ 一、刑事诉讼参与人概述 ◼ 是指除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以外,依 法参加诉讼,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 务的人。 ◼ 二、当事人 ◼ 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 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一)被害人 被害人是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 人,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自诉人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 责任的自然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因涉嫌 犯罪而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尚未交付 人民法院审判的当事人
◼ (一)被害人 ◼ 被害人是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 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 (二)自诉人 ◼ 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刑事 责任的自然人。 ◼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 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因涉嫌 犯罪而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尚未交付 人民法院审判的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