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占有 。第一节占有概述 。第二节占有的分类 。第三节占有的效力
第七章 占有 ⚫ 第一节 占有概述 ⚫ 第二节 占有的分类 ⚫ 第三节 占有的效力
第一节、占有概述 (一)概念:人对物的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 。不强调权利依据。 (二)功能: 。1、利益保护功能:弥补权利对利益保护的不足, 维护法律秩序。 。2、权利推定功能:占有往往是本权的表象;解 决举证的困难,使本权的保护趋于简单。 ●3、权利取得功能:先占取得善意取得时效取得
⚫ 第一节、占有概述 ⚫ (一)概念:人对物的事实上的控制和支配。 ⚫ 不强调权利依据。 ⚫ (二)功能: ⚫ 1、利益保护功能:弥补权利对利益保护的不足, 维护法律秩序。 ⚫ 2、权利推定功能:占有往往是本权的表象;解 决举证的困难,使本权的保护趋于简单。 ⚫ 3、权利取得功能:先占取得善意取得时效取得
第二节、占有的分类 。(一)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主观标准 1、自主占有:所有权人的占有;误信自己为所有 人的占有;拾得人以据为己有的意思占有遗失物。 2、他主占有:根据他物权或债权进行的占有: 拾得人在寻找失主期间对遗失物的占有
⚫ ⚫ 第二节、占有的分类 ⚫(一)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主观标准 1、自主占有:所有权人的占有;误信自己为所有 人的占有;拾得人以据为己有的意思占有遗失物。 2、他主占有:根据他物权或债权进行的占有; 拾得人在寻找失主期间对遗失物的占有
。(二)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客观标准 ·间接占有即占有人通过与直接占有人之间形成的 对物的占有媒介关系而对物进行法律上的控制。 ·间接占有为观念交付提供了基础。 ·通说认为我国《物权法》的规定限于直接占有: 根据《物权法》241条,间接占有人可以向占有媒 介人行使合同债权或者物权
⚫(二)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客观标准 ⚫间接占有即占有人通过与直接占有人之间形成的 对物的占有媒介关系而对物进行法律上的控制。 ⚫间接占有为观念交付提供了基础。 ⚫通说认为我国《物权法》的规定限于直接占有; 根据《物权法》241条,间接占有人可以向占有媒 介人行使合同债权或者物权
。(三)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有无原权。34条 ·物权法占有制度的规范对象:针对无权占有。 ·1、无权占有仅受占有制度保护;有权占有不仅 受占有制度保护,还受物权、债权制度的保护。 ●2、无权占有不能对抗本权; ●有权占有可以以其本权对抗其他权利
⚫(三)有权占有和无权占有:有无原权。34条 ⚫物权法占有制度的规范对象:针对无权占有。 ⚫1、无权占有仅受占有制度保护;有权占有不仅 受占有制度保护,还受物权、债权制度的保护。 ⚫2、无权占有不能对抗本权; ⚫有权占有可以以其本权对抗其他权利
●2005-7:甲遗失二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 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 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四)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都是无权占有》
⚫2005-7: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 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 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四)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都是无权占有)
第三节、占有的效力 一般效力:适用一切占有(占有人vs非占有人 (一)自力救济效力:旨在维护占有状态 1、 自力防御权:针对他人侵夺和妨害占有的行为, 以自己的力量进行防御,以维护自己的占有状态。 由于行为合法,即使造成他人损害也无赔偿责任。 2、自力取回权:针对他人不法侵夺占有,占有人 及时以自己的力量从加害人处取回的自助行为
⚫ 第三节、占有的效力 一、一般效力:适用一切占有(占有人vs非占有人 ⚫ (一)自力救济效力:旨在维护占有状态 1、自力防御权:针对他人侵夺和妨害占有的行为, 以自己的力量进行防御,以维护自己的占有状态。 由于行为合法,即使造成他人损害也无赔偿责任。 2、自力取回权:针对他人不法侵夺占有,占有人 及时以自己的力量从加害人处取回的自助行为
二) 物上请求效力:245条 1、返还原物请求权:占有人针对他人侵夺其占有 的行为。一年限制为除斥期间(物权请求权无)。 2、排除妨碍请求权:占有人针对他人妨害其占有 的行为。应当适用一年除斥期间的限制。 3、消除危险请求权: 占有人针对他人有妨害其占有的危险的行为
⚫ (二)物上请求效力:245条 1、返还原物请求权:占有人针对他人侵夺其占有 的行为。一年限制为除斥期间(物权请求权无)。 2、排除妨碍请求权:占有人针对他人妨害其占有 的行为。应当适用一年除斥期间的限制。 3、消除危险请求权: 占有人针对他人有妨害其占有的危险的行为
。(三)权利推定效力:占有人在占有物上行使的 权利,推定为占有人所享有。 ●1、客体限于动产;适用于一切可以由占有表现 的权利,不以物权为限。 ·2、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秩序,暂时免除占有 人的举证责任;但占有人不得据此作为拥有权利的 积极证据(请求确权)。 ·3、原则上为了占有人的利益(而非负担)而援 用;占有人和第三人均可主张
⚫(三)权利推定效力:占有人在占有物上行使的 权利,推定为占有人所享有。 ⚫1、客体限于动产;适用于一切可以由占有表现 的权利,不以物权为限。 ⚫2、为维护交易安全和社会秩序,暂时免除占有 人的举证责任;但占有人不得据此作为拥有权利的 积极证据(请求确权)。 ⚫3、原则上为了占有人的利益(而非负担)而援 用;占有人和第三人均可主张
(四)债权请求权效力: 。1、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占有为法益; ·245条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 权请求损害赔偿。 损害类型:支出费用;承担责任;使用收益。 ·2、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占有即利益
⚫ (四)债权请求权效力: ⚫ 1、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占有为法益; ⚫ 245条 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 权请求损害赔偿。 ⚫ 损害类型:支出费用;承担责任;使用收益。 ⚫ 2、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占有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