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三编 物权法
民 法 第三编 物 权 法
日录: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物权变动 第三章所有权的一般规定 第四章所有权的特殊问题 第五章 用益物权 第六章担保物权 第七章占有
⚫目录: ⚫第一章 概述 ⚫第二章 物权变动 ⚫第三章 所有权的一般规定 ⚫第四章 所有权的特殊问题 ⚫第五章 用益物权 ⚫第六章 担保物权 ⚫第七章 占有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物权法概述 。第二节物的概念与分类 ·第三节物权的概念与分类 。第四节物权的效力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物权法概述 ⚫第二节 物的概念与分类 ⚫第三节 物权的概念与分类 ⚫第四节 物权的效力
第一节 物权法概述 一、 物权法的概念: 第二条第一款:“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 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一)概念:调整人对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调整对象:物权关系 (1)物的归属关系:确定民事财产权主体; (2)物的利用关系:稳定的使用他人之物
第一节 物权法概述 一、物权法的概念: 第二条第一款:“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 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一)概念:调整人对物的归属和利用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调整对象:物权关系 (1)物的归属关系:确定民事财产权主体; (2)物的利用关系:稳定的使用他人之物
·2、物权法的性质:私法 。(1)物权关系的本质: ·对物关系说:物权是对物支配的财产权。 ·对人关系说:物权是对抗一般人的财产权。 ·折中说一一基于人对物的支配而产生的人 和人之间的关系。 (2)物权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物权关系, 属民事关系之一部分
⚫ 2、物权法的性质:私法 ⚫(1)物权关系的本质: ⚫对物关系说:物权是对物支配的财产权。 ⚫对人关系说:物权是对抗一般人的财产权。 ⚫折中说——基于人对物的支配而产生的人 和人之间的关系。 ⚫(2)物权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物权关系, 属民事关系之一部分
(二)特征: ·1、财产基本法(普通法、实体法); ·2、内容的相对稳定性、民族性; ·3、维护利益的共同性:财富分配事关国家 和社会公共利益。 ●4、效力的强行性
⚫(二)特征: ⚫ 1、财产基本法(普通法、实体法); ⚫ 2、内容的相对稳定性、民族性; ⚫ 3、维护利益的共同性:财富分配事关国家 和社会公共利益。 ⚫ 4、效力的强行性
。二、体系与渊源: ,(一)物权法的体系 。第一编总则 第二编所有权 第三编用益物权 第四编担保物权 第五编占有
⚫二、体系与渊源: ⚫(一)物权法的体系 ⚫ 第一编 总 则 第二编 所有权 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五编 占有
(二)法律渊源: 。1、《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 。2、《土地管理法》; ·3、《农村土地承包法》: 。4、《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法律渊源: ⚫ 1、《物权法》及其司法解释; ⚫ 2、《土地管理法》; ⚫ 3、《农村土地承包法》; ⚫ 4、《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 ⚫ 5、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三、基本理念: 。1、公私财产一体保护;T4 ●2、从归属到利用;T1、2 ●3、兼顾自由与效率; 。4、兼顾所有权保护与所有权的社会义务
⚫三、基本理念: ⚫ 1、公私财产一体保护;T4 ⚫ 2、从归属到利用;T1、2 ⚫ 3、兼顾自由与效率; ⚫ 4、兼顾所有权保护与所有权的社会义务
第二节 物的概念与分类 一、物的概念: 。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一)立法定义:不动产、动产 。1、不动产:《条例》第2条:不动产,是指土地 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2、动产:不动产以外的物。 ·3、权利:并非物,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成为物 权客体,如权利质权、抵押权
⚫ 第二节 物的概念与分类 ⚫ 一、物的概念: ⚫ 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 (一)立法定义:不动产、动产 ⚫ 1、不动产:《条例》第2条:不动产,是指土地、 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 2、动产:不动产以外的物。 ⚫ 3、权利:并非物,但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成为物 权客体,如权利质权、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