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章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春秋(公元前770一公元前476) 战国(公元前475一公元前221)
春秋(公元前770——公元前476) 战国(公元前475——公元前221) 第三章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姬姓国姒姓国姑姓国 山 子姓国曼姓国 戎 赢姓国 临 芈姓国曹姓国 子 姜姓国 妫姓国 鲜 庸姓国 番 琅邪 西犬· 春秋诸侯大国简图 ·都(国)O邑N关 楚大国 罗 小国

察给面 東 常古地万 匈 奴 百 陰 燕 天出山 楼 林月) 煩 月 氏 夏 代O 朝 中 鲜 趙 齊 義渠) 邯圆 。竭溜 魏 鲁山 上别 北地 佩西 。大 宋 威傷○ 韓 新 羌 ●溪中 越 楚 巴 東甌 湖南 閩越

诸子百家 道家:老子 儒家:孔子 法家:韩非子 墨家:墨子
诸子百家 道家:老子 儒家:孔子 法家:韩非子 墨家:墨子

本章概述 春秋战国时期第一次社会大变革时期。春秋时期,各 诸侯国频繁立法,如郑国铸刑鼎、邓析作竹刑:晋国先后 有四次立法活动;楚国有两次立法活动。公布成文法是历 史的进步,在法制发展史上具有很大的意义。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纷进行变法。如魏国的李悝变法、 楚国的吴起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这些变法进一步确立 了封建制度
本章概述 • 春秋战国时期第一次社会大变革时期。春秋时期,各 诸侯国频繁立法,如郑国铸刑鼎、邓析作竹刑;晋国先后 有四次立法活动;楚国有两次立法活动。公布成文法是历 史的进步,在法制发展史上具有很大的意义。 •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纷进行变法。如魏国的李悝变法、 楚国的吴起变法、秦国的商鞅变法。这些变法进一步确立 了封建制度

学习目标 本章节内容体现出过渡时期法律特色,需要掌 握内容较少,主要是一些小的知识点,如春秋时 期各诸侯国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战国时期各国的 变法。同时应着重注意社会变革对法律产生的影 响
学习目标 • 本章节内容体现出过渡时期法律特色,需要掌 握内容较少,主要是一些小的知识点,如春秋时 期各诸侯国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战国时期各国的 变法。同时应着重注意社会变革对法律产生的影 响

第一节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
第一节 春秋时期法律制度的变化

一、春秋时期社会的发展与变化 ·(一)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的破坏 土地国有一土地私有 ·(二)郡县制代替分封制 ·(三)礼制的衰落
一、春秋时期社会的发展与变化 • (一)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的破坏 • 土地国有——土地私有 • (二)郡县制代替分封制 • (三)礼制的衰落

三、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动 (一)公布成文法的背景 春秋以前,“因事立制”,即“临事知刑,不豫设 法”,法律具有不确定性,往往根据实际“需要”而权宜 处理。这就使法律的解释权以及司法权操之于上,其目的 是令民众“不测其浅深,常畏威而惧罪也。”由于法律处 于秘密状态,或者说国家设有“常法”、“定法”,民众 就会对权力产生崇拜,不敢冒犯。春秋时,由于经济的变 化引发人们对法律公开的渴求,一部分开明统治者适应这 种要求,进行了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二、春秋时期公布成文法的主要活动 • (一)公布成文法的背景 • 春秋以前,“因事立制”,即“临事知刑,不豫设 法”,法律具有不确定性,往往根据实际“需要”而权宜 处理。这就使法律的解释权以及司法权操之于上,其目的 是令民众“不测其浅深,常畏威而惧罪也。”由于法律处 于秘密状态,或者说国家设有“常法”、“定法”,民众 就会对权力产生崇拜,不敢冒犯。春秋时,由于经济的变 化引发人们对法律公开的渴求,一部分开明统治者适应这 种要求,进行了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二)郑、晋、楚各国的立法 ● 1、郑国 (1)子产铸刑书(公元前536年)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 子 君
• (二)郑、晋、楚各国的立法 • 1、郑国 • (1)子产铸刑书(公元前536年) •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 子 产 刑 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