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近因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 保险利益原则 ➢ 最大诚信原则 ➢ 近因原则 ➢ 损失补偿原则 ➢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要求 能够理解和认识保险的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 以及这些原则的重要意义,掌握各项基本 原则的主要内容及有关具体的法律规定, 熟练地运用这些基本原则进行案例分析
要求: 能够理解和认识保险的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 以及这些原则的重要意义,掌握各项基本 原则的主要内容及有关具体的法律规定, 熟练地运用这些基本原则进行案例分析
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 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 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损毁、伤害而受 损。如住房、家庭的主要工资收入者 保险利益体现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 间的经济利成关系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 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 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损毁、伤害而受 损。如住房、家庭的主要工资收入者。 ➢ 保险利益体现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 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 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重要条件
保险利益原又名可保利成原则 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如 果不具有,则保险合同无效;或保险合同 生效后,投保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 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随之失效
保险利益原则又名可保利益原则 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如 果不具有,则保险合同无效;或保险合同 生效后,投保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 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随之失效
1、构成保险利益的条件 (1)合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 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即在法律上可去 张的利益。如走私物品不行 (2)确定的利益 已经确定:现有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现在拥有的 利益所有权 能够确定:预期利益,根据保险标的的合法权益预 期的未来所具有的经济利益。 必须有客观依据。 农业保险中以预期产量为保险金额
1、构成保险利益的条件 (1)合法。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利益必须是 法律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即在法律上可以主 张的利益。如走私物品不行 (2)确定的利益 ◼ 已经确定:现有利益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现在拥有的 利益 所有权 ◼ 能够确定:预期利益,根据保险标的的合法权益预 期的未来所具有的经济利益。 ➢ 必须有客观依据。 ➢ 农业保险中以预期产量为保险金额
(3)经济上的利益 对标的的价值必须能用货币衡量 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补偿是以当事人对标的 拥有经济利益为前提的。 无法用货币衡量其价值的利益不能成为可保 利益
(3)经济上的利益 ◼对标的的价值必须能用货币衡量 ◼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补偿是以当事人对标的 拥有经济利益为前提的。 ◼无法用货币衡量其价值的利益不能成为可保 利益
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1、规定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 保险宗旨是补偿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出险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不能获得额外利益。 财产:价值 人身:缴费能力 2、防止道德危险:不能通过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宗旨 只是补偿不遵循此原则会导致道德风险,遵循则最多 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3、区别与赌博:一本万利,保险成本保费,赔偿=损 失
二、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1、规定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 ➢ 保险宗旨是补偿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出险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不能获得额外利益。 ➢ 财产:价值 ➢ 人身:缴费能力 2、防止道德危险:不能通过保险而获得额外利益 宗旨 只是补偿 不遵循此原则会导致道德风险,遵循则最多 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3、区别与赌博:一本万利, 保险成本保费,赔偿=损 失
三、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 用上的区别 1、保险利益的来源不同 财产保险上:来源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 各种权利 所有权 经营权(两权分离),使用权(租赁) 财产承运权,保管权 抵押权,留置权
三、保险利益原则在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应 用上的区别 1、保险利益的来源不同 ◼ 财产保险上:来源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拥有的 各种权利 ➢所有权 ➢经营权(两权分离),使用权(租赁) ➢财产承运权,保管权 ➢抵押权,留置权
人身保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具有的 各种利害关系 人身关系:投保人以自己的身体或生命为 标的 亲属:配偶子女父母 雇佣:雇主与雇员 债权与债务关系:债权人对债务人
◼人身保险: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所具有的 各种利害关系 ➢人身关系:投保人以自己的身体或生命为 标的 ➢亲属:配偶 子女 父母 ➢雇佣:雇主与雇员 ➢债权与债务关系:债权人对债务人
依据各国法律: 英美法系(案例法) common law自下 而上 利荒去义原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 否存在金钱上的利害关系或其他私人之间 的利害关系,有则有可保利益。 大陆法系(成文法) code law自上而下 叵意右火原则:只要被保险人同意
◼依据各国法律: ➢英美法系(案例法) common law 自下 而上 利益主义原则: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 否存在金钱上的利害关系或其他私人之间 的利害关系,有则有可保利益。 ➢大陆法系(成文法)code law 自上而下 同意主义原则:只要被保险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