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 hong Guo Xi a n F X 中国宪法学 第 编 中国宪法学
Z h o n g G u o X i a n F a X u e 中国宪法学 第三编
Z hong Guo Xi a n F X 目 第九章公民基本权利义务 录 概述 分,第十章我国公民的基本 权利与义务
Z h o n g G u o X i a n F a X u e 目 录 : 第九章 公民基本权利义务 概述 第十章 我国公民的基本 权利与义务
肉 通过学习正确理解人权、公民权的基 本含义,把握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地 位,明确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以 及权利内容的特征,自觉正确地行使 个人宪法权利,认真履行宪法义务
通过学习正确理解人权、公民权的基 本含义,把握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地 位,明确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以 及权利内容的特征,自觉正确地行使 个人宪法权利,认真履行宪法义务
教公民立法 特点 国民 基本 义务 人民 /第九章公民基本 二居民 权利义务概述 权利 一基本 国籍 义务权利
人民 公民 国民 第九章公民基本 权利义务概述 立法 特点 居民 国籍 权利 义务 基本 权利 基本 义务
第九章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概述 公民iin,具有二定国籍的人。人民peop 在中国指民主主体。国民 national。市民 Cirtl aw。 中国公民、人 目本国民就是公民。 民、国民、居 美国人民也是公民。 民、臣民具有 德国公民称德意志人。 不同含义。 法国公民曾有积极消极之分
第九章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概述 公民citizen,具有一定国籍的人。人民people, 在中国指民主主体。国民National。市民 Cirtl law。 中国公民、人 民、国民、居 民、臣民具有 不同含义。 日本国民就是公民。 美国人民也是公民。 德国公民称德意志人。 法国公民曾有积极消极之分
性质不同 2、范围不同 公民人民的差别 3、法律地位不同 4、概念的属性不同 公民 基本权利的 传统分类 (被动)(消极)(积极)(能动) 派生义务自由权 受益 参政权
1、性质不同 2、范围不同 3、法律地位不同 4、概念的属性不同 公民 基本权利的 传统分类 (被动) 派生义务 (消极) 自由权 (能动) 参政权 (积极) 受益
公民一词来源于古希腊、罗马奴隶制国家。 在希腊人和罗马人那里,人们的不平等比 任何平等受重视得多。如果认为希腊人和野 蛮人、自由民和奴隶、公民和被保护民、罗 马的公民和罗马的臣民(指广义而言),都 可以要求平等的政治地位,那么这在古代人 看来必定是发了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 公民基本 权利主体 般主体的权利 特殊主体的权利 民 妇女、儿童、老人 华侨、退休者 军烈属、残疾人
公民一词来源于古希腊、罗马奴隶制国家。 “在希腊人和罗马人那里,人们的不平等比 任何平等受重视得多。如果认为希腊人和野 蛮人、自由民和奴隶、公民和被保护民、罗 马的公民和罗马的臣民(指广义而言),都 可以要求平等的政治地位,那么这在古代人 看来必定是发了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 公民基本 权利主体 一般主体的权利 公民 特殊主体的权利 妇女、儿童、老人、 华侨、退休者、 军烈属、残疾人
国籍的取得方式 因出生 因加入 出生地主义婚烟、领养、收养 血统主义 等不同形式 混合主义 国籍:是指个人属于某个国 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一个 2A 人取得了某个国家的国籍,他 就被认为是该国的公民,就依 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 并必须履行义务。国籍也是国 家对侨民实行外交保护的法律 依据。 审判日本战犯
国籍的取得方式 因出生 出生地主义 血统主义 混合主义 因加入 婚姻、领养、收养 等不同形式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 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一个 人取得了某个国家的国籍,他 就被认为是该国的公民,就依 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 并必须履行义务。国籍也是国 家对侨民实行外交保护的法律 依据。 审判日本战犯
4 17、18世纪以洛克 、卢梭等人为代表的资 四大分类法 1994年魏定仁 产阶级思想家,提出了 “天赋人权”、“主权 在民”的思想,强调国 家属于公民全体,认为 个国家的人就应该都 是公民,彼此是平等的 六大分类法 公民 1999年人大教材 基本权利 十大分类( 。这种思想后来反映在 属性分类 1983年吴家麟 美国《独立宣言》和法 国《人权宣言》,以及 其他资产阶级国家的宪 法中。并成为二战后, 五大分类法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使用 (1996年许崇德) 的一个概念
17 、18世纪以洛克 、卢梭等人为代表的资 产阶级思想家,提出了 “天赋人权”、“主权 在民”的思想,强调国 家属于公民全体,认为 一个国家的人就应该都 是公民,彼此是平等的 。这种思想后来反映在 美国 《独立宣言 》和法 国 《人权宣言 》,以及 其他资产阶级国家的宪 法中。并成为二战后,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使用 的一个概念. 六大分类法 (1999年人大教材) 五大分类法 (1996年许崇德) 十大分类( 1983年吴家麟) 四大分类法 (1994年魏定仁) 公民 基本权利 属性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