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刑事法律责任
第十章 刑事法律责任
第一节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概述 々一、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 ↓是指行为人因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造成或 可能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破坏,依法应 当承担刑事处罚的后果
第一节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概述 一、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 是指行为人因违反环境法律法规造成或 可能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或破坏,依法应 当承担刑事处罚的后果
(二)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 1.对环境保护的范围大 22.责任的承担形式以适用财产刑为主。 3.环境立法方面出现特别刑法 4.扩大刑罚的范围
(二)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特征 1.对环境保护的范围大。 2. 责任的承担形式以适用财产刑为主。 3.环境立法方面出现特别刑法。 4.扩大刑罚的范围
々二、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地位 1.刑事处罚是保护环境的必要手段 2.刑事处罚是保护环境的辅助手段
二、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地位 1.刑事处罚是保护环境的必要手段。 2.刑事处罚是保护环境的辅助手段
第二节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立 法 环境刑事立法的产生 从环境刑事立法的历史看,大致可以分 为三个阶段: 民刑法沿用阶段 々行政管制立法主导阶段 之多元治理阶段
第二节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立 法 一、环境刑事立法的产生 从环境刑事立法的历史看,大致可以分 为三个阶段: 民刑法沿用阶段 行政管制立法主导阶段 多元治理阶段
几个主要国家的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立法 2(一)日本环境刑事立法 (二)德国环境刑事立法 (三)英国的环境刑事立法 々(四)美国环境刑事立法
二、几个主要国家的环境刑事法律责任 立法 (一)日本环境刑事立法 (二)德国环境刑事立法 (三)英国的环境刑事立法 (四)美国环境刑事立法
第三节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确 认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确认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x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 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一是罪刑法定化 二是罪刑实定化 0三是罪刑明确化
第三节 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确 认 一、环境刑事法律责任的确认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 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一是罪刑法定化 二是罪刑实定化 三是罪刑明确化
之罪刑法定原则,是对类推制度的否定 实行罪刑法定原则,司法权受到严格限 制,定量量刑都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这 意味着在国家刑罚权与公民个人的权利 92之间划出了一道明显的界限,有利于限 制司法权,保障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 不受侵犯,从而实现实体正义
罪刑法定原则,是对类推制度的否定。 实行罪刑法定原则,司法权受到严格限 制,定量量刑都不得超越法律规定,这 意味着在国家刑罚权与公民个人的权利 之间划出了一道明显的界限,有利于限 制司法权,保障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 不受侵犯,从而实现实体正义
实例分析 2案情一:被告人曹保章1988年承包了张家港市港口 N移乡泗安村向阳化工厂。为牟取暴利,在明知该厂无 能力处理含氰化钠、氰化钾等剧毒工业废渣的情况 分下,于1989年1月与上海锯条总厂签定了处理该厂含 氰废渣的协议。协议约定向阳化工厂必须要按当地 污染 能存放在露天场所等。从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曹 保章等人先后25次将294吨含氰废渣直接抛入宝山区 嘉定县及江苏太仓县的水域中。造成严重水域污染, 0大量鱼及生物死亡、自来水厂停止供水
实例分析 案情一:被告人曹保章1988年承包了张家港市港口 乡泗安村向阳化工厂。为牟取暴利,在明知该厂无 能力处理含氰化钠、氰化钾等剧毒工业废渣的情况 下,于1989年1月与上海锯条总厂签定了处理该厂含 氰废渣的协议。协议约定向阳化工厂必须要按当地 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含氰废渣,杜绝二次污染,不 能存放在露天场所等。从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曹 保章等人先后25次将294吨含氰废渣直接抛入宝山区、 嘉定县及江苏太仓县的水域中。造成严重水域污染, 大量鱼及生物死亡、自来水厂停止供水
々部分企业停产,直接经济损失210万元,水域中的 氰化物难以消除,给环境和水生生物及人体健康造 成潜在危害更难以估量 々案情二:1999年9月,被告人吴自柱从江苏省泗阳 县来安乡直彩霞处以830元的价格购得旧氯气罐3只, 被告人知其中1只罐内有残存氯气,该气体不得随 意排放。11月份吴自柱以900元的价格将该3只氯气 罐卖给专营收购废旧物品的被告人王启。王启得知 0罐内有氯气不好处理,便与吴柱约定由吴自柱将装 有氯气的罐子运到王启家屋后的水沟中。吴自柱将 ⊥2氯气运至王家屋后,王启即要求其妻被告人姜翠兰 为吴自柱带路。姜翠兰已明知罐内是有害气体
部分企业停产,直接经济损失210万元,水域中的 氰化物难以消除,给环境和水生生物及人体健康造 成潜在危害更难以估量。 案情二:1999年9月,被告人吴自柱从江苏省泗阳 县来安乡直彩霞处以830元的价格购得旧氯气罐3只, 被告人知其中1只罐内有残存氯气,该气体不得随 意排放。11月份吴自柱以900元的价格将该3只氯气 罐卖给专营收购废旧物品的被告人王启。王启得知 罐内有氯气不好处理,便与吴柱约定由吴自柱将装 有氯气的罐子运到王启家屋后的水沟中。吴自柱将 氯气运至王家屋后,王启即要求其妻被告人姜翠兰 为吴自柱带路。姜翠兰已明知罐内是有害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