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国际环境法
第十五章 国际环境法
第一节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体系和渊源
第一节 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体系和渊源
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是指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在调整国际社 会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国际 交往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内容不仅包含法律规范而且包含大 量的技术规范,与科学技术的联系较密切 (二)公益性较强 三)广泛性 (四)边缘学科的特点突出
一 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 是指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在调整国际社 会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国际 交往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 (一)内容不仅包含法律规范而且包含大 量的技术规范,与科学技术的联系较密切 ▪ (二)公益性较强 ▪ (三)广泛性 ▪ (四)边缘学科的特点突出
国际环境法的体系 包括以下三大部分: ■(1)国际环境保护纲领性文件。 (2)针对特定环境的保护的国际法律文件。 (3)针对其他有关环境问题的国际法律文 件
二 国际环境法的体系 ▪ 包括以下三大部分: ▪ (1)国际环境保护纲领性文件。 ▪ (2)针对特定环境的保护的国际法律文件。 ▪ (3)针对其他有关环境问题的国际法律文 件
三国际环境法的渊源 )公约 (二)双边或多边条约 (三)国际会议与国际组织的重要宣言 决议、大纲 (四)国际习惯法 (五)重要的国际环境标准、准则、建议
三 国际环境法的渊源 ▪ (一)公约 ▪ (二)双边或多边条约 ▪ (三)国际会议与国际组织的重要宣言、 决议、大纲 ▪ (四)国际习惯法 ▪ (五)重要的国际环境标准、准则、建议
第二节国际环境法的 主体与客体
第二节 国际环境法的 主体与客体
一国际环境法的主体 (一)国家 (二)国际组织 1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2.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 3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 4联合国人类居住委员会和人类居住中心 5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 6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一 国际环境法的主体 ▪ (一)国家 ▪ (二)国际组织 ▪ 1.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 2.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 ▪ 3.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 ▪ 4.联合国人类居住委员会和人类居住中心 ▪ 5.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 ▪ 6.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
(三)环境保护的国际民间组织 1国际绿色和平组织 2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 3.国际自然保护同盟
▪ (三)环境保护的国际民间组织 ▪ 1.国际绿色和平组织 ▪ 2.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 ▪ 3.国际自然保护同盟
二国际环境法的客体及其法律地位 (一)国际环境和资源 (二)影响国外环境权益的行为
二 国际环境法的客体及其法律地位 ▪ (一)国际环境和资源 ▪ (二)影响国外环境权益的行为
第三节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贝
第三节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