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学基础理论
第五章 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概述
第一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独立学科的涵义 要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就要具备两个条件 令第一,以某一特定的法律或法学现象及其规律为研 究对象 第二,由于研究对象的特定性,决定了其研究方法 具有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独特性
一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独立的学科 ❖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一门独立学科的涵义 ❖ 要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就要具备两个条件: ❖ 第一,以某一特定的法律或法学现象及其规律为研 究对象; ❖ 第二,由于研究对象的特定性,决定了其研究方法 具有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独特性
令(二)正确认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的关系 令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区别 令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两者的 联系
❖ (二)正确认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环境与资源 保护法的关系 ❖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区别 ❖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两者的 联系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 系 令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生态学 令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经济学 令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哲学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伦理学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其他法学学科
❖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 系 ❖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生态学 ❖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经济学 ❖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哲学 ❖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与环境伦理学 ❖ 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其他法学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特征 (一)研究对象具有特定性 (二)是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 令(三)是一门交叉学科
二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特征 ❖ (一)研究对象具有特定性 ❖ (二)是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 ❖ (三)是一门交叉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研究的内容 令1.国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令2外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比较环境法 令3.国际环境法
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的内容 ❖ 1.国内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2.外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比较环境法 ❖ 3.国际环境法
(二)研究的方法 令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各种法学方法当 然适用于环境法学的研究,比如哲学分析方 法、价值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历史分 析方法。除了法学的方法以外,其他社会科 学的方法,尤其是经济学的方法,也应渗透 到环境法学的研究中去
❖ (二)研究的方法 ❖ 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各种法学方法当 然适用于环境法学的研究,比如哲学分析方 法、价值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历史分 析方法。除了法学的方法以外,其他社会科 学的方法,尤其是经济学的方法,也应渗透 到环境法学的研究中去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 基础理论
第二节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 基础理论
人与自然关系概述 今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客观存在,人同时存在于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之中 并同时形成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 应该把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 结合起来,改变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认识观,在 现代生态中心主义的指导下,运用法律等手段对人 与自然关系进行调整,寻求和建立尊重自然、人与 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新关系
一 人与自然关系概述 ❖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客观存在,人同时存在于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之中 并同时形成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 应该把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 结合起来,改变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认识观,在 现代生态中心主义的指导下,运用法律等手段对人 与自然关系进行调整,寻求和建立尊重自然、人与 自然和谐相处、协调发展的新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