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后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1编总论 第1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1.1单项选择题 (1)A(2)C 1.2多项选择题 (1)ABCE(2)BCDE 1.3简答题 1.参见本章第1节第3部分的内容。 2.参见本章第1节第4部分的内容。 第2章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2.1不定项选择题 (1)ABCDE(2)ACE(3)ADE(4)ABCDE 2.2简答题 (1)参见本章第2节的内容 (2)参见本章第3节的内容 (3)参见本章第4节的内容。 第2编著作权制度 第3章著作权概述 3.1单项选择题 (1)B(2)C 3.2多项选择题 (1)ABC D (2)B D 3.3简答题(略) 著作权的客体 4.1单项选择题 (1)B(2)B 4.2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 BCDE 4.3简答题 1.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形式条件,另一个是实质条件
章后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 1 编 总论 第 1 章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1.1 单项选择题 (1)A (2)C 1.2 多项选择题 (1)ABCE (2)BCDE 1.3 简答题 1.参见本章第 1 节第 3 部分的内容。 2.参见本章第 1 节第 4 部分的内容。 第 2 章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2.1 不定项选择题 (1)ABCDE (2)ACE (3)ADE (4)ABCDE 2.2 简答题 (1)参见本章第 2 节的内容; (2)参见本章第 3 节的内容; (3)参见本章第 4 节的内容。 第 2 编 著作权制度 第 3 章 著作权概述 3.1 单项选择题 (1)B (2)C 3.2 多项选择题 (1)A B C D (2)B D 3.3 简答题(略) 第 4 章 著作权的客体 4.1 单项选择题 (1)B (2)B 4.2 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 BCDE 4.3 简答题 1. 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应当符合两个条件:一个是形式条件,另一个是实质条件
此处所说的“形式条件”,是指《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作品的种类,即著作 权意义上的作品。此处所说的“实质条件”,是指某一个具体对象须具备著作权 意义上的作品之本质要件。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的规定,作品 的实质条件就是独创性。独创性,是指作品是作者运用其智慧、资金、时间和劳 动独立创作的,不是或基本不是对他现有作品的抄袭、剽窃、复制或者篡改 2.作品一般包括如下几类:(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 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以类似 制作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 作品和模型作品:(⑧8)计算机软件;(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10)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4.4分析题 (1)张丰的小说《黄昏》能享有著作权,因为张丰创作的小说《黄昏》具有独 创性,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任何人只要创 作了受法律保护的作品,都可以享有著作权,而不考虑其是否犯罪。 (2)前进出版社应该向张瑞星支付报酬,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享有 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等财产权并有权要求使用人支付报酬,张丰虽然去 世,但该财产权可由张瑞星来继承。所以张瑞星可以主张权利 第5章著作权主体 5.1单项选择题 (1)D(2)C 5.2多项选择题 (1)ABCDE (2)ABCDE 5.3判断题 (1)正确(2)错误 5.4分析题 (1)本案中的条幅“行万里路,交天下友”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原因在于 其一、从文字的角度来看,该条幅具备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属于文字作品的范畴。其 二、即使抛开该条幅作为文字作品的特点,题字作为书法作品本身也构成美术作品,依法受 著作权法保护。 (2)该条幅属于美术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代 表作者享有著作权的转移,原件所有人只享有展览权,著作权的其他内容依然由作者享有 所以,虽然张风先生将该条幅赠与许明,但许明并不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复制等方式使 用该条幅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依然由张风先生享有,许明无权许可春风旅行社以营利为目的使 用该条幅,所以许明侵犯了张风先生的作品使用权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春风旅行社从条幅上 的印签可以清楚地知道许明并非该条幅的作者,许明无权许可对该条幅的任何商业使用,因
此处所说的“形式条件”,是指《著作权法》第 3 条规定的作品的种类,即著作 权意义上的作品。此处所说的“实质条件”,是指某一个具体对象须具备著作权 意义上的作品之本质要件。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2 条的规定,作品 的实质条件就是独创性。独创性,是指作品是作者运用其智慧、资金、时间和劳 动独立创作的,不是或基本不是对他现有作品的抄袭、剽窃、复制或者篡改。 2. 作品一般包括如下几类:(1) 文字作品;(2) 口述作品;(3) 音乐、戏剧、曲艺、 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 美术、建筑作品;(5) 摄影作品;(6) 电影、以类似 制作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7)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 作品和模型作品;(8) 计算机软件;(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10)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4.4 分析题 (1) 张丰的小说《黄昏》能享有著作权,因为张丰创作的小说《黄昏》具有独 创性,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创作是一种事实行为,任何人只要创 作了受法律保护的作品,都可以享有著作权,而不考虑其是否犯罪。 (2) 前进出版社应该向张瑞星支付报酬,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享有 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等财产权并有权要求使用人支付报酬,张丰虽然去 世,但该财产权可由张瑞星来继承。所以张瑞星可以主张权利。 第 5 章 著作权主体 5.1 单项选择题 (1)D (2) C 5.2 多项选择题 (1)ABCDE (2)ABCDE 5.3 判断题 (1)正确 (2)错误 5.4 分析题 (1)本案中的条幅“行万里路,交天下友”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原因在于: 其一、从文字的角度来看,该条幅具备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属于文字作品的范畴。其 二、即使抛开该条幅作为文字作品的特点,题字作为书法作品本身也构成美术作品,依法受 著作权法保护。 (2)该条幅属于美术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代 表作者享有著作权的转移,原件所有人只享有展览权,著作权的其他内容依然由作者享有。 所以,虽然张风先生将该条幅赠与许明,但许明并不是该作品的著作权人,以复制等方式使 用该条幅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依然由张风先生享有,许明无权许可春风旅行社以营利为目的使 用该条幅,所以许明侵犯了张风先生的作品使用权有获得报酬的权利。春风旅行社从条幅上 的印签可以清楚地知道许明并非该条幅的作者,许明无权许可对该条幅的任何商业使用,因
此春风旅行社的行为有构成对张风先生著作权的侵犯,应当与许明先生承担连带责任。 第6章著作权内容 6.1单项选择题 (1)B(2)A 6.2多项选择题 (1) ABCE (2)ABE 6.3判断题 (1)错误(2)正确 6.4分析题 出版社和刘明的行为构成侵权,刘明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李关山的照片作为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他人复制和使用其作品应征得他的同意并 支付相应的报酬。本案中,出版社在出版刘明的作品中使用了李关山的摄影作品而未征得其 同意,未向他支付报酬,也未给他署名,故出版社和刘明均构成侵犯李关山的著作权。刘明 见出版社配发的照片有利于自己的作品,却未审查照片来源,放任侵权事实的发生,故其主 观上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其抗辩理由不成立 第7章邻接权 7.1单项选择题 (1)A(2)B 7.2多项选择题 (1)ABCD(2)AC 7.3分析题 在本案中,刘春等人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享有表演者权,表演 权属于邻接权的一种,其中与本案有关的表演者权的具体内容有两项,即许可他人录音录像 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和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且获得报酬的权 利。市音像出版社对晚会进行录音的行为得到了晚会主办者的同意,也意味着表演者的默示 许可。但出版社未经表演者刘春等的许可且未支付报酬,出版文艺晚会专辑盒式音带,便构 成侵权,侵犯了表演者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且获得 报酬的权利。 第8章著作权限制 8.1单项选择题 (1)C(2)A 8.2多项选择题 (1)AC(2)ACE
此春风旅行社的行为有构成对张风先生著作权的侵犯,应当与许明先生承担连带责任。 第 6 章 著作权内容 6.1 单项选择题 (1)B (2)A 6.2 多项选择题 (1)ABCE (2)ABE 6.3 判断题 (1)错误 (2)正确 6.4 分析题 出版社和刘明的行为构成侵权,刘明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理由如下: 李关山的照片作为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他人复制和使用其作品应征得他的同意并 支付相应的报酬。本案中,出版社在出版刘明的作品中使用了李关山的摄影作品而未征得其 同意,未向他支付报酬,也未给他署名,故出版社和刘明均构成侵犯李关山的著作权。刘明 见出版社配发的照片有利于自己的作品,却未审查照片来源,放任侵权事实的发生,故其主 观上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其抗辩理由不成立。 第 7 章 邻接权 7.1 单项选择题 (1)A (2)B 7.2 多项选择题 (1)ABCD (2) AC 7.3 分析题 在本案中,刘春等人属于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享有表演者权,表演 权属于邻接权的一种,其中与本案有关的表演者权的具体内容有两项,即许可他人录音录像 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和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且获得报酬的权 利。市音像出版社对晚会进行录音的行为得到了晚会主办者的同意,也意味着表演者的默示 许可。但出版社未经表演者刘春等的许可且未支付报酬,出版文艺晚会专辑盒式音带,便构 成侵权,侵犯了表演者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且获得 报酬的权利。 第 8 章 著作权限制 8.1 单项选择题 (1)C (2)A 8.2 多项选择题 (1)AC (2)ACE
8.3简答题(略) 8.4分析题 本案中,甲的新年致词具备独创性,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全班同学是一个特定 的范围,甲通过E-mail信箱向全班同学的私人信箱发信,属于私人通信,不属于著作权法 所说的公之于众,因此这种给私人信箱发邮件的行为尚未构成作品的发表。乙未经甲同意将 其信件转载到BBS上,乙侵害了甲的发表权,BBS是一个公共布告栏,任何人都能看到,达 到公之于众的效果,即乙的行为使甲创作的新年致词这一作品发表了。乙将甲的新年致辞放 在BBS上,实施了复制行为,侵犯了甲的复制权。此外,根据修订后的著作权法,作者依法 对其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乙方未经甲的许可,将转载到BBS上,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 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得该致词,故侵犯了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乙的行为不属于合理 使用 第9章著作权利用 9.1单项选择题 (1)A(2)D 9.2多项选择题 (1)ABCI (2)CD 9.3简述题(略) 第10章著作权管理 10.1单项选择题 (1)C(2)A 10.2多项选择题 (1)ABCDE(2)CE 第11章著作权保护 11.1单项选择题 (1)A(②2)C 11.2多项选择题 (1)ACDE (2)BD 11.3分析题 甲公司、乙广告公司和丙电视台的行为侵犯了张新民对其音乐作品《浪漫情怀》的著作 权,理由如下: 从主观方面来看,三被告都有过错:乙广告公司明知《浪漫情怀》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8.3 简答题(略) 8.4 分析题 本案中,甲的新年致词具备独创性,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全班同学是一个特定 的范围,甲通过 E-mail 信箱向全班同学的私人信箱发信,属于私人通信,不属于著作权法 所说的公之于众,因此这种给私人信箱发邮件的行为尚未构成作品的发表。乙未经甲同意将 其信件转载到 BBS 上,乙侵害了甲的发表权,BBS 是一个公共布告栏,任何人都能看到,达 到公之于众的效果,即乙的行为使甲创作的新年致词这一作品发表了。乙将甲的新年致辞放 在 BBS 上,实施了复制行为,侵犯了甲的复制权。此外,根据修订后的著作权法,作者依法 对其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乙方未经甲的许可,将转载到 BBS 上,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 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得该致词,故侵犯了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乙的行为不属于合理 使用。 第 9 章 著作权利用 9.1 单项选择题 (1)A (2)D 9.2 多项选择题 (1)ABCD (2)CD 9.3 简述题(略) 第 10 章 著作权管理 10.1 单项选择题 (1)C (2)A 10.2 多项选择题 (1)ABCDE (2)CE 第 11 章 著作权保护 11.1 单项选择题 (1)A (2)C 11.2 多项选择题 (1) ACDE (2)BD 11.3 分析题 甲公司、乙广告公司和丙电视台的行为侵犯了张新民对其音乐作品《浪漫情怀》的著作 权,理由如下: 从主观方面来看,三被告都有过错:乙广告公司明知《浪漫情怀》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作品,却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其用作商业广告的背景音乐,构成主管故意 甲公司在对广告片进行审查时,只注意到了广告片的宣传效果,而没有注意到广告片的背景 音乐是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流传甚广的音乐作品,具备主观过失:丙电视台没有对广告 片进行应有的审查,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从客观方面而论,三被告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 为,即使用了张新民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音乐作品制作商业广告并在电视上播出。而三被告的 上述行为既没有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也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免责抗辩事由。从后果上看, 三被告的行为给张新民带来了财产损失,即他没有得到理应得到的使用作品之报酬,而从被 告的角度而言,他们从使用作品获得了收益,却没有支付理应付出的对价。最后,原告的损 失和被告的收益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以,三被告理应向原告承担连带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可以是停止侵权行为、赔 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也可以是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时支付合理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著作权使 用费。 第3编商标制度 第12章商标制度概述 12.1单项选择题 (1)B(2)A(3)C(4)C 12.2多项选择题 (1)ABCDE(2)ABCD (3) ABE 12.3分析题 东海食品厂使用“河海”商标的行为已经构成对黄河食品厂商标权的侵犯,属于未经许 可就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行为,应承担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 因为在我国,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均可使用,但只有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东海食品厂 虽然对“河海”商标使用在先,但不受保护,而且在黄河食品厂取得“河海”注册商标以后, 东海食品厂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否则就是侵权。 第13章商标的构成 13.1单项选择题 (1)D(2)A(3)D 13.2多项选择题 (1)ACD(2)ABC (3) ABE (4) ABCDE 13.3分析题 正确。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合法在先权利相冲突。如果申请注册的
作品,却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其用作商业广告的背景音乐,构成主管故意; 甲公司在对广告片进行审查时,只注意到了广告片的宣传效果,而没有注意到广告片的背景 音乐是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流传甚广的音乐作品,具备主观过失;丙电视台没有对广告 片进行应有的审查,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从客观方面而论,三被告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 为,即使用了张新民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音乐作品制作商业广告并在电视上播出。而三被告的 上述行为既没有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也没有法律依据,没有免责抗辩事由。从后果上看, 三被告的行为给张新民带来了财产损失,即他没有得到理应得到的使用作品之报酬,而从被 告的角度而言,他们从使用作品获得了收益,却没有支付理应付出的对价。最后,原告的损 失和被告的收益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以,三被告理应向原告承担连带侵权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可以是停止侵权行为、赔 礼道歉和赔偿损失,也可以是向原告赔礼道歉,同时支付合理的由双方协商决定的著作权使 用费。 第 3 编 商标制度 第 12 章 商标制度概述 12.1 单项选择题 (1)B (2)A (3)C (4)C 12.2 多项选择题 (1)ABCDE (2)ABCD (3)ABE 12.3 分析题 东海食品厂使用“河海”商标的行为已经构成对黄河食品厂商标权的侵犯,属于未经许 可就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行为,应承担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 因为在我国,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均可使用,但只有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东海食品厂 虽然对“河海”商标使用在先,但不受保护,而且在黄河食品厂取得“河海”注册商标以后, 东海食品厂不能继续使用该商标,否则就是侵权。 第 13 章 商标的构成 13.1 单项选择题 (1)D (2)A (3)D 13.2 多项选择题 (1)ACD (2)ABC (3)ABE (4)ABCDE 13.3 分析题 正确。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合法在先权利相冲突。如果申请注册的
标记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时,商标局将不予核准注册,在先权利人也可以在异议程序或 注册商标的无效补正程序中通过提出异议或撤销请求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中的“三 毛”形象为张乐平先生创作的作品,依法受著作权保护,张乐平去世后,该著作权由其妻冯 雏音依法继承。江苏三毛集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三毛画像作为商标注册,其行为侵犯 了他人合法的权利,应予撤销。 第14章商标权的取得 14.1单项选择题 (1)D(2) (3)B 14.2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ABCDE (3) ABCDE 14.3分析题 (1)日本大华公司可以取得“ SIUHUA”注册商标专用权 因为商标注册实行的是先申请原则与优先权原则。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 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分别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 请在先的商标。优先权原则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 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 定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以其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 的日期为中国商标注册申请日。本案“ SILUHUA”与“ SIUHUA”属于近似商标,并且都申请 注册使用在同一种商品上。大华公司所在国与我国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可适用优先权原 则,即大华公司就“ SILUHUA”商标在中国的申请日是2002年1月2日,而春秋县电讯厂的 申请日是2002年3月1日。大华公司是在先申请人,可以取得“ SILUHUA”商标权 (2)应在2002年10月23日之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 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的驳回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应 当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 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不合法。因为“ SILUHUA”与“ SIUHUA”属于近似商标,如果大华公司取得了“ SIUHUA” 注册商标,则电讯厂不能使用“ SILUHUA”商标,否则构成侵权 第15章商标权的内容 15.1单项选择题 (1)B(2)D 15.2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ABCD 15.3分析题 乙厂不能自行使用“红叶”商标,应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间内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 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本案乙厂使用“红叶”商标的行为还在在宽展期
标记与他人的在先权利相冲突时,商标局将不予核准注册,在先权利人也可以在异议程序或 注册商标的无效补正程序中通过提出异议或撤销请求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中的“三 毛”形象为张乐平先生创作的作品,依法受著作权保护,张乐平去世后,该著作权由其妻冯 雏音依法继承。江苏三毛集团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三毛画像作为商标注册,其行为侵犯 了他人合法的权利,应予撤销。 第 14 章 商标权的取得 14.1 单项选择题 (1)D (2)B (3)B 14.2 多项选择题 (1)ABCDE (2)ABCDE (3)ABCDE 14.3 分析题 (1)日本大华公司可以取得“SIUHUA”注册商标专用权。 因为商标注册实行的是先申请原则与优先权原则。先申请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 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分别就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 请在先的商标。优先权原则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 日起 6 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 定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以其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 的日期为中国商标注册申请日。本案“SILUHUA”与“SIUHUA”属于近似商标,并且都申请 注册使用在同一种商品上。大华公司所在国与我国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可适用优先权原 则,即大华公司就“SILUHUA”商标在中国的申请日是 2002 年 1 月 2 日,而春秋县电讯厂的 申请日是 2002 年 3 月 1 日。大华公司是在先申请人,可以取得“SILUHUA”商标权。 (2)应在 2002 年 10 月 23 日之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 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商标法规定,对商标局的驳回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应 当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 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不合法。因为“SILUHUA”与“SIUHUA”属于近似商标,如果大华公司取得了“SIUHUA” 注册商标,则电讯厂不能使用“SILUHUA”商标,否则构成侵权。 第 15 章 商标权的内容 15.1 单项选择题 (1)B (2)D 15.2 多项选择题 (1)ABCDE (2)ABCD 15.3 分析题 乙厂不能自行使用“红叶”商标,应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间内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给予 6 个月的宽展期;宽 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本案乙厂使用“红叶”商标的行为还在在宽展期
内,甲公司的商标尚未注销,而且甲公司正准备提出续展申请,因此乙厂侵犯了甲厂的商标 专用权。 第16章注册商标的利用 16.1单项选择题 (1)B )A(3)B 16.2多项选择题 (1) ABCDE 16.3分析题 根据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过程中,许可人甲公司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 该注册商标商品质量的义务 商标管理部门的撤销行为合法。本案中,被许可使用人乙公司未按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来生产“大桥”牌食品,商标权人甲公司也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来监督乙公司生产的食品质 量,甲公司没有履行监督义务,致使大量的“大桥”牌劣质食品流入市场,商标管理部门可 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 第17章注册商标补正制度 17.1单项选择题 (1)D(2) (3)B 17.2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ABCDE (3) ABCDE 17.3分析题 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已经 注册的,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在本案中,甲服装厂使 用“太和”商标多年,在消费者中有一定的影响,可以认为对“太和”商标享有合法的在先 权利。因此,乙公司的商标属于不正当注册商标,甲服装厂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 销该注册商标 第18章商标管理 18.1单项选择题 (1)A(2)C(3)B 18.2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ABCDE (3) ABCDE 18.3分析题 (1)商标法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依法撤销该注册 商标。本案“飞燕”商标被撤销的原因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②)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 年内,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能被核准。B县酒厂提出“飞燕”商标注册的时间在
内,甲公司的商标尚未注销,而且甲公司正准备提出续展申请,因此乙厂侵犯了甲厂的商标 专用权。 第 16 章 注册商标的利用 16.1 单项选择题 (1)B (2)A (3)B 16.2 多项选择题 (1)ABCDE (2)AB 16.3 分析题 根据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过程中,许可人甲公司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 该注册商标商品质量的义务。 商标管理部门的撤销行为合法。本案中,被许可使用人乙公司未按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来生产“大桥”牌食品,商标权人甲公司也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来监督乙公司生产的食品质 量,甲公司没有履行监督义务,致使大量的“大桥”牌劣质食品流入市场,商标管理部门可 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 第 17 章 注册商标补正制度 17.1 单项选择题 (1)D (2)A (3)B 17.2 多项选择题 (1)ABCDE (2)ABCDE (3)ABCDE 17.3 分析题 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已经 注册的,商标所有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在本案中,甲服装厂使 用“太和”商标多年,在消费者中有一定的影响,可以认为对“太和”商标享有合法的在先 权利。因此,乙公司的商标属于不正当注册商标,甲服装厂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 销该注册商标。 第 18 章 商标管理 18.1 单项选择题 (1)A (2)C (3)B 18.2 多项选择题 (1)ABCDE (2)ABCDE (3)ABCDE 18.3 分析题 (1)商标法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依法撤销该注册 商标。本案“飞燕”商标被撤销的原因是连续三年停止使用。 (2)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 年内,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能被核准。B 县酒厂提出“飞燕”商标注册的时间在
A县酒厂商标撤销后一年之内,因此不能被核准注册。 第19章商标权保护 19.1单项选择题 (1)B 2)C(3)A 19.2多项选择题 (1) ABCDE (2)ABCD 19.3分析题 商标法规定,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属商标侵权行为。但是,销售不知 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 偿责任。本案光大商场销售了假冒“五粮液”商标的白酒,是侵犯“五粮液”商标专用权的 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但是,光大商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的,并能提供 商品的合法来源,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4编专利制度 第20章专利法基础理论 20.1单项选择题 (1)D(2)C 20.2多项选择题 (1)ACD (2) AC 20.3简答题 (1)专利制度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参见第1节) (2)简答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过程。(参见第2节) 第21章专利权的客体 21.1单项选择题 (1)B(2)A 21.2多项选择题 (1)ABC(2)ABC。 21.3简答题 (1)简答实用新型的特征。(参见第2节) (2)简答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区别。(参见第2节) 第22章专利权的主体 22.1单项选择题 (1)B(2)B 22.2多项选择题 (1)ABC(2)ABC 22.3简答题 (1)简答构成职务发明创造的几种情况。(参见第2节) (2)简答专利法关于外国人在我国获得专利权的规定。(参见第3节)
A 县酒厂商标撤销后一年之内,因此不能被核准注册。 第 19 章 商标权保护 19.1 单项选择题 (1)B (2)C (3)A 19.2 多项选择题 (1)ABCDE (2)ABCD 19.3 分析题 商标法规定,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属商标侵权行为。但是,销售不知 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 偿责任。本案光大商场销售了假冒“五粮液”商标的白酒,是侵犯“五粮液”商标专用权的 行为,应依法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但是,光大商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的,并能提供 商品的合法来源,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 4 编 专利制度 第 20 章 专利法基础理论 20.1 单项选择题 (1) D (2) C 20.2 多项选择题 (1)ACD (2)AC 20.3 简答题 (1)专利制度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参见第 1 节) (2)简答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过程。(参见第 2 节) 第 21 章 专利权的客体 21.1 单项选择题 (1) B (2) A 21.2 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 21.3 简答题 (1)简答实用新型的特征。(参见第 2 节) (2)简答发明与实用新型的区别。(参见第 2 节) 第 22 章 专利权的主体 22.1 单项选择题 (1) B (2) B。 22.2 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 22.3 简答题 (1)简答构成职务发明创造的几种情况。(参见第 2 节) (2)简答专利法关于外国人在我国获得专利权的规定。(参见第 3 节)
22.4分析题 (1)对于原告和李某来说,该发明专利是职务发明创造。因为李某是原告的工作人员, 并且主要利用了原告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诉争的发明创造 2)该发明专利的申请权应归原告丙和某大学甲。对于原告丙和某大学甲来说,该专 利属共同发明创造。 第23章发明创造的可专利性 23.1单项选择题 (1)B(2)A 23.2多项选择题 (1) ABC(2) ABC 23.3简答题 (1)简答发明专利新颖性的时间标准。(参见第1节) (2)简答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性要求。(参见第2节) 23.4分析题 (1)甲的专利申请不能得到专利权,因为甲的不适当试用行为导致该发明创造丧失新颖性 (2)甲在申请专利之前试用,虽然使用单位有默示保密义务,但该项技术结构比较简单 试用后处于公众可以得到并且拆卸即可明白结构的状态。所以丧失新颖性。 第24章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24.1单项选择题 (1)A(2)D 24.2多项选择题 (1) ABCD(2) ABC 24.3简答题 (1)简答我国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参见:第3节) (2)简答宣告专利无效的法律效果。(参见:第4节四) 第25章专利权及其限制 25.1单项选择题 (1)D(2)C 25.2多项选择题 (1) ABCD (2) ABC 25.3简答题 (1)简答专利权人的权利内容。(参见:第1节) (2)简答对专利权的限制。(参见:第2节) 25.4分析题 (1)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被告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 (2)被告的行为不属于对产品的修理,也不符合关于“专利权穷竭(专利权用尽)”规 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 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销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被告行为不属于这种情况
22.4 分析题 (1)对于原告和李某来说,该发明专利是职务发明创造。因为李某是原告的工作人员, 并且主要利用了原告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诉争的发明创造。 (2)该发明专利的申请权应归原告丙和某大学甲。对于原告丙和某大学甲来说,该专 利属共同发明创造。 第 23 章 发明创造的可专利性 23.1 单项选择题 (1) B (2) A。 23.2 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 23.3 简答题 (1)简答发明专利新颖性的时间标准。(参见第 1 节) (2)简答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性要求。(参见第 2 节) 23.4 分析题 (1)甲的专利申请不能得到专利权,因为甲的不适当试用行为导致该发明创造丧失新颖性。 (2)甲在申请专利之前试用,虽然使用单位有默示保密义务,但该项技术结构比较简单, 试用后处于公众可以得到并且拆卸即可明白结构的状态。所以丧失新颖性。 第 24 章 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24.1 单项选择题 (1) A (2) D 24.2 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 24.3 简答题 (1)简答我国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参见:第 3 节) (2)简答宣告专利无效的法律效果。(参见:第 4 节 四) 第 25 章 专利权及其限制 25.1 单项选择题 (1) D (2) C。 25.2 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 25.3 简答题 (1)简答专利权人的权利内容。(参见:第 1 节) (2)简答对专利权的限制。(参见:第 2 节) 25.4 分析题 (1)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被告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 (2)被告的行为不属于对产品的修理,也不符合关于“专利权穷竭(专利权用尽)”规 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 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销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行为 不视为侵犯专利权。被告行为不属于这种情况
第26章专利权的保护 26.1单项选择题 (1)B(2)C 26.2多项选择题 (1) ABC(2)AB 26.3简答题 (1)简答专利的临时保护规定。(参见:第1节三) (2)如何确认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参见:第1节二) 6.4分析题 (1)被告行为没有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 (2)被告行为属于专利法关于“先用权”对专利权限制的规定,是合法行为,不符合 必须有对专利权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当然不能视为侵权。 第5编其他知识产权 第27章植物新品种权 27.1不定项选择题 (1) ABCD (2)AB (3)A (4) ABC 27.2简答题 (1)简述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一项植物新品种要获得品种权,必须同 时具备五个条件: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 (2)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 品种权是育种者对于植物新品种所享有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人许 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 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3)植物新品种权与植物专利权有何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其一,植物新品种的范围要窄于发明创造等技术方案。技术方案 是为了解决某一问题而采取的或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特征的集合,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 明。植物新品种则是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予以开发的新品种,属于创造性 的技术方案之一种。其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其客体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而 植物品种要成为品种权的客体,必须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4)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方式 现在,国际上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品种权模式,以德国为代表 1934年,德国专利局首先对人工培育的新植物授予专利权,但该做法引起了人们的质疑 1953年制定《种子材料法》,率先对育种者的权利给予专门保护。二是专利权模式,以意大 利和匈牙利为代表。三是品种权与专利权两者兼用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现在,多数国家以 品种权模式来保护植物新品种,少数国家采专利权模式,两者兼用者更少。我国以品种权给 植物新品种提供保护,专利法明确将植物品种排除于保护范围之外。 27.3分析题 (1)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予以开发,具备新颖性 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2)变更无效,变更权利人应由权利做出,而本案的变更协议签订时权利人并不知情
第 26 章 专利权的保护 26.1 单项选择题 (1) B (2)C 26.2 多项选择题 (1)ABC (2)AB 26.3 简答题 (1)简答专利的临时保护规定。(参见:第 1 节 三) (2)如何确认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参见:第 1 节 二) 26.4 分析题 (1)被告行为没有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 (2)被告行为属于专利法关于“先用权”对专利权限制的规定,是合法行为,不符合 “必须有对专利权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当然不能视为侵权。 第 5 编 其他知识产权 第 27 章 植物新品种权 27.1 不定项选择题 (1)ABCD (2 )AB (3)A (4 )ABC 27.2 简答题 (1)简述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一项植物新品种要获得品种权,必须同 时具备五个条件: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 (2)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内容。 品种权是育种者对于植物新品种所享有的独占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品种权人许 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 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3)植物新品种权与植物专利权有何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其一,植物新品种的范围要窄于发明创造等技术方案。技术方案 是为了解决某一问题而采取的或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特征的集合,包括产品发明和方法发 明。植物新品种则是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予以开发的新品种,属于创造性 的技术方案之一种。其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是其客体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而 植物品种要成为品种权的客体,必须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4)简述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方式。 现在,国际上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品种权模式,以德国为代表。 1934 年,德国专利局首先对人工培育的新植物授予专利权,但该做法引起了人们的质疑; 1953 年制定《种子材料法》,率先对育种者的权利给予专门保护。二是专利权模式,以意大 利和匈牙利为代表。三是品种权与专利权两者兼用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现在,多数国家以 品种权模式来保护植物新品种,少数国家采专利权模式,两者兼用者更少。我国以品种权给 植物新品种提供保护,专利法明确将植物品种排除于保护范围之外。 27.3 分析题 (1)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予以开发,具备新颖性、 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2)变更无效,变更权利人应由权利做出,而本案的变更协议签订时权利人并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