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 主权利罪 内容提要:木章具体分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各种犯罪 本章共37个罪名,其中重点罪名 重点罪名: 1、故意杀人罪 ■2、故意伤害罪 13、强奸罪 ■4、非法拘禁罪 5、绑架罪 ■6、拐卖妇女、儿童罪 7、诬告陷害罪 ■8、刑讯逼供罪 9、破坏选举罪 ■10、虐待罪
第二十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 主权利罪 ◼ 内容提要:本章具体分析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各种犯罪。 本章共37个罪名,其中重点罪名10个。 ◼ 重点罪名: ◼ 1、故意杀人罪 ◼ 2、故意伤害罪 ◼ 3、强奸罪 ◼ 4、非法拘禁罪 ◼ 5、绑架罪 ◼ 6、拐卖妇女、儿童罪 ◼ 7、诬告陷害罪 ◼ 8、刑讯逼供罪 ◼ 9、破坏选举罪 ◼ 10、虐待罪
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概述(1) 是指故意或过失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 与人身权利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的行为 构成要件 ()犯罪客体——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 其他权利。 复杂客体 1(犯罪客观方面以各种方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 其他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犯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 ■四犯罪主观方面—故意居多,过失有两个罪 ■三、种类 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2、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3、侵犯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概述(1) ◼ 一、概念——是指故意或过失地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 与人身权利直接关系的其他权利的行为。 ◼ 二、构成要件 ◼ ㈠犯罪客体——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与人身直接有关的 其他权利。 ◼ A、复杂客体 ◼ ㈡犯罪客观方面——以各种方法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及 其他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 ㈢犯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 ◼ ㈣犯罪主观方面——故意居多,过失有两个罪 ◼ 三、种类 ◼ 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 2、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 3、侵犯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概述(2) 案例 1、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的工厂打工,赵某拖欠张、郭6000多元的报 人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A骗出,然后 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21天),张、郭多次打 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 于是,张 买主期间,郭某好淫了A。张果 要与结后过款生用心逃,便小天在房顺尽 陈某后 郭二人以6000元将A卖给了陈某。陈某买 可怜,便让A回原居住地与家人团 陈某又觉得自 于是找 到了张某,让张某推回自己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 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概述(2) ◼ 案例: ◼ 1、张某和郭某在赵某开的工厂打工,赵某拖欠张、郭6000多元的报 酬一直不付。张、郭二人商定后,将赵某15岁的女儿A骗出,然后带 到外地扣押以迫使赵某支付报酬。在此期间(21天),张、郭多次打 电话让赵某支付报酬,但赵某仍然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于是,张、 郭商定将A卖给他人。在张外出寻找买主期间,郭某奸淫了A。张某 找到买主陈某后,张、郭二人以6000元将A卖给了陈某。陈某买回A后, 要与A结为夫妻,遭到A的拒绝;陈某担心A逃走,便将A关在房间反 锁了1个多月,但A仍不愿意与陈某结婚;陈某后来觉得A年级小、太 可怜,便让A回原居住地与家人团聚。陈某又觉得自己亏了,于是找 到了张某,让张某推回自己6000元钱。张某拒绝退还,陈某便于深夜 将张某的一辆价值4000元的摩托车骑走。 ◼ 根据上述案情,分析张某、郭某、陈某的刑事责任
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概述(3) 2、被告人姜某,女,29岁,某歌厅签约歌手,未婚 ■1990年被告人认识了杨某(30岁),某私营企业老板,某市政协副主席,有 妇之夫,两人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后来,杨某欲想摆脱姜 姜某便以 羭 系相威胁 姜某先后众杨 杨某本想不给,值 ,我可以马上叫你的政协副主席当不成! ■1990年4月27日姜某来到杨某家准备再要点钱,正巧杨某外出开会,只有小 儿(5岁)和小保姆在家,因姜某 姆较熟,姜某提出带杨某地女 暂玩,小保姆同意了姜劳着杨某的女儿出去后,顿生勤客杨某的鑫 将杨某的女儿送到另 矢家,到了晚上 给杨某要箕携带3万元 寔葉点赎领孩子,事成后从此一刀两断,并威胁说:“如去报案,自 ■杨某答应了姜某的要求,但姜某害怕杨某真的报案,如果那样的估计自己活 死杨的女儿然 锹打死了杨 多小时 姜某在某海滨城市被抓获 问:姜某的行为构成哪些罪?理由是什么?
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概述(3) ◼ 2、被告人姜某,女,29岁,某歌厅签约歌手,未婚 ◼ 1999年被告人认识了杨某(30岁),某私营企业老板,某市政协副主席,有 妇之夫,两人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后来,杨某欲想摆脱姜某纠缠,姜某便以 到市委、市政府告发他乱搞男女关系相威胁,提出可以出点钱摆平一下。这 样姜某先后从杨某那敲诈人民币2万元,杨某本想不给,但姜某说:“不给可 以,我可以马上叫你的政协副主席当不成!” ◼ 1999年4月27日姜某来到杨某家准备再要点钱,正巧杨某外出开会,只有小女 儿(5岁)和小保姆在家,因姜某与小保姆较熟,姜某提出带杨某地女儿出去 玩玩,小保姆同意了。姜带着杨某的女儿出去后,顿生勒索杨某的歹念。于 是将杨某的女儿送到另一个情夫家,到了晚上她打电话给杨某要其携带3万元 到指定地点赎领孩子,事成后从此一刀两断,并威胁说:“如去报案,自己 考虑后果。” ◼ 杨某答应了姜某的要求,但姜某害怕杨某真的报案,如果那样的估计自己活 不下去了,于是顿生杀死杨的女儿然后远走他乡的歹念,就用铁锹打死了杨 的女儿。杨某带着3万元钱按照指定时间地点来赎领孩子,可等了3个多小时 未等到,遂报案。1999年4月30日,姜某在某海滨城市被抓获。 ◼ 问:姜某的行为构成哪些罪?理由是什么?
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概述(4) 3、被告人陈某,23岁,被告人朱某,26岁,同为 某建筑队民工。某日晚饭时,二人在工棚外打台 球,突然天下大雨,两人把台球桌抬进工棚继续 打。工棚是用柱子顶着房架的,房中无加固设施。 两人嫌柱子碍事,想往旁边挪挪。结果,他们刚 刚把柱子移开,靠近支点的一棵碗口粗的竹竿折 断,坠落时正好扎在躺在炕上的王某右眼上,以 致不治失明。 ■问:陈某、朱某构成什么罪?有问题吗?
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概述(4) ◼ 3、被告人陈某,23岁,被告人朱某,26岁,同为 某建筑队民工。某日晚饭时,二人在工棚外打台 球,突然天下大雨,两人把台球桌抬进工棚继续 打。工棚是用柱子顶着房架的,房中无加固设施。 两人嫌柱子碍事,想往旁边挪挪。结果,他们刚 刚把柱子移开,靠近支点的一棵碗口粗的竹竿折 断,坠落时正好扎在躺在炕上的王某右眼上,以 致不治失明。 ◼ 问:陈某、朱某构成什么罪?有问题吗?
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概述(4) 4、被告人王某,男,27岁。王某在1998年初与李 某(2岁)相识恋爱,为了单位分房双方履行 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后来李某以感情不和等 原因提出离婚。但王某不予理会。1999年1月7日 王某假裝同意离婚,通知李某到他家商 离婚之事。当日下牛2点多,季某到王某家。王某 趁李某不备,突然将李某抱起按到在床上,李某 极力挣扎反抗,王某将事先准畚好放在床头的绳 子将李某双手捆绑在床架上,用一条毛巾堵住李 某地嘴,强行与李某发生了性行为 某被放开 后,于当天晚上到派所以强奸罪告发主葉 ■问:王某地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第一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概述(4) ◼ 4、被告人王某,男,27岁。王某在1998年初与李 某(22岁)相识恋爱,为了单位分房双方履行了 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后来李某以感情不和等 原因提出离婚。但王某不予理会。1999年1月7日 上午,王某假装同意离婚,通知李某到他家商量 离婚之事。当日下午2点多,李某到王某家。王某 趁李某不备,突然将李某抱起按到在床上,李某 极力挣扎反抗,王某将事先准备好放在床头的绳 子将李某双手捆绑在床架上,用一条毛巾堵住李 某地嘴,强行与李某发生了性行为。李某被放开 后,于当天晚上到派出所以强奸罪告发王某。 ◼ 问:王某地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第二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分述(1) 故意杀人罪(★) ■()概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他人的生命权利 ■A、心脏停止跳动——脑死 B、胎儿、尸体 ■C、误将尸体作为活人—认识错误——未遂 2、犯罪客观方面——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A、死亡结果不是构成要件——是既遂与否的界限 B、方式——作为、不作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3、犯罪主体 般主体—14周岁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犯罪动机 、接故意须有放任的死亡结果发生
第二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分述(1) ◼ 一、故意杀人罪(★) ◼ ㈠概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 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他人的生命权利。 ◼ A、心脏停止跳动——脑死亡 ◼ B、胎儿、尸体 ◼ C、误将尸体作为活人——认识错误——未遂 ◼ 2、犯罪客观方面——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 A、死亡结果不是构成要件——是既遂与否的界限 ◼ B、方式——作为、不作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 ◼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14周岁 ◼ 4、犯罪主观方面——故意——犯罪动机 ◼ A、直接故意 ◼ B、间接故意——须有放任的死亡结果发生
第二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分述(2) 白认定 1、致人死亡 ■(1)行为人的合法正当行为——态度生硬、粗暴、严厉或因一般违法行 为一一般不追究 用客题犯行为一强奸、方于涉姐自由、重等年一一量 3)行为人具有致他人死亡的故意,并凭借权势或以暴力、胁迫、诱骗 等手段徒使他人百余 刀杀人追究刑事责住 ■2、帮助自杀行为- ()仅在精神上支持或鼓励——一般不追究 2)在物质上提供帮助——追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3、教唆自杀行为 1)教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追究—可从轻或减轻 ■(2)教唆无责任能力人自杀——间接实行犯 ■4、相约自杀行为
第二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分述(2) ◼ ㈢认定 ◼ 1、致人死亡 ◼ ⑴行为人的合法正当行为——态度生硬、粗暴、严厉或因一般违法行 为—一般不追究 ◼ ⑵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强奸、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重婚等罪——量 刑情节考虑 ◼ ⑶行为人具有致他人死亡的故意,并凭借权势或以暴力、胁迫、诱骗 等手段促使他人自杀——借刀杀人——追究刑事责任 ◼ 2、帮助自杀行为—— ◼ ⑴仅在精神上支持或鼓励——一般不追究 ◼ ⑵在物质上提供帮助——追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 3、教唆自杀行为 ◼ ⑴教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追究——可从轻或减轻 ◼ ⑵教唆无责任能力人自杀——间接实行犯 ◼ 4、相约自杀行为
第二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分述(3) ■(1)双方相约共同自杀—不追究 (2)相约 方要求对方先杀死自己——追究 (3)相约 方为自杀提供条件帮助自杀处理 (4)一方诱骗对方相约自杀—故意杀人罪 ■5、受嘱托杀人行为及“安乐死”问题——故意杀人罪——可从轻 (1)安乐死—争议很大 ■A、赞成者理由——人有权利尊严无痛苦选择死亡,经济节约 ■B、反对者理由——人没有剥夺自己生命的权利,不利于医学发展 实施者—医务人员 ■D、我国禁止安乐死 6、“间接杀人”行为教唆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有刑 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杀害他人的行 间接正犯 四刑事责任 ■1、首选死刑 2、情节较轻的——3年~10年
第二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分述(3) ◼ ⑴双方相约共同自杀——不追究 ◼ ⑵相约——一方要求对方先杀死自己——追究 ◼ ⑶相约——一方为自杀提供条件——帮助自杀处理 ◼ ⑷一方诱骗对方相约自杀——故意杀人罪 ◼ 5、受嘱托杀人行为及“安乐死”问题——故意杀人罪——可从轻 ◼ ⑴安乐死——争议很大 ◼ A、赞成者理由——人有权利尊严无痛苦选择死亡,经济节约 ◼ B、反对者理由——人没有剥夺自己生命的权利,不利于医学发展 ◼ C、实施者——医务人员 ◼ D、我国禁止安乐死 ◼ 6、 “间接杀人”行为——教唆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不具有刑 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杀害他人的行为——间接正犯 ◼ ㈣刑事责任—— ◼ 1、首选死刑 2、情节较轻的——3年~10年
第二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分述(4) 过失致人死亡罪 ()概念—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一他人的生命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3、犯罪主体 般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过失(疏忽大意、过于自信) (认定 ■1、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一主观方面 2、本罪与意外事件致人死亡的界限—一主观上是否存在 罪过
第二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 利罪分述(4) ◼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 ◼ ㈠概念——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㈡构成要件 ◼ 1、犯罪客体——他人的生命权利 ◼ 2、犯罪客观方面——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3、犯罪主体— —一般主体 ◼ 4、犯罪主观方面——过失(疏忽大意、过于自信) ◼ ㈢认定 ◼ 1、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主观方面 ◼ 2、本罪与意外事件致人死亡的界限——主观上是否存在 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