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入大 贺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 第1期(总第63期)
贺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 0 2 0 第1期(总第63期)
贺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第1期(总第63期) 录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贺政发〔2020〕1号)………………………………………………1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保障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贺政发〔2020]2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贺政发〔20〕3号)……………………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经费使用暂行 管理办法的通知(贺住建发[20202号)…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贺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安全 有序复工工作方案》的通知(贺住建发〔2020]4号)… ……12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领域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贺住建发〔2020]6号)……22 ◆贺州市人民政府任免人员(贺政干〔20201-18号)…………………
贺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公 报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第1期(总第63期) 目 录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贺政发〔2020〕1号) ……………………………………………………………………… 1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保障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贺政发〔2020〕2号) …………………………………………………………………… 4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贺政发〔2020〕3号) ……………………………………………………………………… 6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经费使用暂行 管理办法的通知(贺住建发〔2020〕2号) ………………………………………………… 8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贺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安全 有序复工工作方案》的通知(贺住建发〔2020〕4号) ………………………………… 12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领域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贺住建发〔2020〕6号) …… 22 ◆贺州市人民政府任免人员(贺政干〔2020〕1-18号) ………………………………… 27
市人民政府文件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贺政发〔202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七(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第七次全国人 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1956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 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高、工作难度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 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宜传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贺 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 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 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200年2月底前 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 信息支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普好本地区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 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乡 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2020年3月底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前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村(居)民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委员会要在2020年5月底前成立普查工作小 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组。全市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也要落实 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人口普查责任部门,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普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一线工作。 普查的内容是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 (二)明确部门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各成 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通力协 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贺政发〔202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 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区第七 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桂政发〔2019〕56 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人口普查工 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全 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 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 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 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 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 信息支持。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口普 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 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 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的内容是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 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 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 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市第七次全国人 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 高、工作难度大。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 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 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 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贺 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 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 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2020年2月底前 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 好本地区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 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2020年3月底 前设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村(居)民 委员会要在 2020 年 5 月底前成立普查工作小 组。全市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也要落实 人口普查责任部门,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普查 一线工作。 (二)明确部门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各成 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各负其责、通力协 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1
市人民政府文件 市委宜传部、贺州日报社和市广播电视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 台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人口普查的宜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充分发挥乡 传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 市委网信办负责协调普查的互联网宣传会的作用,可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工作。 处)、村(居)民委员会的干部和广西脱贫攻 市发展政革委负责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乡镇驻村挂点人员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中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照各方共同参 工作。 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人员积极参与普查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工作,从村(居)民小组长、物业管理人员、 作,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协助开展登记对象志愿者等群体中选聘普查员;鼓励有条件的县 身份信息比对工作,协调普查登记阶段涉及户(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普查员 籍方面的工作 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 市卫健委负责制定有利于普查工作的相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 关政策,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 行政记录比对工作,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要根据普查指导 相关工作。 员、普查员在普查工作中承担的工作任务,以 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在校学生信息提供及普及工作的特殊性,按照有关规定从普查经费中 查宣传工作。 安排适当资金作为劳动报酬 市财政局负责协助做好本级普查工作经费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保障,指导及监督本级普查经费使用管理。 按照国发[2019]24号文件关于普查所 市人社局负责做好参加社保人员、参加社需经费的规定,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普查所 保人员死亡人口信息提供等工作 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确保到位 配合工作,协助提供死亡人口殡葬相关行政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记录 (一)坚持依法普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提供普查制图所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 的地理信息资料。 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 部门配合做好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 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等工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 作;中央、区直驻贺有关单位配合做好普查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 相关工作。 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 (三)组建普查队伍。全市各级普查机构依据。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全
市委宣传部、贺州日报社和市广播电视 台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人口普查的宣 传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协调普查的互联网宣传 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普查方案与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 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户口清理整顿工 作,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协助开展登记对象 身份信息比对工作,协调普查登记阶段涉及户 籍方面的工作。 市卫健委负责制定有利于普查工作的相 关政策,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 行政记录比对工作,协助配合普查登记阶段 相关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在校学生信息提供及普 查宣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协助做好本级普查工作经费 保障,指导及监督本级普查经费使用管理。 市人社局负责做好参加社保人员、参加社 保人员死亡人口信息提供等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行政区划方面的协调 配合工作,协助提供死亡人口殡葬相关行政 记录。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提供普查制图所需 的地理信息资料。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配合做好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 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等工 作;中央、区直驻贺有关单位配合做好普查 相关工作。 (三)组建普查队伍。全市各级普查机构 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 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充分发挥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 会的作用,可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村(居)民委员会的干部和广西脱贫攻 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乡镇驻村挂点人员 中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照各方共同参 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人员积极参与普查 工作,从村(居)民小组长、物业管理人员、 志愿者等群体中选聘普查员;鼓励有条件的县 (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普查员。 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 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 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 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要根据普查指导 员、普查员在普查工作中承担的工作任务,以 及工作的特殊性,按照有关规定从普查经费中 安排适当资金作为劳动报酬。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按照国发〔2019〕24 号文件关于普查所 需经费的规定,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普查所 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 确保到位。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 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 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 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 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 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 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 依据。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全 2
市人民政府文件 市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等方式进行。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 密义务,严棼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效能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 (四)广泛宣传动员。全市各级普查机构 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统计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 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好普查宜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 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手段,广泛深入宜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 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 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将相关问题 线索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 附件:贺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 事)部门。 组组成人员名单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原则上采用电子 化的方式进行普查数据采集。采取普查员个人 贺州市人民政府 实名认证的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 2020年1月18日 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 附件 贺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刘洪军副市长 黄燕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台办主任 副组长:叶梓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传智市委政法委委员、政冶部主任 潘永有市统计局局长 邓露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马鹏翔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莫国振贺州日报社副社长、副总编辑 副主任 陶照忠共青团贺州市委副书记 彭晓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萃雁市教育局副局长 董积云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李建本市工信局副局长 文华市住建局副局长 盘文霞市民宗委副主任 钟玲蓉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张莉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童谦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奉志刚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 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 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二)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 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统计 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 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 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统计机 构按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并及时将相关问题 线索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 事)部门。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原则上采用电子 化的方式进行普查数据采集。采取普查员个人 实名认证的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 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 等方式进行。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 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 效能。 (四)广泛宣传动员。全市各级普查机构 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 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用多种 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 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 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贺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 组组成人员名单 贺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8日 组 长:刘洪军 副市长 副组长:叶 梓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潘永有 市统计局局长 马鹏翔 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副主任 彭晓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董积云 市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文 华 市住建局副局长 钟玲蓉 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成 员:童谦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 燕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台办主任 任传智 市委政法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邓 露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莫国振 贺州日报社副社长、副总编辑 陶照忠 共青团贺州市委副书记 李萃雁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建本 市工信局副局长 盘文霞 市民宗委副主任 张 莉 市民政局副局长 奉志刚 市司法局副局长 附件 贺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3
市人民政府文件 陈仕府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艺军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春华市人社局副局长 贸伟毅贺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主任 徐龙铁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蒋波涛武膏贺州支队副参谋长 柳家智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斌市外事办科长 石益华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党组成员钟万 钟万杰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杰兼任。 莫燕琴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保障中小企业 稳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賀政发〔202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以及社会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保险补贴等补贴政策,由企业到当地人社部门 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进行申请,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政府及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围绕全〔贵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市“六稳”工作,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 三、实施稳收入减免税政策。因疫情原 控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 展,特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实施稳生产返保费政策。对不裁员、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少裁员或达到上年度同期生产产能的参保企税困难减免。对因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 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 60%,政策执行期限按照自治区规定执行。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 二、实施稳就业享补贴政策。对疫情期间过3个月。对研发、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 企业吸纳困难职工家庭成员、贫困家庭劳动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 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 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 镇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
陈仕府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春华 市人社局副局长 徐龙铁 市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柳家智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石益华 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钟万杰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莫燕琴 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艺军 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贾伟毅 贺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主任 蒋波涛 武警贺州支队副参谋长 陈 斌 市外事办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党组成员钟万 杰兼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 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 政府及市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围绕全 市“六稳”工作,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 控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 展,特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实施稳生产返保费政策。对不裁员、 少裁员或达到上年度同期生产产能的参保企 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60%,政策执行期限按照自治区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实施稳就业享补贴政策。对疫情期间 企业吸纳困难职工家庭成员、贫困家庭劳动 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 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 镇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 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 职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以及社会 保险补贴等补贴政策,由企业到当地人社部门 进行申请,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实施稳收入减免税政策。因疫情原 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税困难减免。对因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 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 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 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 过3个月。对研发、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 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 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 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 4
市人民政府文件 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行业行政主管 四、实施稳经营缓缴费政策。对受疫情影部门商水、电、气供应企业同意后,可缓交相 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关费用。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经主管部门批足额补缴相关费用。〔贵任单位:市工信局、 准,可缓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市城市管理局,各园区管委〕 (含生育险)等保险费,缓缴期最长4个月, 八、强化企业金融服务保障。对受疫情 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失去收入来源的中 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贵任单小微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在市各银行机构的 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小微贷款发生逾期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 五、实施稳创业减免租政策。对承租国有料,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不进 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体户,2个入违约客户名单。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 月房租减免、4个月房租减半,后续房租视疫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专门服务,减免手续费 情发展情况酌情减免。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简化业务流程,开辟绿色快速通道。明确专 的,戴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岗、专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紧急取现、资金 由双方协商解决。〔贵任单位:市国资委,各划转等应急金融服务。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 园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体系作用,开辟融资担保快速审批绿色通 六、强化企业专项资金保障。发挥工业发道。〔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 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特色农业行、贺州银保监分局〕 示范区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开拓市 九、强化企业信贷需求保障。各银行机构 场。坚持线上线下市场并重,鼓励全市各级各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 部门搭建产销对接平台、企业间组建购销联持,提高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占 盟,定期发布产品供需信息,加强宜传提高产比,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2020 品知名度,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用好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 市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前兑付2019年度增速,推动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 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和2020年度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人民银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市级补贴资金,支持企业用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银保监分局〕 好用足投保出口信用等政策。〔贵任单位:市 十、强化企业流动资金保障。各银行机 发展改革委(市东融办公室、市粮食和储备构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 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困难、不能及时还贷还息的企业,不得盲目 和商务局,人民银行贺州中心支行、贺州银保抽贷、断贷、压贷,允许其适当延期还款, 监分局〕 做好续贷服务,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困难。 七、强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对受疫情影〔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 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银保监分局〕 缴纳水、电、气费用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向上述政策措施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生
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实施稳经营缓缴费政策。对受疫情影 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 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经主管部门批 准,可缓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基本医疗 (含生育险)等保险费,缓缴期最长 4 个月, 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 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责任单 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五、实施稳创业减免租政策。对承租国有 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或个体户,2个 月房租减免、4个月房租减半,后续房租视疫 情发展情况酌情减免。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 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 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各 园区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企业专项资金保障。发挥工业发 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特色农业 示范区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开拓市 场。坚持线上线下市场并重,鼓励全市各级各 部门搭建产销对接平台、企业间组建购销联 盟,定期发布产品供需信息,加强宣传提高产 品知名度,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用好 市级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前兑付 2019 年度 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资金和 2020 年度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市级补贴资金,支持企业用 好用足投保出口信用等政策。〔责任单位:市 发展改革委(市东融办公室、市粮食和储备 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投资促进 和商务局,人民银行贺州中心支行、贺州银保 监分局〕 七、强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对受疫情影 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 缴纳水、电、气费用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向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行业行政主管 部门商水、电、气供应企业同意后,可缓交相 关费用。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 足额补缴相关费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市城市管理局,各园区管委〕 八、强化企业金融服务保障。对受疫情 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失去收入来源的中 小微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在市各银行机构的 小微贷款发生逾期的,可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合理延后还款期限,不视为违约,不进 入违约客户名单。各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 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专门服务,减免手续费, 简化业务流程,开辟绿色快速通道。明确专 岗、专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紧急取现、资金 划转等应急金融服务。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 体系作用,开辟融资担保快速审批绿色通 道。〔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 行、贺州银保监分局〕 九、强化企业信贷需求保障。各银行机构 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 持,提高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占 比,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 2020 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 增速,推动 2020 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 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人民银 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银保监分局〕 十、强化企业流动资金保障。各银行机 构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经营、遇到暂时 困难、不能及时还贷还息的企业,不得盲目 抽贷、断贷、压贷,允许其适当延期还款, 做好续贷服务,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困难。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 银保监分局〕 上述政策措施支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生 5
市人民政府文件 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释。国家、自治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我市 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遵照执行。 定》),各项政策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0年6月30 贺州市人民政府 日,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 2020年2月7日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贺政发〔2020〕3号 各县(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勤服务中心、消防救援支队、公积金中心、重大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政府领导班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东融新区管委、平桂矿区管 子成员协助市长工作。 理处、驻梧管理处、驻北京联络处,驻南宁、广 现将市长、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州办事处。 知如下: 分管广西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 林冠同志 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东融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作 联系和协调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营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商环境局),市接待办、税务局、烟草专卖局 袁国华同志 (烟草公司)、二○四地质队等有关工作。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东融、发展 联系和协调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 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银保监分局以及各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有关 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国有资产监管、应急管工作。 理、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 朱东同志 工作 负责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广播电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粮食视、体育、民族等方面工作,主持黄姚古镇旅游 和物资储备局、东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文化产业区管委会工作 政局(金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分管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贺州职 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生态环境业学院)、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文化和旅游 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应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长寿事业发展办公室)、 急管理局、审计局、国资委、城市管理局、公共体育局、医疗和保障局、贺州市广播电视台、新 资源交易中心(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后闻办,地方志编纂等方面工作
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业和信息 化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各项政策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 释。国家、自治区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我市 遵照执行。 贺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7日 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贺政发〔202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政府领导班 子成员协助市长工作。 现将市长、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 知如下: 林冠同志 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 工作。 主管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财政局、审计局。 袁国华同志 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东融、发展 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 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国有资产监管、应急管 理、营商环境等方面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 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粮食 和物资储备局、东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 政局(金融工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生态环境 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应 急管理局、审计局、国资委、城市管理局、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后 勤服务中心、消防救援支队、公积金中心、重大 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东融新区管委、平桂矿区管 理处、驻梧管理处、驻北京联络处,驻南宁、广 州办事处。 分管广西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 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贺州市东融 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和协调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营 商环境局),市接待办、税务局、烟草专卖局 (烟草公司)、二〇四地质队等有关工作。 联系和协调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 银保监分局以及各商业银行、保险、证券等有关 工作。 朱东同志 负责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广播电 视、体育、民族等方面工作,主持黄姚古镇旅游 文化产业区管委会工作。 分管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发展中心(贺州职 业学院)、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文化和旅游 局、卫生健康委员会(长寿事业发展办公室)、 体育局、医疗和保障局、贺州市广播电视台、新 闻办,地方志编纂等方面工作。 6
市人民政府文件 分管广西贺州市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刘洪军同志 分管和协调市新闻单位、驻贺新闻机构、红 负责工业、科技、交通、统计、经济运行研 十字会、贺州学院等有关工作。 究等方面工作。 联系共青团贺州市委、文联、社科联、广西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交通 广电网络公司贺州分公司。 运输局、统计局、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广西东融 史凤军同志 产业园管委、钟山工业园区管委、旺高工业区 负责中央驻贺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牵头联系(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委、贺州 中央驻贺单位定点扶贫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生态产业园(贺 脱贫攻坚方面工作,负责扶贫方面工作。 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姑婆山森林生态养生 分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水库和扶贫易地安旅游产业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桂台(贺州) 置中心。 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贺州临港产业区工 莫建平同志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政法、政府法制、联系部队等方面工作 分管广西贺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贺州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市国家安全局、驻贺部队、武警、法 联系市总工会、科协。 院、检察院等有关工作。 联系和协调桂东公路局、贺州海事处等有关 义芳同志 工作。 负责贫、业村、水利林业等方面工作 联系和协调贺州调查队、市无线电管理处、 分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水利局、农业农村广西电网贺州供电局。 局、林业局、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供销 协调煤电油运、通信、邮政等经济运行工作。 社、龟石水利工程管理处 徐海浪同志 分管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协助常务副市长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联系和协调市气象局、贺州水文中心、大桂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山林场、中央储备粮贺州直属库、梧州农业学校 协助分管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 等有关工作。 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 杨育智同志 援支队、公积金中心、平桂矿区管理处 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 协助分管广西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金融方面工作。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分管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 覃志东同志 管理局、大数据发展局、行政审批局、检验检测 协助常务副市长开展工作。 中心。 负责投资促进和商务方面工作 联系市机要保密办(国家保密局)、外事 分管市投资促进和商务局、二轻联社。 办、台办、档案馆,贺州海关。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妇 贺州市人民政府 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2020年2月14日 联系市妇联、侨联、残联、工商联
分管广西贺州市旅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分管和协调市新闻单位、驻贺新闻机构、红 十字会、贺州学院等有关工作。 联系共青团贺州市委、文联、社科联、广西 广电网络公司贺州分公司。 史凤军同志 负责中央驻贺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牵头联系 中央驻贺单位定点扶贫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 脱贫攻坚方面工作,负责扶贫方面工作。 分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水库和扶贫易地安 置中心。 莫建平同志 负责政法、政府法制、联系部队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 联系市国家安全局、驻贺部队、武警、法 院、检察院等有关工作。 义芳同志 负责扶贫、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水利局、农业农村 局、林业局、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供销 社、龟石水利工程管理处。 分管广西贺州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和协调市气象局、贺州水文中心、大桂 山林场、中央储备粮贺州直属库、梧州农业学校 等有关工作。 杨育智同志 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 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金融方面工作。 分管市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督 管理局、大数据发展局、行政审批局、检验检测 中心。 联系市机要保密办(国家保密局)、外事 办、台办、档案馆,贺州海关。 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妇 女儿童等方面工作。 联系市妇联、侨联、残联、工商联。 刘洪军同志 负责工业、科技、交通、统计、经济运行研 究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学技术局、交通 运输局、统计局、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广西东融 产业园管委、钟山工业园区管委、旺高工业区 (广西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委、贺州 华润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管委、生态产业园(贺 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姑婆山森林生态养生 旅游产业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桂台(贺州) 客家文化旅游合作示范区〕、贺州临港产业区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分管广西贺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贺州 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市总工会、科协。 联系和协调桂东公路局、贺州海事处等有关 工作。 联系和协调贺州调查队、市无线电管理处、 广西电网贺州供电局。 协调煤电油运、通信、邮政等经济运行工作。 徐海浪同志 协助常务副市长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 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分管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 援支队、公积金中心、平桂矿区管理处。 协助分管广西贺州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覃志东同志 协助常务副市长开展工作。 负责投资促进和商务方面工作。 分管市投资促进和商务局、二轻联社。 贺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7
市各部门文件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贺州市 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经费使用 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贺住建发〔202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贺州市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贺政规[2018〕6号)的有关 要求,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推动建筑工人转型升级,打造专业人才队 伍,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晨,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同时为充分发挥 建安劳保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专项经费的引导作用,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的 奖励措施,现将《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落实。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6日 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经费 使用暂行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贺州市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 第一条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是指在 发展的若干措施》(贺政规〔2018〕6号)的贺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且有 有关要求,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的技装配式建筑培训资质,包括建筑业联合会、装 能水平,推动建筑工人转型升级,打造专业人配式建筑产业协会、有装配式建筑培训资质的 才队伍,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企业或科研机构等,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师 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同时为充资力量、完备的培训场地或实训基地,且要符 分发挥建安劳保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专项合《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暂行暂行规定》 经费的引导作用,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工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建筑业产业工人管 人培训的奖励措施,制定本管理办法。 理规定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贺州市 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经费使用 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贺住建发〔202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贺州市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贺政规〔2018〕6号)的有关 要求,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推动建筑工人转型升级,打造专业人才队 伍,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同时为充分发挥 建安劳保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专项经费的引导作用,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的 奖励措施,现将《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落实。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6日 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经费 使用暂行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贺州市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 发展的若干措施》(贺政规〔2018〕6号)的 有关要求,提升我市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的技 能水平,推动建筑工人转型升级,打造专业人 才队伍,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同时为充 分发挥建安劳保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专项 经费的引导作用,规范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工 人培训的奖励措施,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培训是指在 贺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且有 装配式建筑培训资质,包括建筑业联合会、装 配式建筑产业协会、有装配式建筑培训资质的 企业或科研机构等,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师 资力量、完备的培训场地或实训基地,且要符 合《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暂行暂行规定》 广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有关建筑业产业工人管 理规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