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税务登记 本章将阐述以下几个问题: 1.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办理税务登记? 2. 如何在不同的情况下办理不同种类的税 务登记? 3.办理各种税务登记的程序如何? 4. 如何使用和管理税务登记证件?
第四章 税务登记 本章将阐述以下几个问题: 1. 在什么情况下必须办理税务登记? 2. 如何在不同的情况下办理不同种类的税 务登记? 3. 办理各种税务登记的程序如何? 4. 如何使用和管理税务登记证件?
第一节 税务登记的概念及其意义
第一节 税务登记的概念及其意义
税务登记的概念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 对纳税人有关开业、变动、以及注销等 基本情况的变化实行法定登记的一项管 理制度,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向税 务机关办理的一项法定手续 建立税务登记制度是进行税收征管的必 要前提
税务登记的概念 •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 对纳税人有关开业、变动、以及注销等 基本情况的变化实行法定登记的一项管 理制度,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向税 务机关办理的一项法定手续。 • 建立税务登记制度是进行税收征管的必 要前提
税务登记的意义 税务登记作为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处于税收征管 的首要环节,其意义表现如下: 税务登记制度确立了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面, 它明确了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征税的主体地 位;另一方面,它又确定了纳税人作为纳税主体的合 法资格。 2 税务登记制度明确界定了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税 务机关据以征税、纳税人据以纳税的对象范围 。 3. 税务登记制度确认了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征纳双 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税务登记制度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税务登记的意义 • 税务登记作为税收征管的基础性工作,处于税收征管 的首要环节,其意义表现如下: 1. 税务登记制度确立了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面, 它明确了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征税的主体地 位;另一方面,它又确定了纳税人作为纳税主体的合 法资格。 2. 税务登记制度明确界定了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即税 务机关据以征税、纳税人据以纳税的对象范围。 3. 税务登记制度确认了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即征纳双 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 税务登记制度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税务登记制度的作用 它是征税的抽象通知书,即纳税人领取了税务登记证 就获得了按期纳税的信息。 2 它是一种许可证照。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必须在税 务登记证件载明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凡无证经营或超过税务登记证件所规定的项目范围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将作为偷税行为处罚。 3. 它还表现为一种权利证明。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领 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可以依法享有使用发票、申请减 免税、行使税务行政复议及其他关涉税事项等权利, 同时还可以监督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
税务登记制度的作用 1. 它是征税的抽象通知书,即纳税人领取了税务登记证 就获得了按期纳税的信息。 2. 它是一种许可证照。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必须在税 务登记证件载明的项目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凡无证经营或超过税务登记证件所规定的项目范围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将作为偷税行为处罚。 3. 它还表现为一种权利证明。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领 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可以依法享有使用发票、申请减 免税、行使税务行政复议及其他关涉税事项等权利, 同时还可以监督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
第二节 税务登记的种类和程序
第二节 税务登记的种类和程序
开业税务登记 根据>规定,企业,企业 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 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 营的事业单位(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 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 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税务登记
开业税务登记 • 根据>规定,企业,企业 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 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 营的事业单位(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 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 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 税务登记
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 1 领取表格。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 机关批准,发给以及>各一式三份。 2 报送资料。除上述表格外,同时附送资料包括:营业执照 副本及其他有关开业的证明性文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 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 、 护照及其他证明的身份的证件资料及复印件;税务机关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 资料审核。经主管税务机关符合条件的,将资料原件退还 给纳税人,将复印件留存,并按规定上报或直接办理。 4. 核发证件 5. 资料归档
开业税务登记的程序 1. 领取表格。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税务 机关批准,发给>以及>各一式三份。 2. 报送资料。除上述表格外,同时附送资料包括:营业执照 副本及其他有关开业的证明性文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复 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 、护照及其他证明的身份的证件资料及复印件;税务机关 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 资料审核。经主管税务机关符合条件的,将资料原件退还 给纳税人,将复印件留存,并按规定上报或直接办理。 4. 核发证件。 5. 资料归档
开业税务登记 应注意的间题 纳税人必须在领取营业执照或依法成为纳税义 务人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 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 记,逾期不办理的,依照第60 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 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 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 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期营业执照
开业税务登记 应注意的问题 • 纳税人必须在领取营业执照或依法成为纳税义 务人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扣缴义务人 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 记,逾期不办理的,依照>第60 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 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 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 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期营业执照
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照变更登记后的30日内到原税务 登记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1. 纳税人改变生产经营地址: 2 纳税人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3. 纳税人改变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 4. 纳税人改变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5. 纳税人改变其他基本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
变更税务登记 •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执照变更登记后的30日内到原税务 登记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1. 纳税人改变生产经营地址; 2. 纳税人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3. 纳税人改变单位名称或法人代表 4. 纳税人改变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5. 纳税人改变其他基本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