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税务行政诉必 本章将阐述以下几个问题: 1.什么是税务行政诉讼? 2.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与管辖包括哪些 内容? 3.税务行政诉讼应遵循何种程序? 4.税务机关如何进行税务行政应诉?
第十四章 税务行政诉讼 本章将阐述以下几个问题: 1. 什么是税务行政诉讼? 2.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与管辖包括哪些 内容? 3. 税务行政诉讼应遵循何种程序? 4. 税务机关如何进行税务行政应诉?
第一节 税务行政诉概述
第一节 税务行政诉讼概述
税务行政诉必讼的概念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在税务中,与税务机 关相对的一方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做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或复议裁决而依法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做出 裁决的活动
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 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在税务中,与税务机 关相对的一方当事人不服税务机关做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或复议裁决而依法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做出 裁决的活动
税务行政诉讼的特征 税务行政诉讼以审理税务行政案件、解决税务行政争 议为内容。这是税务行政诉讼区别于其他行政诉讼的 根本标志。 2. 税务行政诉讼中所要解决的争议,必须是由税务机关 在行使税务行政管理职能中引起的税务纠纷,而不是 其他争议。 3. 税务行政诉讼是以不服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原告,以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 机关为被告的诉讼。 4. 税务行政诉讼中被告必须是税务机关,或是经法律 法规授权的行使国家税务行政管理权的机关、组织 海关、财政等部门也可能成为税务行政诉讼的被告
税务行政诉讼的特征 1. 税务行政诉讼以审理税务行政案件、解决税务行政争 议为内容。这是税务行政诉讼区别于其他行政诉讼的 根本标志。 2. 税务行政诉讼中所要解决的争议,必须是由税务机关 在行使税务行政管理职能中引起的税务纠纷,而不是 其他争议。 3. 税务行政诉讼是以不服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原告,以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 机关为被告的诉讼。 4. 税务行政诉讼中被告必须是税务机关,或是经法律、 法规授权的行使国家税务行政管理权的机关、组织。 海关、财政等部门也可能成为税务行政诉讼的被告
税务行政诉必的基本原则 税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用 以指导整个税务行政诉讼活动或者行政诉讼主要阶段 的活动的基本准则。 我国税务行政诉讼遵循的基本原则,除民事诉讼、刑 事诉讼、行政诉讼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外,还有只适 用于税务行政诉讼的特定原则。 1. 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 2. 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 3. 选择复议与复议前置相结合原则 4. 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5. 行政诉讼期间不适用调解原则
税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 税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用 以指导整个税务行政诉讼活动或者行政诉讼主要阶段 的活动的基本准则。 • 我国税务行政诉讼遵循的基本原则,除民事诉讼、刑 事诉讼、行政诉讼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外,还有只适 用于税务行政诉讼的特定原则。 1. 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 2. 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 3. 选择复议与复议前置相结合原则。 4. 行政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5. 行政诉讼期间不适用调解原则
第二节 税务行政诉讼的 受理范围和管辖
第二节 税务行政诉讼的 受理范围和管辖
税务行政诉必的 受理范囿(一 1.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 2. 税务机关做出的责令纳税人揭底纳税保 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4. 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 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5.税务机关做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行政诉讼的 受理范围(一) 1. 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 2. 税务机关做出的责令纳税人揭底纳税保 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3. 税务机关做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4. 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 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5. 税务机关做出的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行政诉必的 受理范围(二) 税务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7. 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8. 税务机关做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的行为。 9. 税务机关做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山 出境行为。 10. 税务机关做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税务行政诉讼的 受理范围(二) 6. 税务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7. 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8. 税务机关做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资格的行为。 9. 税务机关做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 出境行为。 10. 税务机关做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税务行政诉必的管害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 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 相对人在哪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由哪 个人民法院受理的法律制度。 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0 法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移 转管辖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 • 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 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明确 相对人在哪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由哪一 个人民法院受理的法律制度。 • 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 法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 裁定管辖包括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移 转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一般的税务行 政诉讼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 案件和对国家税务总局直接做出的具体行 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 第一审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 的第一审案件
级别管辖 •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一般的税务行 政诉讼案件; •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 案件和对国家税务总局直接做出的具体行 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 第一审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 的第一审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