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 1986年人大12月2日通过 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试行) 》 1986年人大12月2日通过 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
摘要 、破产和破产法 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债权人会议 四、和解与整顿 五、破产宣告 六、破产清算
摘 要 一、破产和破产法 二、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三、债权人会议 四、和解与整顿 五、破产宣告 六、破产清算
破产和破产法 1、破产的概念 破产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时,法院依债权人或债务人本人的申 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将债务人的全部 财产依法强制分配,使全体债权人得 到公平满足的清算与执行程序
一、破产和破产法 1、破产的概念 破产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时,法院依债权人或债务人本人的申 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将债务人的全部 财产依法强制分配,使全体债权人得 到公平满足的清算与执行程序
2、破产的特征 (1)破产是一种法律制度; (2)破产制度是兼有程序规定和实 体规定的法律制度; (3)破产制度的目的是要使所有债 权人得到公平的满足; (4)破产制度给予债务人经济复兴 的机会
2、破产的特征 (1)破产是一种法律制度; (2)破产制度是兼有程序规定和实 体规定的法律制度; (3)破产制度的目的是要使所有债 权人得到公平的满足; (4)破产制度给予债务人经济复兴 的机会
3、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 行)》是目前我国最重要的一部关于 破产的法律。这部法律于1986年12月 2日颁布,并于1988年11月1日起试行。 ①破产法的内容 ②破产法适用范围
3、破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 行)》是目前我国最重要的一部关于 破产的法律。这部法律于1986年12月 2日颁布,并于1988年11月1日起试行。 ① 破产法的内容 ② 破产法适用范围
、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1、破产原因 破产程序的开始,一般是由于债 务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根据 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请求而 引起的
二、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1、破产原因 破产程序的开始,一般是由于债 务人不能清偿全部到期债务,根据 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请求而 引起的
认定债务人确已达到破产界限的 几个方面: 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②企业严重亏损,债务人所有财 产不足以完全清偿债务 ③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因其 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所致
认定债务人确已达到破产界限的 几个方面: 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② 企业严重亏损,债务人所有财 产不足以完全清偿债务。 ③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因其 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所致
2、破产障碍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条第 2款、第3款所指三种情况 3、破产申请 4、破产申请人 5、破产管辖
2、破产障碍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条第 2款、第3款所指三种情况。 3、破产申请 4、破产申请人 5、破产管辖
、债权人会议 1、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和职权 债权人会议,是依人民法院的通 知或公告而组成的、全体债权人参 加的、代表债权人意见的临时性决 议机构和监督机构
三、债权人会议 1、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和职权 债权人会议,是依人民法院的通 知或公告而组成的、全体债权人参 加的、代表债权人意见的临时性决 议机构和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