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代理 时效 地域管辖、证据、财产保全 四、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
摘 要 一、代理 二、时效 三、地域管辖、证据、财产保全 四、经济仲裁与经济司法
代理 起空运纠纷引起对外贸出 口代理的法律思考
一、代 理 • 一起空运纠纷引起对外贸出 口代理的法律思考
【案情简介】 1995年7月,某厂(以下称甲厂)接 到外商生产服装订单,因其没有进出口 经营权,所以委托某外贸公司(以下简 称乙公司)为其代理出口,同年7月6日, 乙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售货确认书,由 外商向乙公司订购12000件服装,其中 空运5000件,海运7000件,付款方式为 汇款交单。售货确认书双方签字前后, 工厂认可了上述售货确认书的内容
【案情简介】 1995年7月,某厂(以下称甲厂)接 到外商生产服装订单,因其没有进出口 经营权,所以委托某外贸公司(以下简 称乙公司)为其代理出口,同年7月6日, 乙公司与外商签订一份售货确认书,由 外商向乙公司订购12000件服装,其中 空运5000件,海运7000件,付款方式为 汇款交单。售货确认书双方签字前后, 工厂认可了上述售货确认书的内容
同年8月16日,乙公司与甲厂签订外 贸出口代理协议一份,约定出口服装 12000件,暂定价格每件92元,由甲厂 负责。制造、质量,按期交货及国内 外一切运杂费;乙公司负责配额、租 船订舱、办理单证结汇手续。等外商 付清货款扣除运费和配额费后,按 1:845的汇率折算人民币给付甲厂,并 约定如外商在货到港后30天不提货, 切经济责任由甲厂自负
同年8月16日,乙公司与甲厂签订外 贸出口代理协议一份,约定出口服装 12000件,暂定价格每件92元,由甲厂 负责。制造、质量,按期交货及国内 外一切运杂费;乙公司负责配额、租 船订舱、办理单证结汇手续。等外商 付清货款扣除运费和配额费后,按 1:8.45的汇率折算人民币给付甲厂,并 约定如外商在货到港后30天不提货, 一切经济责任由甲厂自负
同年8月24日、9月2日甲厂先后交 付服装3960件和8040件,乙公司根据 甲厂书面指令分别办理了空运,海运 出口,委托银行进行付款交单,并垫 付了有关费用,事后,乙公司告知甲 厂,外商未付款但提走了空运3960件 服装
同年8月24日、9月2日甲厂先后交 付服装3960件和8040件,乙公司根据 甲厂书面指令分别办理了空运,海运 出口,委托银行进行付款交单,并垫 付了有关费用,事后,乙公司告知甲 厂,外商未付款但提走了空运3960件 服装
对此,甲厂认为,根据售货确认书 明确付款交单的付款方式,外商未付 款不可能将空运货物提走,只能是因 乙公司未执行国际贸易付款交单的结 算方式,在未收到外商的货款前就将 货物空运运单交给了外商,以致货物 无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厂要求 乙公司赔偿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甲厂认为,根据售货确认书 明确付款交单的付款方式,外商未付 款不可能将空运货物提走,只能是因 乙公司未执行国际贸易付款交单的结 算方式,在未收到外商的货款前就将 货物空运运单交给了外商,以致货物 无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甲厂要求 乙公司赔偿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法院审判认为,乙公司在 代理甲厂出口服装中,与外商签定 的售货确认书,对空运货物结算方 式明显失职,致使货物被外商提走 却未能收到货款,应对甲厂造成的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不服该 判决,而上诉至上级法院
一审法院审判认为,乙公司在 代理甲厂出口服装中,与外商签定 的售货确认书,对空运货物结算方 式明显失职,致使货物被外商提走 却未能收到货款,应对甲厂造成的 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公司不服该 判决,而上诉至上级法院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甲厂与乙 公司签定的货物出口代理协议的主体 合格,内容合法,应依法确认有效, 甲厂明知乙公司与外商签定的售货确 认书的具体内容并予以认可,故有关 付款交单结算风险应由甲方自负,外 商违约造成空运服装货款损失不应由 乙公司承担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甲厂与乙 公司签定的货物出口代理协议的主体 合格,内容合法,应依法确认有效, 甲厂明知乙公司与外商签定的售货确 认书的具体内容并予以认可,故有关 付款交单结算风险应由甲方自负,外 商违约造成空运服装货款损失不应由 乙公司承担责任
代理的概念、特征 1、代理 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 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商事)活 动
一、代理的概念、特征 1、代理 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 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商事)活 动